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周朗接到电话赶来的时候,我刚结束一场惊天动地的肉搏战。

    说是肉搏,其实也不过是场“激情澎湃”的分手仪式而已。

    周日上午,我一边听着电话那头苏漠北敷衍的声音一边自顾自地逛街,刚扭过头,便看见星巴克的玻璃窗内,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满面春风地为对面的女生搅拌咖啡。

    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于是我当场就怒了,二话不说冲进星巴克就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而当我看清了那个女生的脸时,小宇宙顿时就爆发了!

    吴希悦,又是这个贱人!

    相识十几年,我跟她的渊源就只能用两个简单而又深奥的词语来形容:天雷地火,不战不休。

    这丫凭着自己一张狐狸精似的脸蛋和暴发户般的家世到处勾引人,明明就一副小三相,还老觉得自己是奥黛丽·赫本,全世界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裙下。

    “吴希悦你丫要不要脸,当个小三还这么嚣张,我都替你爸妈觉得丢人!一天到晚不务正业,不练上剑练下贱,不练金剑练**,我看你什么时候练成绝世好贱,你这辈子就圆满了!”

    我觉得人类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明明心里气得要命,却还能在这里气壮山河地逞口舌之快。然而,一句话未说完,我便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祸从口出。

    因为,我刚刚的勇猛在引来了众人好奇抑或不满的侧目之后,还为自己迎来了一个清脆的大耳光。

    尚未从口水战中反应过来的我一脸震惊地接受着这个狐狸精**裸的挑衅,站在原地呆愣的空当,就听见面前的女孩一脸鄙夷地说,“我就是抢了怎么着!上次的事你不记得了?这才几天的而已,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忘了啊!哼,看什么看,你男人就是稀罕我,就是吃我这套怎么着!”

    看吧,从说话的口气来讲,我们还是很相像的。如果俩人脾气都不这么冲,或许我们还能勉强做个朋友。可缘分这事就是这么玄妙,很多时候,两个人明明是同类,可也偏偏是仇敌。

    我实在搞不懂,作为一个小三,她气焰为何比我还要嚣张?!突然想起《我的青春谁做主》里钱小样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我还一针;人还犯我,斩草除根!

    那一刻,我心底突然就爆发出一句话:老子从来不打人,老子打得都不是人!

    当这句话被我催眠成功后,我终于跳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便与她歇斯底里地撕打起来。

    我的脸肿了,头发也散乱了。可仍是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挺着自己瘦骨嶙峋的小身板打算继续与敌人抗衡下去。

    再看吴希悦,那叫一个悲剧。头发被我揪下一大撮,衣服从领口被全部扯开,露出白花花的玉肌和带着蕾丝边的黑内衣,那张曾经引以为傲的脸蛋被我用指甲刮得惨不忍睹鲜血淋漓。现在正一副海藻附体般的小三嘴脸楚楚可怜地抱着自己的双臂小声抽泣,完全没有刚才跟我对峙时的坐地炮姿态。

    而从始至终,我亲爱的男友苏漠北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站在一旁看着这场精彩的二女夺夫武打片,将他这个罪魁祸首撇得一干二净。

    末了,估计是看得无聊了,他终于缓缓上前拉开我们,将那个被我挠得满脸开花的吴狐狸轻轻揽入怀中。那样淡漠迷离的眼光,像一把刀,狠狠刺痛了我的心。他说,“林默,我们还是分手吧。”

    内心忽然就有一丝类似于疲惫的叹息。我和苏漠北分分合合三次,每次保持两个月,然后为了某个小三大吵一架再分手。可是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回来找我,理由总是难得的一致:他还是放不下我。

    苏漠北总是这样,从来不肯为某一个人停留许久。纵然在乎,也会找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让自己的心被彻底束缚。他说,他这是追求内心对于爱情的信仰,要保证每段爱情的质量,所以才需要保持绝对的新鲜感。

    呵,多么自私的男人,我却一次又一次舍下自己卑微的尊严,忍痛陪他笑看沧海桑田。

    我上前去拉他,用那副一成不变的无奈而又包容的表情。我说,“漠北,算我求你,安定下来好吗?别再这样了,你这样,我……”

    苏漠北定定站在与我相隔一米的地方,那么近,却又那么远。他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鬼样子,他说,“林默,你也不是那种死乞白赖的女孩子,咱好聚好散吧,何必呢?”

