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脑子都能判断出来的结果,此时赫瓦的确已经知道了,通过那只被杀掉的尸虫,赫瓦收集到信息着实不少。不仅知道进来的共有五个人,还知道走在最前面的小子,手里有圣教至宝,可以瞬间杀死尸虫,这样一来,就有些麻烦了。

    赫瓦很年轻,今年刚到四十岁,在世界范围内,成名的方士之中,他绝对是最年轻的一批。方士可不象方凌云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手握一两件宝贝,就能成为方士。

    方士分为两种,传承有序的正统方士,以及基因变异的野路子方士。很显然,前者的整体实力更强,后者一部分个体也可能非常强大。基因突变这种事情,没人说得清。

    当然了,正统方士的路比较好走,有人指点,从小开始学习训练,成年之后,已经拥有相当可观的奇妙能力,如果先天条件足够好,就能在三十岁以前脱颖而出,在方士群体中闯出名气来。真正想要独挡一面,至少还要努力十年。

    赫瓦就是正统的方士,传自白伯族大萨满,主修驱兽术,与西方的自然精灵德鲁伊很类似,却要血腥的多。

    他本身的驱兽术已经达到高级,能在他这个年龄段,达到这么高的水准,在整个白伯族中也是顶尖的方士。白伯族很穷,大萨满终生没有走出山地,连钱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是一位真正的苦修士。

    赫瓦不同,他受过完整的现代教育,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醇酒、美女、豪宅、游艇、房车,这些他都喜欢,可喜欢也没用,没钱啊。

    白伯族大萨满对他的要求很高,期望值更高,因此绝对不允许他使用方士的能力,从普通人身上抢夺,那是白伯族的禁忌。赫瓦虽然有着无数美好的梦想,可依然不敢违背大萨满的命令,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别说和大萨满相比,就是他师弟赫名,实力也远在他之上。

    再退一步说,就算他的实力足够强,赫瓦也作不出欺师灭祖的恶心事儿来,至少赫瓦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凭本事吃饱,认真修炼,孝敬萨满,善待族人,这些该作的事情,他一样没少作。

    最让他嫉妒的是师弟赫名,年仅二十五岁,就达到高级驱兽术的水平,比他整整提前了十五年的时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师弟赫名就能全面的超越他,成为大萨满门下的第一方士。

    嫉妒是嫉妒,赫瓦绝对不会使用盘外招,他需要快速的提升实力,用实力压制住赫名,在大萨满的心中,永远成为他的骄傲。

    无论学什么,达到一定高度后,道理都是相通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赫瓦走出大山,拜别大萨满,离开白伯族祖地,他要再看一看这个世界,以前上学的时候,全部时间都用来苦读了,他需要用常人三分之一的时间,修完博士的课程。虽然他一直不明白,身为一名方士,为什么要学习这些东西,可大萨满的话儿,总是不会错的。

    这一走出来,赫瓦就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的与众不同,经过几个月的研究,他发现,想要赚钱,远比他想象的要容易的多。当然,赚钱的手段虽然不违反大萨满的要求,还是要打打擦边球的。

    就这样,赫瓦留在阿汗国边境,塔亚训练营,成为塔亚的顾问。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以前无法想象的巨款,还能得到非常多的资源,只要他想要的野兽,很快就会有人送到他面前,还保证都是活的。

    塔亚发现贵霜地宫的时候,赫瓦刚成为塔亚顾问三个月,当打开地宫的入口那一瞬间,赫瓦就激动了,他感受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气息,配合白伯驱兽术,他相信在短时间内,就能达到更高的成就。

    几个月的享受,还不足以摧毁他的修行之心,放弃了醇酒美人,赫瓦一头钻进贵霜地宫,一住就是八年,那些陈年旧物他不喜欢,尽管它们还有另一个叫古董的名字,据说非常值钱,可比起让他心跳不止的古波斯墓葬尸虫,完全没有意义。

    除了偶尔帮塔亚解决一些所谓的麻烦之外,这些年来,赫瓦是不会离开地宫的。八年,整整八年的时间,他唤醒了三万多只尸虫,并把它们训练成为自己的战兽,如果不是本命魂兽无法替换,他早换成尸虫了。

    当他看到方凌云轻松的毁灭掉尸虫的时候,又一次感受到大萨满的睿智,最强的战兽必有最弱的一面,挑选战兽,必须要综合性考虑。

    赫瓦的本命魂兽是一只猎豹,以速度见长,有锋利的爪牙,敏捷的动作,唯一的缺点是不耐久战,最多一小时,猎豹的战斗力就会成倍的下降,也就是他该撤退的时候了。

    事实上,这八年来,他从来没动用过本命猎豹,也从未撤退过,因为根本不需要,他遇到最难缠的一个敌人,也只动用了不到一万只的尸虫,就将那个讨厌的家伙淹没了。

    “宝贝,去吧,我要他胸前的圣物。”赫瓦没觉得方凌云有多了不起,不过是好运得到一件圣教宝贝的幸运儿罢了,如果真的以为拿一件圣物,就能吃定他,这几十年的修炼岂不是个笑话?

