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码头的陈剑玩得很好,不久之后就开始怀疑这从中有人做手脚开始报复。
    “苏巧遇害前两天,跟我说老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她。”林涵把最后一口汽水喝完,放下瓶子。
    “所以,你认为跟踪她的是陈剑那伙人。”
    “除了他们还会有谁,苏巧和我们不一样,不是在外面混的,没人会找她麻烦的。之所以这次被人瞄上了,我想黄平遥那边也没把握,但想着这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就对她下手了。”
    “我要是有那么个男朋友就好了,会为了我做任何事情,我死了,也能为我去报仇。”听完林涵的讲述,刘莎像是陶醉其中,自言自语道。
    “喂,该你了,你都知道些啥?”
    刘莎这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可惜你们的推测出了错。”
    “什么?”林涵皱起眉头。
    “刘从严说,杀害苏巧的凶手又出来作案了,就在陈剑被你们干掉之后,这就说陈剑不是那个人。刘从严让我少去电厂,我怀疑凶手就住在你们电厂的居民楼里。”
    火车站往西,会集了众多小商小贩。卖梨的、烙煎饼的、兜售报纸地图的,吆喝声不断,俨然一个小集市,热闹非凡。
    杨东背着一个硕大的木箱,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女儿长得很普通,穿着也很普通,碎花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一双沾满灰尘的旧布鞋,唯一夺人眼球的是,这样一个农村女孩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墨镜真很黑,一点不时髦,就像电焊工工作时戴着的。人们怀疑这是个瞎子,后来发现她一边吃着刚买来的肉包子,一边还左顾右盼好奇地琢磨着周遭,才知道判断出了错。
    父女俩来到角落,给自己划拉了一块空地,杨东把木箱子打开,从里面搬出来一个犁不像犁、水车不像水车的架子。
    架子一摆上,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人们纷纷转头,有的还慢慢靠拢过来。杨东也不急,像是等着聚拢更多的人气,坐在一边抽着旱烟。
    等到女儿把包子吃完了,杨东才从地上慢腾腾地站起来,女儿知道这是要开工了。
    杨东上前把架子铺开,然后像搭积木似的用箱子里的零碎物件搭出来一个高两米的玩意儿。
    人们仔细一看,这不是古时候用来铡人头的铡刀吗?只见一把锋利的大刀嵌在木头夹层中,阳光下闪着寒光。别家的江湖艺人,有说有唱,可这家却似哑巴,只闷头干活的傻把式。也有可能是对手艺有自信,所以才有这样的底气。
    事实也是如此,看戏的图个新鲜、图个惊险,杨东拉起铡刀,等到女儿把脑袋搁到底下时,周围已经围满人了。
    这是个传统的杂技,说书里常见,可真刀真枪的摆在面前却是头一遭。看热闹的窃窃私语,“这是要玩命啊!”
    杨东也不答话,抬起头瞟了一眼四周,往手上啐了口唾沫,“3――”杨东大声地吼着,看戏的人就把心悬了起来。
    “2――”杨东手握的麻绳松了一半,绳子一放,那铡刀就要硬生生地落在女儿的脖子上。
    胆小的人,眼睛闭上了,手捂上了,可又怕错过了精彩,从手指的缝隙,偷偷地向外望。
    “1――”
    话音未落,杨东松了手,明晃晃的铡刀应声而落。
    “啊――”周围有人叫了起来。
    这就是杂耍,明知道是假的,可还兴致勃勃地去上当受骗。铡刀下,女儿完好无损地蹬蹬腿、伸伸手,还俏皮地吐吐舌头。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杨东再次拉起铡刀,戴墨镜的女儿爬起来身来给大伙鞠了一个躬。
    掌声又响了起来,“真不错!”
    “不容易!”
