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起了种恨人,摇身一变成了不老门门主——尹酒。
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程遇的母后说得没错,程遇没有种恨的天赋,也没有做种恨人的筋骨,她自己活着尚且不容易,何谈去给别人种恨呢,她体内的不老琮就算启封了,也注定无法积攒寿命。
而本王,很不幸,除了筋骨比程遇好一些,在种恨方面的天赋于程遇不过半斤八两而已。我一年之内做了为五位委托人种恨五次,其中三位被种恨人英年早逝,而我得到的寿命却不过一年半而已,且因为我本身的寿命与不老琮积累的寿命缠绕在了一起,这一年半的寿命里,有一年是本王自己本有的寿命,半年是可以积累到不老琮里的寿命。
这么攒下去,怕是攒到本王七老八十,也攒不到程遇想要的一百年。
程遇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心灰意冷多日,她终于想起来一件事,欣喜若狂地同我道:“卫期哥哥,我有一位表姐,就是我那个舅舅的女儿,她叫秦不羡。”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秦不羡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别具一格,有那么一些清远高洁、遗世独立的味道:“不羡鸳鸯不羡仙?”
程遇迅速点头:“没错,就是这个不羡。我母妃好似说过,秦不羡自小就有天赋,她好似是专门被作为下一任门主培养的,稍加引导,她便能掌握种恨之道,并在此术上出神入化。”
我也来觉得盼来了希望,于是问道:“你这位表姐现在在哪里?”
“唉……”程遇蹙着一双眉,叹气道,“我若是知道她在哪里就好了。锦军攻城的时候,她被她父亲提前安排妥当了,听说和母亲带了很多金银财宝提前逃往别处了,此时此刻,大概在某个地方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罢,即便是找到了她,她也不一定能来救我……”
“为什么不来救你,你是她的妹妹?”
程遇撇了撇嘴,惆怅道:“我同她的关系并不太好,她小时候经常打着我的名号在宫外做别的事。”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安慰道:“别担心,我先派人找找看。”
可在这泱泱大陆,六国之内,找一个人无异于自沧海中找一粒粟那样,谈何容易呢?
但我终究还是想到了一个找人的办法,找来一大群人,安插在于长澜江两岸的南国府、宁国内重要城镇内盘下门面,取名“名字馆”,十三岁到十八岁的少男少女都可以到馆内报自己的名字,只要名字馆里的掌柜觉得你的名字够特别,就会给你几两到几百两银子的报酬。
可这个办法却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按照程遇所说,当年秦不羡逃亡的时候带走了大批的金银珠宝,她可能不缺钱花,也不会在乎那几两到几百两银子的报酬,这样一来,她就可能不会走进名字馆,报上自己的名字。
过了一年,名字馆越开越多,可进来报名字的孩子,却没有一个叫“秦不羡”。
又过了一年,名字馆已经遍布大江南北,走进来的孩子里,依旧没有一个人叫“秦不羡”。
可事情却在悄然之间有了转机。
锦国三十二年立冬,我二十一岁,南国覆灭六年。
南国府轻风城,天降小雪,夜色朦胧,一家名字馆的掌柜喝了些小酒,同友人施施然迈进了旁边一家青楼,名曰“晓梦楼”,庄生晓梦,化而成蝶,来这儿困觉,大概也漫步云端翩翩然矣。
这位掌柜约莫是晓梦楼里的常客,于是晓梦楼的老板附在他耳畔,笑嘻嘻地推荐道:“楼里最近来了一位姑娘,十七岁,虽然身形瘦削,但貌若天仙,卢掌柜要不要看一看?”
掌柜当即应允道:“看,看,在何处?”
晓梦楼的老板便把他往后院引,进了后院,果真发现有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坐在回廊的美人靠上,低头写着什么东西。
似梦非梦,雪花翩跹,美人执笔,皓腕霜雪,不知不觉间卢掌柜就看痴了。晓梦楼的老板低头给了友人一个眼色,便纷纷退下。
卢掌柜上前去,先介绍了一下自己,又问了美人芳名。只是美人皱眉望了他一眼,眼珠一转,扔下纸笔便跑了。
他本想追上去,却发现落在脚下的纸上赫然出现一个熟悉万分的名字——
“秦不羡”。
次日,所有的名字馆纷纷停业,撤牌匾、退店面。
本王到了轻风城晓梦楼,却被晓梦楼的老板漫不经心地告知:“那个姑娘昨夜就跑了,从两丈高的后墙跳了下去,地上现在还有一滩血,不晓得她逃哪儿去了,死没死。我劝公子也别找了,这个姑娘啊,怕是不死也残废了。”
我当即心头一紧。
后来,我在轻风城蹲守半个月都没见到那个叫秦不羡的姑娘。直到有一天,大雪肆虐,我从客栈出来,在当街的面馆里买了一碗馄饨面,面汤滚烫,雾气拂面而来,浸得整个人暖暖的。
可还未动筷,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咳嗽,我抬头,视线穿过漫天的大雪,落在十丈远的地方,那里蜷缩着一个人儿,长发垂地,好像是个姑娘。我本以为她伸出手是要把衣裳裹紧一些,可那双手却从衣裳里落出来,慢悠悠地捧起一抔雪,犹豫片刻后,送进了自己嘴里。
面馆的老板叹了口气,捞了一碗面汤准备出门:“这个姑娘也是命硬,前些时日刚从勾栏里逃出来,大家都以为她死了,没想到还活着。”
手中的筷子应声落地,我慌忙拦住老板:“敢问这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可是半月前,从晓梦楼里逃出来的那位?”
