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崇明完成了他的第二个故事短片《神知道》,依旧没有专业演员,依旧是十六毫米电影。这一次,他将一个爱情故事运用三种不同的讲述方式将之呈现,使一个简单的故事变得扑朔迷离,观者由一开始的轻松慢慢被带进迷宫,到最后,你开始怀疑里面的所有人,甚至对自己都产生不信任感——导演并不表态,他向观者平静的心湖投下一颗石子,激起涟漪,然后在摄影机背后静静地微笑。
将电影提送法国独立制片电影影展后,崇明给《芭莎男士》拍了几组硬照。两组内景,一组外景。内景走复古风,摄影棚布置成民初上海公馆的模样,织花的红色地毯,奢华秾艳的壁纸,墙上挂一套工笔花卉老版画,金色的点唱机,一堂桃木古典家具配上大大小小的皮面沙发,柔和的几盏壁灯一照,木色幽深,皮光润泽,那是最名贵的舒适了。
崇明穿双排扣格纹西装,三七分的头发用发蜡打得光亮贵气,手上夹一根雪茄,脸上带一点漫不经心的矜贵,或者双腿交叠坐于皮面沙发上;或者一手插兜立于大幅玻璃窗边,目光望着窗外,带六分往昔故园的教养和四分西洋文化的陶铸,背景是一个模糊的蓝色的女人背影;或者是一个人张开手臂,在满室富丽中独自跳舞,像拥着浮华时光,眼神矜傲又带着毛茸茸的触感,锃亮的地板上他浅色模糊的影子翩翩起舞;又或者是懒洋洋地倚着楼梯栏杆,嘴畔一抹迷人浅笑,风度翩翩却又带着天然的讥诮和冷淡,看着楼下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他好像是冷的,即便纵情欢爱,灵魂也总是离地三尺,眼神迷离,却又带着过分的清醒。
外景选了一个老火车站,相比内景的浮华艳丽,外景则要显得冷寂,枯黄的落叶、冷清的站台、冰冷的铁轨、阴沉的天气——一个男人,穿风衣,将领子立起来遮住小半张脸,侧脸宛若雕塑般俊美锋利,脚边一只旧行李箱。
一张是在巴黎铁塔附近,照片采用黑白,只有男人拿在手里的气球是血一样的红,没有任何杂色,很抓人眼球。
还有一张是男人坐在巴黎街头拉手风琴的照片,脸上出现难得的笑,像秋阳,像醇酒,干净得像琴声在流淌。
拍摄从早上六点持续到晚上八点结束。
杂志一在国内发行,立刻掀起浪潮,销售量呈直线上升,与五年前相比,崇明曾经的青涩已退去,举手投足间一股成熟男子的浪荡大气,目光沉沉,嘴畔一抹若有似无的坏笑,像一支诱惑之箭,直射人的心房。娱乐圈内各色反应不一——
“经纪人?没错,我是他经纪人又不是他老妈子,上哪儿还得把他拴裤腰带上带着——”按掉通话键,靳飞炀将手机扔进包里,抬头又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见笑了。”
对面的年轻男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不动声色地问:“靳小姐最近这段时间很忙吧,看来大家都很关注崇先生的去向?”
靳飞炀弓着身子,拿桌子上的樱桃吃,一点没有女人该有的矜持,闻言抬眼撩了撩眼皮,笑嘻嘻地说:“没法子呀,这臭小子就长了张好皮相,何况,十九岁的戛纳影帝,就是国际上也不多见啊。”
对面的男人一点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很是,不然我们老板也不会一眼相中崇先生了,不晓得他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我们是很有诚意与他合作的,条件你开——”
靳飞炀却并不喜形于色,依旧优哉游哉地与人打着太极。
正被人谈论的崇明已经低调回国,坐上了开往杏花渡公寓的出租车。司机悄悄透过后视镜打量坐于后座的崇明——他穿勃艮第红的拉链毛衣,蓝色牛仔裤,鼻梁上架一副gucci限量版飞行眼镜,交叠着双腿,透出一股区别于他人的矜贵。经过花店的时候,他下车买了一盆黄色的郁金香,司机趁机开口,“刚从国外回来哦。”
崇明点头。
司机又从后视镜中看了眼郁金香,说:“送女朋友啊。”
崇明笑笑,不说话,开了车窗,冷风扑面而来,吹散车厢内滞闷的暖气,他摘下眼镜,看着车窗外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只瓶中船,走在街上心里有小小的期待和雀跃——他忍不住要笑,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怎么样的呢,好像已经想不大起来了,心里也就残余一点淡淡的怀念——如今的自己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惶惶不知所措,他知道,这个世界,是自己的舞台。
