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雨夜遭贼

    奥斯顿毫无悬念地赢了法博宁,赢得一顿免费好酒。

    他贴着罗民旭坐下,跟来的人五个,桌子稍嫌挤了点,他倒是不在意。

    罗民旭半边手臂大腿都和身旁的男人相贴,细而不腻,干爽温热的体温透过衣衫渗入肌理,意识到旁边这人是奥斯顿,热度像是又上升了几度。

    他心虚地往旁边挪了挪,挪到一半又觉得自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淡定下来之后他就释然了,躲什么躲啊,这里又不歧视同。

    重塑世界观是需要些时日的,起码罗民旭就常常转不过弯来,总要额外给自己提个醒。

    奥斯顿又感受到了小家伙暖和的温度,嘴角的笑意更深。他偏头问道:“你不玩?”

    罗民旭有点走神,啊了两声才意识到奥斯顿问的是什么,“不了,我的骨片不禁玩。倒是你奥斯顿,你和法博宁老板好像挺熟的,他的胎记在哪儿知不知道?”

    两人的对话声音不大,也不小,那群小年轻立时支起了耳朵,一个个装得像那么回事,实际上都等着奥斯顿的回答。

    奥斯顿没瞧见似的说:“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桌子上响起嘘声一片。

    罗民旭笑了两声,“哥你猜猜看他们赌了哪个部位。”他瞅着奥斯顿正在喝酒才问的,等着他当自己的难兄难弟。

    不料奥斯顿面不改色,听了答案连个泡都没冒,只用他那双浅色的瞳孔瞥了他一眼,流光掠过,透出几点促狭。

    罗民旭的意图一下被看破,顿时觉得自己蠢爆了。人本地土著一个,还是这摊子的常客,知道的怎么不比自己多。一个人统共就那么大,赌多了,怕是连指甲缝都被押过。

    他了然无趣地吃了一口肉,奥斯顿的大手揉了揉他脑袋,厚实的安抚像按摩到了心脏上,舒服又不自在。

    难怪有些国家摸脑袋能告性骚扰,那感觉真的挺……微妙。

    不是第一次被摸,也不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却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蹦出新鲜的感受来。

    罗民旭抬手忽地按住了正欲离开的大手,两手交叠在细滑的黑发上“缠绵”了几下,然后两人都定住了。

    哪条神经连着心脏了?罗民旭觉得心里头痒痒的。别过头去看奥斯顿,对方倒还是那副好好先生的表情,“手比脑子快,不好意思哈。”连忙松手,把人的爪子恭恭敬敬地抬回到桌面上。

    奥斯顿突地笑了起来,边笑边晃头,倒没说什么。

    罗民旭直直地盯着,直到奥斯顿再次看过来,才匆忙敛下,接着吃饭。

    以玛卡斯为首的年轻人热火朝天地玩闹着,法博宁霸气四溢地扛着烤好牛腿来到这一桌,本来好好的,见着铺出来的纸上写的诸多敏感部位,立马就怒了。像轰然炸响的爆竹,连骂带吼,横眉怒目的表情十分镇宅辟邪,几个小年轻被训得灰头土脸,霜打茄子般蔫了吧唧。

    罗民旭最紧着吃,趁着兽人们交流感情清好桌面,让那条香喷喷的原汁牛腿上了桌,他一边看戏,一边给牛腿乱片。还是奥斯顿看不过眼,主动接过片肉的活计,给他的笨拙手艺收拾善后。

    直到结束这一顿饭,法博宁都黑着脸,闷声不吭地瞪着直到他们走远。

    罗民旭万分复杂地下了结论,赌博坏事,不着调的熊孩子更坏事。

    “其实,”奥斯顿低声道,“法博宁的胎记在脚底。”

    罗民旭一愣,唰地回头,奥斯顿已经隐没在市集人群里了。

    他琢磨了一会儿,嘿地笑了出来。

    经此一事,罗民旭明显感觉到路人们对他的态度好了不少。

    有实力的人到哪儿都不怕被小看。

    “你的不化冰球,能让我看看吗?”漂亮妹子温声软语地问道。

    同样的话,重回加里摊子后他听了一百二十五遍,这是第一百二十六遍。罗民旭不甘心地回答:“不行。”

    妹子的表情唰地拉下,“给不给。”

    “不给就不给你咬我啊。”罗民旭抱臂仰头,硬气。软妹就是披着画皮的母夜叉,他算看透了。

    妹子甩手走人,长发狠狠在罗民旭脸上抽了一把。

    捂着脸,他默默将实力论咽回了肚子里。

    傍晚,临收摊来了一个非常磨叽的买家,买一打匕首手柄挑拣了半天,直到了天色黑透才完事。

    罗民旭起初饿得慌,到这时间点饿过头倒不急了。于是就帮着加里收拾东西,一起搬回他的住处。

    路边的火把很少,偶尔挂有一串串的燃实,起到的作用也不太大,因为今晚月光星光都不怎么亮,乌云密布。

    俩人一路猛赶,都累得不轻,加里观察了一会儿天色,写道:‘你在我这里住一晚吧,大雨马上要到了。’