    可掌声不能当饭吃。女儿端着小碗绕着人群要赏钱,看热闹的多,真正掏钱的少,女儿走到哪儿,就像瘟疫似的,人群就往后退了一步。
    “这玩意儿其实我也会。”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相互说着,“主要在那机关,我躺那儿也行,这钱也挣得太容易了。”
    女儿转了一圈,听到的褒贬此起彼伏,碗里的钱却少得可怜,只有孤零零的几个钢g。
    她走到杨东的身边,把钱倒出来递给他,杨东顺手塞进了荷包里,然后收起架子,事不关己地坐回了地上抽旱烟,仿佛对人间冷暖早就司空见惯,不埋怨,也不气馁。
    人群见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也就慢慢散去了。
    女儿问:“等多久?”
    杨东说:“再等一会儿吧,火车站人流大,一会儿工夫人就全换了,我们今天做个四五场没问题。”
    杨东父女来自农村,很偏僻的山沟沟。在家种田其实也能养活自己,可偏偏女儿有点不正常。
    什么病呢?眼病。
    可这眼病,既不是近视,也不是瞎子,戴着墨镜不是怕光,怕光那是被疯狗咬了,没得救,女儿的症结是看不得花花世界。
    杨东的婆娘死得早,女儿一岁不到就去了。杨东一天到晚在田埂里挣吃食,女儿就放在田边上的箩筐里。开始的时候,她还小,不会说话,只会哭,不是尿,也不是饿,弄得杨东心里不安实。往她头上盖上块布,哭声就没了。
    杨东吃不准是啥毛病,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只要能够养活就行,也没多大在意。女儿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叫“爹”,也不是叫“爸”,而是叫“怕”,弄得杨东很郁闷。
    再往后就是看着绿油油的青菜发抖,看着黄澄澄的稻子也发抖,闭上眼睛啥也不敢看。杨东才知道,女儿对颜色有与生俱来的惧怕感。
    这种惧怕感,就像条件反射,深深地烙在她牙牙学语的初期,从此之后女儿果真不管自己叫“爸”,而是叫“怕”,怎么改也改不过来了。
    为什么呢?不知道。
    这样下去总不是个事儿。杨东带她去看大夫,大夫也看不出个名堂。他只得托人在城里买了副墨镜,就是现在她鼻梁上架的那副,从此之后她的眼中就只剩下黑灰白了。
    听说西村有个风水先生很灵光,杨东又带她去看,风水先生在房前屋后,摆坛烧香,撒米念咒,依然不见成效,摇摇脑袋,把钱退了,把手往南方一指,杨东就带着女儿一路往南来了。
    杨东的父辈就是耍杂耍的,那套铡刀是他们的吃饭家伙。“文革”的时候不兴这个,他父亲在村里落了户,入了社,现在正好拿出来,成为杨东带女儿南下的依靠。
    杨东笃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既然先生让他们往南,他们就往南,至于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也不知道。杨东觉得先生肯定有他的理由,没准是让他们去遇个贵人,他总盼望着治好女儿的贵人能够早日出现。
    一路走,一路寻,医药费、饭钱、住宿费,甚至算命的钱都用掉不少,可她就是不见好。
    女儿躺在杨东的边上睡了一会儿,杨东烟抽得也差不多了,看看周围,新面孔多了不少。等车的、下车的,陆陆续续,络绎不绝,该开工了,他推推女儿。
    杨东走到架子前,把先前的套路又做了一遍,刚开口吆喝了一句,“3――”余音未落,就听到人群中有人在喊:“3个屁。”
    杨东翻翻眼皮望过去,几个戴红箍的治安员走了过来,“滚蛋,别在这儿摆摊,道都堵了,赶紧走。”
    杨东垂着头没争辩,也没讨好,埋头收架子。趁那几个治安员转身之际,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杨东和女儿一起把拆掉的架子抬到木箱子前,女儿突然不动了,杨东看过去,一个少年正狼狈地躲在箱子后面。
    少年比女儿大不了两岁,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说:“帮帮我。”
    刘从严把王小志的资料带到站前派出所,交代好一些情况,然后和里面的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又跟达子到候车室里转了一圈。
    候车室里味儿不好闻,两个人匆匆扫了一圈就出来了。
    到了门口,刘从严在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躲在阴凉处休息一会儿。
    “刘哥!你说咱们靠谱吗?”达子还是不太信任那个专家,怀疑抓王小志会不会是在做无用功。
    “谁知道那傻子现在去哪儿了,没准出去晃悠了半天,把自己家给忘了!”达子接着说,“这倒好,咱们成追查失踪人口了。”
    刘从严把水一股脑儿倒进嘴里,感觉舒服了很多,“那个王小志怎么说也是有伤人前科,谁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既然上面说了,那咱们就去做。”
    刘从严把瓶子放在地上,刚抬起腰,隐约看到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他眨了一下眼,那个人影就不见了。刘从严往外走了两步,达子看见有情况,赶紧扔掉手里的水,跟了出来,“什么事儿?”
