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七章 抽烟的和喝酒的!
王子涵最近虽然身份上那是直接上了一个档次,但是毕竟公司还没有开始正式盈利,总得来说,自己还是一个光杆司令,没有任何改变。
很多人估计都会觉得自己小气,贪财。这一点自己也知道,但是如果你拥有一个这样的家庭的话,想要让家庭过的更好的话,甚至可以说是让自己的生活能够过下去的话,那你也只有如此。
自己的朋友不多,段新算是一个吧!对于自己的这种明明白白的占便宜,他从来都没有计较过。
其实自己的性格应该算是开朗的,但是家庭的原因让自己从小自尊心就有点脆弱,所以很容易生气,但是段新就很小心的会避开这个问题。
所以自己一直把他当做朋友。几乎可以算是唯一的朋友。
今晚离开的时候,王子涵谢绝了刘杰龙要送自己回家的想法,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回去。
依旧是那个幽深黑暗的小巷,路灯唏嘘。自己已经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走的甚至都可以清晰的算出来,这到底有多少步。
转进去小巷不久,就会有一个路口,通常情况下,王子涵都会到那里买一包最便宜的渡江香烟。三块一包。然后默默的抽完一根,刚好走回家里!
王子涵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会抽烟的,反正好像是就那么看着别人抽烟自己就会了。其实自己的家庭,是不应该抽烟的。但是自己却爱上了那种辛辣的滋味。
伤身体吗?会吧!但是就算是不伤身体谁又能保证自己能活多久呢?说不定一转眼自己就被车撞死了呢。
不过王子涵的烟瘾一直不大,一包烟也够他抽好久的,这点自己还消费的起。
自己母亲基本上已经算是瘫痪了,但是好在她好像还是有点积蓄,每次都会拿出好多皱巴巴的钞票给自己,真不知道她从哪里拿出来的。
不过那个疯女人还告诉过自己,自己很有钱,很有钱。
但是当每次自己从她手里接过那些钞票的时候,他都会想。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继续上学了,万一要是拿不出来,不就完蛋了!
这条巷子其实很长很长,自己记得小时候好像要走的更远更久,也是前几年不知道是谁,重新开了一巷子,走起来才近了不少。
说起来这开巷子自然是容易,但是要知道这要关系到多少家的搬迁问题,所以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天气闷热的有些异常,看来明天又是一场大雨呀!抽着烟。边走王子涵边想。最后实在是闷热。他干脆将衣服给脱下来。光着膀子走起来。
……
王佩顺今晚仿佛一下子老了许多,很多事情自己说的好是看开了看开了,但是能够放的下的,又究竟有几个人?
自己最器重的两个所以。都让自己失望透顶了!
尽管已经决定放下一切,但是终究是做不到的。
心灰意冷之后,王佩顺又一次想起来自己的那个小儿子了。
说起来自己都感到可笑,自己的亲生儿子,自己都不知道叫什么。
那应该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吧,自己当时丧偶已久,又一次不知道怎么兽性大发,竟然将自己家的保姆给非礼了!
清醒过来之后,自己也是非常后悔。于是自己就给了那保姆好多钱。然后将她安置在自己老家的附近的一个四合院里。
那保姆性格倔强的很,压根就不愿意接受自己赔偿一直说是要告自己。
当时自己的确是一时糊涂犯了错误,但是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名声问题,所以迫不得已,自己只好把他给软禁起来。
可是不久之后。自己就发现她怀孕了!这是自己想不到的事情,原本以为自己孙子都那么大了,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过*了,想不到这次还能老来得子。这让王佩顺当然是兴奋不已了!
所以,除了禁足和通讯手段以外,这保姆的生活条件是直线上升。
当自己看到那粉嫩的小娃娃,王佩顺自己别提有多高兴了!而且最让自己高兴的是,这小娃娃的肩膀上有一块血淋淋的胎记。
这一点让王佩顺更是欣喜,因为这简直跟自己是如出一辙。原本还怀疑这孩子不是自己的他,心里也放了下来。如果要是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吧!