老板愣了片刻,“呃……是从里面逃出来的那个,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依稀记得她说自己姓秦。”
我解了身上的毛氅,摸出袖袋里的玉面戴牢,转身迈进风雪之中。
低头从墙角里捞出那个小姑娘的时候,手都在抖。我不记得当初是因为可怜秦不羡处境凄惨而难过地发抖,还是因为寻觅三年终于找到了让程遇活下去的方法而欣喜地发抖,可能后者……更多一些罢。
怀中的姑娘瞪大了眼睛看我,饶是在这种环境下,她已然有着叫人过目难忘的好相貌,连那瞪大的眼睛,都清澈得如同最好时节的月光。只是她只是太瘦了,瘦到我觉得裹在她身上的毛氅比她分量更重一些。
雪落在我肩上,落在她细长的睫毛上,她眼见扑簌几下,缩在毛氅下咳了几声,终于开口问我:“你是晓梦楼里的人么,你要把我抓回去么?”
这句话叫我心中酸涩不已,我走了几步,把她放在面馆、我方才点的那碗面前,看着她浅浅笑道:“我不是那里的人,你先吃碗面,剩下的事情我再跟你慢慢讲。”
可听到这句话后的秦不羡,却放下了已经拿起来的筷子,抬起一张白如纸的小脸,眸光虽淡,却极认真道:“你先说你是哪里的人,你要做什么,不然我不会吃这碗面的。”
我看了一眼身旁的掌柜,不想把种恨的事情给外人知道,于是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我是一位术客,看你骨相之间很有天赋,想收你学……种恨术。进我门内,虽别的不能允诺于你,却可以保你今后衣食无忧,不被旁人欺负。”
她的手指,清晰一顿,却没有过多考虑,不过须臾便点头道:“好。”转过头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我,抬手触了触我脸上的玉面,问道,“我该如何称呼你,是师父么?”
我默了一会儿,看着她的眼睛,笑道:“唤我师叔罢。”
后来的秦不羡,是如何给我讲当初的这段遭遇的来着?
她说和母亲一路难逃,虽有金银珠宝,可在路上都被抢了去,母亲急火攻心撒手人寰,她一个人在南国颠沛流离,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于是,给东街酒楼的李掌柜搬木炭,在城南的说书馆做烧火丫头,在浣溪街张大姐家的染坊里挑水,却得不到几块铜板、几个馒头,换不回一件暖和衣裳。
“最难的一次,大概是被勾栏的老板盯上那回。我在晓梦楼后面的码头边洗了个脸,就被那里的老板看上了,她说我模样生得很好,养两年就能做晓梦楼里的花魁。那段时间老板日日好茶好菜招待我,连体力活都不让我做,生怕我身上再添别的伤疤。”
“你……你可顺从她的想法了么?”
