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让人费心的你(二)
意大利西西里岛的夏天热情又奔放,更甚于红灯区撩着裙子的大腿们,白花花的惹人心烦。
我走在城堡里,太阳毒辣地想把人扯掉一层皮。
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不小心撕裂了一道口子。
出血了。血味儿漫进嘴巴里,但我还是颇有耐心。
一切为了金币。我对自己说。
黑色的连体帽衣尤其吸热。穿着这一身行头走在大白天可真是失策。我皱皱眉。
这该死的天气。
所以我说,我更喜欢伦敦,我撇撇嘴。即使这里算是西西里少有的阴凉地了。
不过还是不能离开西西里—―作为欧洲少有的“富庶之地”,西西里可是个捞金的好地方。
我弯起嘴角,有些兴奋。
前面带路的是谁?我不知道。通往哪里?我不知道。反正,有人付账就好了!
默默地跟在后面,现在要去见的是彭格列的八代daiela。那个拥有即使是女人中也少有的美貌的人,又拥有着男人中也少有的权柄的人——一个大主顾。我又隐秘地咂了咂嘴。
彭格列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富裕,姹紫嫣红的花圃即使在这样毒烈的阳光下也绽放得犹如在春神的怀抱里——每天要花多少护理费呀。我轻轻叹息一声,翘起嘴角——的确不枉我主动搭上这条线。
我已经做了四笔彭格列的生意了,这是第五笔,不过以前都是直接拿钱走人,接线人是一个暗红色短发的男人,不知道这次是怎么回事。不管怎么说,也不会有什么事,想击杀我,何必还在彭格列的核心区域?即使有那么一种意图,我也不惧。我可是viper。
我弯弯嘴角,觉得自己自大极了。
到了挂有首领办公室牌子的门前,这里是核心区城堡最好的房间之一。
领路人转动门把手。我从兜帽下往前望去,女人正在专心批改文件,脸上的鸢花刺绘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我眯了眯眼,瞧着她——的确是个美人儿。移开视线,以前的接线人――那个红发男人也在,正在悠闲地煮咖啡。我走了进去。
听到动静,彭格列八世移开放在文件上的视线,望了过来。她看到我,突然绽放了一个笑容,美丽至极。女人站了起来:“欢迎你,幻术师viper。”
我点了点头,不客气地走到真皮沙发上坐下。一把小刀从我的心脏处穿过。
没什么大碍。我的身上时刻附着层愚人的把戏,效果类似光的折射——不过不像它那样有科学的严谨,我却是直接控制人类的大脑和五感的。等闲人也看不穿我的真面目。这种能力,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如此真实。
我扯着嘴唇微微笑了笑——彭格列居然是这样的待客之道,早知如此,不走这趟也罢。
作为庞然大物最大的好处就是——它能以势压人。但即使这样,也威胁不到我。
我的确是自愿来到此处的,但是现在有些不乐。
调整了姿势坐得更舒服些。我想了想,还是有必要继续。
赖账,可是从来都不被允许的啊。
daiela出声了,她说:“l,不许对客人无礼。”
对面的红发男人笑了笑,也不答话,径自把玩手里的咖啡杯。
啧。我在心里嗤笑。不过也有些诧异――我瞟了几眼对面的男人——要知道,我和这个男人也见过四次,即使不是十分尊重彼此,但是也保持着基本的礼貌。我可从来不知道这个人居然会是情绪化的,他的脸一向是冷得和冰有得一拼。
彭格列八代瞪了男人一眼,他却毫不理会——我瞄见红发男人眼底的不在意和调笑,甚至是亲昵的暗示——毫不掩饰。
他亲手给八代倒了一杯咖啡,彭格列有些挫败地坐下。
我挑了挑眉,有些兴味地觑着他们俩——简直像是把我忘了似的。
这般旁若无人。我却是有些不耐烦了——我可没有闲工夫看他们*。
轻轻敲了敲桌子,我抬头看他们:“尊敬的彭格列,请问您对这次的任务还算满意么?”
美丽的鸢尾女子给了我一个温和的笑容:“当然。viper。你要来杯咖啡么?或者其他的什么?”