崇明关了窗,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尽管先前靳飞炀已让钟点工打扫过,但毕竟五年多没住人,公寓里依旧残留着点空气滞涩的味道。崇明将郁金香放到桌上,打开所有的窗户通风,又将行李箱打开——简单地收拾过后,崇明走到露台,露台上原本养着的植物已经全部枯死了,顾里送的那只清水烧的陶罐还在,被烈日晒得发白,崇明从厨房接了一勺水浇在它上面,然后将勺子放到阳台上,自己站在露台上看远处欣欣向荣的新城,杏花渡倒没什么大变化,只是树木更加蓊郁,看着可亲可爱。崇明拿了台拍立得,随手拍了几张照片,手机响了,是靳飞炀的电话——
“嗯,我已经到了……没想好,先休息几天……不去,推了……再说吧……好。”
与靳飞炀通过电话之后,崇明去了趟超市,没多久,靳飞炀就来了。
靳飞炀还是老样子,眉梢眼角从来飞扬桀骜,没一点女子的婉约,见着崇明便挑眉微笑,“哟,小鬼长进不少。”但到底不再像从前那样教训孙子似的教训崇明。
崇明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随手翻了翻这些日子接踵而来的邀约,听靳飞炀给他讲这几年国内娱乐圈的发展态势——
“……余乾,记得吗?当年跟你竞争金蔷薇新人奖的那个,但他的运气不如你,之后接的几部片子都反映平平,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不在的这几年,他的势头很猛,国内年轻一辈的男演员里基本没有人能抑其锋芒——他是属于稳扎稳打型的,虽然窜红速度慢,但根基深,演技是靠一点一点磨练出来的,两度入围金蔷薇最佳男主角,拿奖是迟早的事,应该可以算是你的劲敌。”
靳飞炀又简单说了几个和崇明同一时期演员的情况,还附加了几个值得注意的新人。崇明合上资料,忽然问:“穆潇呢?”
靳飞炀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这几年对国内情况真是一点都不关心啊,穆潇已经很久没有露面了,或者说,你去法国之后,他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崇明愣了一下,很久没有说话。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
一辆接着一辆的豪车驶入蒂爵酒店,银白的闪光灯便将黑夜变成白昼。今天是珠宝大亨孙氏举办的慈善舞会,邀请了娱乐界众多重量级的明星,整个晚上,就像一场争奇斗艳的秀,记者自然卯足了劲挖掘新闻——
傅元峰打开车门,闪光灯一闪,他已经迅速调整好脸上的表情,以最完美的侧脸正对镜头,嘴角微微下撇,倨傲而冷淡,两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博开从车子另一边下来,与傅元峰的冷傲不同,他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主动朝镜头招手。他们两人同属唐风,同期练习生,又同期出道,免不了暗暗较劲,傅元峰走冷峻贵公子路线,博开则走时下最流行的萌系路线。傅元峰出道两年,在新人当中无出其右者,一个博开,勉勉强强可跟他相提一二,但傅元峰心里是很不以为然的,他看得清楚,博开这样的路线长久不了。今次慈善舞会,以他们的资历本来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孙二少将请柬发到公司——孙二少大名如雷贯耳,听说这人最喜欢结交明星,他景山别墅的party圈内有名,是个薛蟠式的人物,人背地里叫他孙大傻子,当傅元峰却觉得傻有什么关系,正好可以帮他更进一步。
舞会还没开始,宴会厅里相熟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一眼望过去,几乎都是娱乐界的前辈,傅元峰和博开不敢冒冒然地上去打招呼,不由地暗暗有些着急。忽然,傅元峰的眼睛一亮,宴会的东北角,一个穿银灰色阿玛尼的男人正端着酒杯与人说话,高大颀长的身姿,阳刚俊朗的外表,呈现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正是同属唐风的师兄郑双城。
郑双城成名已久,自有傲气,平时在公司遇到,也并不会同他们多做交流,但今天这样的场合又要另作他论。傅元峰几乎是有些急地走过去,脸上堆起乖巧的笑——
“郑大哥——”
郑双城转过脸来,被人打断谈话,心里有些不悦,然而不过一秒,脸上已经挂起了和煦的笑,“哦,你们也来了。”他朝后几步走到的博开点点头。
“是,孙二少的邀请,说起来,郑大哥认识孙二少吗?”说到这里,傅元峰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来,“受了主人的邀请,总想当面道个谢。”言下之意不过是希望郑双城帮他引荐,郑双城哪里会不懂,他一向有热心提携后辈的名声,不好一口拒绝,遂点头敷衍,“若有机会,介绍给你们认识。”