    何必呢。

    一句话,轻巧击破了我所有的不甘和纠缠。

    是啊,林默,你明知他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结局也早已明了。都已经三次了,你还想怎么样呢?

    记得上周末晚上10点的时候我突然收到苏漠北的短信,他说,宝贝,我喝醉了,来酒吧接我。

    我套上外衣打车直奔paradise,刚进包厢,却看见令我肝胆俱裂的一幕。

    那个刚刚给我发短信的男人正倒在一个穿着吊带装的女孩怀里,两个人的姿势那么下流,昏暗的灯光像投影仪一样打在他们身上,狠狠刺痛了我的眼睛。

    那个女孩是吴希悦,当她抬起头时,我看见了她得意而又炫耀般的笑容。无奈地扯扯嘴角,突然心生无力。

    吴希悦从小就爱跟我争这争那。我俩从幼儿园起就曾为了一朵小红花争得不可开交,后来上了学也是争第一、争三好,凡是我有的她都要有,我没有的她争取也要有。现在,她居然又把主意打到了我男朋友身上,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想理她,我走上前去拉苏漠北,结果他睁着一双迷蒙的醉眼,用了将近一分钟才认出我。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说,“林默,你怎么来了?”

    呵,真是可笑。他居然问我,你怎么来了?

    我掏出手机正想给他看,却被依偎在他身旁的女孩打断,她拿着自己的手机摆在我面前,nokia的荧光屏一闪一闪,我这才看清,那条短信里,一字一句,跟发给我的信息一模一样。

    没有争吵,没有眼泪。转身出门的瞬间,我不经意地侧过脸,却见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漠北眼底一闪而过。那种精明和凌厉,根本就不会是一个醉酒的人该有的眼神。

    不得不承认,自己终究还是输了。人心莫测,本以为可以安安静静地守在他身边,不想还是逾越了,甚至为了这条软肋迷失了自我。

    我在苏漠北面前总是一副卑躬屈膝的安静姿态,掩去自己最真实的锋芒,安静得近乎卑微。于是我再次选择了沉默,再次选择了噤声,再次选择了视而不见。

    离开不是因为失望,而是明知结局凄凉,自己却无力再挽回。我知道苏漠北的老毛病犯了,他又想摆脱我了。所有的场景不过是故意做给我看的一场戏,他不需要任何借口,就可以让我心底的伤口片片撕裂,鲜血淋漓地暴露在日光之下。

    she有一首歌唱得真好:别说对不起,别让我灰了心才说不是故意,我却无法怪你。

    我笑自己的懦弱,又笑自己天真而无力的守护。

    林默,醒醒吧,难道真要等到他将你所有的力气和勇气都透支得干干净净你才罢休吗?!

    何必奢求,何必强求?施舍来的爱情,也不过是自讨苦吃的结界而已。

    世间的真相也不过寥寥几个字:万般可怜,只因一厢情愿。

    02

    我被周朗强行拉了出来,始终低着头,一声不吭。

    我没想到周朗会突然倒戈。本欲让他带我离开这个压抑的地方,结果他一见到苏漠北立马就蔫了。不帮我教训那对奸夫**就算了,居然安慰似的拍拍苏漠北的肩,说,“不是哥们劝你呢,女人都是小心眼,下次再摘野花的时候先把这家花处理好,省得被发现了大吵大闹的伤了和气!”

    我再也忍不下去了。不顾那些个鄙夷或嘲讽的冷眼,顶着一张红肿的脸在众目睽睽之下安安静静地走了出去。

    站在沸腾喧嚣的街口,茫然地看着一张张面部表情僵硬而模糊的脸在眼前一晃而过,一时间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一步一步慢慢走在大街上,我双臂环抱住自己,以一个接近母体婴儿的姿势,小心翼翼地掩饰起心口的最后一丝冰凉。

    周朗冲上来揽住我,满脸赔笑地递给我一杯奶茶,讨好般地说,“默默,咱别这样成么。我见他第一眼时就知道这丫不是个好东西!小爷我早就说了,你要是从了爷,能有这档子事么?!”

