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国内的很多小镇一样,芦溪毫无特色,街道陈旧,建筑灰暗而杂乱,没有任何规划可言。崇明十二岁之前生活在这里,只有他跟母亲两人。他们租住在南街一间三楼的小公寓里,基本上不跟镇上的人来往。

    关于母亲,他知道得很少,母亲是高材生,清华毕业,留学美国,专攻电子工程学。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带着他来到这个毫无前途可言的小镇生活。他从来没见过任何母亲方面的亲人,大约她是个孤儿,他猜。在他从小的认定里,母亲是最聪明的人,没有人比她更优秀,母亲也很少把他当一个孩子,小时候陪伴他的不是童话和变形金刚,而是整间屋子的书籍和母亲口中的关于电子工程学方面的知识,什么电流、电压、诺顿定理、欧姆定律……

    母亲有精神分裂症,家里有很多关于精神分裂方面的书,她自己从不同的医院收集药品,自己配给自己吃。病一直时好时坏,发病的时候敏感多疑,不认得任何人。每次发病,她总会消失一段时间,有时候是几天,有时候是几个星期,又怕崇明走丢,所以把他锁在家里。崇明就一个人找书看,饿了就吃囤积起来的食物,他不能把那些食物由着性子吃完,必须分配好,因为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好几次,食物吃完,母亲还没有回来,他只能不停喝水,有一次水喝太多,造成水中毒,送医院急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小命。再长大一点,门已经锁不住他,他会从阳台的自来水管道爬下楼,去找发病的母亲,小镇明明不大,他却从来没有找到过她,有时候他会觉得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也许她走出了芦溪,也许她被人送进了精神病院,也许被抢劫银行的劫匪误杀。

    这样说并不是说他讨厌母亲,相反,母亲对他来说总是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代表着某种天命。他觉得母亲是不凡的,跟那些庸庸碌碌生活着的人是不同的。

    大约是遗传的作用,崇明从小就表现出聪明绝顶。但在一个将聪明当做至高无上价值的社会,一个超智商的孩子绝不会有平和的生活。于是在学校里,他试着降低他的成绩,即便如此,他却总还是第一名。他十二岁的时候,知识水平已经达到一般高等文科院校的程度,但要扮演一个普通聪明的孩子却并非轻而易举,所有不需要花费在学习和理解上的时间他都用来模仿一个普通好学生的风格,他们的答辩能力、待人态度,以及他们的小错误和认为重要的事,但这些对他来说其实非常无趣。

    十二岁的时候,母亲发病失踪,后来被人发现从信号塔上掉下来,送到医院已经回天乏术。一个斯文儒雅的男人来学校接他,崇明第一眼看见这个男人就知道这是自己的父亲,他觉得有隐隐的兴奋。但男人让他叫自己裴叔叔。

    母亲和裴叔叔是大学同学,后来又一同留美,关于他们之间的那些事他并不清楚,但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裴叔叔爱着母亲。母亲的死并没有让他特别伤心,就像他说过的,这是天命。

    裴叔叔带他去街角的一家小食店吃甜酒酿和桂花蒸糕,这是母亲以前常常带他来吃的。他自己并不吃,坐在他对面的位子看着他,目光温和慈爱,饱含感情。这以后每年母亲祭日,他带他来扫墓,从山上回来,总会带他去那家店吃甜酒酿和桂花蒸糕,自己不吃,看着他吃,这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小秘密。

    到芦溪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左右,车声喧嚣,入目的都是陌生的建筑物和人群,芦溪早不是崇明记忆中的模样了。那个男人过世后,他再没来过这里,若不是失忆,他永远也不会再踏上这里。每个人都有故乡,只有他没有,他和母亲只是芦溪的外来户,连房子都是租的,何谈家?后来他离开芦溪寄居裴家,更称不上家了,再后来,他连过往的记忆都一同丢掉了,他这个人,就像海上的浪花浮蕊,漂到哪儿算哪儿。

    穆潇对所见的一切很新奇,兴致勃勃地东看看西看看。南街的变化极大,道路拓宽了,道路两边的房子很多已经改建,他和母亲曾经住过的房子居然还在,灰暗窄小,被一众新建筑物挤得气喘吁吁,看起来可怜极了。他远远地站在街角看,心里面并没有多少惆怅的感觉。他去看母亲,上山的路上樱花开得如火如荼,他记得那年他同裴叔叔来扫墓,下山的时候站在樱花树下拍了一张照片,裴叔叔将手搭在他的肩上,笑容温煦,他穿白衬衫,不笑,但周身气息柔和。扫墓回来一个月后,裴叔叔出差飞机失事遇难,这是他们一起拍的唯一一张照片,照片里,两人像一对父子。

    墓前杂草丛生,阶前都是被风吹来的落叶、落果、花瓣。他用手拂开,坐在阶前看远处穆潇捡花瓣玩,过一会儿跑过来将花瓣丢到他的后衣领,笑脸像阳光下的水一样纯净。他蹲在墓前问崇明:“你跟你妈妈说什么?”