咖啡?开什么玩笑。
咖啡有什么要紧?圈里听过我的名字的人都知道,现在只有金币才能挑起我一点点的兴趣。
啧。果然是不能好好把金币给我么,大人物们就是喜欢玩些手段。丝毫没有诚意,让我高兴的话,坐在这里陪你们聊聊天,也没什么。我撇撇嘴。
无妨。我略一思忖,压下心中的燥意。今天终归是要拿到报酬的,我可没有时间再来彭格列做客。
“daiela小姐,请给我来杯柠檬水吧——我并不喜欢咖啡。”
瞄了一眼彭格列身边的男人,我想他也是不愿意用咖啡来招待我的。小气的男人。
不多时,我的面前就摆了一杯柠檬水。我轻抿了一口,放下杯子:“daiela小姐,既然满意的话,我的报酬什么时候能给我呢?”单刀直入向来是我的风格,贵族的礼仪才不适合独行的猎人。
对面的小姐执起杯子,轻抿一口,略微沉吟:“viper,今天借报酬之事是想和你谈一件事。在此我代表彭格列,诚挚地邀请你加入彭格列,不知你意下如何?”
我挑起眉。
想让我做长期的苦工么?彭格列的工资可不高,对于独行的幻术师viper来说。
我不答话,只是又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柠檬水。
气氛沉默了,双方都没有开口,只有红发男人l的咖啡壶在汩汩冒泡,升腾起淡淡的云气。
哼。
对于幻术师viper来说,钱和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我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被招揽的可能性——因为根本就不可能。
我想着脱身之策,却看见一双骨节修长的手递来一份合约。我抬眼瞟了一眼手的主人,他一幅冷淡的模样,一点身为招揽人的自觉都没有。
我伸手推回那份合约,笑容冷淡又矜持:“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并不想加入彭格列。”我直接地拒绝了。
与其想怎么不惹怒彭格列顺利脱身,不如直接了当地拒绝——本来就是不可能的,我又不是打不过他们。
我耸耸肩。
l听了,他淡淡地回问:“真的考虑好了么?”浅绿的眼珠盯着我看,饱含着“请再认真考虑一下”的意味。
我看到他手里的刀子滴溜溜地转着,耀出来微弱的光。
我微微有些恼怒,这样的态度——是摆明了要强留了我么?
我轻嗤一声。站起身后,对面的人细微的动了一下,我感到有些微的杀意缠在我的身上。啧,真是可惜呢,我才不会随便动手,又没有酬金。
“彭格列的诸位,实在不好意思。”我摊开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佣兵,只要您们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地方——来找我开个价吧,在合理的价格之下,我怎么会不用心为您办事呢?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任务——一个合理的价码,足够我为您出生入死了。这可不比您的长期独家雇佣贵多少——要知道,我可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呀。”我隐秘地笑笑,微微向彭格列鞠躬,毕恭毕敬。啧,想要买断我,即使是一个彭格列也不够。
“最后,我可以拿走我的酬金么?”
八世看看我,开口:“合约里的开价真的不用好好看看么?你的价码的确很高,但是彭格列也不是出不起。比起游走于各个势力边缘,不觉得加入一个家族得到庇佑更能安稳地数钱么?”
我扬起头:“亲爱的彭格列,您的确是个好心人。对此我表示深深的谢意——但是比起你的建议,我更喜欢全无约束地游走在这片土地,这可是彭格列给不了我的呢。”我拉起一抹笑:“更何况,血雨腥风的意大利,才是我的舞台。”话毕,我仔细观察对面主仆的表情——似乎是不置可否,又好像毫不在意。我微微皱眉。
接住l抛给我的钱袋,掂了掂,“期待你们的下一笔生意。”
这么简单就走出了彭格列的大门,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但我也不愿意伤神费脑去考虑缘由,不管怎么样,我下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
现身于离彭格列不远的一个小巷里,我扬起嘴角。
怀中沉甸甸的。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果然还是黄金更能给人安全感啊。不枉我辛苦地亲自上门收钱。
走在路上,我还在暗自琢磨,要是有人要猎杀彭格列,要不要报个信呢?毕竟他们还是很上道的。
愉悦地把钱袋收好,我步出小巷,朝旁边的酒馆走去。一脚踹上大门。
品味独特,我点评着油腻的大门,嫌弃地想。
踱步进去。找到那个睡得正酣的男孩,一脚踹上他的屁股:“史卡鲁,给我起来!”
我冷眼看着十□□的男孩。这时候的男孩,即脱离了少年的身姿,隐隐显出微鼓出来的肌肉,又有着一份稚童的孩气——或者说,只是在他身上才能明显感受到这份残存的天真。
可能是永远的长不大了,我想。
踹了几脚总算起了作用,青年揉揉眼望向我,反射性地站起来说:“前、前辈好!”
这个孩子完全没有身为跟班的自觉,居然在这里睡大觉,不过我早该料到的不是么?我撇撇嘴。或许把他丢给里包恩训练一下更好?我暗自琢磨,不不不,丢给里包恩不是肉包子打狗么?虽然现在的跟班不怎么样,但是总比一个跟班都没有来得好。嗯,丢给里包恩,不就说明我不会调↑教跟班了?或许丢给可乐尼洛?
