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地里走了好几天,不光要赶路还要练武、还要温习巩固兼顾升级各种辅助生活技能,还要为了升级烹饪帮助戊柒做饭,还要采药草赚钱……苦逼的叶大公子在投宿客栈后,觉得自己连一根手指都不愿意抬。在扶起戊柒之后,他也懒得出去吃饭,将银子交给死士,叫他出去买点吃的回来在屋里吃,将他支使出去后,自己和衣躺在床上,还没等到死士回来,便睡熟了。
戊柒本来也不放心将叶韶然独自一人留在客房,在客栈外面随便买了两屉包子外加碗馄饨,匆匆回房,便看到了床上酣睡的少年。从前他受叶辰所派那一院子下人排挤,是没机会上前照顾叶韶然的,但他眼神也一直都落在这孩子身上,知道此时若是叫他起来,他定不肯倚在床上凑合着吃两口再继续睡,必然是要理好衣服和头发,端端正正坐在桌边,半点咀嚼声都没有悄无声息地吃完饭,再消食读书折腾到很晚,才能再次睡下,想了想他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戊柒便没有叫醒叶韶然。
他放轻脚步进屋,小心关上门,自己坐到一旁桌边。看着原本为两个人准备的吃食,默默拿起包子,就着馄饨吃了起来。包子和馄饨凉了就没法再吃,可若是叶韶然,戊柒知道他有办法将它们收到不知哪里去,想吃时再拿出来,保证还是热乎冒着气的。那些异于常人之处,叶韶然仍从不对戊柒掩饰……但戊柒从刚才药铺时种种看了出来,少年还是懂得并不将这些透露给其他人知晓的。
之前是他太过杞人忧天,觉得叶韶然毫无防人之心,但脱离只有他们主仆二人的环境,戊柒方才想起,不说对陌生人如何,叶韶然对待叶辰、以及从小要好的侍女,明明也是看起来一团和气,实则防备有加的。虽说之前大公子那样作弄他,可他到底还是最受他信任的那一个,只要记得守好死士的本分就好了……戊柒压下心里泛起的微涩,三口两口吃掉包子和馄饨,向店小二讨要了热水,帮熟睡的小主人擦脸擦脚,除去他的外衣,帮他盖好被,自己则抱着剑,坐在他的床边。
等他长大了,也许便没机会再为他守夜。
叶韶然大概永远都猜不透戊柒脑袋里的想法。当然,就算他能够猜到,通常也没有时间去想。第二天自然在清晨醒来,因为睡了太久,一时他竟然没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之后慢慢地,他才回忆起昨天没吃晚饭就睡着的事。穿越后这么多年,除了生病和晕倒,他几乎就再没睡过如此长时间的一觉。叶大公子只觉神清气爽,人生都美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他翻身坐起,戊柒正端着水进屋。这些年被侍女伺候习惯了,这大少爷很自然地伸开手臂,任戊柒帮他穿衣帮他洗脸,头脑里琢磨着几天后进山的事。之前他一直被囚禁在山庄那个小院里,吃穿用度多少人盯着,没办法给自己弄什么储备。如今再要踏上探险之旅,第一件想到的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既然有空间储物装备,不囤货备药简直暴殄天物。
吃过早饭,叶韶然叫戊柒帮他把桌子擦干净,从物品栏里将没卖出去的草药一件件拿出来,分门别类地收拾好。他向客栈借了个竹篓,装着药,另找一家药铺换钱。他和戊柒两人补血治疗的药物,用不上药铺医馆里的凡品,换购系统的就好,可昨天那个孝顺的小芸姑娘,叶韶然有心要照顾好她,于是顺便也买了些药铺配好的金创药。拿着剩下的钱,叶韶然便开始带着戊柒逛集市。
这些钱不算多,虽然有心要买几套换洗衣服装进物品栏,无奈钱是不够。叶韶然想了想,觉得这趟上石厉山,就算找不到那株会跑会跳的千年人参,但山上盛产药材总不会是假的,凭着他和戊柒的能耐,这一趟下来能赚的钱,绝对比之前赶路随手摘些寻常草药多得多,所以买衣服也不急在一时。这样思来想去,结果叶韶然便只冲着吃的去,买了些油盐酱醋糖、馒头和成罐的酱菜咸菜、一大块腌肉,一大袋粗粮和小包的白米白面,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一下把他们仅有的一点现钱花了个精光。要不是住店时已经压了三天房钱,没准这主仆两人,会因为吃野果和烤肉吃伤了的购物狂叶大公子,而不得不出城找个破庙,与乞丐争地盘度过剩下的两天……