    崇明说:“没说什么,我想说的她都知道。”

    “那我说的她知道吗?”

    崇明点头,“知道吧。”

    穆潇说:“那她知道我喜欢你吗?”

    崇明愣了愣,看他,“你喜欢我吗?”

    穆潇低着头,手指划弄着地上的花瓣,点点头,说:“喜欢的。”

    崇明问他:“为什么喜欢?”

    他说:“不知道。”

    崇明没再说话,过一会儿站起来说:“走吧。”

    街角的那家小食店居然还在,崇明带穆潇进去吃东西,给他点甜酒酿和桂花蒸糕,自己并不吃,点了一根烟坐在对面看他,等穆潇吃得吃不多了才说:“你知道裴雁吗?”

    穆潇摇摇头。

    崇明平静地说:“裴雁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当然他自己并不知道,我也是猜出来的。我母亲过世后,我就去了裴家,裴雁那时候挺讨厌我,我也不喜欢他,但我却还是故意跟他发生了关系,让他离不开我,他现在两条腿都废了,因为我,他生不如死。你看,我就这样一个坏到骨子里的人,你喜欢谁都好,就是别喜欢我。”

    穆潇沉默,崇明站起来付账。

    回去的路上,穆潇将耳塞塞到耳朵里,趴在桌上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崇明坐在里面,外面是黑洞洞的夜色,车窗上映出自己冷酷坚硬的脸。

    十二岁那年,崇明第一次见到裴雁,在裴宅。裴叔叔将丧母他的领回家,对裴夫人说是朋友的孩子,双亲意外过世,已没有亲人,他决定领养他。崇明至今还记得裴夫人狐疑的眼神,然而她什么也没说,沉默地接受。楼梯上一个小孩,趴在楼梯栏杆上看他,乌黑的头发下一张苍白的小脸,眼睛黑得像子夜,穿着格子衬衫教养良好的样子,看着他的目光并不友好。

    裴叔叔朝他招手,说:“来,裴雁,来见见小哥哥,以后小哥哥会跟我们住一起。”

    小孩慢吞吞地下来,仰头看父亲,说:“爸爸,我的作文得奖了,是第一名。”

    裴叔叔显得很高兴,摸摸他的头,“真的吗?那裴雁想要什么礼物?”

    后来崇明知道,裴雁的左脚天生有毛病,走得快一点就会一瘸一拐的,如果跑起来就更难看了,他的鞋子都是定制的,因为商店里没有任何一只鞋子能够穿进他的左脚。五岁的时候,他的脚动过一次手术,但并没有完全矫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为他的跛脚感到羞耻,他不与同龄人交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乖僻敏感,他的左脚就是他的逆鳞。崇明第一次发现他的脚的异样的时候,出于好奇,忍不住盯着他看,裴雁恼羞成怒,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飞快地一瘸一拐地离开。

    他们并没有如裴叔叔的期望那样成为要好的朋友。

    裴叔叔送给过崇明一只秋田犬,取了名叫牙牙,阳光好的周末,裴叔叔会跟崇明和牙牙在院子里玩,这一切对崇明来说是很新奇的经历,对于裴庆东这个男人,尽管崇明有时候觉得像很多大人一样活得庸庸碌碌毫无价值,但他儒雅的风度和发自内心的关怀他并不讨厌。并且他清楚,他寄居在裴家最大的依据就是裴庆东,他善于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好孩子来博得大人的喜爱。

    裴雁是敏感的,他很快察觉到,比起自己,父亲似乎更喜欢崇明。因为崇明的健康,他的身上有着蓬勃向上的生命力,而自己,孱弱、内向,不像个男孩子,他把所有的错归咎于自己的跛脚。

    他敌视着崇明,像敌视侵占自己领地的侵略者。有一天,他趁着家里人不在,将牙牙抱上阁楼,当着崇明的面将小狗从楼上丢下去。小狗就在崇明面前血肉横飞,他抬起头看见裴雁的眼睛,漆黑,深沉,充满恶意。

    这就是裴雁,敏感,古怪,乖僻,也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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