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兰和莫逸之的订婚礼,就定在金秋十一月。
托温室效应的福,明明已是深秋的天气却并不寒冷,阳光照在身上甚至让人觉得有些燥热。周蔷薇穿一身淡粉色的小礼服,在一大堆穿红着绿的女宾客里十分之不显眼。
这件衣服是叶司特意为她挑的,给她的时候还多嘴地解释了一句:“订婚礼上的女人都这么穿。这衣服颜色保守款式老套,很适合你穿。”
“你什么意思?”
“可以让你做个不再那么高调的花蝴蝶,远离那些臭男人的骚扰。我觉得这件礼服相当合适。”
周蔷薇恨恨白了他一眼,却默默地收下了那件礼服。自从上次被那个谦少爷算计了之后,她一直把这个当作了人生中一个大大的污点。一想到那恶心东西的爪子曾经在自己身上摸过,周蔷薇就一阵阵反胃。所以叶司话虽然说的难听,但道理她却很认同。她以后再也不会把自己搞得那么高调了,尤其是不是她做主角的场合,越低调越好,存在感越小越好,最好小到别人根本看不到自己。这样哪怕再有谦少爷之类的人渣出现,她中招的机率也会大大减少了。
那件惹眼的黑色小礼服已经被叶司扔掉了,而谦少爷和他的那几个同伙儿,听叶司说已经完全在燕云的校园里绝迹了。
周蔷薇事后问他:“你到底把他们怎么了?该不会让你那个姓徐的朋友把他们给……”
“我们不干杀人越货的事情。”叶司瞪了她一眼,“不过是给他们一点教训,去某个地方接受政府的改造了。放心,那地方苦是苦了点,对他们将来却有好处。”
“你把他们送牢里去了?不至于吧,就因为他们灌醉了我?”
“像谦少爷这种人渣,你以为他会只做过一桩案子?燕云被他欺负过的女生不在少数,以前没人敢动他,因为他财大势大。现在嘛……”
“现在怎么样?”
叶司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望着周蔷薇,突然一个变腰凑到她面前:“我比他现财大势大。”
财大势大的叶教授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很快吸引到一大票的目光。周蔷薇穿得普通,妆容也不太突出,走在他身边就跟个丫鬟似的,几乎没有一点存在感。很多女人的目光在叶司身上来回地打转,完全注意不到他身边还有个娇嫩的女伴儿。
这场订婚礼非常西式化,选在了云城很有名的一家私人会所举行。草地、阳光、游泳池、别墅、露台,放眼望去全是最现代化的东西,吃的东西也是冷餐会形式的,摆在精致的碟子里络绎不绝地端上来,却让人看了没什么太大的胃口。
好在大家也不是冲着吃的来的。今天来参加仪式的清一色都是女方或是男方的朋友,父母家人亲戚什么竟是一个也没有。周蔷薇混在人堆里听了半天的八卦,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这场订婚礼的两位主角竟有相同的背景和身世:有房有车,父母双亡。
沈嘉兰的情况周蔷薇多少知道一点。当年生母和父亲分开后,带着她嫁给了盛世集团的沈德坤做太太。应该说自己这个姐姐从小就比自己过得舒服。听说那个沈德坤除了姐姐这个继女外并没有其他孩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盛世集团本应该是沈嘉兰的囊中之物。
可老天爷总爱跟人开玩笑。母亲嫁给沈德坤后不过十多年就去世了。后来听说盛世集团出了很大的资金问题,沈德坤卷了一笔钱逃到海外去了,从此杳无音信。
