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最难莫过不期待,不依赖。

    千夜往床边挪了点,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两遍,越过越觉想不明白这剧情,说好的阴险狠毒的恶毒王后呢?怎么就变成没事搞青春疼痛文学的文艺女青年了?

    她越想越觉得这事令人十分悲痛,痛着痛着就睡着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有人在黑暗中喊话,那声音特别男人,男人得让她雌性荷尔蒙分泌都超过正常值了。

    那个特别男人的声音喊的是,弗兰契斯科。

    千夜懵了一会儿才想起这是这具身体本来的名字,又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应该答应一声。

    于是她就答应了。

    就好像很多故事里写的一样,她说了句咒语,魔法启动了,黑暗中出现了四匹油光水滑的黑马,拉着一架同样黑乎乎的马车。

    马车边上站着一只张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那狗长出了马的体格,看着真有点基因变异的感觉。

    黑咕隆咚的马车上,站着一个手持双叉戟的男人。男人有着一头卷曲的黑长发,眉骨和鼻骨都很高,脸型细长,眼睛深邃,看着好像欧洲博物馆里摆的雕像。

    千夜自看见他就移不开眼,这倒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帅,而是……

    马车上的男人炫酷出场以后,见千夜也不说话,只是张着嘴看她,不禁有点疑惑。他把手里的双叉戟往狗背上一扔,和老熟人似的招呼道:“嘿,弗兰契斯科!”

    没见过世面的千夜嘴巴还没合上,被他这么一招呼,抬眼莫名其妙瞅了瞅他。

    那男人倒也不惊讶不受伤:“瞧,你又乱做药吃了,我是哈迪斯啊!”

    千夜心想,敢情这位王后还是个科学实验爱好者,没事就神农尝百药。怪不得她从穿过来到现在,既没装失忆也没把脑袋扔门缝里挤挤,居然没人怀疑这身体里的人换了。

    千夜合计到这,忽然想起人鱼姑娘那句“直到……我遇到了冥王哈迪斯。我把灵魂卖给他…… 换来一百天的寿命”。

    想到这,她有点小震惊:“我了个去,你就是那个管死人的冥王哈迪斯?”

    对面的双叉戟和他的狗,加起来一共四个脑袋,一起点了点。

    千夜颤抖地伸出一只芊芊玉指,就和老员外发现自己的儿子没进京赶考而是喝花酒去了似的痛心疾首:“你、你、你…..你一个冥王,不穿一身黑就算了,这红衣服绿裤子配屎黄的拖鞋是怎么回事?你这是报复社会吗?”

    真是越说越气愤,太毁童年了,一个猥琐的荷米斯不够,还要再加一个审美有缺陷的哈迪斯,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就来个大胖子鱼香肉丝了。

    结果她这么一说,对面的人比她还气愤,从马车上“噌”地蹿下来,盘腿一坐就开始捶地:“你还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年我和两个弟弟推翻了父神,分配管辖地的时候起了争执。争执不下的时候,那个普罗米修斯出来,提了个大家都觉得公平的法子——抽签。结果……宙斯抽到了天空,波塞冬抽到海洋,我当时尿急去解决了一下,回来就只有地下了。这几千年来我天天在死气沉沉的地底下,要是再不穿鲜艳点,日子还怎么过?”

    千夜心道她还真就不知道。不过这普罗米修斯真是个人才,这么大个事他提议人家抽签;那三兄弟也是勇士,居然真就听他的了。

    她这么想,顺口说道:“你说抽签的时候你没在,会不会是他们做了手脚?”

    她这么一说,地上红配绿的哈迪斯顶着一张雕塑脸猛点头:“我也是这么说的。可当时在场的普罗米修斯,一口咬定签都是从他手里过的,谁也没作弊……我也就信了。”越说越苦大仇深,“到了最近几年,我渐渐觉得这事不对,越想越觉得他们当年肯定骗我了。普罗米修斯那家伙,看着是个正经的神,其实比谁都精明。这些年我都想找他问一问,结果他跑了!”

    千夜一口气没上来,为冥府各位点了根大蜡烛:这么明显个事,用了几千年才反应过来。这脑袋空不要紧,关键是不进水啊。

    她还在膜拜冥王殿下的时候,那边捶地的哥们忽然扔过来个鲜红的布包:“弗兰契斯科,我知道你从小就和普罗米修斯关系好。可咱俩关系不也挺好嘛?这事儿你要帮我,不然我可天天都睡不好。”说完晃了晃他一脑袋方便面,捂着脸说,“这一睡不好,皮肤都松弛了。”

    千夜看着原本高大威猛一个神,坐在地上卖萌撒泼的,实在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应该一脚把他脑袋踹进狗嘴里,还是一屁股坐地上和他一起捶地,只能敷衍道:“哪有,你看着还很年轻嘛,最多二十八。不过,这普罗米修斯在哪,我也不知道,想帮也帮不上你。”