    “我好像看见那小子了!”刘从严说。
    达子抻着脖子张望,火车站门口全是人,根本认不清谁是谁。
    达子摇摇头,“我怎么没看见?”
    “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刘从严回答道。
    几个戴红箍的联防队队员,从西边走过来,还押着一个人。刘从严认出了其中领头的,打了个招呼,“干吗呢?”
    “抓了个小偷。”那人指了指被逮住的青年。
    刘从严笑笑,看着他们过去。
    不远处又走过来一对父女模样的两人。男的四十多岁,背着个大木头箱子,边上的小女孩跟在身后,鼻梁上架了一副不相称的墨镜。刘从严奇怪地打量了他们一番,然后和达子离开了火车站。
    刚到车站前的马路边,传呼机就响了,是留言,还是加急的。
    刘从严打开一看,是个意外的消息,在王小志家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小志的一件衬衫掉了一颗扣子,而这个扣子恰好和东山那具尸体现场发现的一模一样。
    这倒是刘从严没想到的,他眉头紧了紧,“看来那个专家还是有点用,现在不管怎么说,都要先把王小志找出来。”
    第五章 害怕色彩的女孩
    搜捕王小志的工作被提到了最高等级,尽管刘从严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傻子就是凶手,可事实摆在眼前,那件缺了颗纽扣的衬衫就是铁证,至少是条重要的线索。
    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刘从严眼中的这个傻子,竟然杳无音讯。仿佛印证了专家的那句话:“只要他想跑,找到他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在脑子里把王小志的样子过了又过,瘦弱、矮小、小眼睛、高鼻梁、厚厚的嘴唇,说起话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你一眼。遇事就忘,经常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除了知道屎尿不能拉在裤子上,基本就是个废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屁孩,愚钝的脑子里却隐藏着不可估量的某种天赋,这从他的学习上就可见一斑,而且现在更是让全城的警察都在围着他转。
    如果真是凶手,那么这些诡异的凶杀,对于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刘从严想不通。
    他和达子在城里面转了又转,除了碰运气似乎没有其他办法。王小志没有任何社会关系,没有朋友、没有亲戚,除了他家,就算找个可以蹲守的地方都困难。鬼知道他现在躲到哪儿去了。
    在路边吃完一碗面,刘从严依然想不出个头绪。他看看表算了下时间,今天有件很重要的事儿要干,和案子无关,来回差不多要两个多小时。
    “车你拿去开,我出去一趟,中午的时候在老八样饭店门口等我吧,有什么事儿呼我。”刘从严嘱咐着,然后在长途车站下了车。
    过往的车辆很多,刘从严没买票,在路边拦了一辆去往郊县的客车,补了6块钱的车钱。出了城,车就开得飞快,半个小时之后,刘从严在一个叫瓦寺岭的地方下了车。放眼望去,这是一片连绵的小丘陵,此起彼伏,山坡上隆起着大大小小的许多坟茔,一个接着一个――瓦寺岭是本市唯一的公墓。
    由于不是特殊的节日,所以整片山坡空荡荡,只有栉比鳞次的墓碑安静地立在那儿,偶尔才会出现一两个扛着锄头的当地人路过。
    比去年似乎又多了很多,刘从严想着,去年清明的时候,西面的那个山头还是空着的,现在也被挤满了,剩下为数不多的空地。他凭着印象在纵横交错的小道里寻找目标。
    地上撒着一些新鲜的纸钱,应该是上午的时候有人出殡。刘从严绕着这些纸钱走了五十米的样子,看到了一家小店。
