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季珩还是被笑得一脸阴险的红毛拉去应征试唱。

    不知道红毛和酒吧总管怎么沟通的,总之季珩被他推上台,他撂下一句“唱得好老板会收了你的唷~”后,整个忙着酒吧营业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都停下了,直勾勾地盯着他。

    虽说前世他早就习惯了站在大银幕上接受众人各种目光的洗礼,但重生后,这还是他的初秀。久违的紧张感突然袭上他的心头,就好像自己第一次站上舞台面对下面无数双眼睛时一样,身子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

    他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拿话筒的左手有些僵硬,在别人眼力无法涉及的范围外小幅度地颤栗着。右手竭力自然地在胸前舒展,微微弯曲的手指却明显没有预料中那么灵活。

    反观和dj交谈甚欢的红毛,眼瞳中洋溢着不可自制的得意的狡黠。

    季珩知道,这小心眼的家伙绝不会真那么好心帮自己。

    果然,音乐前奏响起的瞬间,季珩就明显感觉到了来自红毛深深报复的怨念。

    这首歌曲名叫《timeisamurderer》,是hip-hop歌曲中的翘楚,以快节奏和长歌词闻名,自打问世起便是全球公认的hip-hop变态神曲。

    不但如此,这首歌的前奏短得令人发指,往往歌曲的节奏音才一打出来,就要求歌手马上跟上唱出一大段饶舌歌词,再加上快得不可思议的歌调,莫说是反应慢接不上,就算是唱错一个歌词,也会直接导致断歌连不上后面。

    所以尽管这首歌美得一塌糊涂,也最合适苏荷酒吧的风格,但敢挑这首歌,并能完整唱出这首歌的歌手几乎为零。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的两张光碟里都没有这首歌啊摔!

    虽然季珩前世是以hip-hop歌手的身份出道的,也曾为完整地唱出这首歌曲努力地背过它长达两千个英文单词的歌词,但毕竟他后期专攻大银幕,鲜少有机会接触hip-hop,更别说变态的神曲。搁置了这么长时间,就算他有那个语言天赋,五分钟内快速唱出两千个单词的流畅度,还是让人担忧。

    不带这么玩的!季珩泪流满面。

    这是用绳命在唱歌啊妥妥的!

    季珩冷冷地瞥了躲在角落里笑得花枝招展的红毛一眼,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拼了!

    慢慢呼出的同时,他睁开了眼睛。舍去了先前故意伪装出的怯意,一双掩藏在黑瞳背后的碧眼闪过一抹不容忽视的铮亮,锐利而自信。

    随着旋律的展开,季珩的脑海中仿佛浮现出歌曲所渲染出的世界,好似他就是那个生活在城市角落里,抱着破吉他的蓬头垢面的街头艺人。

    空气中还弥散着垃圾腐烂的恶臭,混合着死人尸体的腐臭和还未消弭的血腥,渐变成他身上的气味。这些场景曾是他夜不能寐的噩梦,而现在已经从麻痹到习惯,只是偶尔梦醒时才会幻想有一天是否自己也躲不开这样的结局。

    坚贞,不屈,抗争。

    黑夜中,他拨动着断弦的吉他,一下一下,似要用那尖锐刺耳的音律来点破自己现下混混沌沌的生活,看清自己梦想的微不足道。内心深处却有另外一个声音,要强地□□自己的梦想。

    白昼时,头发被人狠狠地揪着重重地向墙上砸去。他们斜睨着,讥笑着,辱骂着,大脚大脚践踏着他为坚持梦想而暴露在外的尊严。他死死护着怀中已经残破的吉他,任凭那琴面折断的木板,露出尖锐的棱角狠戾地刺着他的腹部。

    他咬牙隐忍,铮亮的眼瞳中没有半点市侩的污秽。

    他坚信自己的梦想终会实现!

    季珩想着这些画面,思绪带动内心的情感,将这种对命运不屈抗争的细腻情绪描摹得淋漓尽致。一点一滴都像是唱进人的心窝一般,配上强烈的节奏音,只感无限的希望袭上心头,催人奋进。

    最后一段快节奏的歌词从季珩的嘴中流畅地滑出,迎上一段轻快的结束曲,他终于能移开话筒长长地喘息休息了。

    恩,没唱错词,也大都跟上拍子……季珩在心里默默为自己的好唱功与记忆力点三十二个赞!

    可惜,才刚刚点完赞,季珩就不得不为自己点蜡了。

    因为他很清楚地听到本应该是结尾的小调微妙地一转,大有继续演奏下去的意思。

    你们够了!