    罗民旭坐在门槛上缓了一会儿,“不了,赶一赶还来得及。”

    加里也住在环屋,罗民旭这才知道,看似瘦弱的他已经三十岁了。白天的时候对方时不时出神地看他的褐藤和骨扣,三十岁按正常进度,早该通过考验拿到褐藤和骨扣,加里却是极少数的例外之一。

    罗民旭因此对他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亲近感觉。

    告别热心挽留的加里,罗民旭凭借记忆在大路小道间穿行。

    雨丝飘下,随着罗民旭脚步加快,雨势也迅猛起来。磅礴的豪雨拍打在地上身上,像削尖的石块砸得皮肤生疼,罗民旭艰难地迈着步子,连头都抬不起来,要不是用手遮挡一下,他更是连眼睛都睁不开,气都喘不过来。

    这样的倾盆大雨说来就来,路上连个鬼影都没有,火把燃实早就被浇灭了,罗民旭顿时有点后悔没答应加里的邀请。

    他摸着别人家的篱笆,踩着泥泞,走了半个晚上才总算回到家。

    但是,他还没到地方就摔了。这一摔,堪堪让他躲过一个兽人。对方兽化了脚,弹跳力极强,就那么从罗民旭的上方翻了过去,带落一串泥巴,砸得罗民旭一身狼狈。

    罗民旭抹掉脸上的泥浆,心里一个咯噔。

    兽人出来的方向正是他那亮着火光的家。问题是,他像个蟾蜍似的趴在这摊烂泥里,屋里怎么会有人。

    似乎是回应他的想法,大门开了,狂风骤雨哗啦啦地闯进去,火光摇曳之中,几道黑影无限拉长。

    噗地一下,火光熄灭,黑暗侵入。

    不远处断断续续地传来水花被狠狠踩踏的动静,这群人的身手很敏捷,腿部的力量很强,暴雨制造的噪音也不能完全掩蔽他们的脚步声,罗民旭要不是离得近且专注,怕也是会错过。

    罗民旭粗喘了两口气,紧张得浑身僵硬。到这点上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白活二十几年了。遭贼!

    倒霉透了,这场雨简直就是最好的隐蔽,难怪他们这么大手大脚,只消一晚,所有痕迹气味都会尽数被洗涮一清。

    过了约摸一个小时,雨势减弱,罗民旭跑进去一看,所有东西都被翻到了地上,屋顶被掀了几个洞,雨水像小瀑布似的灌了一屋子的水。

    他一点一点布置起来的落脚处,就这么不到一个晚上,俨然已经是废墟垃圾堆……

    从头到脚,黏湿发凉。

    娘!娘!的!

    凌晨五点,罗民旭抱着一团湿漉漉的行李敲开了奥斯顿的门。

    奥斯顿二话不说开门迎人,短短几分钟内备好了所有要用的物品,状似寻常道:“把湿衣服脱下来。”

    罗民旭又气又沮丧,不疑有他,东西哐当一扔,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扒了个精光。

    “这是……”奥斯顿抱了一个浴桶回来,罗民旭还反应不及。

    奥斯顿的家还是那么温馨,暖意融融,他放下浴桶,关紧门窗。

    “快进去泡一下。”说着就扶着罗民旭的肩膀将人送进去。

    热水里加了几束干草,散发出安神的淡香。罗民旭一身的疲劳酸痛都随着热力的蔓延而舒散了。热烘烘的水汽熏开了毛孔,熨得身心舒坦。

    他一声叹息,靠在了木桶上。奥斯顿站在旁边,背着光,看不太清楚表情。

    “好了,喝下这杯姜水,再把来龙去脉说一遍吧。”奥斯顿靠墙斜斜站着,等罗民旭开口。

    姜水和记忆中的味道别无二致,罗民旭一口闷下,彻底将寒气驱离了身体,脑子也清明了不少。

    听过罗民旭的叙述,奥斯顿摸了摸他的脑袋,“记住,部落和野外是一样的。以后多长个心眼。”

    罗民旭撩了两把水,热了肩膀,回想起第一次拿出这个球要带去养殖场的情景,当时奥斯顿短暂的沉默和迟疑,或许是一片苦心。

    如果奥斯顿两次都坚定地阻止他,他会理解听从,把指向球藏起来。但总有一天,他还是会犯傻。倒不如像现在这样,让他吃一顿教训。

    “这段时间你先住我这里吧,我打算建新房子,想请你帮忙。”奥斯顿温声说道。

    罗民旭仰起头望去,接住了男人抛过来的指向球。幸好奥斯顿借了去,不然好东西就成别人的宝贝了。

    两人对视了半晌,奥斯顿忽然出手,将罗民旭从水里捞了出来,“水凉了,小家伙。”

    罗民旭耳朵发热,挣扎下地,额头上传来柔软的触感。

    “别着急,我们一起一定能揪出那帮偷窃的犯人。”

    “谢、谢谢。”

    顺理成章地,罗民旭再一次和奥斯顿同眠共枕,干燥舒适的被窝,任凭外头风吹雨打都不能惊扰。

    他忽然觉得,这种感觉很好。就像老妈还在世那样,两个人的家,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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