    他买了些锡箔和香,然后到路边拔了几把野花,合成一束继续往前。终于到目的地了――两个并排的墓碑。
    刘从严叹了一口气,在墓碑旁一块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他掏出一根烟,点上,插在坟头,又给自己点了一根。
    烟雾升腾,刘从严一声不响地待在那儿。往事一点点浮现出来。当年惊险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刘从严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寻找事情在什么地方出了错,什么地方本可以挽回,但却因为疏忽而万劫不复……
    刘从严足足坐了半个小时,看了看表,然后站起来离开。走出去两步,他又返了回来。
    “刘莎一切都挺好的。”他说。
    刘从严站在前面下车的地方等着过往客车。从郊县开回来的班车,大概四十五分钟一趟。等了一会儿,他扬手拦下一辆,坐在座位上,半个车厢的人,都在讨论刘从严经办的这起案子。
    看来,消息还是不可避免大规模传播开了,刘从严有点担忧,必须赶紧找到王小志。
    小志现在连流浪汉都不如,不仅没饭吃,还要躲着警察,走路都要沿着墙脚根,生怕被人发现。要不是火车站耍杂耍的杨东救了自己,没准他已经被警察带走了。
    被警察带走,真的就再也见不到妈妈和姐姐了。
    小志知道坐火车可到不了美国,可是能到大城市,比如说上海,比如说北京,然后再坐飞机,跨过太平洋。
    小志身上没钱,他必须找机会混上车,或者等在铁路旁的草丛里,看到车经过扒上去,就像电视里《铁道游击队》演的那样。至于到了大城市怎么办,那就再说吧。
    可还没开始行动呢,他就看到了车站里的刘从严和达子。这两个人小志认识,在东山的时候和自己说过话,阿姨领的那群人中,也有他们。
    是来抓自己的?小志不知道,就在快要被人发现、危急的时候,杨东救了他!小志可怜兮兮的就像一个乞丐,被红箍赶得东奔西窜早就咬牙切齿的杨东,同情心一下子泛滥了出来,把他装进了木头箱子。
    杨东把小志挑到车站外之后,还给了他一个肉包子,挥挥手让他走了。
    小志咬着肉包子,无处可去,不知不觉又退回到了电厂的居民楼。
    现在火车站里全是警察,还不算便衣,一进站估计就会被盯上,还是找机会再跑吧。小志想着。
    他家所在的楼是一个凹型,楼背面的缺口里竖着两根一直通往天台的排水管。那天警察在楼里搜了半天,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一直就在天台上看着他们。
    家门口一直有两个人守着,小志是一清二楚的。他看着他们在楼对面的石板凳上,坐着抽烟,吃炒面。小志饥肠辘辘,实在熬不住了,就沿着水管从楼房的背面爬下来徒步到了火车站。从火车站回来,他只吃了一个肉包子,不吃还好,吃了反而把饥饿感更加汹涌地勾引出来。
    小志趁着没人看见,攀着水管又爬回了天台,到达楼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他靠在水箱的边上,双手拢起来接着从水箱壁上滴下来的水珠,喝完了水,稍微清醒了一点。
    可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小志从来没有这样感到过无助。无处可去,无人倾诉,更重要的是没东西吃。
    小志重重地咽了一口唾沫。四周全是水泥地,连棵草都没有。他尝试着站起来,转了一圈,在天台捡了几颗小石头,把它们归到了一起。他对自己说:“小志小志啊,你别着急,现在我就做饭给你吃,给你做炒猪肝,还有木耳鸡蛋,多放点麻油,多放点蒜。”
    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小时候妈妈在厨房围着围裙做饭的样子,先要划火柴点火,然后开煤气,等锅热了之后放油。
    油呢?小志往边上看看,然后抓了下空气,把“油”倒了进去。