正说话间,原本跟郑双城谈话的男人已离开,傅元峰一心扑在郑双城身上不曾注意,博开倒是注意到了,尽管只是一个照面,但那人温润如玉的眉眼在宴会水晶灯下有山岚雾霭般的古典玲珑,神情淡淡,转身离去,一身风华。直到人走出很远,博开才蓦然意识到,那是薛年——曾经影歌双栖,红极一时,后来却不知为什么忽然沉寂下去了,直到近一年才又渐渐在媒体前露面——
薛年走红的时候,博开还是个学生,那时候班上的很多学生天天拿着薛年的海报写真,张口闭口都是阿狸,他回忆了一下薛年当年的样子,比起同期的艺人,薛年的模样居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感觉更加内敛温和,比起年轻的时候更有味道。
博开的思绪也就走开了那么一会儿,很快收束回来,发现傅元峰已经一口一个郑大哥叫得亲热,完全没有人前那副冷淡高傲的样子,心里有些不屑。正在这时,今天的主人之一孙祥出现了,穿着白色的西装,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白白胖胖的脸上堆满笑容,惬意地游走在各个来客之间,柔媚细长的眼睛眯着,显然不是客气,是真高兴。
傅元峰显然也看见了,忍不住提醒郑双城,“郑大哥,那是孙二少吗?”
郑双城不怎么喜欢孙祥,对这种欺男霸女的二世祖打心眼里厌恶,本来想当做没看见,但被傅元峰这样一说,只好堆起笑容走过去,“孙二少,最近过得怎么样。”
孙祥哈哈一笑,眼睛眯起来,“挺好挺好。”孙二少一向喜欢美人,但显然,郑双城这样阳刚硬朗的外形在他眼里是够不上美人标准的,因此,他的目光一开始就在郑双城身后的傅元峰和博开身上。
郑双城压下心里头的不悦,介绍道:“这两位是我的师弟,傅元峰,博开,还没谢谢二少的请柬。”
孙祥显得更高兴了,“哪里的话,我这个人最喜欢结交朋友了,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以后大家多多出来玩。”说着挥挥手,旁边的助理马上给两个年轻人递上名片。
傅元峰有些受宠若惊,他是知道孙氏的身家的,这样的豪门大家其实骨子里并不太瞧得起艺人,孙祥这样大方,倒让他有些惶恐,也有些沾沾自喜。傅元峰正想说些什么好拉近一下与孙祥的关系,入口出现一阵骚动,几人转头望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修文开始~
将电影提送法国独立制片电影影展后,崇明给《芭莎男士》拍了几组硬照。两组内景,一组外景。内景走复古风,摄影棚布置成民初上海公馆的模样,织花的红色地毯,奢华秾艳的壁纸,墙上挂一套工笔花卉老版画,金色的点唱机,一堂桃木古典家具配上大大小小的皮面沙发,柔和的几盏壁灯一照,木色幽深,皮光润泽,那是最名贵的舒适了。
崇明穿双排扣格纹西装,三七分的头发用发蜡打得光亮贵气,手上夹一根雪茄,脸上带一点漫不经心的矜贵,或者双腿交叠坐于皮面沙发上;或者一手插兜立于大幅玻璃窗边,目光望着窗外,带六分往昔故园的教养和四分西洋文化的陶铸,背景是一个模糊的蓝色的女人背影;或者是一个人张开手臂,在满室富丽中独自跳舞,像拥着浮华时光,眼神矜傲又带着毛茸茸的触感,锃亮的地板上他浅色模糊的影子翩翩起舞;又或者是懒洋洋地倚着楼梯栏杆,嘴畔一抹迷人浅笑,风度翩翩却又带着天然的讥诮和冷淡,看着楼下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他好像是冷的,即便纵情欢爱,灵魂也总是离地三尺,眼神迷离,却又带着过分的清醒。
外景选了一个老火车站,相比内景的浮华艳丽,外景则要显得冷寂,枯黄的落叶、冷清的站台、冰冷的铁轨、阴沉的天气——一个男人,穿风衣,将领子立起来遮住小半张脸,侧脸宛若雕塑般俊美锋利,脚边一只旧行李箱。
一张是在巴黎铁塔附近,照片采用黑白,只有男人拿在手里的气球是血一样的红,没有任何杂色,很抓人眼球。
还有一张是男人坐在巴黎街头拉手风琴的照片,脸上出现难得的笑,像秋阳,像醇酒,干净得像琴声在流淌。
拍摄从早上六点持续到晚上八点结束。
杂志一在国内发行,立刻掀起浪潮,销售量呈直线上升,与五年前相比,崇明曾经的青涩已退去,举手投足间一股成熟男子的浪荡大气,目光沉沉,嘴畔一抹若有似无的坏笑,像一支诱惑之箭,直射人的心房。娱乐圈内各色反应不一——
“经纪人?没错,我是他经纪人又不是他老妈子,上哪儿还得把他拴裤腰带上带着——”按掉通话键,靳飞炀将手机扔进包里,抬头又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见笑了。”
对面的年轻男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不动声色地问:“靳小姐最近这段时间很忙吧,看来大家都很关注崇先生的去向?”