    我不理他,依旧沉默。但是周朗就是有种自我娱乐的小强精神,他一脸贱样地眯起眼,“善了个哉的,林默我跟你说你还别不信,你要是跟了小爷我,爷准保给你养得跟屠宰场的猪一样白白胖胖!左手一个大哥大,右手握俩摩托罗拉,海参鲍鱼天天换,开着飞机血洗燕莎!”

    抬头看了他一眼,我笑了笑。从小到大,我最佩服的就是周朗毫不掩饰毫不做作的自恋精神。他的口头禅便是“善了个哉的,我跟你说你还别不信”,不论什么事,他都爱加上这么个很有爱的前缀,以显示自己无人能敌的深厚内涵和文化底蕴。

    于是,待他豪气万丈地吼完这句话后,瞬间引来一片注目礼。我捂住脸无声叹息,心里正默念着“我不认识他我不认识他”,兜里的手机突然疯了似的震动起来。

    “女王女王,我是三藏我是三藏!我们已到天竺国,想你,念你,吻你!徒儿在数经书,时间紧迫,快接电话,快接电话!over!”

    我绝望地听着周朗前几天刚给我设置的手机铃声,内心瞬间崩溃。

    颤抖着手指按下接听键,就听见那头吕筱然杀猪般惊心动魄的嚎叫,“林默你快来快来快来,我看见季季季……季晓录了!”

    我把手机拿开一些,也冲她喊,“我靠,你rap呢你!老娘连自己的男人都守不住了,谁还有心思管你那鸟事!”

    不理会那头震耳欲聋的尖叫,我“啪”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下意识地从兜里翻出包大卫杜夫,我蓬头垢面地坐在街角肆无忌惮地点燃,刚抽了一口便被周朗一把夺过。他将烟头扔在地上,抬起脚狠狠踩灭,然后瞪着我冲我吼,“林默,再让我看见你抽烟,你信不信我抽死你丫的!”

    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怒意。我跳起来,毫不顾忌形象地也冲他吼,“你凶什么凶!刚看见苏漠北时怎么不见你吼他啊!你瞧你那低声下气求和的劲儿,我他妈看着都窝囊!周朗你搞清楚了,我叫你来不是让你教训我的!我让你来带我走,让你带着我快快逃离!周朗你看不出来吗,我很难过,难过得快死了!你说我怎么这么贱呢?苏漠北做了多少对不起我的事,我都忍了,可这回他是真的,他彻底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周朗,除了离开,你说我还能怎么办?”

    说着说着我眼泪就流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

    看着我的眼泪,周朗终于有些慌神。他一把将我揽在怀里,一边替我擦眼泪,一边心疼地吹着我红肿的脸颊,声音很轻,语气中却又掩饰不住的哀伤和慌乱。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吼。默默乖,算了吧,放弃吧。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你明知他是那种人,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他替我擦眼泪时不小心碰触到了我肿得像馒头似的脸,我痛得倒抽一口冷气,推了他一把,指着自己的脸苦大仇深地瞪着他,“周朗,我不甘心!稀罕我的人都快赶上超女那阵势了,却偏偏栽在了那个混蛋手里!他不珍惜我就算了,可他凭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我被打都不上来保护我?他甚至站在一边冷眼旁观,都不来拦架!”

    周朗沉默地抱住我,没有说话。可那种决绝而坚定的姿态,却像一线阳光,透过层层云端照射进万丈深渊。照射进,我如至冰窟的内心。

    我突然有些安心。我知道,不论何时,这个男孩永远不会抛弃我。

    相识十几年,他总是以这样一副沉默而坚定的姿态站在我一转身就能看见的地方,护着我,让着我。小时候我因为淘气而砸坏了他家唯一一只古董花瓶,他替我顶罪,挨了一顿打,关在小房里呆了三天。每次跟妈妈吵架生气,都是他把我找回来,带到他们家去蹭饭。

    他帮我做作业,替我温书,为我补习功课。每当我起晚吃不了早饭时,总能在书包里发现一袋鲜奶和一块肉松面包……我习惯了这种保护,这种宠爱。我依赖于他在身边的生活,他就像是空气,每时每刻都存在于我的世界之内,历久弥坚,固若金汤。