而那个保姆,这一年多被自己监禁之后,特别是当她知道自己怀孕之后,经常会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王佩顺自然是心疼的要死,哪里容得你糟践,所以就命令人将保姆给绑了起来。
这一绑就是几个月。
等到小孩子出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保姆都有点疯疯癫癫的样子。当时王佩顺实在兴奋的忘乎所以了,现在想来,自己委实有些太过没有良心了,根本就没有对那个保姆再过多关心过。
而且当时她的腿因为自己长时间的捆绑,有些瘸了,这让王佩顺也放松了对她的关押。
当然,小孩子还是在这里养着的,因为从小听戏听多了,难免就会想起来那些宫斗戏里面的那些幼子被上面的哥哥残害的消息,所以他一直将小宝贝放在这里请专人照顾的。
自己甚至已经想好了,无论如何也要将给自己的宝宝取一个厉害的名字,所以,是翻字典,算八字,一直纠结着根本就没有定下来。
可是还没有等自己将自己的幼子名字定下来,就像是很多戏剧里放的那样,自己的孩子就失踪了!
是被他的疯妈妈给趁着那些下人出去没在意的时候逃跑了!
估计就像是自己一样,那些下人也是疏忽了这个疯婆娘腿瘸了还有如此的行动能力。
当时王佩顺几乎都快疯了,他几乎派遣了不下两百人在附近寻找,甚至还将那些保姆下人给狠揍了一顿,可是没有了就是没有了,这个瘸女人就仿佛一下子人间蒸发了一样,无论是自己怎么寻找,就是找不到。
最后,王佩顺只好放弃寻找。认命的以为,自己命中不该有这个孩子。
但是这些年,自己从来就没有放下过。那猥微弱的哭声,那鲜红的胎记自己一睡觉就会浮现在眼前。
那是自己的儿子呀!
今晚,无疑王佩顺是伤心的,在决定放弃一切之前,他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巷。
这些年自己也不是没有暗中派人过来查看过,可是一直都没有消息。
自己因为怕触景生情,所以一直都没过来过。
终于这一次,他还是扰不开自己的心,过来看看了!
不管怎么样,就当是最后的缅怀吧!缅怀自己曾经有一个儿子。
想不到的是,自己这么些年没过来,这里的格局倒是根本没有多大变化,甚至于很多房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依稀破旧了点。
在小巷子里转转,王佩顺竟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可笑的是这里还是自己老家不远的地方,自己竟然迷路了!
自嘲一声自己老了,王佩顺倒是看的开,反正自己也已经决定放下一切,既然来到这里也是个缘分吧!
就让自己在这里当做是陪陪自己儿子吧!毕竟这里是离儿子最近的地方。
好在几拐几转的还被他看到自己小店。想起年轻时候的岁月,这老家伙也决定聊发少年狂一回,买了几代酒鬼花生,买了几罐啤酒,终究是没有敢买白酒。毕竟年岁大了!真要是喝完了,估计自己也完蛋了!
所以就用这啤酒将就一下吧!
然后一边喝着啤酒,就着花生米,王佩顺边吃边走,喝的也是不亦乐乎。
人生得意需尽欢,老夫聊发少年狂,左花生,右啤酒,今夜心情廖落,思我儿,情谊有,且看我一醉方休!
一罐一罐的啤酒被个掉,奇怪的是今晚他竟然一点醉意也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酒逢知己千杯少,那知己是谁呢?
王佩顺看着天上的月亮,将啤酒举起来,那就举杯对月成三人,就是你这个知己了!
看着天上的月亮,王佩顺喝了一大口之后,突然仰天长啸。
放不开的,终究是放不开呀!
“老天,我已经愿意放下一切了,只求你让见见我儿子最后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就行了!”
只是这个愿望能够实现吗?