“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你可能不能明白长时间吃不饱、穿不暖的人看到锦衣玉食置于眼前是个什么滋味。我几乎就要答应了。可好在是我家中未生变故的时候,家父对我的品行多有栽培,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太史简,董狐笔,张良椎,苏武节,这一套我还是知道的。于是胡吃海喝了几日后,找了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避开老板,从楼上跳下来就跑了,扭到了脚都不敢停下。”
“所以……”
“所以我说过的,自己年少过得并非你想象中那么轻松自在,并非在骗你。师叔找到我的时候,我已在这种环境里苟活了六年,身上哪里还有一块好的皮肉。他见我可怜,花了大价钱买到这只小蓝,一年后才为我把身上的伤口都给胶封住。你现在看到的细皮嫩肉之下,是伤疤丛生的景象。”
可秦不羡不知道,当初的本王,看到小小年纪的姑娘身上伤痕遍布其实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买来一只小蓝,把那些伤痕遮住,换回一些心安。其实那些伤疤从未有一日消失,依旧在她身上。我这样做,与掩耳盗铃并无别的区别。
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程遇的母后说得没错,程遇没有种恨的天赋,也没有做种恨人的筋骨,她自己活着尚且不容易,何谈去给别人种恨呢,她体内的不老琮就算启封了,也注定无法积攒寿命。
而本王,很不幸,除了筋骨比程遇好一些,在种恨方面的天赋于程遇不过半斤八两而已。我一年之内做了为五位委托人种恨五次,其中三位被种恨人英年早逝,而我得到的寿命却不过一年半而已,且因为我本身的寿命与不老琮积累的寿命缠绕在了一起,这一年半的寿命里,有一年是本王自己本有的寿命,半年是可以积累到不老琮里的寿命。
这么攒下去,怕是攒到本王七老八十,也攒不到程遇想要的一百年。
程遇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心灰意冷多日,她终于想起来一件事,欣喜若狂地同我道:“卫期哥哥,我有一位表姐,就是我那个舅舅的女儿,她叫秦不羡。”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秦不羡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别具一格,有那么一些清远高洁、遗世独立的味道:“不羡鸳鸯不羡仙?”
程遇迅速点头:“没错,就是这个不羡。我母妃好似说过,秦不羡自小就有天赋,她好似是专门被作为下一任门主培养的,稍加引导,她便能掌握种恨之道,并在此术上出神入化。”
我也来觉得盼来了希望,于是问道:“你这位表姐现在在哪里?”
“唉……”程遇蹙着一双眉,叹气道,“我若是知道她在哪里就好了。锦军攻城的时候,她被她父亲提前安排妥当了,听说和母亲带了很多金银财宝提前逃往别处了,此时此刻,大概在某个地方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罢,即便是找到了她,她也不一定能来救我……”
“为什么不来救你,你是她的妹妹?”
程遇撇了撇嘴,惆怅道:“我同她的关系并不太好,她小时候经常打着我的名号在宫外做别的事。”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安慰道:“别担心,我先派人找找看。”
可在这泱泱大陆,六国之内,找一个人无异于自沧海中找一粒粟那样,谈何容易呢?
但我终究还是想到了一个找人的办法,找来一大群人,安插在于长澜江两岸的南国府、宁国内重要城镇内盘下门面,取名“名字馆”,十三岁到十八岁的少男少女都可以到馆内报自己的名字,只要名字馆里的掌柜觉得你的名字够特别,就会给你几两到几百两银子的报酬。
可这个办法却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按照程遇所说,当年秦不羡逃亡的时候带走了大批的金银珠宝,她可能不缺钱花,也不会在乎那几两到几百两银子的报酬,这样一来,她就可能不会走进名字馆,报上自己的名字。
过了一年,名字馆越开越多,可进来报名字的孩子,却没有一个叫“秦不羡”。
又过了一年,名字馆已经遍布大江南北,走进来的孩子里,依旧没有一个人叫“秦不羡”。
可事情却在悄然之间有了转机。
锦国三十二年立冬,我二十一岁,南国覆灭六年。
南国府轻风城,天降小雪,夜色朦胧,一家名字馆的掌柜喝了些小酒,同友人施施然迈进了旁边一家青楼,名曰“晓梦楼”,庄生晓梦,化而成蝶,来这儿困觉,大概也漫步云端翩翩然矣。
这位掌柜约莫是晓梦楼里的常客,于是晓梦楼的老板附在他耳畔,笑嘻嘻地推荐道:“楼里最近来了一位姑娘,十七岁,虽然身形瘦削,但貌若天仙,卢掌柜要不要看一看?”
掌柜当即应允道:“看,看,在何处?”
晓梦楼的老板便把他往后院引,进了后院,果真发现有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坐在回廊的美人靠上,低头写着什么东西。
似梦非梦,雪花翩跹,美人执笔,皓腕霜雪,不知不觉间卢掌柜就看痴了。晓梦楼的老板低头给了友人一个眼色,便纷纷退下。
卢掌柜上前去,先介绍了一下自己,又问了美人芳名。只是美人皱眉望了他一眼,眼珠一转,扔下纸笔便跑了。
他本想追上去,却发现落在脚下的纸上赫然出现一个熟悉万分的名字——
“秦不羡”。
次日,所有的名字馆纷纷停业,撤牌匾、退店面。
本王到了轻风城晓梦楼,却被晓梦楼的老板漫不经心地告知:“那个姑娘昨夜就跑了,从两丈高的后墙跳了下去,地上现在还有一滩血,不晓得她逃哪儿去了,死没死。我劝公子也别找了,这个姑娘啊,怕是不死也残废了。”
我当即心头一紧。
后来,我在轻风城蹲守半个月都没见到那个叫秦不羡的姑娘。直到有一天,大雪肆虐,我从客栈出来,在当街的面馆里买了一碗馄饨面,面汤滚烫,雾气拂面而来,浸得整个人暖暖的。
可还未动筷,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咳嗽,我抬头,视线穿过漫天的大雪,落在十丈远的地方,那里蜷缩着一个人儿,长发垂地,好像是个姑娘。我本以为她伸出手是要把衣裳裹紧一些,可那双手却从衣裳里落出来,慢悠悠地捧起一抔雪,犹豫片刻后,送进了自己嘴里。
面馆的老板叹了口气,捞了一碗面汤准备出门:“这个姑娘也是命硬,前些时日刚从勾栏里逃出来,大家都以为她死了,没想到还活着。”
手中的筷子应声落地,我慌忙拦住老板:“敢问这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可是半月前,从晓梦楼里逃出来的那位?”