    我叹口气,轻声说,“算了,我也就发泄一下。我没事,就是有点不甘心而已。走吧,回去晚了我妈又该唠叨了。你知道,最近她更年期,总是有事没事地拿我撒气。”

    自顾自地向前走去,迈出几步之后,却不见他跟上。我停住,未及转身,却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叹息。

    回过头,只见周朗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他的表情依旧静如止水,可是眼底,却写满了一种类似于诀别的心痛。他说,“默默,忘了他吧。会有更好的人来珍惜你疼爱你,他,不值得。你知不知道,每次看你这个样子,我都特别特别的心疼。”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周朗。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一副自恋满满的样子炫耀自己,就是凭着自己一张贱嘴到处损人。

    这样的他,眼角眉梢间处处透着一股子苍凉。那种忧伤,那种无可奈何的悲怆根本就不该出现在他明媚的脸上。

    我想,这一定是个充满了阴谋和奸情的时代。这样充满文艺气息的他,还真让我有点不大习惯。

    于是我扯开嘴角,像摸小狗一般走过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别担心姐,像姐这么传奇般的人物,他那点边角料还构不成姐的威胁。”

    03

    回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往脸上贴黄瓜。她看着我狼狈的模样,轻哼一声问,“又去哪儿鬼混了?”

    我低头走向卧室,闷声道,“有人抢劫,我看不下去,于是就英勇地拔刀相助了。”

    不想听完这话她居然心情大好地笑了起来,她说,“林默,我不了解谁还不了解你啊!你这么自私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好心地帮别人?”

    我再不吭声,伸手摔上卧室门的前一秒却听见她淡淡的叹息,奇怪的是,那种无奈和疼惜竟然跟周朗如出一辙。她说,“默默,我不知道是该说你坚强还是该说你冷淡。其实你没必要总是活得这么理智这么清醒。爱也好恨也罢,有时候糊涂一点,至少不会太累。”

    我打开门冲她笑笑,特文艺地说,“我没事。妈,你知道我总能把自己保护得很好。这世上没有谁离不开谁。人首先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关上卧室的门,笑容僵在唇角。坐在床上望向窗外,夕阳染透云层,渗漏出点点血红色的光晕。我自嘲地闭上眼,唇角努力划开一道轻微的弧度,可内心,却依旧寂如深渊。

    是的,我的确喜欢苏漠北。不,确切地说,是爱。

    从初见他第一眼的惊艳,到渐渐产生的好奇,再到了解之后的好感,一步一步,逐渐深入。他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爱过的人,之所以在乎,所以,才更加容不得背叛。

    高一那年暑假,我在paradise酒吧见到苏漠北的第一眼时就明白,王若琳的那首歌简直就是唱给我听的。

    lost in paradise,苏漠北,我迷失在你的天堂。

    他坐在角落独自抽一根万宝路,面前摆着一杯blood mary,不喝,双眼只是迷离地望向某个地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迷一般的邪魅气息。

    这个男人并不英俊,五官凌厉深刻,唯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致命的诱惑,强势到令人无法抗拒。那种骨子里透露出的张扬是神赐于世人的诱惑,那副神情仿佛能将世界踩在脚下,狂妄到不可一世。

    blood mary,血腥玛丽。

    成分是vodka,tomato jui juice,worcestershire sauce,tabasco sauce,lime.

    一直不喜欢这种红色的液体,像血,看得人心惊胆战。可是偏偏有那么多人爱喝,因为它酸甜掺杂的味道,肆意张狂,自以为是,像极了角落里这个眼神永远魅惑迷离的男人。

    见我坐到他对面,勾唇浅浅一笑,突然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按熄在浇满啤酒的烟灰缸内,轻声说,“你听,烟在尖叫。”

    男子的笑如苍穹微光,铺天盖地将我淹没。于是,怔忪半晌,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帅哥你太有型太酷了,连说话都这么幽默!你做我男朋友成不?”

    他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望着我微笑,眼底却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光芒。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说,“这样啊,那我们打个赌吧。你若能在全校做广播体操的时候站到主席台上大声喊一句‘我是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我倒可以和你试试。我一向喜欢有挑战性的女孩子,正好我最近感情空虚,抓紧机会哦!”

    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吗?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这就是了!

