老张今天穿了一件棕色的皮衣,显得挺阔气,脚上的皮鞋一看就是刚上了油,很亮。老张头上花白的头发向后梳着,发型挺潮,还打了发蜡,配上那身行头,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
    说来,跟了老张几个月,距离近了,曹小安对老张就渐渐有了些了解,先前的成见也一扫而光,剩下的就是佩服。
    曹小安敬了老张一杯酒,问道:“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您老为啥穿成那样?”
    老张笑着说:“那次和弟兄们在西门菜市场蹲守,一连几天,才将盘踞在菜市场的几个佛爷兜住,刚刚回来。那次,我扮演的是个菜贩子,在马路牙子上蹲着,不穿成那样,咋行?”
    曹小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老张说:“不管怎么穿,关键要和现场的气氛相匹配。也就是说,要把自己藏好,不能有露馅儿。否则,
    你一露面,还没盯住贼,就先被贼给看破了。”说到这里,老张的神态变得严肃起来,接着说道:“知道吗?咱们的对手,那些佛爷,可不都是吃干饭的,他们敢在人群里下手,多半是属泥鳅的,滑溜!想要逮住他们,你就得比他们更滑溜儿。老道的佛爷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招子(眼睛)毒,腿快。如果你不能先藏好了自己,想要逮住他们,门都没有!”
    对于老张说的这些,曹小安是深有体会的。那还是头次跟老张走场子,对手是出没于大十字商城的“毛三”。这毛三是个惯偷,眼劲儿足,轻易不失手。
    那天,毛三在商城里转悠,没事儿似的,从一楼转到六楼,又漫不经心地走下来,就是不出手。兜了几圈,曹小安就耐不住性子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老张看出苗头后,对着曹小安摇了摇头,让他压着点儿!曹小安深吸一口气,努力保持着镇静。
    这时,毛三的目光跳过电梯,望了望,就加快脚步走了过去。曹小安顺着毛三的目光,看到对面皮衣店正有几个姑娘试穿着皮衣,手包随手撂在了一边。
    曹小安明白了,毛三嗅到了猎物,终于要下手了。他扭头看时,老张已经踱过电梯口,混在人群中,似乎什么也没发现。曹小安急了,兜了个圈子,在另一头堵住老张,点了点头,示意老张,贼要上钩子了。
    老张却好似没有看见,依然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这个紧要关口,曹小安发现,毛三来到皮包旁,蹲下身子,似乎在提鞋,贼眼闪闪发亮。要出手了!曹小安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上。就在这时,毛三突然往曹小安他们这边看了看,随后站起身来,加快脚步,径直走出了商城,没了踪影。
    到手的肉,就这样没了!郝文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天,毛三分明已经锁定了猎物,却为什么会突然收了手?直到回到队里,老张才告诉他,都是你的招子惹的祸!当时,你的眼睛都要喷出火来了,毛三是个什么货色,还能看不出来?那次失手,让曹小安残存的傲气瞬间全无,至今心窝儿还疼着。
    西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从衣着和举止上看,都是些有身份的人。
    老张依然在吃着牛排,细嚼慢咽,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曹小安放下刀叉,举起酒杯,说:“师父,咱俩再走一个。”
    老张举起杯,很有风度地和曹小安碰了碰,轻轻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似乎有了醉意。
    曹小安暗自笑了,他又想起了老张喝老白干的情景。
    正吃着牛排,曹小安突然感觉桌子下的脚被碰了碰,就奇怪地抬起头来,看着老张。却见老张依然慢条斯理地咀嚼着,目光却向旁边的桌子闪了闪。
    曹小安激灵一下,似有所悟,老张这个眼神,分明是说—附近有贼!曹小安没有扭头,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搜索着。
    旁边桌子上坐着的,是一个穿着一件貂皮大衣、模样高贵、举止优雅的女士,一看就是一个有钱的主儿。桌前放着一杯咖啡,女子时不时地抿一小口,白皙修长的指头伴随着轻音乐的韵律,悠闲地打着节拍,很是惬意。曹小安观察了许久,仍然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就对着老张眨巴了下眼睛,表示疑惑。
    老张面无表情,眼睛微闭,问:“这是什么曲子?真好听!”
    曹小安的思绪有些跟不上,拐了个急弯,才跟上老张的节奏,说:“好像是《友谊地久天长》。”说着,也喝了口红酒。
    天完全黑了,都市的夜生活开始了。旁边的女子伸了个懒腰,从坤包里拿出小镜子,又取出口红,对着镜子补了下妆,细长的手指伸进口袋,拈出几张零钞,放在了桌上,然后直起身,扭着身子,迈着猫步,走出了西餐厅。
    这时,老张也站了起来,拿起杯子,一口喝干剩下的红酒,朝曹小安努了努嘴,闪身跟了出去。
    老张保持着距离,竖起衣领,这才对一头雾水的曹小安说道:“那个女人是贼!”
