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不觉晓,歌儿醒来之后已是日出了,小红早早起来了,朝向南面的窗子已经被打开了,桃花在阁楼下若隐若现,娇媚可爱。
虽不是初春,没有天街小雨润如酥的滋味,空气中却依旧透着微微寒意。
歌儿只着了亵衣,走到窗前,阳光漫过屋檐,从窗口洒进室内。前世动辄高楼大厦,自己一辈子都没这样好好欣赏过日出的景。
天边的云染成了金色,院子里的桃花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粉嫩粉嫩的,十分可人。远山托着太阳,看起来发青发黑,街道上已有人走动的声音,赶着牛车经过时的铜铃声,远处的叫卖声。
夏歌儿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叹,活着真好。
“春月,想什么呢?”小红从外面走进来,手端一个木盆,木盆边上搭一条洁白的毛巾。
一身红装,倒也衬得起这个名字,红的不俗气,不妩媚,纯真,干脆。
“想着小红为什么那么漂亮?”歌儿双手托腮,大眼睛望着小红。
小红被看的不好意思,加上这几句臊人的话,更是闹了个大脸红,放下木盆转身跑出去了。
夏歌儿心想,小红虽是比自己小着一岁,不用那么快接客,但也快了。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接客,可是夏歌儿帮不了她们,只能想办法自救。
屋内的布置虽简单,一直是小红清理着,倒也干净大方。夏歌儿看着毛巾和木盆,很多时候是小红像姐姐一样照顾自己。
早饭过后,整理了一下,夏歌儿便去找金大娘了,小红这两日已教会了她一个垂云髻,原本怡春院里的未接客的丫头都梳着双丫鬓,虽说这具身子是十多岁的,但心里还是难以接受绾着两个小髻子。好在这些日子夏歌儿也不用出去露面,金大娘倒也没管那么多。
藕荷色襦裙,上面绣着细碎桃花瓣,外搭月白色半臂,配一根带搬青玉簪,倒十分雅致。
襦裙是古代女子比较流行的衣裙,怡春院在接客以前,女孩都穿襦裙,长至鞋头却不垂地,为的是姑娘们干活方便。
怡春院在衣裙这方面倒大方,搭配也不显俗,翻看了一下春月的衣柜,还能穿的就有五六身衣裙,若是姑娘们就更不用说了。
怡春院说大也不大,但是说小也绝不小。这一路上风景如画,到赏心悦目,想来这也是怡春院这些年来能博得长安城第三的位置,院内的布置斩了不小的功劳,这些布置不像金大娘的风格,她没有那个本事。
到了金大娘门外,夏歌儿轻轻敲了敲门,金大娘在里面应了声进来,歌儿才敢推门进去。
金大娘正坐在圆桌前,手里拿着绣花,她的房间倒是凸显出她的喜好。
桌布是大红底烫金线的牡丹花,花开富贵。被面上绣的也是牡丹花,茶具上印的也是牡丹花。看得出来金大娘很喜欢牡丹花,这个时候很多人都喜欢牡丹花,代表了富贵吉祥,周敦颐有云:世人甚爱牡丹,想必和金大娘此番的光景差不了多少。
“大娘您这的牡丹开得娇艳啊,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夏歌儿不轻不重的拍着马屁,毕竟这人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有可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金大娘倒是不奇怪夏歌儿会吟诗作对,毕竟这些女孩子打小自己就训练着,古代才女多是些风尘女子。
“就你嘴甜,契约我都拟好了。”
夏歌儿笑嘻嘻的接过契约,仔细查看了一番,确认了没有问题。这金大娘倒是个直爽的性子,也没有在背后摆你一道。
“大娘,您放心,我保证把咱们怡春院打理的风风观光的,让咱怡春院成为长安城第一大酒楼。”夏歌儿拍着胸脯保证到。
金大娘笑得眉眼俱弯,拿一条帕子捂嘴笑道:
“那大娘就等着享福了。”