    这样狂妄嚣张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样邪魅到犹如鸠毒的男人。我的心竟然在霎那间无可遏止地跳动起来,晨钟暮鼓一般,一下一下,慌如鹿撞。

    我想我的确是被他迷住了。如此不安分的因素,明知碰不得,我却仍愿饮鸩止渴。

    翌日早晨做课间操的空当,我毫不犹豫地跑上主席台,在校长和体育老师万分惊讶的神情中,当着全校4000多名师生的面说出了那句我穷极一生都会记忆犹新的话。

    我握着主席台前的话筒,以一种势在必得的语气沉声道,“我是高一五班的林默,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

    那一刻,我的心情平静到不带一丝波澜。我知道,台下定会有一个人细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所以,为了爱情,我只能赌。

    我从小就是这样,向来目标明确。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尽己所能去争取,因为没有目标的人生永远都只是一片死水。

    谁说无欲无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四大皆空了,那就直接去当和尚好了!

    所以,那天放学,人群熙攘的校门口,当苏漠北走过来轻轻执起我的手时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有努力和奋斗过的人生才最精彩,这样才不会后悔,更不会在以后的人生中感到错过和遗憾。

    我如愿走进了苏漠北的世界。他带我泡吧,玩夜店,跟他的朋友们拼酒,飙车。

    彼时16岁的我,从来不知道在我的学校之外还有这样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以前我虽不算是多好的学生,至少也没让老师和妈妈操过太多心。可是这一切在遇见苏漠北之后全部被颠覆了。

    我的人生,我的世界,都因为这个男人,开始了新的转折。

    我天真地认为,如果想要真正融入他的世界,这些东西,便都成了我不得不学的课程。于是,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跳野舞。于是,我开始步入了一种名叫“堕落”的生活。

    那时的我尚且不懂,人世间有太多勉强不得。我将自己小心翼翼的爱情理解成一句禅语,甚至傻呼呼地告诉苏漠北:世间爱情都一样。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他只是不屑地笑笑,叱我一句“幼稚”,眼底写满了讥诮。

    我难过地看着他,却依然满心期待地以为自己能将他感化。却不知,在他眼里,我早就成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傀儡。

    很多事情,周朗劝过我,吕筱然也劝过我,可我就是不听。用一句很矫情的话来形容,叫做宁死不屈。

    我们三个从小在一栋楼里长大,彼此几乎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谁心里那点小九九还未说出来便已被大家心有灵犀地知晓。仅仅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大家便都能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会是什么。于是二人在发现对我说教无妨后只得放弃,虽然他们依旧对我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耻和抗议。

    说到默契,便不得不提起我们之间那些个狼狈为奸的破烂事。

    有一次聊天时吕筱然问我,“林默,你妈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呢?为什么要叫‘沉默’的‘默’?”

    我无比惋惜地叹一口气,傲气横秋地说,“谁知道呢,还不是我出生那会没跟我爸妈沟通好呗!”

    未等我说完,周朗立刻接口道,“是啊,沟通好了就不叫林默了,直接叫林磨叽得了!”

    我一只手伸过去死死拧住周朗的耳朵,刚听见他杀猪般的一声嚎叫,就看见吕筱然一副护犊情深的模样冲过来将周朗紧紧护在身后,眼神却死死盯着我身后,然后表情无比荡漾地娇笑着说,“哟,那不是季晓录吗?!传说中的校草啊,头一次见到真人难道林默你就真的真的不激动吗?”

    我猛然回头,身后空荡荡的一片。再回身时,俩人早已不知去向。

    那是我第一次听吕筱然提起季晓录的名字。他是我们学校的传说,有个很狗血的外号,俗称:白马王子。

    打个比方,论相貌他属于偶像派;论体能和学习他属于实力派;论恋爱他属于清白派;论家世他属于高干派。

    别问我是不是在这儿瞎掰,我生活中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各方面的成绩优异,生活作风简单干净,而且,人家还有个有钱有势的好老爸。

    可是,这样传奇般的人物只能用来崇拜,却不能用来爱。

    大概是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他完全没有**抑或富二代所拥有的那种浮夸纨绔,整个人就像生活在玻璃罩里似的,太过美好纯净,很多女生都只敢偷偷地喜欢他思念他,却不敢开口表明,更别说主动追求。

    而季晓录也像个不开窍的木头一般,就这样孤身一人地顶着张祸国殃民却又无比无辜的脸满校园晃荡。

    这也是我们至今未听说过季晓录有恋爱对象的原因。

    因为所有的传说,永远都只活在人们的想象和传诵之中。

    04

    起身,从冰箱里找了块冰袋自己敷在脸上,刚刚爬上床就听见门“嘭”地一声被撞开,睁开眼,便看见吕筱然那张清纯中又夹杂着点野性的小脸露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是,“默默,你又被苏漠北甩了?”

