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蓝和离开的考生背道而驰,他面无表情,眸中寒冰未融,唇似苍雪。

    于现在的他来说,穿什么衣服都一样,就算是在零下的气温里打赤膊他也不会有太大的感受。就像感官被冻结了,皮肤无法将外界情况汇报给大脑神经,他根本没有感知力。心脏还是在跳动,尽管他无法感受到那跳动——他仿佛一具被冰冻的尸体,游走在黑色的世界里。

    不会痛,不会流汗,不会冷不会饿,不会发烧不会生病,剪短了的头发不会再长长,刀子不会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如果不隔一段时间去上厕所就算尿在身上他也不会有感觉。

    不会死。

    这就是库洛洛说的不会死。

    弗蓝闭起双眼,深呼吸,努力感觉着氧气充满肺的那一刻,只是无果,直到站不稳,他也没有感觉到充实。

    他慢慢的把气吐了出去,睁开双眼,全力奔跑。

    他的体术比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包括跑步速度,半年的强化训练让他有种脱胎换骨的轻松,分分钟几千米妥妥的,装起逼来也比以前多了不少底气,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挺不错,证明只要肯下苦功夫,弱智也可以读书。

    为了让他的身体恢复正常,他要前往一个地方,那里什么样,有什么,要待多久,这些都是未知,他一点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不会太快,完成它需要时间,而在开始之前,他要先去补充一下物资,在不远处的一个小镇里。

    库洛洛行走在一条热闹繁华的街道上。

    不同于莫克斯充满高科技和人文进步的迹象,这里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小镇,充满了朴实温暖的乡土气息,因为偏所以单纯,因为单纯所以热闹。

    小镇里热闹的不是车水马龙,是一句句生涩方言交织汇成的欢歌。

    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外户而不闭——这是他在这里住了几天看见的景色。

    但很可惜他没什么触动,别人家不关门和他没什么关系,在他有需要的时候这或许反是一件好事。

    他只是觉得这个地方住的挺舒服,空气清新,没有污染——而且破房子多。

    如果他找不到水琉璃的话,说不定他也愿意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

    这里的土特产,一种尝起来味道很特别的豆制品,还是挺好吃的。

    库洛洛闲庭信步。

    鬓发被他捋在耳后,厚厚的耳垂让人觉得这个男人一定很有福气。他散着头发的时候,看起来很安静,静的像一只待风展翅的白鹤,优雅纯洁。

    当然这只是错觉,这个男人不仅有福气,还有一种能让人不自觉瞎眼的能力。他不该存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这么认为,最起码不该存在的这么理直气壮——作为一位恶魔。

    他用一双看着很干净的双手,掏空了多少人的心脏。

    他有很多染料,却偏偏选择用黑色染上自己的灵魂。

    但同时他又很无所谓,周围天真爽朗的姑娘对他抛来的媚眼,送来的笑声,他很无所谓。

    他依旧闲庭信步着。

    路过那家很好吃的豆制品老字号,老板娘的女儿对他报以羞涩的一笑,他买了杯豆浆,还了个笑容。

    看起来纯天然无公害。

    然后他走进了一家猎人开的猎具店,此猎人非彼猎人,他们只杀牲畜,不杀畜生。

    明天他要去小镇背后的火山仔细翻找,这个小镇的人对那座火山了解的比较详细,所以他打算请教一下这个据说在小镇地位很高的老猎人。

    如果交流的顺利,他应该不会杀人。

    毕竟他还愿意多住几天。

    弗蓝在小镇待了半个小时后,就明白了几个道理。

    方言是世界上最难钻研的一门语言;方言是人类史上创造的最杰出结晶;方言是灵长类动物自相残杀最管用的紧箍咒;别地的方言,就像别家的老婆,不能用来交流。

    一言以蔽之就是,他听不懂这些老婆婆在叽里呱啦说什么。

    “不,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们这哪儿有卖防身用具的?还有那什么,登山绳啊什么什么锁的。”

    热情的老婆婆拽着弗蓝的胳膊:“小哥!你来!我们家豆壳好吃的很咧!”

    “不,不,我不认识你家女儿,你认错了婆婆!”弗蓝抽胳膊。

    “放屁!”老婆婆瞪他:“怎么会不干净咧!全都是我亲手做的!干净的很咧!”

    “不,不,我是你女儿的男朋友!真的!你信我!婆婆我是外地的!第一次来!”弗蓝欲哭无泪。

    “你又胡说!”老婆婆气笑了:“豆壳吃了才不会胃胀气呢!会长个儿!小伙子!”

    “我确实长得很帅!但是这不代表我很花心!我内里是个很纯情的小伙子老婆婆你知道吗?!”

