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刺杀,手段不可谓不凌厉,然而,他们还是败了。

    叶孤城取出随身的碎银,递给受了惊吓,在船舱中瑟缩的渔夫,便和西门吹雪一道,足下轻点,掠上岸去。

    伏击他们的人死伤过半,自然不敢再做纠缠,兀自悄悄寻了水路,四下逃散。竟连同伴的尸体也不管不顾的抛弃在岸边。

    陆小凤觉得,自己真是命途多舛。三个月没回京城,回来的途中就要遭到如此巨大的刺激。他没注意到的是,他说的是,“回”京城。旧年浪子,竟已将此做故乡,许或是因为,此地住着的,是心里的旧人罢。

    岸边血气冲天,不宜多做停留,叶孤城做了一个隐蔽的手势,潜伏多时的暗卫现身,不必叶孤城多做指示,便将那些残骸收拢一处,一把火烧了干净。

    醉仙楼是此地最好的酒楼,临近水源,有一方浩浩荡荡的芦苇荡,芦苇荡中河鲜不知凡几,只是捞上来做简单清洗,佐以生姜,葱蒜,芥兰一同煮熟,临出锅之前倒上一碗店家自制的黄酒,鲜香甘甜,却又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河鲜的原汁原味。仅此一道菜,就引得周边的商贾富户,乃至皇亲贵族慕名而来。

    临近晌午,方才又是一番激战,饶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也不觉有几许饥饿。三人在醉仙楼包了一个包间,各自坐定。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自然不会承担点菜之类的活计,陆小凤也是自觉,摸摸胡子,径自出去招呼店小二,点菜要酒,逐一安排。

    “来一盆河鲜,一只烧鸭,六厅薄饼,外加二斤竹叶青,四样下酒菜。”陆小凤熟稔的招呼店小二,报上菜名。想了想,有添了一句“再上几个白煮蛋和一壶白开水。”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出门只吃白煮蛋的规矩,然而平日里西门吹雪出门只是为了杀人,而今天这次,又略有些不同。然而有备无患,他还是给西门吹雪准备出来的好。

    小二是方才引他们入座的那个,见此不由瞪大了眼睛“客官您说的是,一盆河鲜?”他在这家老店跑堂多年,王孙贵族,商贾富户接待了不少。然而这些人虽然被他们小店的特色美食吸引,却也讲究个精吃细咽,用的是巴掌大的小碟子,酱料之类的,更是用极为纤巧的小碗。甚至有些人嫌弃他们酒楼的碗筷不洁,根本就是自带碗筷的。

    店小二最会的就是察言观色,他悄悄打量过三人,两名白衣剑客虽然衣物并不繁复华贵,然而针脚细密,用料考究,绝对是出自技艺高端的绣娘之手。手中的剑虽然没有珠宝配饰,然而却让人胆寒。这样的好容貌,好风度,怎么可能不是大家出身?

    再看跟他说话的这位爷,言语可亲,仿佛在市井厮混多年,然而那样的气质岂是区区市井就能练就的,必然是在江湖纵横多年。掌柜曾经吩咐,千万不要得罪江湖中人,江湖中人过的,可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

    然而,就是这三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居然说,要一盆河鲜?盆是什么概念?这是他们酒楼最常用的器皿,陶土所制,沿用多年。洗干净的河鲜放到盆里,直接坐火煮熟,盆边垫上隔热的湿手巾,由伙计直接端上桌子。虽然有几分粗陋,然而却是最大限度的保存了河鲜的鲜香。只是,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一般这么点的,都是寻产百姓,甚至贩夫走卒。

    一旁观察三人许久的掌柜,闲闲拨弄算盘,眼睛漫不经心的从账本里撩开,轻声训斥店小二“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上,哪有那么多废话。”沾着墨汁的手拍上店小二的后脑勺,店小二回过神似的对陆小凤讪讪一笑“客官您稍等,马上就上咧您咧。”言罢一撩袖子,飞也似的跑进后厨。

    “会要一盆河鲜的,要么是百姓无力讲究,要么,就是老饕了。”掌柜的没看陆小凤,低头继续算自己的账。“陆小凤肯定不是寻常百姓。”他在柜台后面算账,柜台前就是大厅,晌午正是饭口,大厅人员喧闹,竟无人注意到这边。

    陆小凤眸光闪了闪,嘻嘻一笑“陆小凤自然是老饕,不过也是个经常没钱,无力讲究的老饕。”