老眼尽然有些朦胧,又灌了一口酒,王佩顺彳亍前行。左摇右晃。
王子涵一边抽着烟,一边将衣服给搭在肩膀上往家里赶。回家还要给自己母亲做饭呢。
不过每次抽完之后,他都会一路将衣服拍打着回去,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母亲知道自己抽烟,拍打着就能驱散身上的烟味。
远远的,王子涵就看到地上有一个易拉罐。一个一毛钱,虽然钱少。但是每年王子涵收集起来的易拉罐,都可以卖几百块钱。所以他赶紧弯腰捡了起来。
是铝的,摸在手里,王子涵立即就知道是铝的,因为这样的易拉罐有两种,还有一种铁皮的,不值钱。
然后走不多远,王子涵又发现了一个,怎么,这谁扔垃圾呢?干嘛不一下子扔给我呀!他想。
很多人估计都会觉得自己小气,贪财。这一点自己也知道,但是如果你拥有一个这样的家庭的话,想要让家庭过的更好的话,甚至可以说是让自己的生活能够过下去的话,那你也只有如此。
自己的朋友不多,段新算是一个吧!对于自己的这种明明白白的占便宜,他从来都没有计较过。
其实自己的性格应该算是开朗的,但是家庭的原因让自己从小自尊心就有点脆弱,所以很容易生气,但是段新就很小心的会避开这个问题。
所以自己一直把他当做朋友。几乎可以算是唯一的朋友。
今晚离开的时候,王子涵谢绝了刘杰龙要送自己回家的想法,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回去。
依旧是那个幽深黑暗的小巷,路灯唏嘘。自己已经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走的甚至都可以清晰的算出来,这到底有多少步。
转进去小巷不久,就会有一个路口,通常情况下,王子涵都会到那里买一包最便宜的渡江香烟。三块一包。然后默默的抽完一根,刚好走回家里!
王子涵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会抽烟的,反正好像是就那么看着别人抽烟自己就会了。其实自己的家庭,是不应该抽烟的。但是自己却爱上了那种辛辣的滋味。
伤身体吗?会吧!但是就算是不伤身体谁又能保证自己能活多久呢?说不定一转眼自己就被车撞死了呢。
不过王子涵的烟瘾一直不大,一包烟也够他抽好久的,这点自己还消费的起。
自己母亲基本上已经算是瘫痪了,但是好在她好像还是有点积蓄,每次都会拿出好多皱巴巴的钞票给自己,真不知道她从哪里拿出来的。
不过那个疯女人还告诉过自己,自己很有钱,很有钱。
但是当每次自己从她手里接过那些钞票的时候,他都会想。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继续上学了,万一要是拿不出来,不就完蛋了!
这条巷子其实很长很长,自己记得小时候好像要走的更远更久,也是前几年不知道是谁,重新开了一巷子,走起来才近了不少。
说起来这开巷子自然是容易,但是要知道这要关系到多少家的搬迁问题,所以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天气闷热的有些异常,看来明天又是一场大雨呀!抽着烟。边走王子涵边想。最后实在是闷热。他干脆将衣服给脱下来。光着膀子走起来。
……
王佩顺今晚仿佛一下子老了许多,很多事情自己说的好是看开了看开了,但是能够放的下的,又究竟有几个人?
自己最器重的两个所以。都让自己失望透顶了!
尽管已经决定放下一切,但是终究是做不到的。
心灰意冷之后,王佩顺又一次想起来自己的那个小儿子了。
说起来自己都感到可笑,自己的亲生儿子,自己都不知道叫什么。
那应该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吧,自己当时丧偶已久,又一次不知道怎么兽性大发,竟然将自己家的保姆给非礼了!
清醒过来之后,自己也是非常后悔。于是自己就给了那保姆好多钱。然后将她安置在自己老家的附近的一个四合院里。
那保姆性格倔强的很,压根就不愿意接受自己赔偿一直说是要告自己。
当时自己的确是一时糊涂犯了错误,但是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名声问题,所以迫不得已,自己只好把他给软禁起来。
可是不久之后。自己就发现她怀孕了!这是自己想不到的事情,原本以为自己孙子都那么大了,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过*了,想不到这次还能老来得子。这让王佩顺当然是兴奋不已了!
所以,除了禁足和通讯手段以外,这保姆的生活条件是直线上升。
当自己看到那粉嫩的小娃娃,王佩顺自己别提有多高兴了!而且最让自己高兴的是,这小娃娃的肩膀上有一块血淋淋的胎记。
这一点让王佩顺更是欣喜,因为这简直跟自己是如出一辙。原本还怀疑这孩子不是自己的他,心里也放了下来。如果要是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吧!
