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小偷其人(1)

    纵观纳古德大陆,几乎全部人族都聚居在中心部落,人口众多,品种……丰富。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即便是远离地球不知多少光年的这个时空也不能免俗。

    一人一个想法,当成千上万个想法同时存在于一个集体之中时,多少有不统一不和谐的声音。

    就像罗民旭周围,乍看之下睦邻和气,其乐融融,其实真不缺小偷小摸的家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小事一般私了,大事?找头儿去。

    三大族长可不是吃空饷的,他们被大家推举出来处理部落中的各种事务,自然得有点表现机会。每个族长手下之下各有一个秘书室……噢,不对,在这里应该叫“三十人”,顾名思义,三十人组成的助手。

    奥斯顿提议两手准备,一大早自己就当侦探找线索去了,让罗民旭去找族长求助。鉴于奥斯顿热心难挡,罗民旭蹦出大门,振臂高呼送了他一句:好人平安,我一辈子记住你了!

    奥斯顿嘴角抽搐,心想小家伙怎么了今天。跑回头揉了他脑袋一把才满意地离开。

    罗民旭跟出去几步,在院子里停了下来。双手往晾衣杆上一搭,垫着脚尖喊号子,一二一,欢快地屈膝直膝再屈膝……这是做引体向上。

    同时伸长了脖子远远眺望奥斯顿健美宽阔的后背和大长腿。怎么看怎么完美,他看得几乎入神。

    直到,直到一张死气沉沉的脸在视野中匀速经过……安德鲁的敌意简直不可理喻。

    罗民旭停下动作,手腕勾着晾衣杆,望天唏嘘——

    安大叔,为了让我这样身高的地球人都能清楚目睹你的脸有多臭而半蹲着走路,还要假装若无其事,说实话,真是太委屈了。

    只是,没人告诉你,那样走路其实很像吉娃娃内急吗……

    告别奥斯顿的野蛮大哥。

    罗民旭到加里那边告了假,又花了半天时间,大路小径地穿梭,好不容易才发现目标。

    这一区的族长朱迪大妈杵在门口,指挥别人平她屋前的一个大水坑,“都说了别用兽形,你们太重了,不是把路整更坏了吗。”

    被她埋怨的是哑龟兽人,说来这一族人真是操劳命,跟牛一样净干粗重活累活,还不怎么被当回事。

    罗民旭绕过施工小队,面带笑容跟大妈打了招呼,顺带把遭贼求助的事说了一遍,“您看是不是该把人捉起来好好教训一顿,都这么明目张胆的了。”

    朱迪大妈在他身上扫视过一遍,冷淡道:“没见我忙着修路吗。你也说了,什么东西都没丢,抓人有什么意思。”

    罗民旭噎了一下,暗想这逻辑好像哪里不对吧?防微杜渐,虽然没造成损失,但犯罪事实是板上钉钉的了,不把人捉起来惩戒一下,下回不还有别的人遭罪?

    朱迪本身就不特别耐温,那桃花眼一勾,带着刀子剜了罗民旭一眼:“没事你就让开,挡路了。”

    别看她是女人,心肠硬起来连兽人都未必比得过。她的生父是旦吉蝰,冷血动物的血统在她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罗民旭被盯得后背发凉,顿时无言以对,只能暂时撤退。

    识时务者为俊杰啊,罗同学。他如此宽慰自己。

    他看了一会儿巨兽修路,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四处逛了起来。

    中心部落很大,像个小城市,对方要是留有后路,只消借任务外出就躲过去了。罗民旭早上回自己的家看过,巨细靡遗,恨不得整个人贴地上当一回吸尘器挖掘机……可惜再多少家电附体也帮不了他。

    老天爷太助纣为虐了,一夜大雨就把所有痕迹洗刷完了,别说他,怕是连嗅觉灵敏的夸普族人奥斯顿也未必有办……嗯?罗民旭忽然站定,摩挲着下巴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关键。

    忽地灵机一触,他一拍大腿,“哎哟!怎么把金手指给忘了!”

    天空如此晴朗,心情飞扬的罗民旭兴冲冲地跑过聚居区跑过市集,回到了奥斯顿的家。然后从地底下挖出了前一天晚上埋下去的指向球。

    仓鼠症真是要不得,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宝贝有被人偷走抢走的可能时,条件反射下的选择就是深埋囤藏。

    关心则乱啊关心则乱,瞧他蠢的,有它在还怕找不着人?

    不过他这次学精了,没把直接暴露人前,他拿了一个小布袋,将指向球擦干净了放进去,又添上几把肉干干果,接着就假装捧着零食观光的模样,走一段,往袋子拿一点吃的,顺带瞄一眼。

    如此这般,他顺着指引走到了一个陌生的房子面前。

    这是一坨石头堆砌的圆顶石屋,很粗糙。罗民旭挺纠结,看起来是普通人家的地盘,贸然闯进去是不是不太好?转念想到自己被破坏得不堪入目的房子以及要赔给部落的骨片钱,他顿时雄了。

    长腿迈过篱笆木门,走了几步,里头突然传出摔东西的巨响。罗民旭腰一拧,整个人斜着就走了岔,到人屋子侧面去了。

    这个位置夹在石屋和一片小树之间,不细看很难发现。罗民旭就这样趴在墙上听了起来。

    “你跟我置什么气,不满你的可是‘那个人’,不是我。”嗯?阿兰特?

    “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凭什么那人只看重你一个!我本事哪里比你小!”好家伙,这声音居然是西德尼。

    罗民旭有点傻眼。奥斯顿家那次篝火晚会给他很深印象,这位西德尼大哥对阿兰特十分推崇,他暗恋阿兰特已经算是八卦界的公开秘密了。这人前的友好和暧昧竟然是装出来的……

    那个人,艾玛这两人该不会还是情敌吧?

    外头的人在琢磨,里头的人浑然不觉,继续吵。

    阿兰特温温吞吞,却不饶人,“本事,有种说没种做也算么?”

    又有东西被摔了,西德尼咬牙切齿,“我一时失手而已!谁知道那外人小子那么狡猾,就是个球都能藏得那么紧!下次我一定——”

    阿兰特的笑声打断了西德尼的话语,罗民旭抖落一身鸡皮疙瘩,可想象那个笑多矫情。

    “下次?你觉得那个人还能给你机会?不是罗民旭狡猾,是你太蠢,连讨人欢心都能整成糟心。蠢、货。”最后两字铿锵有力,嘲讽到极点……

    后面的话罗民旭没在听下去,他不动声色地回到了大路上。

    偷指向球的人,原来是西德尼。

    奥斯顿不愧是嗅觉灵敏的大猫,他在罗民旭家门前必经之路的一偏茂盛草丛底下,发现了被泥虚掩的衣服碎片。

    他心里有了计较,为了确定答案他前往求证,然后和罗民旭打了个照面。

    “找到了。”异口同声。

    视线交叠,离远落在西德尼的屋子上。

    “奥斯顿,你猜里头还有谁在。”

    “玛卡斯?”

    罗民旭所料未及,眨了眨眼,看着奥斯顿,“啊?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又?”奥斯顿面带微笑,大手覆在罗民旭的后背,轻轻推着他往前走,“大路上不方便说话,回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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