    季珩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

    其实,《timeisamurderer》之所以被奉若神曲,不单单是因为它的快节奏长歌词优美调,更是在于它前段与后段的强烈的反差。

    因为后段才是这首歌曲名字的真正含义——时间是个杀人犯。

    歌曲的后段一改先前欢畅,浸透着浓烈的暗黑之感,像是要将每个听到这首歌的人都带进绝望的深渊。

    负面的情绪通过大段大段的歌词一展无余,好似热带雨林中那种绞杀植物为成为高大的乔木,而用它那强大的木质根网把宿主树干团团裹住,直至对方不见阳光耗尽自身养料而殆尽腐朽。

    在c国早期时这首歌一度位列禁曲歌单之中,直至后来渐渐地开放,才将歌曲的前段以截切的方式流出。而季珩之所以知道还有后面一段歌曲的存在,全要归功于那时候自己对于hip-hop的狂热,以至这首歌刚刚问世,他便专门飞到国外买了独家的原声带。

    可这首歌的后段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种隐隐的不安袭上季珩的心头,他想去捉摸,这种淡淡的感觉却稍纵即逝,好似从未出现过一般。

    季珩没再多想。毕竟,伴奏已经进入后段,他现下的当务之急是怎么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原曲自然是唱不得,除非他愿意断送自己的事业,耐得住蹲局子的寂寞。可又不能通过耍大牌的方式一扔话筒下台,除非他不怕就此毁了自己在夜都的应征歌手形象。

    那么……要赌一把现时改编么?

    不容得季珩再多想半分,听着渐近尾声的间奏,他索性豁出去,开口唱了。

    透过季珩的声音,那些画面又一次在他的眼前展现:

    破吉他发出有些尖锐刺耳的声音为他伴奏,他在腐坏的城市角落期许着新一天会带来美好。

    梦想的力量很大,支撑着被辱骂被殴打的他咬牙坚持。梦想的力量又很小,凌迟着他一颗负重累累的心。

    他曾骄傲而狂妄,认为只要有从垃圾堆里发出的发霉黑面包,就有坚持梦想的毅力。可当连屋角漏雨的地盘也要同乞丐争夺时,那些所谓的坚持成了逞强的绶带。最后,浮浮沉沉,放纵着堕落。只有年岁流逝的瞬间,时间拨动破吉他的弦,用萧瑟的音抹灭他存在过的痕迹。

    哪怕是不甘地堕落,他也要将自己的梦想珍藏在内心角落,永远守护。

    哪怕年岁的流逝,带走了他如草芥般的躯体,那已和灵魂连为一体的对音乐的执着却始终还在。最后独留时间,在忘却了光年的一刹,奏一曲悼亡者之歌,向那些曾经致敬。

    那些感同身受的萧索透过季珩的声音一一传达出热忱。大串的英文词汇从他的口中倾泻而出,听得人赞不绝口。语调上却发生着微微的变化,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音效。

    原本希望与绝望的交织,却是一变为坚贞与屈服的对垒,配上歌声与强烈节奏的激情碰撞,让人隐隐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些震撼的画面透过季珩的歌声,叫嚣着挣脱悲切所赋予的黑暗色调,像是注满了不竭的活力,向众人展现着它迸溅而出的正能量。

    唱到后面,季珩已经不知道不由自主从自己嘴中跑出的每个句子在表达什么。他无暇顾及两种风格带来的差异是否影响了歌唱,也无力去思考为弥补这种差异而现时填得歌词是否压着歌韵,只是单纯被内心深处那股狂热驱使着毫不止歇地忘我歌唱。

    整个酒吧之中所有人跟着季珩的声音忘我地沉醉,无一不倾倒在这首歌的魅力之下。哪怕音韵还有瑕疵,哪怕歌词还有不妥,哪怕音色还有不佳,但都不能阻挡他们的着迷!

    哪怕只是短暂的几分钟,却是独属于季珩的舞台!

    一曲终结,季珩赚得一票叫好称赞满足地下台。还有几个前来围观的妹子当场路转粉,拽着他的衣角求抱大腿求签名。

    满足感急剧膨胀之余,季珩不忘回首瞥了红毛一眼。本想着他应该是正咬着手帕满脸怨念地看着抢了风头的自己,却不料这家伙虽然奸笑有所收敛,眼底赤果果的得意丝毫不减。

    察觉到季珩在看自己,红毛面带笑容冲他挥了挥手,指了指背对着他的总管,示意他去洽谈签合约做歌手的事宜。

    季珩虽说有些怀疑,但考虑到这是自己的机会的缘故,还是上前拍了拍总管的肩。

    总管一转身,季珩就被他热泪盈眶的模样吓了一跳。

    “您没事吧?”季珩问道。

    总管抹了抹满脸的泪,认出眼前之人正是刚刚演唱完歌曲的季珩后,立马伸手像只八脚章鱼一样死死地缠住他的手。

    “我没事,没事。”总管激动地回答完,腾出一只手重重地拍了季珩的背几下,大声赞叹:

    “好小子!人才啊人才!唱得真棒!”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谈一谈签合约的事情?”季珩乘胜追击问道。

    总管一愣:“我虽然中意你的啦。可是小子,一个月后是过年的啦,这时候收新人还要给年终奖不划算的啦。”

    ……

    季珩愣住了。

    扭头就见一旁的红毛捶桌笑得前仰后合。

    ……他就说红毛那个小心眼才没有这么好心!

    等等,这么说来,他刚刚在台上拼死拼活地演唱究竟是为哪般啊喂!不带这么玩的摔!还有,来个人都能上台唱歌,总管你们店要不要这么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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