而那个保姆,这一年多被自己监禁之后,特别是当她知道自己怀孕之后,经常会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王佩顺自然是心疼的要死,哪里容得你糟践,所以就命令人将保姆给绑了起来。
这一绑就是几个月。
等到小孩子出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保姆都有点疯疯癫癫的样子。当时王佩顺实在兴奋的忘乎所以了,现在想来,自己委实有些太过没有良心了,根本就没有对那个保姆再过多关心过。
而且当时她的腿因为自己长时间的捆绑,有些瘸了,这让王佩顺也放松了对她的关押。
当然,小孩子还是在这里养着的,因为从小听戏听多了,难免就会想起来那些宫斗戏里面的那些幼子被上面的哥哥残害的消息,所以他一直将小宝贝放在这里请专人照顾的。
自己甚至已经想好了,无论如何也要将给自己的宝宝取一个厉害的名字,所以,是翻字典,算八字,一直纠结着根本就没有定下来。
可是还没有等自己将自己的幼子名字定下来,就像是很多戏剧里放的那样,自己的孩子就失踪了!
是被他的疯妈妈给趁着那些下人出去没在意的时候逃跑了!
估计就像是自己一样,那些下人也是疏忽了这个疯婆娘腿瘸了还有如此的行动能力。
当时王佩顺几乎都快疯了,他几乎派遣了不下两百人在附近寻找,甚至还将那些保姆下人给狠揍了一顿,可是没有了就是没有了,这个瘸女人就仿佛一下子人间蒸发了一样,无论是自己怎么寻找,就是找不到。
最后,王佩顺只好放弃寻找。认命的以为,自己命中不该有这个孩子。
但是这些年,自己从来就没有放下过。那猥微弱的哭声,那鲜红的胎记自己一睡觉就会浮现在眼前。
那是自己的儿子呀!
今晚,无疑王佩顺是伤心的,在决定放弃一切之前,他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巷。
这些年自己也不是没有暗中派人过来查看过,可是一直都没有消息。
自己因为怕触景生情,所以一直都没过来过。
终于这一次,他还是扰不开自己的心,过来看看了!
不管怎么样,就当是最后的缅怀吧!缅怀自己曾经有一个儿子。
想不到的是,自己这么些年没过来,这里的格局倒是根本没有多大变化,甚至于很多房子,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依稀破旧了点。
在小巷子里转转,王佩顺竟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可笑的是这里还是自己老家不远的地方,自己竟然迷路了!
自嘲一声自己老了,王佩顺倒是看的开,反正自己也已经决定放下一切,既然来到这里也是个缘分吧!
就让自己在这里当做是陪陪自己儿子吧!毕竟这里是离儿子最近的地方。
好在几拐几转的还被他看到自己小店。想起年轻时候的岁月,这老家伙也决定聊发少年狂一回,买了几代酒鬼花生,买了几罐啤酒,终究是没有敢买白酒。毕竟年岁大了!真要是喝完了,估计自己也完蛋了!
所以就用这啤酒将就一下吧!
然后一边喝着啤酒,就着花生米,王佩顺边吃边走,喝的也是不亦乐乎。
人生得意需尽欢,老夫聊发少年狂,左花生,右啤酒,今夜心情廖落,思我儿,情谊有,且看我一醉方休!
一罐一罐的啤酒被个掉,奇怪的是今晚他竟然一点醉意也没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酒逢知己千杯少,那知己是谁呢?
王佩顺看着天上的月亮,将啤酒举起来,那就举杯对月成三人,就是你这个知己了!
看着天上的月亮,王佩顺喝了一大口之后,突然仰天长啸。
放不开的,终究是放不开呀!
“老天,我已经愿意放下一切了,只求你让见见我儿子最后一面,哪怕是远远的,就行了!”
只是这个愿望能够实现吗?
老眼尽然有些朦胧,又灌了一口酒,王佩顺彳亍前行。左摇右晃。
王子涵一边抽着烟,一边将衣服给搭在肩膀上往家里赶。回家还要给自己母亲做饭呢。
不过每次抽完之后,他都会一路将衣服拍打着回去,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母亲知道自己抽烟,拍打着就能驱散身上的烟味。
远远的,王子涵就看到地上有一个易拉罐。一个一毛钱,虽然钱少。但是每年王子涵收集起来的易拉罐,都可以卖几百块钱。所以他赶紧弯腰捡了起来。
是铝的,摸在手里,王子涵立即就知道是铝的,因为这样的易拉罐有两种,还有一种铁皮的,不值钱。
然后走不多远,王子涵又发现了一个,怎么,这谁扔垃圾呢?干嘛不一下子扔给我呀!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