老板愣了片刻,“呃……是从里面逃出来的那个,叫什么名字我不晓得,依稀记得她说自己姓秦。”
我解了身上的毛氅,摸出袖袋里的玉面戴牢,转身迈进风雪之中。
低头从墙角里捞出那个小姑娘的时候,手都在抖。我不记得当初是因为可怜秦不羡处境凄惨而难过地发抖,还是因为寻觅三年终于找到了让程遇活下去的方法而欣喜地发抖,可能后者……更多一些罢。
怀中的姑娘瞪大了眼睛看我,饶是在这种环境下,她已然有着叫人过目难忘的好相貌,连那瞪大的眼睛,都清澈得如同最好时节的月光。只是她只是太瘦了,瘦到我觉得裹在她身上的毛氅比她分量更重一些。
雪落在我肩上,落在她细长的睫毛上,她眼见扑簌几下,缩在毛氅下咳了几声,终于开口问我:“你是晓梦楼里的人么,你要把我抓回去么?”
这句话叫我心中酸涩不已,我走了几步,把她放在面馆、我方才点的那碗面前,看着她浅浅笑道:“我不是那里的人,你先吃碗面,剩下的事情我再跟你慢慢讲。”
可听到这句话后的秦不羡,却放下了已经拿起来的筷子,抬起一张白如纸的小脸,眸光虽淡,却极认真道:“你先说你是哪里的人,你要做什么,不然我不会吃这碗面的。”
我看了一眼身旁的掌柜,不想把种恨的事情给外人知道,于是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我是一位术客,看你骨相之间很有天赋,想收你学……种恨术。进我门内,虽别的不能允诺于你,却可以保你今后衣食无忧,不被旁人欺负。”
她的手指,清晰一顿,却没有过多考虑,不过须臾便点头道:“好。”转过头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我,抬手触了触我脸上的玉面,问道,“我该如何称呼你,是师父么?”
我默了一会儿,看着她的眼睛,笑道:“唤我师叔罢。”
后来的秦不羡,是如何给我讲当初的这段遭遇的来着?
她说和母亲一路难逃,虽有金银珠宝,可在路上都被抢了去,母亲急火攻心撒手人寰,她一个人在南国颠沛流离,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于是,给东街酒楼的李掌柜搬木炭,在城南的说书馆做烧火丫头,在浣溪街张大姐家的染坊里挑水,却得不到几块铜板、几个馒头,换不回一件暖和衣裳。
“最难的一次,大概是被勾栏的老板盯上那回。我在晓梦楼后面的码头边洗了个脸,就被那里的老板看上了,她说我模样生得很好,养两年就能做晓梦楼里的花魁。那段时间老板日日好茶好菜招待我,连体力活都不让我做,生怕我身上再添别的伤疤。”
“你……你可顺从她的想法了么?”
“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你可能不能明白长时间吃不饱、穿不暖的人看到锦衣玉食置于眼前是个什么滋味。我几乎就要答应了。可好在是我家中未生变故的时候,家父对我的品行多有栽培,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太史简,董狐笔,张良椎,苏武节,这一套我还是知道的。于是胡吃海喝了几日后,找了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避开老板,从楼上跳下来就跑了,扭到了脚都不敢停下。”
“所以……”
“所以我说过的,自己年少过得并非你想象中那么轻松自在,并非在骗你。师叔找到我的时候,我已在这种环境里苟活了六年,身上哪里还有一块好的皮肉。他见我可怜,花了大价钱买到这只小蓝,一年后才为我把身上的伤口都给胶封住。你现在看到的细皮嫩肉之下,是伤疤丛生的景象。”
可秦不羡不知道,当初的本王,看到小小年纪的姑娘身上伤痕遍布其实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买来一只小蓝,把那些伤痕遮住,换回一些心安。其实那些伤疤从未有一日消失,依旧在她身上。我这样做,与掩耳盗铃并无别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