    “放屁!”老婆婆说:“豆壳怎么会长胖?!不仅不会长胖还会助消化!”

    弗蓝诧异:“我怎么会甩了你女儿……天呐我绝对是个负责的好男人,但前提是我认识你女儿!”

    “我们家豆壳是这里出了名的老字号呢,吃坏了肚子我赔!你放心!”

    “不需要嫁妆!哦我的娘诶……”

    “我们家做豆壳的黄豆啊,泡了整整一周才敢拿出来的呢!”

    “别啊,我不娶你女儿……救命其实我是个女人!”

    “良心豆!放心豆!”

    “我喜欢男人!”

    老婆婆撒手:“不买算了拉倒。”

    然后这句话在弗蓝耳朵里,就是:“去死吧你基佬。”

    弗蓝:“……”

    这辈子从没这么憋屈过的弗蓝,郁闷的赶紧溜了,再不敢问路,只能沿着街道溜达。

    现在是下午三四点左右,冬天黑的快,再过几个小时就算走夜路了,弗蓝想了想,决定先找一家可以住宿的旅店落脚。

    他画风这么谨慎,倒不是因为他怕黑,只是由于体质的问题,他现在不敢在夜晚去摸瞎,因为万一不小心被蛇咬了踩到屎了他都不会有一点感觉,相当麻木的感知令他变得草木皆兵,冷静和细心两个词终于在他脑袋里破土发芽,渐渐生根。

    好不容易才凭着运气找到了一家不小的旅店,在这个交通不发达,人文韵味古老的边镇,或许这样的二十四小时供热水并且有宽带的旅馆可以排上三星。

    弗蓝一辈子没差过钱,很爽快的开了最好的房间,然后很庆幸的发现,前台的姑娘是从外地嫁过来的。

    “老乡!”

    只要可以救他都是他老乡!

    经过一番这样那样如此这般那般的愉快交流,弗蓝发自内心的赞美了数遍姑娘的普通话,攥着姑娘写给他的地址,一再感谢后拿了房卡进房间。

    等他把东西整理好,打开纸条看了眼后,满腔期待和欣喜就化作一句:人永远不可能完美,讲话利索的人原来字可以写的如此荡气回肠。

    上天给你开了一扇窗之前,会先关掉你一扇门。

    弗蓝憋着郁闷,努力辨认出了字体,认明白纸上的意思后,就动身前往了那家店铺,路上顺道买了俩烧饼和一个叫豆壳的玩意儿填肚子。

    他发现这个豆壳的味道虽然很怪,但是吃了几口会发现特别香,香到了极点。吃完了才发现这个豆壳可能特别烫,因为他手上被烫的鲜红,惨白了许久的肤色终于多了点色彩。

    他面无表情的又啃了口豆壳,庆幸自己没有触感,好在有味觉。

    豆壳店的老板见他吃的如此凶猛,瞪大了双眼盯着弗蓝的手,呆呆的走进屋里拿出来一碗醋,一把抓过弗蓝的手就浇。

    弗蓝也傻了,没见过这么好心的人,尽管这善意带着浓重的酸味。

    他双手感觉不到粘腻,但是他鼻子还是能用的,当下就被秒杀,可以想到胃正在翻滚。

    一番好意,他也不好不领情,忍着糟心憋出一个笑容,点点头离开。

    猎具店离旅馆不远,弗蓝没走多久就到了,天还敞亮着,看起来还要一段时间才会黑下去。

    他敲了敲门边:“有人吗?”

    没人回应,他走了进去,刚想张嘴在问一遍,就嗅到了微不可见的血腥味。

    他愣了愣,往里走的深了些,手自然的垂在身旁,但内里的肌肉已经完全紧绷,做出了战斗状态——这也多亏了这段时间的生猛,补回了许多早就忘干净了的亡命意识。

    他撩开里屋的门帘,看见了房间里的场景。

    大概是猎具店主人的中年男子,坐在床边靠着墙壁,脑袋已一个很诡异的角度弯着,身下很干净,只有耳朵里流出不少血液。

    面色安详,毫无恐惧,一看就是在男子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瞬间扭断了脖子。

    弗蓝沉默着看了男子有一会儿,神色复杂,说不明白有什么情绪,也许有悲悯和同情,但他最终选择装作慌慌张张的冲出门,在路人面前演了一副正常人的模样。

    透过蜂拥进屋查看的众人,弗蓝一点点的脱离出人潮。

    这个小镇有高手,他想。

章节目录

[猎同]老子要混娱乐圈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禁忌书屋只为原作者是痴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是痴并收藏[猎同]老子要混娱乐圈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