    那边捶地捶累了的冥王伸出一根粗壮的手指,指着她手里的布包道:“普罗米修斯虽然已经逃走,但他右脚上的锁链,只有我那到处乱睡女人的弟弟才取得下来。就算他现在伪装成人类藏了起来,锁链也藏不起来。袋子里的是高加索山上的石头,会黏上他身上的锁链。”

    千夜掂了掂手里的布包,见哈迪斯慢慢爬起来拿起双叉戟,又站回马车上变成一座雕塑:“弗兰契斯科,你离开圣山两百年,连我神通广大的弟弟都找不着你。哈迪斯也是运气好,竟然能在梦里见着你,也不知道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儿。”

    千夜被他说得越来越迷糊:这恶毒王后又是什么时候和一帮子神有了纠葛,而且她脸就摆在这,现在成什么样儿不是明摆着么。

    这么想着一摸脸,才发现入手处平滑一片,就和个刚剥了皮的鸡蛋似的。

    她的鼻子眼睛嘴呢?!!!!!!!!!

    千夜越想越惊悚,眼见着面前四匹马又伸了蹄子要跑起来,忽然想起个闲事:“那谁啊!我听说有位人鱼公主把灵魂卖给你了,这事能不能打个商量啊?”

    马车上面朝前直立的冥神和他车边的三个狗头一起侧过脸来,哈迪斯蹙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事儿:“你说阿螺?她哪里有什么灵魂,人鱼根本没有永恒的灵魂,死了以后连渣渣都不剩了,就说冥界这么大,你可找不出一条人鱼来。说起来,她当年也是和你做交易,好好的三百年寿命不要,偏要做人,我想这里头原因你应该比我清楚。”说着说着头就转了回去,“她能有这一百天,也是死后执念不散,八年里聚集了点可怜的魂儿,借着从前的身体硬活过来的,可和我没关系。”

    说完、口中“呼”的一声,那几匹马又动起来,马车和狗的身影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没有尽头的黑暗中。

    千夜听他说得这么轻描淡写,和刚才为自己抽签的事痛哭流涕的情况完全判若两人,心里就有点不痛快。

    正想着,眼前的黑暗渐渐淡了,她又回到了卵石路上。

    雨一直下,以列王子的马靴踩在水坑里,水坑里揉着蓝色的一团,仔细看起来,还有点眼熟。

    雨水顺着王子下巴的弧线滚落,他的声音压抑的颤抖:“有人和我说,对女人越好,她们越不把你放在心上。”

    他脊背笔直地站在那里,慢慢将王冠从头上取下。

    千夜这才看清,那原本镶满红宝石的王冠上,现在只剩坑坑洼洼,就好像一个刚起了天花的孩子的脸。

    以列王子将王冠举到眼前,眯着蓝眼睛仔细看了一会儿,忽然笑了:“其实,你想要它,和我说就是了;就算你不说,它早晚也会是你的。可它是我母后留给我的,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它弄成这个丑样子?”

    他脚下碾了碾,蓝色的冰绸渐渐看不出颜色:“我还以为亲手做的礼物更能打动你,原来,还是宝石更得女孩们的欢心。”

    街的尽头,美丽的少女披着一件麻布袍子,手里紧紧攥着一只同色的布袋子。她开了开口,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

    王子的目光从手中毁容的王冠,渐渐移到对面少女脸上,他胸前的徽章被雨雾刷得很亮:“阿螺,你只是觉得宝石好玩,对不对?你不是为了它们才陪了我一百天,对不对?你只是出来走走,并不是要离开,对不对?”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最后,他说,阿螺,你过来,把袋子给我,我找更多别的宝石给你玩。

    他说,阿螺,你过来,你过来,我背你回去,我刚气昏头了,我们回去,我再做一条新裙子给你。

    他说,阿螺,你没穿鞋子,那我过去吧。你站在那里别动,我过去了。

    他说,阿螺,我求你了,你别动。

    连站在一边看热闹的千夜都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总是敛着七分贵族矜持的王子,以列在过去的一分钟里,已经把他坚持了二十年的尊严踩了个稀巴烂。

    只是,有些人,就算你把里子面子都踩在脚底下,也换不回来。

    以列王子迈了一步,对面攥着袋子的少女立刻退了一步。

    他眼里的光黯了,蓝眼睛闭了闭,再睁开时已经又满是贵族那种冷淡的高傲:“你带着它们走吧。”

    有着海藻般头发的少女愣了愣,随即毫不犹豫地转身。

    她的脚踩在雨水中,姿态优美连最好的舞蹈家也比不上。千夜忽然想起那句话,有了腿的人鱼,每一步都好像走在刀尖上。

    只是这一次她只走了三步,第四步还没迈出去,被人从身后一把拉住。

    眼神疯狂的王子将她手里的布袋夺走,扔在地上,很快,她身上唯一的那件袍子也被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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