依着金大娘的指示,夏歌儿又开始准备下一场晚会了,最近这几天晚晴的一切事宜都交给夏歌儿打理了,夏歌儿瞬间成了经纪人。
最近每晚都有人来找晚晴,金大娘乐得合不拢嘴。无奈夏歌儿一直拦着,不让晚晴接客,每晚献舞一曲就离开了。金大娘十分焦急,夏歌儿一直安抚她说,自己也要为了那一成份子钱努力,决计不会亏了她,金大娘这才放心。
一连七日,夏歌儿都没让晚晴接客,晚晴倒是个“看得开”的女子,自从当了姑娘后吃穿用度都紧着她,日子比从前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对接不接客倒是没什么抵触情绪。
第七日晚上,头天晚上夏歌儿就让人放话出去,晚晴今晚再次接客。门外排起了长龙,并不亚于那晚晚晴初次陪客。同样采用金大娘那晚的拍卖形式,最后晚晴第二次陪客以四十五两的高价卖出,比第一次还高出三两。
别说在整个大唐,纵观古今这事也是没有先例的,金大娘现在越发满意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月上枝头,院内桃花香气似乎在减退。
夏歌儿在灯下记账,这几日晚晴归她管理,初夜那次赚了四两二钱,今天又是四两五钱,统共八两七钱。离八百两还早得很呐,现在只不过是百分之一而已。
正想着,屋外传来了阵阵寒意,细碎的雨滴落在屋檐上很有节奏。夏歌儿起身去关窗,窗外就是那株桃树,花瓣在细雨里看的不真切,透过雨滴核桃花瓣,仿佛有一袭白衣在花瓣后若隐若现。凭感觉,夏歌儿觉得那人应该是那晚,晚晴初夜站在桃树下的公子,难道今天又没抱得美人归,在这里独自伤怀?想到这她只觉得身上一阵恶寒,打了个颤,合上窗子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了早饭。夏歌儿正在院子里运动,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春月,你可有时间,我有事找你。”
夏歌儿回头,只见一位姑娘亭亭而立,说其白衣胜雪肤若凝脂也不为过。
虽不是初春,没有天街小雨润如酥的滋味,空气中却依旧透着微微寒意。
歌儿只着了亵衣,走到窗前,阳光漫过屋檐,从窗口洒进室内。前世动辄高楼大厦,自己一辈子都没这样好好欣赏过日出的景。
天边的云染成了金色,院子里的桃花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粉嫩粉嫩的,十分可人。远山托着太阳,看起来发青发黑,街道上已有人走动的声音,赶着牛车经过时的铜铃声,远处的叫卖声。
夏歌儿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叹,活着真好。
“春月,想什么呢?”小红从外面走进来,手端一个木盆,木盆边上搭一条洁白的毛巾。
一身红装,倒也衬得起这个名字,红的不俗气,不妩媚,纯真,干脆。
“想着小红为什么那么漂亮?”歌儿双手托腮,大眼睛望着小红。
小红被看的不好意思,加上这几句臊人的话,更是闹了个大脸红,放下木盆转身跑出去了。
夏歌儿心想,小红虽是比自己小着一岁,不用那么快接客,但也快了。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接客,可是夏歌儿帮不了她们,只能想办法自救。
屋内的布置虽简单,一直是小红清理着,倒也干净大方。夏歌儿看着毛巾和木盆,很多时候是小红像姐姐一样照顾自己。
早饭过后,整理了一下,夏歌儿便去找金大娘了,小红这两日已教会了她一个垂云髻,原本怡春院里的未接客的丫头都梳着双丫鬓,虽说这具身子是十多岁的,但心里还是难以接受绾着两个小髻子。好在这些日子夏歌儿也不用出去露面,金大娘倒也没管那么多。
藕荷色襦裙,上面绣着细碎桃花瓣,外搭月白色半臂,配一根带搬青玉簪,倒十分雅致。
襦裙是古代女子比较流行的衣裙,怡春院在接客以前,女孩都穿襦裙,长至鞋头却不垂地,为的是姑娘们干活方便。
