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柔软的床上。只觉的浑身虚弱无力,好像提不上劲儿。

    金华费力地侧过脑袋,便看到了坐在床边儿的夜锦衣。

    “破衣服——”金华一张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发疼,声音嘶哑。

    夜锦衣见她醒来,忙凑上前,极自然地握住了金华伸过来的手,继而柔声道:“你受了风寒,又受到惊吓,所以现在身体弱得很!要好好休息!”

    金华自觉极度疲乏,于是只眨眨眼,权作回答。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陆飞燕捧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待看到夜锦衣握住金华的手,登时脸色一沉。凝眸盯着二人看了几眼,突然‘哐当’一声,将药碗扔在桌子上,转身就奔出了房间。

    金华条件反射似地抽回自己的手,冲着陆飞燕喊道:“飞燕——”

    陆飞燕早跑了个无影无踪,哪里还能听得到金华的呼唤。

    “我说你握我的手做什么?这下好了,白白让飞燕误会了!”

    夜锦衣不解,疑惑道:“误会什么?”

    金华无奈地躺回到床上,低声道:“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飞燕她喜欢你!”

    夜锦衣恍然大悟,“你说的是这个啊,这我知道!”

    就一句‘我知道’?人家小姑娘一片真情,难道到你眼中就这么不值钱?或者破衣服你就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

    由此及彼,指不定哪天夜锦衣也会如此冷漠地对她——

    “来,乖,吃药!”夜锦衣端起桌子上的药碗,舀起一勺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送到金华嘴边儿。

    “冷血!”

    金华冷哼一声,侧过脸,赌气不喝。

    面对金华的指责,夜锦衣却出奇的好脾气:“谁让我这一副天生的好皮囊,它偏要招女孩子喜欢。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再说了,我对你不冷血不就行了吗?你一向那么自私,今儿个就再自私一次好了!”

    说的也是,无论如何,这也是人家自个儿的自由,她没有权利干涉。

    理是这个理儿,可金华心里还是别别扭扭过不去,只要想起陆飞燕愤懑失望的眼神儿,她就仿佛看到了曾经跟在唐七身后亦步亦趋的自己。似那般心酸,金华深有体会。自然不愿意飞燕也去承受她曾经承受过的痛苦。

    金华背着夜锦衣。无意识地小声嘟囔一句:“飞燕多好的姑娘。难道还配不上你?”

    “感情这种事儿,不是一句‘配得上,配不上’就能说得清楚的。”夜锦衣看着别别扭扭的金华,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我说,花花,这药你到底吃不吃?你要是不吃,我就拿去倒掉了哈!”

    见金华没有反应,夜锦衣作势起身。

    金华忙转回身子,一伸手,抢过夜锦衣手中的药碗,“谁说我不吃了!”

    不吃药,病怎么能好?我金华一条小命儿。可是稀罕的紧,犯不着因为跟你这个破衣服赌气,就不顾自己的死活了!

    夜锦衣看着金华咕嘟咕嘟地饮下药汁,嘴角悄然浮出了一丝笑意。

    金华将药碗递给夜锦衣,没等夜锦衣递上帕子。便抬袖在嘴角随意抹了一把。

    “破衣服,差点儿忘了问你,到底怎么一回事儿?你怎么会在凤鸣山?又怎么成了人家的三哥哥?”

    夜锦衣将药碗放好,转回头缓声笑道:“这事儿说来可话长了,我那日路过凤鸣山,见此处山清水秀,风景怡人,心中十分喜欢,便想小住一段时间。于是就在凤鸣山脚下搭了一间竹舍,可惜刚住了一天,便在睡梦中被人拆了房门,抬到山上来了。”

    “他们说我私闯凤鸣山,坚持要处死我。他们要处死我,我当然就得奋起反抗,当时可是好一通恶战。两位当家见我武功不错,便想留我在山上,我想着住在山上,岂不是更能享受到这里怡人的风景,于是便答应他们,坐了这凤鸣山的第三把交椅。”

    “切!”金华嘟起嘴,对夜锦衣的故事嗤之以鼻,这个破衣服,就知道往自己脸上贴金,弄的自己好像是戏文里唱的那种世外高人一般。

    “反正我又没有看到,你当然可以怎么高兴怎么说了!”

    夜锦衣摇摇头,不以为意,笑道:“花花,你这次上山,收获也挺大嘛,听说还认了亲戚!”

    夜锦衣既然做了凤鸣山的三当家,那他自然也清楚金华此行的目的。

    “我也没想到凤鸣山的二当家会是我表哥!这就是书本里说的,是那个无巧不成什么来着!”

    夜锦衣抬手敲了一下金华的脑袋,嗔笑道:“‘无巧不成书’!笨!看来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一直没好好用功。”

    金华不服,“我用没用功,你又看不到!”

