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服了 作者:游舟

    分卷阅读2

    大哥,我服了 作者: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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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着饮料哼小调。

    夏鞅这多动症绝对矫枉过正,年龄上去了,他变得越来越安静,安静中带着冷酷,冷酷中夹着傅辨那里染来的中二。

    他是班级球队大前锋兼控球,校外斗牛打野球的时候曾经把一个混混小青年撞进医院里——虚岁十五的罪魁睁着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无辜地解释,我真的只是挡了一下,要不然我就突不出去了。

    派出所登记的阿姨一下子就化了。

    傅辨原本跟在夏鞅边上打小前锋,有回心血来潮向大哥上诉要带球,夏鞅见他特高兴,之后调了一下队里的位置,自己慢慢开始打中锋。

    初二的时候两人迷上了魔兽世界,双双退步,各自被家长好顿教育。正纠结要不要舍小爱换10名,傅辨突然有了可以发现美的眼睛——他被他们班稳居第一宝座的女生吸引了。

    他的原话是,夏鞅,她可真厉害啊,次次考第一,而且还挺好看的,昨天她来收作业跟我说话还脸红呢,你说她是不是暗恋我呀。

    夏鞅:呸。

    呸是呸着,可初三前最后一次期末考,夏鞅甩了那个小姑娘20分。

    身体比嘴巴诚实。

    那天仲夏的夕照迷糊了少年的轮廓,夏鞅用白净干燥的手掌盖住了傅辨瞪得滚圆的双眼,目光落在对方跳跃着金色光点的细软短发上,笑问:“服吗?”

    “大哥我服服服!”

    “瞑目吧你,我看着都酸。”

    “你比第一名都高啊!”

    “……”

    就在这个阶段傅辨换到了跟他隔一条走道,开始接受夏老师大哥式的威逼力诱,用功学习。

    说了傅辨儿有点小聪明嘛!最后他和夏鞅一起过了市重点中学d中的线,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嗨,串词了,光荣的高中生。

    作者有话要说:  注1:此处阿哥为傅辨家乡方言,意为口语的“哥”。

    第2章 4-5

    4

    初三暑假他俩去了趟三亚,头天在海里泡了下午,回宾馆洗澡,发现不可描述的部位变得特白,脱光了好像穿着亮白四角短裤。

    之后一周这对傻子拖着一身晒伤完成了旅行。

    “什么第一次坐飞机看到云堡、热带植物林美丽芭蕉、南海观音,什么天涯海角,都不如切实的疼痛来得印象深刻。”这句话后来被傅辨写进了一次作文里,疼痛青春,怎么看都很满意。

    刚白回来没几天,军训就开始了。

    不能太失男子气概,傅辨每天只在家抹一点点防晒,效果虽不尽人意,但比夏鞅的程度胜了好几筹,就很值得窃喜。

    课业正式开始了。高一他俩不同班,也不在同楼层,傅辨本来还挺高兴的,他现在也算个大高个了,夏鞅不在,没准能成个班草老大啥的。

    事实上还真是这么回事。

    10月运动会,他拿了男子三千米第七名和一千五百米的铜牌,第二个项目结束被班上女生围着握手,人称辨哥。

    可他一半都没享受到,就被刚好跟夏鞅同班的步朗叫去看夏鞅跳高,开心开心。

    夏鞅实在是……太僵硬了。

    他们班体育委员一定是跟他有仇,给他报了这项目,致命の凑数。他跳了两轮就被淘汰了,跟坚持了四轮的基友悻悻往出走,正好碰上傅辨他们。

    傅步二人对他进行了大肆嘲笑,傅辨:“胯没事吧?看来是不能打球了,好伤心哦!”

    胯当然没事了!夏鞅摸摸鼻尖,道:“我打球你还不知道,肩肘有力就行了啊,跑不开照样虐你,”完了又补充,“哥下盘稳。”

    傅辨差点尥蹶子。

    田赛径赛开始之前是15人拔河和男子篮球、女子排球赛。班级拔河夏鞅往他们班绳尾一戳,再加上这几年依然超标生长的步朗和几个人高马大的姑娘,血虐整个年级。

    这傅辨当然没话可说,他不满的是篮球赛对上夏鞅班,夏鞅撞他那两下,想起来就气。

    傅辨:“迟早跟裁判举报你撞人。”

    夏鞅:“围起来谁不撞啊,看你细皮嫩肉我都没敢用力,特殊待遇,一边乐去吧。”

    步朗:“特殊待遇!”

    傅辨:“滚。”

    天凉了,辨哥就像秋后蚂蚱一样蹦哒了几天,就死在了11月的物理月考上。

    这天晚自修下课他连惯例一千米都忘了,抱着夏鞅干嚎。

    63分!63分!还改错了一道多选!四舍五入就是挂了啊!苍了天!

    夏鞅:“……”

    他们骑着两个轮子在接孩子的车队里穿出,到了还算空旷的快速道上,夏鞅突然说:“明明哥哥,你能跟鞅鞅哥哥考一所大学吗?”

    这是傅辨小堂弟管他们叫的称呼,傅辨称之为,娘炮中不失mmp。

    傅辨:“差不多能吧,你上q华,我上q华紫光,你上b大,我上b大青鸟。”他叹口气继续说,“鞅鞅哥哥,明明哥哥要悬梁刺股了,力争过个好年。”

    夏鞅:“……”

    后来傅辨开始做学校推荐的重难点手册,理科成绩算是上去了,考前抱抱政史地佛脚,外加自我要求不很高,年过得美滋滋。

    第二年两人都选了理科,暑假跟团去了厦门。

    第一天晚上傅辨非要去找一家大巴上路过看到的德克士,理由是d市没有分店,他特别想吃。

    那时候小屁孩都没用上智能手机,连直觉带问路,足足瞎走了俩钟头才找到地方。傅辨点了两个汉堡一个腿一杯可乐,甫一坐下就猛吸一口碳酸饮料,然后呲牙咧嘴面目狰狞喊了半天疼——夏鞅撅着屁股瞧了半天,发现他后槽上面的大牙已经被蛀空了。

    傅辨:“我说怎么最近胃口老不好!”

    夏鞅:“你吃的不少啊,这么说细菌朋友胃口还不错,”隔一秒补充道,“细菌朋友们。”

    傅辨看了看打包带走的汉堡:“夏鞅,你那家属准备后事的眼神怎么回事?”

    夏鞅:“……”不是我,我没有,你胡说。

    夏鞅带他找药店买甲硝锉止痛,然后心一横打了车回酒店。

    是的,又是一次疼痛旅行。

    傅辨的一点点委屈,在牙科医生把他的宝贝大牙锯空,并且招呼他下次来把神经烂掉之后,呈指数爆炸式增长。

    然后他遇上了高中之后最开心的事——文理分班之后他跟夏鞅、布朗竟然又在一起了!

    比高一不和夏鞅同班还高兴!

    班主任还是傅辨高一的,是跟男生们一起打球的老师中的一员,一脸正气,直男得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学校认为男老师能压下来,他们班高个子男生特别多,连带着整个班都浮浮澡澡的,特别闹腾。

    运动会就更别说了。夏鞅在球场上人送外号大鞅哥(大秧歌),班里都是厉害角色,其他班叛变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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