所以周蔷薇有理由相信,姐姐现在拥有的一切应该都是她自己挣来的。只是她这几年到底是怎么过的?一想到这个周蔷薇不由微皱起眉头,五年前她的突然失踪,五年后她又神奇般地出现,身边还多了一个比她更为神秘的男人,这实在很令人好奇。
莫逸之跟周蔷薇同校过几年,但除了对他的脸熟悉外,他的其他周蔷薇也一无所知。只是听今天来参加仪式的他的朋友们闲聊,说他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了,母亲则从未听他提起过。如今他在一家连锁便利店当经理,还拥有其中几家的股份。大富大贵谈不上,生活富足还是没问题的。
周蔷薇听着那些人背地里窃窃私语地推测,发现大家其实跟她一样,都对这两个感到万分好奇。几个人聚在一起把手头的资料一交换,才惊奇地发现其实他们对女方或是男方都很不熟悉,甚至称不上是至交好友。除了平时工作中有所接触外,私底下这两人是怎么生活的,没有人知道详细的情形。
这么奇特的一对新婚情侣,实在是很少见。周蔷薇听到后来也忍不住苦笑起来。笑过之后她又抬头去看不远处的叶司。他正站在餐台前替自己拿东西吃,原本两人就离了两三米的距离。但不知怎么的就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各色涂脂抹粉的美女,一个两个装着也来挑东西吃的样子,瞬间就将叶司站的位置围了个水泄不通。
要不是叶司高出她们一头,周蔷薇简直要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找到他。看着他那万花丛中一点绿的样子,周蔷薇心里不由一颤。如果自己真和他过一辈子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从此都要和无数的女人去争去抢了?
这个想法让她没来由地烦躁起来。于是她索性起身,拿着杯水沿着室外泳池慢慢地散起步来。每当走过那些聚在一起闲聊的人群时,她总能听到一两耳朵关于今天这对新人的议论,这么一圈逛下来,似乎疑问偏多解惑极少。听大家那兴奋的语气,不由令她感叹,生命不惜八卦不止啊。
周蔷薇跟谁都不熟,也怕别人问起她跟沈嘉兰的关系,于是在绕过泳池之后她索性往人少的地方走。别墅后面有一处小花园,因为没有搭景也没有摆宴会桌,所以几乎没有人过来。周蔷薇捡了个背阳的地方坐下来,一面拿手煽风一面喝水,冷不丁的就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
她回头一看,见是莫逸之,紧张地赶紧站起来,略恭敬地叫了一声:“姐夫。”
这话一出口她就觉得怪怪的。她以前也总管叶司叫姐夫,现在换了个人叫总不太习惯,潜意识里就觉得“姐夫”这两个字跟骂人似的。
莫逸之一身准新郎的打扮站在那里,笑得比秋日里的阳光还要灿烂:“干嘛这么客气。大家老同学,你不用这么见外。”
“老同学?”周蔷薇一愣。
“是啊,云城第二中学,你不记得了吗?咱们是校友啊。”
她记得,她当然是记得的。可她不认为莫逸之会记得她啊。事实上她在学校的那几年根本和他没有交集吧。他是高年级的学长,而自己只是一个低年级的女学生。
“你怎么会认识我?”
“我当然认识你。云城第二中学的周蔷薇,我一直都记得你。要不那天你来我便利店我怎么会帮你查录象记录?你以为我那么好心,随便什么人的忙都帮吗?”