    夜锦衣托着下巴,凝眸打量着金华,故作深沉思道:“也对,可能你确实用了功,只是脑袋不太好使,所以只能达到这种程度也未可知——”

    “不损我你会死啊!我才懒得跟你瞎掰扯,对了,跟你说句正经的,前天晚上,那个往我房间里射箭的人,是不是你?”

    两日来,金华一直对那晚的事情耿耿于怀,思来想去,都想不出为自己解围的人是谁。如今发现夜锦衣也在山上,那如果那个人是夜锦衣,这便能说得通了。

    夜锦衣闻言,玩味儿似地看着金华,“你觉得呢?”

    金华斩钉截铁地点了一下头,“我觉得是!”

    夜锦衣呵呵一笑,“那就是啦!”

    什么叫‘那就是啦’!分明就是吧?当日金华苦口婆心地挽留,夜锦衣却还是执意要离开,金华那时怀疑两人的之间的友谊似乎莫名其妙便走到了尽头,为此,她还偷偷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如今经过山上这些事情,金华觉得夜锦衣应该还是挺关心她的。

    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有夜锦衣在身边帮衬着,金华早已习惯,她还真心不希望夜锦衣就此跟她再无往来。

    所以如果能赚夜锦衣回去,那也算是此行的一重大收获。

    但是如何能让夜锦衣就犯。金华着实有些头疼,根据她的经验,这个破衣服虽然平时一副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模样,其实心眼儿根本小的跟个针尖儿似的,特别难缠。

    金华抓耳挠腮,干脆打起了亲情牌,“破衣服,自打你离开之后,我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天天没日没夜地扎在生意里。都快累死了。你看看,你看看,脸上皱纹都快出来了!”

    夜锦衣故意凑近打量了眼金华,既而打趣儿道:“可不是嘛。花花,你这怎么都未老先衰了!”

    去死,金华我不过是为博同情,小小地夸张了一下,你还真当真了?我这水灵灵的模样,哪里未老先衰了?你才未老先衰呢!

    唉,当然了,生气归生气,既然有求于人。还是低姿态比较好一些。

    “破衣服,既然遇见了,就说明咱们有缘,你这次干脆和我一起回去吧!”

    “这——”

    “别犹豫了!反正你一定要跟我回去,我真的特别需要你。你帮别人还不如帮我,不是有一句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夜锦衣神色一滞,欺身凑到金华身上,眼神暧昧,“花花,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内人了?”

    金华撩起枕头拍过去,大吼道:“滚——”

    一具具尸体被高高架在柴草堆儿上,有喽啰们抬来一桶桶油,均匀地泼在柴草上。

    “点火!”

    陆飞鹰一声令下,喽啰们立刻将手中的火把投到柴草上,只听‘哄’的一声,大火便熊熊燃烧了起来,没多大会儿功夫,那些尸体便沐浴在了重重的火光中。

    死者的家人跪在火堆前,一边拭泪,一边往火盆里加着纸钱。

    金华被夜锦衣搀扶着,立在人群后面,远远看着燃烧的柴草,神色潸然。

    夜锦衣劝过金华,身体不好,就不要出来了,可金华执意要出来送一送这些人。

    陆飞鹰与金白羽对着火海一番凭吊,然后一前一后向金华这边走过来。

    陆飞鹰神色认真,对着金华拱手道:“金姑娘,之前多有得罪,还望你见谅!”

    这大当家今天怎么这么奇怪?像他这样的性格,也能低下头给人道歉?

    金华纳闷儿地望向金白羽,金白羽只含笑朝她点了点头。

    “陆大当家的,您有话请直说,金华实在是不太懂!”

    陆飞鹰凝眸蹙眉,“我仔细想过,金姑娘说的对,山寨生活朝不保夕,又让家人担惊受怕,所以我决定接受你的建议,从今往后,做起正经的运粮生意。”

    听了陆飞鹰的话,金华一时有点儿蒙,这是真的吗?陆飞鹰真的接受了自己的建议?自己这趟山寨之行没有白来?

    陆飞鹰与金白羽相视一笑,看到金华呼呼地眨着眸子,似是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都觉得可爱又好笑。

    金华犹自不敢相信:“太好了!你们不是逗我的吧?”

    陆飞鹰耸耸眉,“我逗你作甚?你要不相信,来,咱们击掌为誓。”

    陆飞鹰说完,真的伸出手掌来。金华抬眸看了看他,终于有了成功的真实感,于是粲然一笑,也大大方方地伸出了手掌。

    “一言为定!”

    ‘啪’的一声响过,陆飞鹰与金华相视一笑,转而又蹙眉看向熊熊燃烧着的大火。

    这次陆飞鹰能放下姿态,答应运粮,实在是很不容易。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许多人用命换来的。所以金华欣喜的同时,也真心有些感伤难过。

    希望运粮的生意真的能帮助这些人摆脱这种生活,能像其他百姓那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不用再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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