    锅里顿时冒起了一阵烟,火太大了,小志赶忙手忙脚乱地把蒜和姜片倒进去,顿时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等锅被爆香,就该放猪肝了。
    小志拿起锅铲,不停地翻炒着锅里的食物,仿佛香味扑鼻。不能炒太久,否则猪肝要老的,小时候每当小志站在妈妈的身边咽着唾沫等着的时候,妈妈总是这样说,也不能时间太短,炒不透,里面夹生的,就会很腥。
    小志把猪肝盛了出来。先不急着吃,还有木耳鸡蛋呢!他照着样子,打鸡蛋、切木耳,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菜全都做好了。做好了,这是他最爱吃的两个菜。可石头还是石头,不能吃,小志看着看着就哭了。眼泪像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地往下流。
    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哭了很久,哭到天都黑了,星星都出来了,眼泪还是止不住。哭了那么久,小志感到很累,他就在自己的眼泪中睡着了。
    等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小志揉揉眼睛,早晨的阳光温暖地照在他的脸上。他清醒了一会儿,趴在台阶上看看楼下,蹲守的人还在,小志失望地抬起头,转瞬间看见对面楼墙面上熟悉的光斑。
    是胡晓她们姐妹俩,小志又兴奋了起来。他口袋里摸摸,什么也没有,早知道的话就应该把那面小镜子也带出来了,现在怎么和她们交流呢?
    他四周看看,水箱边的地上有几块熠熠发光的玻璃碎片,小志走过去,拿起来掂掂,然后对着太阳摇晃,能够反射出点影子。
    小志挑了块大的,重新趴回台阶旁,用微弱的光斑,给姐妹俩发信号。
    姐妹俩的光斑突然停滞不动了,又是一瞬间,光斑不见了,显然她们发现了小志然后“躲”了起来。
    小志想了想,现在能够帮助自己的,也就是她们了,起码能够给点吃的。他来到小门那儿,用力拉开门,向里望了望,人们都去上班了,很安静。
    小志“扑通”一下跳了下去,蹲在地上听了会儿动静,确保没人发现之后,才站起身子。
    他下了楼,来到姐妹俩的家门口,门紧闭着。小志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里面什么声响也没有。他轻轻地敲着门,嘴里喊着:“胡晓、胡菲。”
    没人出来应门,小志知道她们在家的,可是不愿意开门。也许因为自己是“通缉犯”吧,小志沮丧地想着。
    “胡晓、胡菲。”他又叫了一遍,还是没人回答。
    小志失望地走开了。刚准备上楼重回天台,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小口子。
    “是小志吗?”门里传来了姐姐胡晓的声音。
    “嗯,是我。”小志三步并作两步,又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刚进门,小志就感觉到了微妙的变化,姐妹俩刻意和他保持着距离。小志往前一步,她们不由自主地就往后退两步,可能是意识到不礼貌,赶紧又稍稍往前挪了一点。
    可这还是让小志不知所措,他低着头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言不发。
    “饿了吧?”姐姐胡晓问道。
    小志摇摇头,又赶忙点点头,肚子不争气,咕咕地叫了起来。
    “肯定是饿了!”胡菲转过脸来判断道,“你先等会儿。”
    姐妹俩进了厨房,一会儿工夫端出来一碗饭,上面盖着一层蒜苗,“只有这些剩菜了,凉的。”
    小志哪儿还会有什么挑剔,“挺好挺好!”话还没说完呢,他已经坐在桌子旁,狼吞虎咽起来。
    五分钟不到,小志就风卷残云把碗里的饭菜全都吃光了,碗跟洗过了一样干净。小志不好意思地把空碗推到桌子上。
    “够吗?”