靳飞炀弓着身子,拿桌子上的樱桃吃,一点没有女人该有的矜持,闻言抬眼撩了撩眼皮,笑嘻嘻地说:“没法子呀,这臭小子就长了张好皮相,何况,十九岁的戛纳影帝,就是国际上也不多见啊。”
对面的男人一点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很是,不然我们老板也不会一眼相中崇先生了,不晓得他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我们是很有诚意与他合作的,条件你开——”
靳飞炀却并不喜形于色,依旧优哉游哉地与人打着太极。
正被人谈论的崇明已经低调回国,坐上了开往杏花渡公寓的出租车。司机悄悄透过后视镜打量坐于后座的崇明——他穿勃艮第红的拉链毛衣,蓝色牛仔裤,鼻梁上架一副gucci限量版飞行眼镜,交叠着双腿,透出一股区别于他人的矜贵。经过花店的时候,他下车买了一盆黄色的郁金香,司机趁机开口,“刚从国外回来哦。”
崇明点头。
司机又从后视镜中看了眼郁金香,说:“送女朋友啊。”
崇明笑笑,不说话,开了车窗,冷风扑面而来,吹散车厢内滞闷的暖气,他摘下眼镜,看着车窗外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只瓶中船,走在街上心里有小小的期待和雀跃——他忍不住要笑,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怎么样的呢,好像已经想不大起来了,心里也就残余一点淡淡的怀念——如今的自己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惶惶不知所措,他知道,这个世界,是自己的舞台。
崇明关了窗,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尽管先前靳飞炀已让钟点工打扫过,但毕竟五年多没住人,公寓里依旧残留着点空气滞涩的味道。崇明将郁金香放到桌上,打开所有的窗户通风,又将行李箱打开——简单地收拾过后,崇明走到露台,露台上原本养着的植物已经全部枯死了,顾里送的那只清水烧的陶罐还在,被烈日晒得发白,崇明从厨房接了一勺水浇在它上面,然后将勺子放到阳台上,自己站在露台上看远处欣欣向荣的新城,杏花渡倒没什么大变化,只是树木更加蓊郁,看着可亲可爱。崇明拿了台拍立得,随手拍了几张照片,手机响了,是靳飞炀的电话——
“嗯,我已经到了……没想好,先休息几天……不去,推了……再说吧……好。”
与靳飞炀通过电话之后,崇明去了趟超市,没多久,靳飞炀就来了。
靳飞炀还是老样子,眉梢眼角从来飞扬桀骜,没一点女子的婉约,见着崇明便挑眉微笑,“哟,小鬼长进不少。”但到底不再像从前那样教训孙子似的教训崇明。
崇明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随手翻了翻这些日子接踵而来的邀约,听靳飞炀给他讲这几年国内娱乐圈的发展态势——
“……余乾,记得吗?当年跟你竞争金蔷薇新人奖的那个,但他的运气不如你,之后接的几部片子都反映平平,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不在的这几年,他的势头很猛,国内年轻一辈的男演员里基本没有人能抑其锋芒——他是属于稳扎稳打型的,虽然窜红速度慢,但根基深,演技是靠一点一点磨练出来的,两度入围金蔷薇最佳男主角,拿奖是迟早的事,应该可以算是你的劲敌。”
靳飞炀又简单说了几个和崇明同一时期演员的情况,还附加了几个值得注意的新人。崇明合上资料,忽然问:“穆潇呢?”