我撇撇嘴,啧,一丘之貉!
可乐尼洛和里包恩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走在城堡里,太阳毒辣地想把人扯掉一层皮。
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不小心撕裂了一道口子。
出血了。血味儿漫进嘴巴里,但我还是颇有耐心。
一切为了金币。我对自己说。
黑色的连体帽衣尤其吸热。穿着这一身行头走在大白天可真是失策。我皱皱眉。
这该死的天气。
所以我说,我更喜欢伦敦,我撇撇嘴。即使这里算是西西里少有的阴凉地了。
不过还是不能离开西西里—―作为欧洲少有的“富庶之地”,西西里可是个捞金的好地方。
我弯起嘴角,有些兴奋。
前面带路的是谁?我不知道。通往哪里?我不知道。反正,有人付账就好了!
默默地跟在后面,现在要去见的是彭格列的八代daiela。那个拥有即使是女人中也少有的美貌的人,又拥有着男人中也少有的权柄的人——一个大主顾。我又隐秘地咂了咂嘴。
彭格列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富裕,姹紫嫣红的花圃即使在这样毒烈的阳光下也绽放得犹如在春神的怀抱里——每天要花多少护理费呀。我轻轻叹息一声,翘起嘴角——的确不枉我主动搭上这条线。
我已经做了四笔彭格列的生意了,这是第五笔,不过以前都是直接拿钱走人,接线人是一个暗红色短发的男人,不知道这次是怎么回事。不管怎么说,也不会有什么事,想击杀我,何必还在彭格列的核心区域?即使有那么一种意图,我也不惧。我可是viper。
我弯弯嘴角,觉得自己自大极了。
到了挂有首领办公室牌子的门前,这里是核心区城堡最好的房间之一。
领路人转动门把手。我从兜帽下往前望去,女人正在专心批改文件,脸上的鸢花刺绘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我眯了眯眼,瞧着她——的确是个美人儿。移开视线,以前的接线人――那个红发男人也在,正在悠闲地煮咖啡。我走了进去。
听到动静,彭格列八世移开放在文件上的视线,望了过来。她看到我,突然绽放了一个笑容,美丽至极。女人站了起来:“欢迎你,幻术师viper。”
我点了点头,不客气地走到真皮沙发上坐下。一把小刀从我的心脏处穿过。
没什么大碍。我的身上时刻附着层愚人的把戏,效果类似光的折射——不过不像它那样有科学的严谨,我却是直接控制人类的大脑和五感的。等闲人也看不穿我的真面目。这种能力,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如此真实。
我扯着嘴唇微微笑了笑——彭格列居然是这样的待客之道,早知如此,不走这趟也罢。
作为庞然大物最大的好处就是——它能以势压人。但即使这样,也威胁不到我。
我的确是自愿来到此处的,但是现在有些不乐。
调整了姿势坐得更舒服些。我想了想,还是有必要继续。
赖账,可是从来都不被允许的啊。
daiela出声了,她说:“l,不许对客人无礼。”
对面的红发男人笑了笑,也不答话,径自把玩手里的咖啡杯。
啧。我在心里嗤笑。不过也有些诧异――我瞟了几眼对面的男人——要知道,我和这个男人也见过四次,即使不是十分尊重彼此,但是也保持着基本的礼貌。我可从来不知道这个人居然会是情绪化的,他的脸一向是冷得和冰有得一拼。
彭格列八代瞪了男人一眼,他却毫不理会——我瞄见红发男人眼底的不在意和调笑,甚至是亲昵的暗示——毫不掩饰。
他亲手给八代倒了一杯咖啡,彭格列有些挫败地坐下。
我挑了挑眉,有些兴味地觑着他们俩——简直像是把我忘了似的。
这般旁若无人。我却是有些不耐烦了——我可没有闲工夫看他们*。
轻轻敲了敲桌子,我抬头看他们:“尊敬的彭格列,请问您对这次的任务还算满意么?”
美丽的鸢尾女子给了我一个温和的笑容:“当然。viper。你要来杯咖啡么?或者其他的什么?”
咖啡?开什么玩笑。
咖啡有什么要紧?圈里听过我的名字的人都知道,现在只有金币才能挑起我一点点的兴趣。
啧。果然是不能好好把金币给我么,大人物们就是喜欢玩些手段。丝毫没有诚意,让我高兴的话,坐在这里陪你们聊聊天,也没什么。我撇撇嘴。
无妨。我略一思忖,压下心中的燥意。今天终归是要拿到报酬的,我可没有时间再来彭格列做客。
“daiela小姐,请给我来杯柠檬水吧——我并不喜欢咖啡。”
瞄了一眼彭格列身边的男人,我想他也是不愿意用咖啡来招待我的。小气的男人。
不多时,我的面前就摆了一杯柠檬水。我轻抿了一口,放下杯子:“daiela小姐,既然满意的话,我的报酬什么时候能给我呢?”单刀直入向来是我的风格,贵族的礼仪才不适合独行的猎人。
对面的小姐执起杯子,轻抿一口,略微沉吟:“viper,今天借报酬之事是想和你谈一件事。在此我代表彭格列,诚挚地邀请你加入彭格列,不知你意下如何?”