一时花多了钱,剩下两天又没有什么其他事做,叶韶然便对着自己个儿的系统界面,仔细琢磨了一下自己现在所具有的技能,给自己已经很充实的日程表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划——练武显然是他要完成系统给出的最终任务所需的最重要技能,所以必须保证每天分配到足够的时间;至于别的技能学习,医术很重要,采集和种植跟医术虽有联系,但并不是密不可分,如今指着采集赚钱以及接到任务,所以也要分配足够的时间,但过了这段时候便可以适当放弃后两个;琴棋书画虽说是装逼利器,但学到他如今这等级,配上他这张脸,已经足够唬人,基本也可以放弃……
根据这么多年的经历,叶韶然已经了解了,这个系统技能分为十个等级。1级,基本就是做了什么相关的尝试,并且积累一定时间;2、3、4级,大概属于业余爱好者水平;5级可以说是一个分水岭,达到这个级别,说明这项技能足以用来谋生,但也只是普通人能达到的水准;再向上升级,叶韶然有达到6级的技能,自我感觉已经算很优秀。如果以绘画为例,大概就是不单可以靠画画为生,画出来还可以得到别人的交口称赞,可以拿到一些奖项;除此之外,他还见过一个10级武技的妖怪boss,推测6到10级间的大概情况,许是7、8级可算一流,9级天资和勤奋缺一不可,是当世顶级水准。
为了混交换币,再努力升级其他技能,奢求达到更高显然得不偿失。进过一次副本,叶韶然算是明白了,只有副本才是捞钱的王道。至于平时,他真的不该再分出太多时间升级生活技能了……毕竟他的最终任务,按自己推测,那就是要成为武林第一高手、外加武林盟主或者魔教教主,还要保证大大的有名,不可谓不艰巨!重新确定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叶韶然调整了总想往厨房钻的爱好,也不再晚上捧着书读,每天早起打坐练武。
时间过得飞快,到了和小芸姑娘约好上山那天,叶韶然和戊柒退了客房早早出城,没想到小芸已经等在城门口。叶韶然跟小芸打了个招呼,也没有询问结伴同行的都是什么人,随意找了棵树坐下继续练气,戊柒沉默着笔直立在一旁为他护法。除了早早应约的少女小芸,抓紧一切时机练武的叶韶然及戊柒,不久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四个男人:
一对长相粗鲁凶恶的兄弟,看起来三十多岁,一个叫丁名,一个叫丁凡;
一个比叶韶然稍大几岁,但明显仍未成年的黑瘦少年,名叫松孝;
最后来的男人,却有些特别,叫人看不出来历——那是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虽不及叶韶然长得那么出众,若是在这种县城遇见,却也难免叫人多看几眼。他让大家叫他“阿朗”。他四肢修长身姿挺拔,面相斯文俊朗,皮肤也是白皙光滑。看他的外表加上明显与旁人不同的举止涵养,会让人第一时间想起饱读诗书的世家才子,显然是受过极好的教育。但他言谈间却没那些读书人自觉不自觉掉书袋的习惯,未语先笑,十分温柔和气。况且他行走间动作敏捷利落,显然并不是每常只在书房读书习字,而是惯于在外行走之人。可若说他与叶韶然一样,是武林世家出身,却连叶韶然都看得出他脚步虚浮,并不像有内力在身。
自这位阿朗来了之后,叶韶然便不再练功,默默站起来走到众人中间。他一直原坐一旁观察着同性者,可这一行人多多少少也都在注意着他,见他过来,先是那十五六岁的黑瘦少年松孝第一个做出反应,不开心地对小芸抱怨道:“小芸,你是怎么回事,干嘛带个大小姐山上,还是说只后面那护卫跟我们一路?要是她也上山,我们这回要多多少麻烦?!”