    “但是你有许多朋友。他们总是会请你吃饭的。”掌柜看起来不算老,面皮很白,眼神也很年轻。沾着墨汁的手指在算盘上飞快拨动,不多时,就算完了半本账。

    陆小凤摸摸鼻子,这一次,他没有调戏他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眼前这个人,让他想起自己一段绝对称不上是愉快的经历,特别是,和自己这段不甚愉快的经历息息相关的人还坐在楼上。

    “霍总管什么时候改行当掌柜了?”没错,这低头算账之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霍天青。陆小凤十分诧异,居然会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酒楼,遇见大名鼎鼎的天禽门的掌门,青衣一百零八楼的主人,霍天青。

    霍天青一笑,那笑容里却让陆小凤感觉到一丝阴冷冷的意味,不知道他有没有看错,他居然在霍天青眼里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司空摘星都可以改行当店小二,我当然可以当一回掌柜。”霍天青似笑非笑的打量了一番陆小凤,对他悠悠说到“谁家的店里,都不能有留着长指甲的小二。”店小二除了在前堂招呼客人,平日也需要在后厨帮忙剥蒜洗葱,指甲过长,泥沙会残留在指甲里,难免给人不洁之感,所以,一般店小二的指甲,都会剪得贴近甲缘。方才的店小二,指甲太长了。

    “司空猴精?!”陆小凤倏忽一惊,迅速摸向怀里的绸带,已经少了一条。

    六条绸带。是当今天子交给陆小凤的,避无可避的麻烦。绸带决定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之日,可以入宫观战的人数。他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不作停歇,想要迅速将这些绸带送出。

    他自己一条,花满楼一条,木道人一条,宫九要去了一条,现下,他手里只剩了两条。不,遇见司空摘星之后,他只剩下了一条了。

    陆小凤无声苦笑“霍总管此番,也是为了这绸带?”

    霍天青略一点头“自然。”他的语气十分理所当然“反正放在你那里,也是烫手的山芋,不如直接给我。”

    陆小凤稍作迟疑“霍总管要这缎带,难道还能拿去买不成?”他实在想不出霍天青要绸带的原因,毕竟,他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全无交集。又,何必来趟这一次浑水。

    “为此一战。”霍天青的眼神变得凌厉,仿佛迸发出周身的剑气。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举世无双。然而,江湖中用剑的不止他们,用剑用的好的,也不止他们。

    追求剑道的,也绝对不止他们。

    当世的两个剑客的生死一战,哪一个用剑的人,不想亲临一观?霍天青自然也想。这个理由说服了陆小凤,他掏出怀中最后的绸带,递给霍天青。

    “多谢。”霍天青将绸带系到手腕上,低头继续算账。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回到包间,店小二正在上最后一道菜。司空摘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掀了老底,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河鲜放在桌上。店里活计为了平日里做活方便,都是清一色的短打,袖子被整齐的束好。于是,一双说不上洁白,但是异常修长的手暴露在众人面前。

    司空摘星的手指非常长,尤其是拇指和食指,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灵巧的镊子,可以夹取任何东西,悄无声息。这异于常人的手指,自然不是天生的。是年幼之时,骨骼尚未定型,配以独门秘药,日日拉抻而成的。婴儿五感未全,对疼痛的感知也弱了许多,然而饶是如此,神偷门的育婴堂里,也是常年的婴儿声嘶力竭的啼哭声。

    看到如此“巨大”的一盆河鲜,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忍不住嘴角抽动。陆小凤果然是个不靠谱的。

    司空摘星放下盆,转身就要走。他单纯想从陆小凤那里偷一条绸带,到时候去皇宫玩玩,说不定还能偷到一条皇帝老儿的内裤什么的。可是,他没想到,居然会遇见叶孤城。

    若说司空摘星胆大妄为,天不怕地不怕,真真有几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风采。那么叶孤城对他来说,就是如来佛了。

    年少的时候,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毁了他爹的“偷王”玉牌,被他爹一路追杀,最后和陆小凤逃到了白云城,他爹才忿忿回家。也是那时候,他们结识了白云城主,叶孤城。

    他从那时候开始就害怕叶孤城,老鼠见了猫似的怕。陆小凤笑他,可能是他一看就是个偷儿,而城主一身正气,所以他才怕的大气都不敢出。

    司空摘星深以为然。所以,不期然的看见叶孤城,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衣角被人攥在了手里“司空猴精,你干什么去?”回头,陆小凤正对他不怀好意的笑着。擒住他衣角的,正是陆小凤的独门绝技,灵犀一指。

    作者有话要说:奇长的二指神马的,向张起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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