我挑起眉。
想让我做长期的苦工么?彭格列的工资可不高,对于独行的幻术师viper来说。
我不答话,只是又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柠檬水。
气氛沉默了,双方都没有开口,只有红发男人l的咖啡壶在汩汩冒泡,升腾起淡淡的云气。
哼。
对于幻术师viper来说,钱和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我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被招揽的可能性——因为根本就不可能。
我想着脱身之策,却看见一双骨节修长的手递来一份合约。我抬眼瞟了一眼手的主人,他一幅冷淡的模样,一点身为招揽人的自觉都没有。
我伸手推回那份合约,笑容冷淡又矜持:“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并不想加入彭格列。”我直接地拒绝了。
与其想怎么不惹怒彭格列顺利脱身,不如直接了当地拒绝——本来就是不可能的,我又不是打不过他们。
我耸耸肩。
l听了,他淡淡地回问:“真的考虑好了么?”浅绿的眼珠盯着我看,饱含着“请再认真考虑一下”的意味。
我看到他手里的刀子滴溜溜地转着,耀出来微弱的光。
我微微有些恼怒,这样的态度——是摆明了要强留了我么?
我轻嗤一声。站起身后,对面的人细微的动了一下,我感到有些微的杀意缠在我的身上。啧,真是可惜呢,我才不会随便动手,又没有酬金。
“彭格列的诸位,实在不好意思。”我摊开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佣兵,只要您们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地方——来找我开个价吧,在合理的价格之下,我怎么会不用心为您办事呢?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任务——一个合理的价码,足够我为您出生入死了。这可不比您的长期独家雇佣贵多少——要知道,我可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呀。”我隐秘地笑笑,微微向彭格列鞠躬,毕恭毕敬。啧,想要买断我,即使是一个彭格列也不够。
“最后,我可以拿走我的酬金么?”
八世看看我,开口:“合约里的开价真的不用好好看看么?你的价码的确很高,但是彭格列也不是出不起。比起游走于各个势力边缘,不觉得加入一个家族得到庇佑更能安稳地数钱么?”
我扬起头:“亲爱的彭格列,您的确是个好心人。对此我表示深深的谢意——但是比起你的建议,我更喜欢全无约束地游走在这片土地,这可是彭格列给不了我的呢。”我拉起一抹笑:“更何况,血雨腥风的意大利,才是我的舞台。”话毕,我仔细观察对面主仆的表情——似乎是不置可否,又好像毫不在意。我微微皱眉。
接住l抛给我的钱袋,掂了掂,“期待你们的下一笔生意。”
这么简单就走出了彭格列的大门,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但我也不愿意伤神费脑去考虑缘由,不管怎么样,我下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
现身于离彭格列不远的一个小巷里,我扬起嘴角。
怀中沉甸甸的。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果然还是黄金更能给人安全感啊。不枉我辛苦地亲自上门收钱。
走在路上,我还在暗自琢磨,要是有人要猎杀彭格列,要不要报个信呢?毕竟他们还是很上道的。
愉悦地把钱袋收好,我步出小巷,朝旁边的酒馆走去。一脚踹上大门。
品味独特,我点评着油腻的大门,嫌弃地想。
踱步进去。找到那个睡得正酣的男孩,一脚踹上他的屁股:“史卡鲁,给我起来!”
我冷眼看着十□□的男孩。这时候的男孩,即脱离了少年的身姿,隐隐显出微鼓出来的肌肉,又有着一份稚童的孩气——或者说,只是在他身上才能明显感受到这份残存的天真。
可能是永远的长不大了,我想。
踹了几脚总算起了作用,青年揉揉眼望向我,反射性地站起来说:“前、前辈好!”
这个孩子完全没有身为跟班的自觉,居然在这里睡大觉,不过我早该料到的不是么?我撇撇嘴。或许把他丢给里包恩训练一下更好?我暗自琢磨,不不不,丢给里包恩不是肉包子打狗么?虽然现在的跟班不怎么样,但是总比一个跟班都没有来得好。嗯,丢给里包恩,不就说明我不会调↑教跟班了?或许丢给可乐尼洛?
我撇撇嘴,啧,一丘之貉!
可乐尼洛和里包恩又有什么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