虽然内心觉得这少年看了他长相后发表的言论十分符合常理,但顶着与自己并不相符的人物特质,叶韶然也不敢太过好脾气,他沉下脸,一边拉住又开始释放杀气的戊柒,正想装逼立威,让周围人明白,叫他大少爷可以,叫他大小姐绝对不行!没想到有人先他一步,那叫叶韶然十分在意的青年人阿朗,分明也是刚和松孝认识,却态度自然熟稔地抬手,给了松孝一个爆栗,“小弟弟别胡说,难道你管长得好的都叫小姐吗?——你眼前分明是位公子。”
松孝愤怒地挥开阿朗的手,正准备说什么,阿朗却竖起食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将食指中指并拢,按着下唇打了个响亮绵长的口哨,这才转头对周围人说:“跟各位说一声,我有个弟弟,会和我们一起去石厉山寻参……他虽长得凶恶,其实却最和气不过,一会你们见了他,万万不要害怕……”
叶韶然没听到任何脚步声,却见戊柒突然扭头,戒备地望着一处草木繁茂之处。他顺着戊柒的目光望去,却见那里不知何时,已经蹲坐了一只银白皮毛琥珀色眼睛的雪狼。叶韶然和戊柒的目光聚焦一处,其余人也陆续发现了这条足有小马大小的雪狼,但就算其余人再如何因它惊呼,它仍坐得安静,只有曾用手打开阿朗手的松孝最后一个发现它时,它才站起身,竖起脖子上的鬃毛,皱起鼻子,对着少年发出低沉地咆哮。
“阿朔,乖。”阿朗见此,无奈地低声唤了一句。只用了三个字,就叫那马驹大小的雪狼重新安静地蹲坐回去,他朝紧紧盯着那叫“阿朔”的雪狼不住胆怯后退的少年安抚地笑了笑,解释说:“别怕,阿朔从不伤人。由他跟我们上山,就不用怕碰到野兽了。”
作者有话要说:程朗小a友情客串。。。
继续上班还不放假qaq
继续充当搬东西的体力劳动者
大家一定有很多放假很多天了好羡慕
戊柒本来也不放心将叶韶然独自一人留在客房,在客栈外面随便买了两屉包子外加碗馄饨,匆匆回房,便看到了床上酣睡的少年。从前他受叶辰所派那一院子下人排挤,是没机会上前照顾叶韶然的,但他眼神也一直都落在这孩子身上,知道此时若是叫他起来,他定不肯倚在床上凑合着吃两口再继续睡,必然是要理好衣服和头发,端端正正坐在桌边,半点咀嚼声都没有悄无声息地吃完饭,再消食读书折腾到很晚,才能再次睡下,想了想他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戊柒便没有叫醒叶韶然。
他放轻脚步进屋,小心关上门,自己坐到一旁桌边。看着原本为两个人准备的吃食,默默拿起包子,就着馄饨吃了起来。包子和馄饨凉了就没法再吃,可若是叶韶然,戊柒知道他有办法将它们收到不知哪里去,想吃时再拿出来,保证还是热乎冒着气的。那些异于常人之处,叶韶然仍从不对戊柒掩饰……但戊柒从刚才药铺时种种看了出来,少年还是懂得并不将这些透露给其他人知晓的。
之前是他太过杞人忧天,觉得叶韶然毫无防人之心,但脱离只有他们主仆二人的环境,戊柒方才想起,不说对陌生人如何,叶韶然对待叶辰、以及从小要好的侍女,明明也是看起来一团和气,实则防备有加的。虽说之前大公子那样作弄他,可他到底还是最受他信任的那一个,只要记得守好死士的本分就好了……戊柒压下心里泛起的微涩,三口两口吃掉包子和馄饨,向店小二讨要了热水,帮熟睡的小主人擦脸擦脚,除去他的外衣,帮他盖好被,自己则抱着剑,坐在他的床边。
等他长大了,也许便没机会再为他守夜。