    曹小安莫名其妙地挠了挠头,问:“怎么可能?”
    老张呵呵一笑,说:“不相信?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进了地铁站,貂皮女子左右看了看,就随着人流上了车。车内人很多,老张和曹小安顺着人群,乘机贴近了貂皮女子。过了几站,貂皮女子依然若无其事地站在人群中,神态高傲,目光清淡,没有丁点儿贼相。就在这时,老张突然用膝盖顶了下曹小安的屁股。
    有情况!
    曹小安回过神来,只见貂皮女子正将一只细长的手伸了出来······
    貂皮女子被送到拘留室时,天已黑透,远处传来夜鸟的叫声,整个世界都是那般令人难以捉摸。
    曹小安抓住老张,问:“师父,赶快说说,您是怎么认出那女贼的?”
    老张呵呵笑着,就是不回答,换下在西餐厅吃饭的那身行头,说:“年轻人,忙乎了半天,累吗?”
    曹小安急于知道事情的真相,就说:“不累。”
    老张拍了拍曹小安的肩膀,说:“那好,咱们去吃点儿烧烤。牛排真他妈不是人吃的!不过,这顿饭,我老头子请!”
    来到烧烤摊,点好烧烤,老张又一招手,要了两瓶老白干,打开,倒满杯子,仰头喝下,咂巴着嘴,说:“这才叫喝酒,红酒哪能叫酒?”
    一瓶老白干下肚,老张这才来了精神,看着蔫坐着的曹小安,打了个响指,“怎么,真想知道是咋样扒拉出那个女贼的?”
    曹小安心情郁闷,就没好气地说:“您说呢?师父,您老人家都摆了半天谱了,也没弹出个曲来,看来,西餐是白请您吃了!”
    老张哈哈笑着,说:“西餐虽然腻歪,但这情分,咱记着呢!不过,以后咱爷俩吃饭,没那么多穷讲究,有烧烤和老白干,就行了!”说完,话锋一转,正色道,“其实,那女贼虽然光鲜,却难掩贼相!一进门,就进了我的眼睛眶子。”
    曹小安不解地问:“那您老是怎么看出来的?”
    老张压了口老白干,说:“一般来说,贼的眼神,与正常人是不同的。”
    曹小安问:“哦?怎么个不同法?”
    老张津津有味地嚼着烤串,说:“那女贼目光兴奋,又有点儿慌乱,你说,像她那样穿着貂皮大衣的美女,吃顿西餐,会是那个尽样吗?”
    不等曹小安发问,老张又说道:“还有她的鞋,平跟,又落满灰尘,一个穿着貂皮大衣的有钱人,又是个女的,鞋能跟个农民似的吗?”
    曹小安听后似有所悟,说:“是啊!我怎么没注意呢?”
    老张停了停,手挥了挥,撵走了叮在烧烤上的一只苍蝇,又喝了两杯酒,老张黑脸泛出了红色,接着说道:“这就对了,很明显,这女贼是在外面拎了货,累了,就到西餐厅歇脚,顺便验下货,后面还要接着找货呢!还有,这女人坐下后,只要了杯咖啡,没喝,先掏出了钱包,将里面的钱数了两遍,你说,一个有钱人,能这样鼓捣钱吗?
    曹小安附和着说:“是啊!连我都不会在西餐厅摆弄钱。”
    这回,曹小安算是彻底服了,说:“师父,您可真是比贼还贼啊!”
    老张哈哈大笑,说:“好好干,你小子将来说不准比师父还贼呢!不过,今天你可得喝点儿老白干,便衣的干活,不喝老白干,咋能捉住贼呢?”
    那晚,曹小安有生以来第一次喝干了一瓶老白干,最后愣是吐了一地,被老张架着,才勉强回到了家里!
    晚风习习,曹小安下班,心情异常郁闷,就来到烧烤摊,要了老白干,慢慢喝着,却怎么也喝不出老白干的味儿。
    曹小安之所以心烦,是因为一个外号叫“飞毛腿”的贼。这飞毛腿出道不久,名声却不小,滑溜,眼毒,下手准,来去无踪,极难对付。
    大队长胡大海在部署任务时,说:“这飞毛腿跑得快,非曹小安莫属。曹小安在便衣大队也有些日子了,该单挑一下了。”说完,不看曹小安,却看着老张。
    老张没吱声,别过头和曹小安对了对眼,问:“怎么样?”
    “那我可有的干了!”曹小安拔掉下巴上的一根胡子,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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