    原本心情已经稍稍平复了些,结果因为她那个加了重音的“又”字,我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我说,“别跟我提那个悲剧。”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过了好半天才组织出一句很文学的话,“哪个女孩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犯贱般地爱过一个人渣?没事,犯完贱了能吸取教训,更懂得爱惜自己就行。”

    吕筱然将苏漠北形容成人渣。以前她这样骂他时我总是据理力争,有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争什么,可就是不许别人辱蔑她,哪怕是我铁磁,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始至终,我像个老母鸡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漠北,谁知,这样的关心却被他当成犯贱,这样的爱护被他弃如草芥。

    所以这次,我终于破天荒地没有再反驳她。

    我抱着流氓兔的抱枕坐在床上发呆。这个抱枕还是我跟漠北恋爱第一个月,逛搜秀时他买给我的。每次难过我都会抱着它,看见它那副色迷迷的小贱样,我的心情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好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大抵是这个流氓兔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像周朗,眼睛一眯,便是一肚子坏主意。所以,一想起他,一想起这个始终坚定不移陪伴在我身边的男孩,纵然再难过的心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平复下去。

    只是,这一次,不知为何,我突然失去了全部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在大街上哭够了,也或许是因为这场爱情令我疲惫的次数太多,如今看来,我连哭泣的力气都被透支干净了。回家之后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整个人就这么呆呆地坐着,躺着,脸上呈现出一副近乎白痴的表情:面无表情。

    记得初中时就有人说我性子太过淡漠,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只要不触及到我的自身利益,就算天塌下来,吃喝玩乐照样不误。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这样,我只是学会了隐藏。

    这个世界很玄妙,或许有人天生就没心没肺,却没有谁会是天生的冷血。这个社会可以把人塑造成任何一个模样,好坏与否,看的不过是你自己的选择和造化。

    估计是实在看不下我这副半死不活的神情,半刻之后,吕筱然转移了话题,她说,“哎,你知道吗,我今天又看见季晓录了,跟个女的在一起,一看关系就不正当!你说这孩子怎么突然就开窍了呢?那女的也没多漂亮啊,俩眼加起来还没我一只眼大呢,他怎么能让她抱着自己的胳膊呢,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影响多不好啊!”

    我无奈地听着她酸溜溜的语气,想个半天,只得敷衍着答道,“你丫一女流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保守了?得了得了,别瞎想,没准电视台正好当街采访,那女的就一主持人,看见季晓录这模样难免不动春心。人家摄制个节目啥的就算亲一起也是正常,你说是吧?!”

    身边久久没有动静。我侧过头看她,就见吕筱然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表情严肃地拍拍我的肩说,“亲爱的,你第六感一向很准,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先回家了,爱你,安。”然后在我脸上响亮地“啵”了一口,以光速窜了出去。

    于是我彻底无语了。其实她最初跟我说起季晓录怎么好怎么好时我还真没当回事,后来随着她对季晓录的话题与日俱增,我才开始正视这个苗头。

    我一直觉得吕筱然是个妖孽。明明是清水素颜,骨子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妩媚妖娆。就连举手投足间,也练就出一种一成不变的风情。

    我们都出生在普通的工薪阶层,可人家就是能把几十块钱的地摊货穿出自己的特色。她初中时就开始学化妆,学抽烟。每个月的生活费一到手,便立马计划着买哪本时尚杂志,买什么护肤品,买哪种烟,再搭配什么风格的衣服和鞋。