叶韶然大概永远都猜不透戊柒脑袋里的想法。当然,就算他能够猜到,通常也没有时间去想。第二天自然在清晨醒来,因为睡了太久,一时他竟然没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之后慢慢地,他才回忆起昨天没吃晚饭就睡着的事。穿越后这么多年,除了生病和晕倒,他几乎就再没睡过如此长时间的一觉。叶大公子只觉神清气爽,人生都美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他翻身坐起,戊柒正端着水进屋。这些年被侍女伺候习惯了,这大少爷很自然地伸开手臂,任戊柒帮他穿衣帮他洗脸,头脑里琢磨着几天后进山的事。之前他一直被囚禁在山庄那个小院里,吃穿用度多少人盯着,没办法给自己弄什么储备。如今再要踏上探险之旅,第一件想到的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既然有空间储物装备,不囤货备药简直暴殄天物。
吃过早饭,叶韶然叫戊柒帮他把桌子擦干净,从物品栏里将没卖出去的草药一件件拿出来,分门别类地收拾好。他向客栈借了个竹篓,装着药,另找一家药铺换钱。他和戊柒两人补血治疗的药物,用不上药铺医馆里的凡品,换购系统的就好,可昨天那个孝顺的小芸姑娘,叶韶然有心要照顾好她,于是顺便也买了些药铺配好的金创药。拿着剩下的钱,叶韶然便开始带着戊柒逛集市。
这些钱不算多,虽然有心要买几套换洗衣服装进物品栏,无奈钱是不够。叶韶然想了想,觉得这趟上石厉山,就算找不到那株会跑会跳的千年人参,但山上盛产药材总不会是假的,凭着他和戊柒的能耐,这一趟下来能赚的钱,绝对比之前赶路随手摘些寻常草药多得多,所以买衣服也不急在一时。这样思来想去,结果叶韶然便只冲着吃的去,买了些油盐酱醋糖、馒头和成罐的酱菜咸菜、一大块腌肉,一大袋粗粮和小包的白米白面,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一下把他们仅有的一点现钱花了个精光。要不是住店时已经压了三天房钱,没准这主仆两人,会因为吃野果和烤肉吃伤了的购物狂叶大公子,而不得不出城找个破庙,与乞丐争地盘度过剩下的两天……
一时花多了钱,剩下两天又没有什么其他事做,叶韶然便对着自己个儿的系统界面,仔细琢磨了一下自己现在所具有的技能,给自己已经很充实的日程表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划——练武显然是他要完成系统给出的最终任务所需的最重要技能,所以必须保证每天分配到足够的时间;至于别的技能学习,医术很重要,采集和种植跟医术虽有联系,但并不是密不可分,如今指着采集赚钱以及接到任务,所以也要分配足够的时间,但过了这段时候便可以适当放弃后两个;琴棋书画虽说是装逼利器,但学到他如今这等级,配上他这张脸,已经足够唬人,基本也可以放弃……
根据这么多年的经历,叶韶然已经了解了,这个系统技能分为十个等级。1级,基本就是做了什么相关的尝试,并且积累一定时间;2、3、4级,大概属于业余爱好者水平;5级可以说是一个分水岭,达到这个级别,说明这项技能足以用来谋生,但也只是普通人能达到的水准;再向上升级,叶韶然有达到6级的技能,自我感觉已经算很优秀。如果以绘画为例,大概就是不单可以靠画画为生,画出来还可以得到别人的交口称赞,可以拿到一些奖项;除此之外,他还见过一个10级武技的妖怪boss,推测6到10级间的大概情况,许是7、8级可算一流,9级天资和勤奋缺一不可,是当世顶级水准。
为了混交换币,再努力升级其他技能,奢求达到更高显然得不偿失。进过一次副本,叶韶然算是明白了,只有副本才是捞钱的王道。至于平时,他真的不该再分出太多时间升级生活技能了……毕竟他的最终任务,按自己推测,那就是要成为武林第一高手、外加武林盟主或者魔教教主,还要保证大大的有名,不可谓不艰巨!重新确定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叶韶然调整了总想往厨房钻的爱好,也不再晚上捧着书读,每天早起打坐练武。