    “够了够了。”小志忙不迭地回答道。
    “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胡晓问道。
    “我想去找我妈妈。”
    “你妈妈不是在美国吗?”胡晓吃惊地说道。
    “你真酷!”胡菲打断了姐姐,赶紧转过身子,笑嘻嘻地赞扬道。
    “什么?”小志没听明白,歪着脑袋去问已经转过去的妹妹。
    “你别听她胡扯!”胡晓尴尬地笑笑。
    “哦!”
    “这有什么?”胡菲很不以为然,她强硬地把脑袋又转了过来,费劲地抬起头,像是要仔细打量小志一番。
    小志被她的眼神弄得浑身不自在,“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我想看看杀人犯究竟长什么样子!”
    “别胡说。”胡晓又把自己的脸转了过来,“现在也不能确定。”
    “什么?”小志紧绷的神经似是一根琴弦,被胡菲的好奇拨弄出一记刺耳的音符,“什么杀人犯?!”他惊愕地问道。
    小志想了一想,随即反应过来,“警察来找过你们了?”
    面对着小志的胡晓没回答,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你们不会――不会因此而不跟我玩了吧?”小志担忧地问着。
    “现在不是还没确认嘛,警察来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希望能找到你了解下情况。”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但实际上,确实是我干的啊!”
    “是你干的?”胡晓吃惊地问着,脚步明显又往后挪了两步。
    “杀猫是要偿命的!”小志回答道。
    胡菲再次控制了身体的主动权,她侧着脸,戏谑道:“敢做敢当嘛,什么杀猫是要偿命的,杀人挺过瘾的吧?”
    “你们在说什么呀?”小志更愕然了。
    屋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怪异的气场充斥其间。姐妹俩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胡晓问,“你不知道?”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警察来过我们家了,这栋楼里每户人家他们都去过了,问有没有人看到过你,说你很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什么?”小志就像遭了晴天霹雳。
    胡菲看看他,然后走到桌子旁,翻开桌子上的一本书,从里面拿出一张a4大小的油印纸来。
    “这是警察发的,估计街上都贴满了!”胡晓解释道。
    小志拿过看看,自己的照片正贴在上面,照片下还写着“本市发生重大凶杀案……嫌疑人王小志……望市民提供信息”云云。
    小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我只杀猫,没有杀过人啊!”
    看到小志的样子,胡晓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把瑟瑟发抖的他搀扶了起来。
    小志被打击得不轻,“我真的没杀过人!”他一边坐起来,一边委屈地对胡晓说。
    胡晓没作声。
    小志看看她,“你,你们没有出卖我吧?”
    “怎么会?”胡晓连忙解释道,“警察来的时候,爸爸让我们躲进屋子里去的,没人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也从来没把你的事儿告诉过任何人。”
    “我真的没杀人!”小志又重复了一遍。
    胡菲说:“你去过东山对吧,去了东山发生过什么事儿都忘了是吧?”
    “那代表什么?”
    姐妹俩又不说话了。
    小志琢磨了一会儿,似乎再次明白了点什么,他尝试着问:“你的意思是说,我去东山的那个时间段,有人被杀了?!”难怪那天有那么多警察聚集。
    胡晓点点头。
    小志完全不相信这是真的,难道说自己丧失记忆的这段时间是去杀人了?
    “你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吗?”胡菲眉头皱了起来,看小志的表现,他似乎真的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
    “记不起来了!”
    “那,那会想起来吗?”