周蔷薇瞬间无语,曾经的男神原来一直认得她,要搁在十几年前,估计她会乐疯过去。但现在嘛……一阵冷风吹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你怎么了?是不是穿太少着凉了?”莫逸之说着就上前来,很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有点冰。看来真是穿少了。我这衣服也不能脱下来给你,这样吧,你赶紧跟我进屋去,我让人找件衣服给你披上。”
“不必了。”周蔷薇还没说出拒绝的话,身体已经直接被一股力量拉扯了过去,直接摔进了一个熟悉的胸膛里。
这动作略显粗鲁,不太像平时彬彬有礼的叶教授该有的举动。那声拒绝的话是他说的,话说出口的同时一件西装外套已经披了上来,周蔷薇顿时觉得身上一暖。
莫逸之的表情略微有些尴尬,不过一闪即逝。他把手收了回来,恢复到了镇定的神情:“你来了就好。仪式要开始了,我得先过去了,失陪。”
“请便。顺便说一句,蔷薇不舒服,我先带她回去了。祝你和嘉兰百年好合。”
他也不等莫逸之回答,说完之后立刻拉着周蔷薇绕过对方,直接往门口走去。周蔷薇觉得自己不是走出去的,简直是被人硬推出去的。这种感觉令她很不舒服,比上一次在酒吧被扛出去更令她感到难受。
不过就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他有必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吗?好歹莫逸之也曾帮过他啊。还是因为他要跟沈嘉兰结婚了,叶司心头不爽?周蔷薇一时头大如斗,整个脑袋里都是浆糊,简直什么都思考不了了。
在回家的车上,周蔷薇一直沉默不语。她几次偷瞄叶司的脸色,只看了一眼就把视线收了回去。这样的叶司她很不喜欢,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发一般。
她终于认识到一点,叶司是一个她无法掌控的男人,他即便什么都不做,强大的气场也足够将人从心灵上彻底打垮。
周蔷薇突然有些后悔答应他的结婚请求了。
车子一路以一百多迈的速度在公路上狂奔,来时花了四十分钟的路这次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叶司停好车后自顾自上了楼,周蔷薇有点想跑却又不敢,她明白如果自己那样做的话,被抓回去下场只会更惨。
叶司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温文尔雅的外表只是一种欺骗罢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叶司连鞋都没脱就开始解衬衣钮扣。青天白日的他做出这样的举动,看得周蔷薇心里直打鼓。她想进厨房倒杯水给对方,叶司却直接用眼神拦住了她的去路。
他隔着一两米的距离盯着周蔷薇,冷冷道:“脱衣服。”
“什么?”
“周蔷薇,”叶司凌厉的眼神扫过周蔷薇的脸,随即淡淡道,“也到了你履行妻子义务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冰红茶妹子扔的地雷,破费啦。
叶教授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醋味儿了。
托温室效应的福,明明已是深秋的天气却并不寒冷,阳光照在身上甚至让人觉得有些燥热。周蔷薇穿一身淡粉色的小礼服,在一大堆穿红着绿的女宾客里十分之不显眼。
这件衣服是叶司特意为她挑的,给她的时候还多嘴地解释了一句:“订婚礼上的女人都这么穿。这衣服颜色保守款式老套,很适合你穿。”
“你什么意思?”
“可以让你做个不再那么高调的花蝴蝶,远离那些臭男人的骚扰。我觉得这件礼服相当合适。”
周蔷薇恨恨白了他一眼,却默默地收下了那件礼服。自从上次被那个谦少爷算计了之后,她一直把这个当作了人生中一个大大的污点。一想到那恶心东西的爪子曾经在自己身上摸过,周蔷薇就一阵阵反胃。所以叶司话虽然说的难听,但道理她却很认同。她以后再也不会把自己搞得那么高调了,尤其是不是她做主角的场合,越低调越好,存在感越小越好,最好小到别人根本看不到自己。这样哪怕再有谦少爷之类的人渣出现,她中招的机率也会大大减少了。
那件惹眼的黑色小礼服已经被叶司扔掉了,而谦少爷和他的那几个同伙儿,听叶司说已经完全在燕云的校园里绝迹了。
周蔷薇事后问他:“你到底把他们怎么了?该不会让你那个姓徐的朋友把他们给……”
“我们不干杀人越货的事情。”叶司瞪了她一眼,“不过是给他们一点教训,去某个地方接受政府的改造了。放心,那地方苦是苦了点,对他们将来却有好处。”
“你把他们送牢里去了?不至于吧,就因为他们灌醉了我?”
“像谦少爷这种人渣,你以为他会只做过一桩案子?燕云被他欺负过的女生不在少数,以前没人敢动他,因为他财大势大。现在嘛……”
“现在怎么样?”