靳飞炀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这几年对国内情况真是一点都不关心啊,穆潇已经很久没有露面了,或者说,你去法国之后,他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崇明愣了一下,很久没有说话。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
一辆接着一辆的豪车驶入蒂爵酒店,银白的闪光灯便将黑夜变成白昼。今天是珠宝大亨孙氏举办的慈善舞会,邀请了娱乐界众多重量级的明星,整个晚上,就像一场争奇斗艳的秀,记者自然卯足了劲挖掘新闻——
傅元峰打开车门,闪光灯一闪,他已经迅速调整好脸上的表情,以最完美的侧脸正对镜头,嘴角微微下撇,倨傲而冷淡,两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博开从车子另一边下来,与傅元峰的冷傲不同,他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主动朝镜头招手。他们两人同属唐风,同期练习生,又同期出道,免不了暗暗较劲,傅元峰走冷峻贵公子路线,博开则走时下最流行的萌系路线。傅元峰出道两年,在新人当中无出其右者,一个博开,勉勉强强可跟他相提一二,但傅元峰心里是很不以为然的,他看得清楚,博开这样的路线长久不了。今次慈善舞会,以他们的资历本来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孙二少将请柬发到公司——孙二少大名如雷贯耳,听说这人最喜欢结交明星,他景山别墅的party圈内有名,是个薛蟠式的人物,人背地里叫他孙大傻子,当傅元峰却觉得傻有什么关系,正好可以帮他更进一步。
舞会还没开始,宴会厅里相熟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一眼望过去,几乎都是娱乐界的前辈,傅元峰和博开不敢冒冒然地上去打招呼,不由地暗暗有些着急。忽然,傅元峰的眼睛一亮,宴会的东北角,一个穿银灰色阿玛尼的男人正端着酒杯与人说话,高大颀长的身姿,阳刚俊朗的外表,呈现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正是同属唐风的师兄郑双城。
郑双城成名已久,自有傲气,平时在公司遇到,也并不会同他们多做交流,但今天这样的场合又要另作他论。傅元峰几乎是有些急地走过去,脸上堆起乖巧的笑——
“郑大哥——”
郑双城转过脸来,被人打断谈话,心里有些不悦,然而不过一秒,脸上已经挂起了和煦的笑,“哦,你们也来了。”他朝后几步走到的博开点点头。
“是,孙二少的邀请,说起来,郑大哥认识孙二少吗?”说到这里,傅元峰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来,“受了主人的邀请,总想当面道个谢。”言下之意不过是希望郑双城帮他引荐,郑双城哪里会不懂,他一向有热心提携后辈的名声,不好一口拒绝,遂点头敷衍,“若有机会,介绍给你们认识。”
正说话间,原本跟郑双城谈话的男人已离开,傅元峰一心扑在郑双城身上不曾注意,博开倒是注意到了,尽管只是一个照面,但那人温润如玉的眉眼在宴会水晶灯下有山岚雾霭般的古典玲珑,神情淡淡,转身离去,一身风华。直到人走出很远,博开才蓦然意识到,那是薛年——曾经影歌双栖,红极一时,后来却不知为什么忽然沉寂下去了,直到近一年才又渐渐在媒体前露面——
薛年走红的时候,博开还是个学生,那时候班上的很多学生天天拿着薛年的海报写真,张口闭口都是阿狸,他回忆了一下薛年当年的样子,比起同期的艺人,薛年的模样居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感觉更加内敛温和,比起年轻的时候更有味道。
博开的思绪也就走开了那么一会儿,很快收束回来,发现傅元峰已经一口一个郑大哥叫得亲热,完全没有人前那副冷淡高傲的样子,心里有些不屑。正在这时,今天的主人之一孙祥出现了,穿着白色的西装,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白白胖胖的脸上堆满笑容,惬意地游走在各个来客之间,柔媚细长的眼睛眯着,显然不是客气,是真高兴。
傅元峰显然也看见了,忍不住提醒郑双城,“郑大哥,那是孙二少吗?”
郑双城不怎么喜欢孙祥,对这种欺男霸女的二世祖打心眼里厌恶,本来想当做没看见,但被傅元峰这样一说,只好堆起笑容走过去,“孙二少,最近过得怎么样。”
孙祥哈哈一笑,眼睛眯起来,“挺好挺好。”孙二少一向喜欢美人,但显然,郑双城这样阳刚硬朗的外形在他眼里是够不上美人标准的,因此,他的目光一开始就在郑双城身后的傅元峰和博开身上。
郑双城压下心里头的不悦,介绍道:“这两位是我的师弟,傅元峰,博开,还没谢谢二少的请柬。”
孙祥显得更高兴了,“哪里的话,我这个人最喜欢结交朋友了,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以后大家多多出来玩。”说着挥挥手,旁边的助理马上给两个年轻人递上名片。
傅元峰有些受宠若惊,他是知道孙氏的身家的,这样的豪门大家其实骨子里并不太瞧得起艺人,孙祥这样大方,倒让他有些惶恐,也有些沾沾自喜。傅元峰正想说些什么好拉近一下与孙祥的关系,入口出现一阵骚动,几人转头望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修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