    一个巴掌大的猎豹从他心口处跳了出来,四爪踏在石墙下,无视地球的重力,转瞬间消息在黑暗之中。

    本命魂兽是没有实体的,它生前的确是一头猎豹,货真价实。想要培养本命魂兽非常难。和制作恶灵不同,本命魂兽是培养出来的,不是制作,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首先要找到一只还在吃奶的小猎豹,从小开始养大,象对待自己儿女一样精心照料,直到它死亡,收取猎豹的魂魄,用白伯族特有的养魂术温养。因为猎豹是赫瓦从小带大的,对他全身心的依赖,只有这样才能成功的培养出本命魂兽。

    至于后继的训兽,同样是白伯族的不传之秘,训养的本命魂兽时间越长,本命魂兽的实力越强。因此选择本命魂兽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

    猎豹的实力在肉食性动物中不算弱,比不得狮子、老虎,比狼、狐狸稍强,是中等体型的猫科食肉动物,有着众多的优点,如果不是受身体大小所限,它的战斗力绝对不会弱于狮虎。

    猎豹还有另一个优点,那就是寿命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十年,在赫瓦的精心照顾下,他的本命猎豹活了十二年,在猎豹里已经是高寿了。

    问题就在这里,你的本命兽必须要亲自喂养,精心照顾,来不得半点虚假,动物的本能是超出人类想象的,只要有半点瑕疵,得到的本命魂兽就很难作到人兽合一。

    活的年限越少,驯养本命兽的时间才会越长。能和猎豹相比的,就只有公狮了,公狮有很多优点,缺点也同样明显,个性太强,成为本命魂兽之后,经常会有不服从指令的的时候,在这方面,猎豹明显要优秀得多。

    赫瓦嘴唇轻动,发出无声的音波,这是白伯族低频驱兽啸音,通过特殊的训练手段,让赫瓦能发出低于十五赫的声频,不同的颤音,代表着不同的意义,人类是无法通过耳朵听到的。

    大群一尺多长的蜈蚣从黑暗中爬了出来,有红有绿,看着就让人眼晕。

    “去吧孩子们,你们的晚餐来了。”又是一声轻啸,数百只剧毒蜈蚣向方凌云的方向爬去。

    赫瓦摸着下巴,想了片刻,嘴角含笑:“千万别让我失望,我赫瓦可是很看得起你们的,特别是走在最前面的国朝小子,你是最棒的。”

    说完,又是一阵低频驱兽啸,空气轻微的波动中,黑暗中飞出一群婴儿巴掌大的蝙蝠。这是赫瓦的又一杰作,改良版吸血蝙蝠,它们的体型更小,飞行速度更快,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这批吸血蝙蝠的数量要少得多,全部加起来才三十几只。千万别小瞧它们,比起之前的剧毒蜈蚣,它们更危险。

    当然,这三批战兽之中,本命兽猎豹是最强的,赫瓦却不敢用它和敌人硬拼,那太愚蠢了,本命兽,心连心。猎豹受到的任何伤害,都会同样附加到他的身上。所以他给本命兽猎豹的命令是,取回方凌云胸前的圣物,而不是猎杀。

    如果事不可违,赫瓦宁愿退让,也绝对不愿意让本命兽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离的远点,我的小可爱们。”十几只黑色的尸虫,从赫瓦的衣服下面飞出,作为第四批的观察员,飞向方凌云一行人来的方向。

    破魔珠金光点杀尸虫,乌百强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玩艺太难发现了,他身上可是有战场雷达的,只要是生命体,距离不是很远,都可以侦测到。刚才的距离有多远?连五米都不到啊,战场雷达一点反应都没有。

    没有亲身试过,还不知道尸虫的攻击力有多强,想想方凌云的介绍,以及乌百烈私下里的形容,乌百强心里一片冰冷。

章节目录

我在都市炼神器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禁忌书屋只为原作者韦小宝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韦小宝并收藏我在都市炼神器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