叶司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望着周蔷薇,突然一个变腰凑到她面前:“我比他现财大势大。”
财大势大的叶教授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很快吸引到一大票的目光。周蔷薇穿得普通,妆容也不太突出,走在他身边就跟个丫鬟似的,几乎没有一点存在感。很多女人的目光在叶司身上来回地打转,完全注意不到他身边还有个娇嫩的女伴儿。
这场订婚礼非常西式化,选在了云城很有名的一家私人会所举行。草地、阳光、游泳池、别墅、露台,放眼望去全是最现代化的东西,吃的东西也是冷餐会形式的,摆在精致的碟子里络绎不绝地端上来,却让人看了没什么太大的胃口。
好在大家也不是冲着吃的来的。今天来参加仪式的清一色都是女方或是男方的朋友,父母家人亲戚什么竟是一个也没有。周蔷薇混在人堆里听了半天的八卦,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这场订婚礼的两位主角竟有相同的背景和身世:有房有车,父母双亡。
沈嘉兰的情况周蔷薇多少知道一点。当年生母和父亲分开后,带着她嫁给了盛世集团的沈德坤做太太。应该说自己这个姐姐从小就比自己过得舒服。听说那个沈德坤除了姐姐这个继女外并没有其他孩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盛世集团本应该是沈嘉兰的囊中之物。
可老天爷总爱跟人开玩笑。母亲嫁给沈德坤后不过十多年就去世了。后来听说盛世集团出了很大的资金问题,沈德坤卷了一笔钱逃到海外去了,从此杳无音信。
所以周蔷薇有理由相信,姐姐现在拥有的一切应该都是她自己挣来的。只是她这几年到底是怎么过的?一想到这个周蔷薇不由微皱起眉头,五年前她的突然失踪,五年后她又神奇般地出现,身边还多了一个比她更为神秘的男人,这实在很令人好奇。
莫逸之跟周蔷薇同校过几年,但除了对他的脸熟悉外,他的其他周蔷薇也一无所知。只是听今天来参加仪式的他的朋友们闲聊,说他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了,母亲则从未听他提起过。如今他在一家连锁便利店当经理,还拥有其中几家的股份。大富大贵谈不上,生活富足还是没问题的。
周蔷薇听着那些人背地里窃窃私语地推测,发现大家其实跟她一样,都对这两个感到万分好奇。几个人聚在一起把手头的资料一交换,才惊奇地发现其实他们对女方或是男方都很不熟悉,甚至称不上是至交好友。除了平时工作中有所接触外,私底下这两人是怎么生活的,没有人知道详细的情形。
这么奇特的一对新婚情侣,实在是很少见。周蔷薇听到后来也忍不住苦笑起来。笑过之后她又抬头去看不远处的叶司。他正站在餐台前替自己拿东西吃,原本两人就离了两三米的距离。但不知怎么的就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各色涂脂抹粉的美女,一个两个装着也来挑东西吃的样子,瞬间就将叶司站的位置围了个水泄不通。
要不是叶司高出她们一头,周蔷薇简直要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找到他。看着他那万花丛中一点绿的样子,周蔷薇心里不由一颤。如果自己真和他过一辈子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从此都要和无数的女人去争去抢了?