怡春院在衣裙这方面倒大方,搭配也不显俗,翻看了一下春月的衣柜,还能穿的就有五六身衣裙,若是姑娘们就更不用说了。
怡春院说大也不大,但是说小也绝不小。这一路上风景如画,到赏心悦目,想来这也是怡春院这些年来能博得长安城第三的位置,院内的布置斩了不小的功劳,这些布置不像金大娘的风格,她没有那个本事。
到了金大娘门外,夏歌儿轻轻敲了敲门,金大娘在里面应了声进来,歌儿才敢推门进去。
金大娘正坐在圆桌前,手里拿着绣花,她的房间倒是凸显出她的喜好。
桌布是大红底烫金线的牡丹花,花开富贵。被面上绣的也是牡丹花,茶具上印的也是牡丹花。看得出来金大娘很喜欢牡丹花,这个时候很多人都喜欢牡丹花,代表了富贵吉祥,周敦颐有云:世人甚爱牡丹,想必和金大娘此番的光景差不了多少。
“大娘您这的牡丹开得娇艳啊,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夏歌儿不轻不重的拍着马屁,毕竟这人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有可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金大娘倒是不奇怪夏歌儿会吟诗作对,毕竟这些女孩子打小自己就训练着,古代才女多是些风尘女子。
“就你嘴甜,契约我都拟好了。”
夏歌儿笑嘻嘻的接过契约,仔细查看了一番,确认了没有问题。这金大娘倒是个直爽的性子,也没有在背后摆你一道。
“大娘,您放心,我保证把咱们怡春院打理的风风观光的,让咱怡春院成为长安城第一大酒楼。”夏歌儿拍着胸脯保证到。
金大娘笑得眉眼俱弯,拿一条帕子捂嘴笑道:
“那大娘就等着享福了。”
依着金大娘的指示,夏歌儿又开始准备下一场晚会了,最近这几天晚晴的一切事宜都交给夏歌儿打理了,夏歌儿瞬间成了经纪人。
最近每晚都有人来找晚晴,金大娘乐得合不拢嘴。无奈夏歌儿一直拦着,不让晚晴接客,每晚献舞一曲就离开了。金大娘十分焦急,夏歌儿一直安抚她说,自己也要为了那一成份子钱努力,决计不会亏了她,金大娘这才放心。
一连七日,夏歌儿都没让晚晴接客,晚晴倒是个“看得开”的女子,自从当了姑娘后吃穿用度都紧着她,日子比从前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对接不接客倒是没什么抵触情绪。
第七日晚上,头天晚上夏歌儿就让人放话出去,晚晴今晚再次接客。门外排起了长龙,并不亚于那晚晚晴初次陪客。同样采用金大娘那晚的拍卖形式,最后晚晴第二次陪客以四十五两的高价卖出,比第一次还高出三两。
别说在整个大唐,纵观古今这事也是没有先例的,金大娘现在越发满意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月上枝头,院内桃花香气似乎在减退。
夏歌儿在灯下记账,这几日晚晴归她管理,初夜那次赚了四两二钱,今天又是四两五钱,统共八两七钱。离八百两还早得很呐,现在只不过是百分之一而已。
正想着,屋外传来了阵阵寒意,细碎的雨滴落在屋檐上很有节奏。夏歌儿起身去关窗,窗外就是那株桃树,花瓣在细雨里看的不真切,透过雨滴核桃花瓣,仿佛有一袭白衣在花瓣后若隐若现。凭感觉,夏歌儿觉得那人应该是那晚,晚晴初夜站在桃树下的公子,难道今天又没抱得美人归,在这里独自伤怀?想到这她只觉得身上一阵恶寒,打了个颤,合上窗子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吃过了早饭。夏歌儿正在院子里运动,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春月,你可有时间,我有事找你。”
夏歌儿回头,只见一位姑娘亭亭而立,说其白衣胜雪肤若凝脂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