    高中时我们都看安妮宝贝,看《彼岸花》,看《二三事》。我喜欢书中特立独行的乔和良生。可是吕筱然独独喜欢视若媚行、时而淡漠时而却又一腔孤勇的小至和莲安。

    她痴迷于那种理智而现实的小资,喜欢那种徘徊在城市边缘并且无从安放的孤傲姿态。

    她对我总结出一句话:爱情这东西,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基于如此,我所认识的吕筱然一直自我而洒脱,我没想到她这回是真的沦陷了,入戏了。她提起季晓录时,脸上会绽放出圣辉般的光芒,即使是暗恋,也呈现出一种小女儿的娇憨。

    我曾经很无耻地意淫过,假如某一天我和季晓录不小心暗度陈仓了,这个妖孽会不会给我**了。

    某一天我心血来潮时甚至还跟她开过玩笑,我说,“要是我能把季晓录搞到手,咱俩就换着玩啊!哈哈,一三五归我,二四六归你,周日咱一起上,爆了那个小白脸的菊花!”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一语成谶”。如果我知道的话,如果我能预知到结局的话,这种玩笑我一定不敢乱开。

    可是世间有很多种可能,却唯独没有如果。我们总在假设对自己最有利的结局,却不知,其实在我们不负责任地说出这种假设时,自己就已经被命运宣判出局了。

    05

    关掉手机,我躺在床上开始装尸体。

    其实吕筱然和我都一样,甘心做了这爱情的俘虏,不论别人怎么骂怎么劝,却始终清醒不过来,也不愿意醒来。

    周朗曾说我俩一个死心眼,一个缺心眼。她是前者,我是后者。

    可我们最终的结果不过都是殊途同归。在爱情里,一旦招惹上这两个致命的缺点,就等于为自己的感情之路缚上了枷锁,思维开始偏执,双眼盲目不清。

    迷迷糊糊地睡着,忽然听见敲门声。我起身打开卧室门,然后就看见我妈侦察兵一样探头探脑地将脖子伸进来,小声问我,“默默,吃水果不?”

    我打了个哈欠,说,“你知道我的最爱。水果捞,加白糖。”

    “稍等,马上就来!”

    门被轻轻阖上,看着她匆匆忙忙的身影,我笑笑,心里突然温暖起来。

    其实我妈一直都知道我这些年过得并不如外表那般乐观。我初中时广交狐朋狗友,不论被周朗和吕筱然拎回来多少次,有一次还害得周朗差点挨打,可我照样不长记性,继续肆无忌惮地跟着一群人混吃混喝。

    单亲家庭的孩子,性子总是别扭古怪了些。我拼命想要更多的关怀,不过是因为极度匮乏,内心空洞。妈妈明白我只是想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始终不得,便只好由着我,自己折磨自己。

    我从小就没有爸爸。父母在我三岁时就离了婚,这么多年过去,他对我们母女不闻不问,而我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也不过一个模糊的背影而已。

    有些事情,知道多了反而给自己平添负累。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极限,操劳太多,心是会透支的。

    记得有人说,若要让别人抓不到软肋,首先便要让他看不见你的缺点。

    很小时我便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这些年,我始终不敢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彻底暴露出来。只除了一个人,周朗。

    周朗是我家邻居,比我和吕筱然大一岁,却跟我们同届。虽然我们三个总是一同上学玩耍温习功课,可要真正说起来,他与我之间的感情可能比吕筱然要亲厚很多。

    他虽然嘴巴贱点,自恋一点,平日里爱损我嘲笑我,有时甚至为了跟我抢一个东西而欺负我,可每逢我受伤难过,他总会第一个赶到我身边,小声诱哄,静静陪伴。

    这个男孩将我如幼燕般护在他的臂弯之下,遮风挡雨,默默守护。他会陪我去吃小吃一条街的麻辣烫,他会陪我去游乐场坐旋转木马。

    像兄长,却又不完全是兄长。

    周朗会为我做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不屑的事情,却不会为了吕筱然而付出这些——时间,金钱,以及精力。而我也毫不保留地信任他,如同相信我自己。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我跟周朗之间的关系凌驾于任何一种情感之上,不是一句友情爱情抑或暧昧情愫就能诠释得清的。

    我再迟钝也会明白,我们对于彼此来说的确是不一样的。可是这个世界是多么的讽刺,周朗是我的依靠,而苏漠北,却是我的软肋。

    那么爱,那么痛,那么无力,却又僵持地迟迟不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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