这个想法让她没来由地烦躁起来。于是她索性起身,拿着杯水沿着室外泳池慢慢地散起步来。每当走过那些聚在一起闲聊的人群时,她总能听到一两耳朵关于今天这对新人的议论,这么一圈逛下来,似乎疑问偏多解惑极少。听大家那兴奋的语气,不由令她感叹,生命不惜八卦不止啊。
周蔷薇跟谁都不熟,也怕别人问起她跟沈嘉兰的关系,于是在绕过泳池之后她索性往人少的地方走。别墅后面有一处小花园,因为没有搭景也没有摆宴会桌,所以几乎没有人过来。周蔷薇捡了个背阳的地方坐下来,一面拿手煽风一面喝水,冷不丁的就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
她回头一看,见是莫逸之,紧张地赶紧站起来,略恭敬地叫了一声:“姐夫。”
这话一出口她就觉得怪怪的。她以前也总管叶司叫姐夫,现在换了个人叫总不太习惯,潜意识里就觉得“姐夫”这两个字跟骂人似的。
莫逸之一身准新郎的打扮站在那里,笑得比秋日里的阳光还要灿烂:“干嘛这么客气。大家老同学,你不用这么见外。”
“老同学?”周蔷薇一愣。
“是啊,云城第二中学,你不记得了吗?咱们是校友啊。”
她记得,她当然是记得的。可她不认为莫逸之会记得她啊。事实上她在学校的那几年根本和他没有交集吧。他是高年级的学长,而自己只是一个低年级的女学生。
“你怎么会认识我?”
“我当然认识你。云城第二中学的周蔷薇,我一直都记得你。要不那天你来我便利店我怎么会帮你查录象记录?你以为我那么好心,随便什么人的忙都帮吗?”
周蔷薇瞬间无语,曾经的男神原来一直认得她,要搁在十几年前,估计她会乐疯过去。但现在嘛……一阵冷风吹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你怎么了?是不是穿太少着凉了?”莫逸之说着就上前来,很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有点冰。看来真是穿少了。我这衣服也不能脱下来给你,这样吧,你赶紧跟我进屋去,我让人找件衣服给你披上。”
“不必了。”周蔷薇还没说出拒绝的话,身体已经直接被一股力量拉扯了过去,直接摔进了一个熟悉的胸膛里。
这动作略显粗鲁,不太像平时彬彬有礼的叶教授该有的举动。那声拒绝的话是他说的,话说出口的同时一件西装外套已经披了上来,周蔷薇顿时觉得身上一暖。
莫逸之的表情略微有些尴尬,不过一闪即逝。他把手收了回来,恢复到了镇定的神情:“你来了就好。仪式要开始了,我得先过去了,失陪。”
“请便。顺便说一句,蔷薇不舒服,我先带她回去了。祝你和嘉兰百年好合。”
他也不等莫逸之回答,说完之后立刻拉着周蔷薇绕过对方,直接往门口走去。周蔷薇觉得自己不是走出去的,简直是被人硬推出去的。这种感觉令她很不舒服,比上一次在酒吧被扛出去更令她感到难受。
不过就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他有必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吗?好歹莫逸之也曾帮过他啊。还是因为他要跟沈嘉兰结婚了,叶司心头不爽?周蔷薇一时头大如斗,整个脑袋里都是浆糊,简直什么都思考不了了。
在回家的车上,周蔷薇一直沉默不语。她几次偷瞄叶司的脸色,只看了一眼就把视线收了回去。这样的叶司她很不喜欢,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发一般。
她终于认识到一点,叶司是一个她无法掌控的男人,他即便什么都不做,强大的气场也足够将人从心灵上彻底打垮。
周蔷薇突然有些后悔答应他的结婚请求了。
车子一路以一百多迈的速度在公路上狂奔,来时花了四十分钟的路这次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叶司停好车后自顾自上了楼,周蔷薇有点想跑却又不敢,她明白如果自己那样做的话,被抓回去下场只会更惨。
叶司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温文尔雅的外表只是一种欺骗罢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叶司连鞋都没脱就开始解衬衣钮扣。青天白日的他做出这样的举动,看得周蔷薇心里直打鼓。她想进厨房倒杯水给对方,叶司却直接用眼神拦住了她的去路。
他隔着一两米的距离盯着周蔷薇,冷冷道:“脱衣服。”
“什么?”
“周蔷薇,”叶司凌厉的眼神扫过周蔷薇的脸,随即淡淡道,“也到了你履行妻子义务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冰红茶妹子扔的地雷,破费啦。
叶教授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醋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