时间过得飞快,到了和小芸姑娘约好上山那天,叶韶然和戊柒退了客房早早出城,没想到小芸已经等在城门口。叶韶然跟小芸打了个招呼,也没有询问结伴同行的都是什么人,随意找了棵树坐下继续练气,戊柒沉默着笔直立在一旁为他护法。除了早早应约的少女小芸,抓紧一切时机练武的叶韶然及戊柒,不久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四个男人:
一对长相粗鲁凶恶的兄弟,看起来三十多岁,一个叫丁名,一个叫丁凡;
一个比叶韶然稍大几岁,但明显仍未成年的黑瘦少年,名叫松孝;
最后来的男人,却有些特别,叫人看不出来历——那是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虽不及叶韶然长得那么出众,若是在这种县城遇见,却也难免叫人多看几眼。他让大家叫他“阿朗”。他四肢修长身姿挺拔,面相斯文俊朗,皮肤也是白皙光滑。看他的外表加上明显与旁人不同的举止涵养,会让人第一时间想起饱读诗书的世家才子,显然是受过极好的教育。但他言谈间却没那些读书人自觉不自觉掉书袋的习惯,未语先笑,十分温柔和气。况且他行走间动作敏捷利落,显然并不是每常只在书房读书习字,而是惯于在外行走之人。可若说他与叶韶然一样,是武林世家出身,却连叶韶然都看得出他脚步虚浮,并不像有内力在身。
自这位阿朗来了之后,叶韶然便不再练功,默默站起来走到众人中间。他一直原坐一旁观察着同性者,可这一行人多多少少也都在注意着他,见他过来,先是那十五六岁的黑瘦少年松孝第一个做出反应,不开心地对小芸抱怨道:“小芸,你是怎么回事,干嘛带个大小姐山上,还是说只后面那护卫跟我们一路?要是她也上山,我们这回要多多少麻烦?!”
虽然内心觉得这少年看了他长相后发表的言论十分符合常理,但顶着与自己并不相符的人物特质,叶韶然也不敢太过好脾气,他沉下脸,一边拉住又开始释放杀气的戊柒,正想装逼立威,让周围人明白,叫他大少爷可以,叫他大小姐绝对不行!没想到有人先他一步,那叫叶韶然十分在意的青年人阿朗,分明也是刚和松孝认识,却态度自然熟稔地抬手,给了松孝一个爆栗,“小弟弟别胡说,难道你管长得好的都叫小姐吗?——你眼前分明是位公子。”
松孝愤怒地挥开阿朗的手,正准备说什么,阿朗却竖起食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将食指中指并拢,按着下唇打了个响亮绵长的口哨,这才转头对周围人说:“跟各位说一声,我有个弟弟,会和我们一起去石厉山寻参……他虽长得凶恶,其实却最和气不过,一会你们见了他,万万不要害怕……”
叶韶然没听到任何脚步声,却见戊柒突然扭头,戒备地望着一处草木繁茂之处。他顺着戊柒的目光望去,却见那里不知何时,已经蹲坐了一只银白皮毛琥珀色眼睛的雪狼。叶韶然和戊柒的目光聚焦一处,其余人也陆续发现了这条足有小马大小的雪狼,但就算其余人再如何因它惊呼,它仍坐得安静,只有曾用手打开阿朗手的松孝最后一个发现它时,它才站起身,竖起脖子上的鬃毛,皱起鼻子,对着少年发出低沉地咆哮。
“阿朔,乖。”阿朗见此,无奈地低声唤了一句。只用了三个字,就叫那马驹大小的雪狼重新安静地蹲坐回去,他朝紧紧盯着那叫“阿朔”的雪狼不住胆怯后退的少年安抚地笑了笑,解释说:“别怕,阿朔从不伤人。由他跟我们上山,就不用怕碰到野兽了。”
作者有话要说:程朗小a友情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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