    “不知道,”小志哭丧着脸,“有时候可以,有时候不可以,我都控制不了。”
    “我觉得,你应该再去趟东山,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再说一遍,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但杀人那可就麻烦大了。”姐姐很认真地对小志说。
    小志可怜兮兮地看着胡晓,仿佛眼前的这两个女孩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唯一能做的就是听她们的建议了,看来在去找妈妈之前,先得搞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杀过人。
    虽说心情更加郁闷,可吃饱了饭,到底有了力气,活动起来也没原来那么费劲儿了。小志告别了姐妹俩,回到天台。
    他趴在地上看了看楼下,那两个蹲守的警察还在,走楼梯肯定是不行的,他必须顺着水管再爬下去。好在人们按时上下班,电厂宿舍区大都是壮年,路上没多少闲杂人等和退休老头,起先的这几天,小志进出几乎没遇到任何阻力。
    去往东山有两条路,一是从大门口左拐,沿着小路从田埂旁绕过去,这条路好走,但缺点是经常会有人路过,所以小志选择了第二条。他贴着楼房,低着头前进,走过楼,看到了前面一人多高的红色围墙。小志四周望了望,没人,他退后了两步,冲了过去,借着惯性跳上了围墙。
    他在围墙上站稳了脚,另一边是一片竹林,小志目测了一下高度,蹦了下去。
    “砰”的一声,小志顿时感觉后脚跟麻了,蹲在地上不敢作声,这竹林是人工种植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附近的农民。
    听了一会儿动静,确定没危险,他这才慢慢地直起身子,钻进了竹林。周围顿时阴凉了下来,竹子的清香扑鼻而来。去往东山要穿过这片竹林,小志猫着腰爬上了半山坡。
    他刚准备原地歇会儿,耳边突然传来了oo的声音,小志警惕地抬起头,像头鹿一样四面观察,没看到什么。他尝试着走了一步,脚下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林子里就传来一声:“别动!”
    小志被惊了一下,步子往前挪,才发现脚底下有个绊子,他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不远处的林子里,走出来一个中年汉子,骂骂咧咧地靠近过来。
    “叫你别动还动。”汉子恼怒地说着,手里提着一个网兜。
    小志看看脚下,一个铁夹子夹在鞋上,幸亏穿的是球鞋,否则脚指头都要被夹断了。
    汉子走到小志的身边,嘴里还没有停,大致的意思是说,这是个夹野兔子的陷阱,好不容易才弄好了,他已经守了半天了,结果让小志给破坏了。这野兔子猴精猴精的,这么一折腾,一个礼拜都不会上钩了,难怪汉子反应那么大。
    小志坐在地上,用手去扒夹子,被汉子一巴掌打开,“别弄坏了!”他依然皱着眉头,用手沿着机关拨开夹子。
    小志跺跺脚站起来,没什么大碍。
    “小屁孩不上学,瞎晃悠什么,以后没事别上这儿来。”汉子抬头看了一眼小志,猛然间不说话了,他盯着小志看,像是在探究。
    小志紧张了起来,这个时候,最怕的就是被人认出来。
    “你,你――”汉子支吾着,手插进了口袋,然后慢慢站了起来。
    小志心跳得更快了,他死死地盯住汉子的手,以防不测,对方慢慢地把手掏出口袋,手里明显揣着什么。
    再不动就来不及了,小志心里说着,他握起拳头,趁着汉子没完全站稳,发力朝他的胸口砸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来的这样大的力量,汉子一声闷哼,竟然被打到了一米开外。
    “对不起,对不起!”小志嘴里喊着,然后匆忙跑开了。
    小志在竹林子里飞奔,一口气上了坡,又下了坡,背后早就不见了汉子的踪影。他也不敢停,一股脑儿跑到了东山脚下。
    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停了下来,弯腰大口喘着粗气。出了竹林子,太阳光就没有了遮挡,直愣愣地照下来,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渗了出来。
    小志抹了一把汗,缓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来,抬头望上去。半山腰有个水塔,正是胡菲前几天画的那个,他也是因此来到东山的。回忆了一会儿,还是什么也没想起来,小志只能硬着头皮,往水塔的方向爬上去。
    上山的路是条羊肠小道,一路上都显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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