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儿,我知道了,我们先睡吧。”唐乐现在好像河上的浮萍,很没安全感。
此时,地铺已经打好,唐乐也不嫌弃,合衣就想往床上躺,“哎,你也不闻闻看看你身上,这就要往床上躺啊。”菲儿被唐乐的行为逗笑了,这小妮子还真是搞笑。
唐乐止住下倒的动作,低头往自己身上看去,本来干干净净的衣裳,此时都已经变了颜色,土黄色的泥巴稳稳地粘在上面,有的地方甚至还沾着血迹,唐乐被自己的衣裳吓到了,这还是自己的衣服吗?再看看自己的手,本来白白净净的小手此时黑的、黄的、黑的、红的交相辉映,煞是壮观,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手指甲里面怎的这么脏呢,唐乐甚至有点鄙视自己现在这副德行了。于是,不用菲儿再讲只言片语,她很自觉地把自己好好地洗了一番。
唐乐均匀的呼吸声稳稳地传来,这小丫头已经睡着了,菲儿笑着摇了摇头,耳边又传来杨隆极难受的哼哼声,杨隆伤在背部,只能趴着睡,这种姿势本是不舒服的,更何况还受着这么重的伤,菲儿又从包里拿来金疮药,细细地散了一遍,希望能减轻杨隆的痛苦,
菲儿自己要好好地梳洗了一番,夜已经很深了,算算时辰,药应该应经差不多了,菲儿起身往厨房走去,不知怎的,她现在居然真的相信唐乐了,不对,应该是信任,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前一刻还提防着的人,很快就被纳入信任区,小二已经在灶边打着盹,也真是难为他了,因先前开门的小二不愿意煎药,只得麻烦另外一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小二。药罐冒着滚滚热气,应该是差不多好了,菲儿轻轻地走过去,摇了摇小二,小二睡的可真死,轻轻的摇晃还不行,根本醒不了,菲儿没办法,只得重重的摇晃小二,小二这才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恍惚了好一会,感觉不知身在何处,菲儿想到这个小二必是累到极致了,却还二话不说起来帮忙熬药,真的是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菲儿在心里暗暗地称赞了一番。
“姑娘,您的药在熬着呢,我也是刚刚实在困得厉害,才打了一会盹。”小二的眼里没有惧怕和卑微,有的只是尊重和谦和。
“我知道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菲儿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小二,大概十四五岁,挺结实的身体,粗糙的手指,青嫩的脸庞终是掩盖不了他的年纪,身上穿的是特别粗劣的布料,一双眼睛彰显着主人的老实和质朴,菲儿觉得这个小二确是一个可造之材,做个小二真真是委屈了他,虽然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只是想知道这么一个负责任的好小伙有个什么样的名字。
“水锦意。”声音铿锵有力,用的不是小的,而是直接说的名字。
“你来这里干活时间不长吧。”菲儿看他完全没有其他小二的那种“小二样”。
“我记事起就在这家客栈打杂,我是孤儿,是店老板见我可怜,才捡我回来,让我在店里干点活,只可惜捡我回来的水伯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的儿子做主,他虽然也好,却并没有像水伯一样把我当亲人,我难免觉得有些难怪,毕竟在我心里,我已经把水大哥当成亲大哥了,”水锦意望着门外,仿佛在遥望着在天上的水伯。
水锦意的一番话是出乎菲儿的意料之外,他竟然从小在这里长大的,菲儿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语塞,不知道怎么来接水锦意的话。这时,药罐噗噗的响起来,水锦意和菲儿都伸手去揭药罐盖子,不想俩人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一起,水锦意闪电般的拿开自己的手,满脸通红,菲儿也反射性的缩回自己的手,两人一时太慌张,药罐盖子就成了牺牲品,幸好的是药罐还坚强的在那里,不然水锦意的辛劳就变成一场空了。
“不好意思,结账的时候我会赔这个盖子的。”菲儿最先反应过来,这也有点太扯了吧。不是电视里才有的桥段吗,怎的就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呢,真是要自己的老命啊。
“不用的,我跟大哥讲是我不小心打坏的就是了。”水锦意仍然低着头,眼睛望着地板,好像地板上有什么稀世珍宝。
菲儿也不再争辩,“那你快点回房休息吧,这里就交给我了。”菲儿看着水锦意疲惫的身躯,不忍心再留他在这里,况且自己本来的目的就是要他回去休息,自己来煎药的,现在药已经煎好了,就更加要他回去休息了。
“姑娘你端着药回去吧,凉了就不好了,剩下的我来收拾,姑娘就不要再争辩了,再推来推去的就更加晚了。”水锦意态度很坚决,容不得菲儿再说什么。
“好吧,那你早点休息,我先回房了。”菲儿也累得很,心里还惦记着杨隆的伤势,便端着药回房了。回到房间,将杨隆轻轻唤醒,喂他喝下汤药,菲儿自己才洗漱睡下。
南宫晟这次到万玉镇,纯粹只是游山玩水,堡里一切都井井有条,手底下的得力助手也都是能独挡一面的,此次出来就带了魅出来,怆就留在堡里打理堡里的一切,对于他们俩人的能力,南宫晟是十分信任的,所以他在外面也玩的放心,但也不是无欲无望的,比如这江湖的盟主,比如上官家的心之丹,再比如景家的龙骨,那都是诱人的呀。各家都是有他南宫晟的密探,这么多年来,密探换了一批又一批,却始终没有心之丹和龙骨的下落,没有下落到底是没有这件东西还是上官和景家隐藏得太好,总之是没有消息,南宫晟确认只要东西一出现,断没有他不知道的理。
至于武林盟主的位置,他南宫晟也是垂涎已久啊,谁不眼红呢,那可是相当于皇帝的宝座啊。至高无上的权利,用不尽的金银财宝,还有他最喜欢的美女无数,他能不心动吗,不能!但是这事是不能急的,得静候时机,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壮大自己的实力,到时盟主之争也能多一分胜算。
他从小就在尔虞我诈中成长,似乎对什么亲情、友情、爱情的没有什么奢望,只有权利和金钱才是值得追求的,并且有了权利和金钱,不就有女人了吗,并且是无数的美女,有了美女还谈什么爱情呢,他南宫晟可不是傻子,会去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这个鬼东西,他对女人的兴趣也只不过能维持几天,多则两三月罢了,对他来说,女人总是新鲜的好吃啊,但是有一点,处女是他喜欢的,若是他发现跟他上床的女人不是处女,那她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并且是死的很难看,可见这位南宫公子的占有欲是多么的强。被他玩过的女人也是数不胜数的,为什么知道自己的下场都是被抛弃,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女人前仆后继地往南宫晟的怀里钻呢,是有几点理由的,第一点就是跟南宫晟上过床的女子都说南宫晟的床上功夫是很厉害的,让她们欲生欲死,第二点是南宫晟长的实在是太美,连男子都被他吸引得魂不守舍,第三点是跟过他的女子都会赏赐许多金银财产,这些赏赐足够她们的下半辈子衣食无忧,还能包个小白脸什么的,第四点就是这些女子觉得自己总是十分特别的,说不定南宫晟会为了自己而从此以后只吊死在自己这一棵树上。第四点其实是最根本的原因,人呢,总是这样,感觉别人迷不倒南宫晟,自己就能办到。
此时,地铺已经打好,唐乐也不嫌弃,合衣就想往床上躺,“哎,你也不闻闻看看你身上,这就要往床上躺啊。”菲儿被唐乐的行为逗笑了,这小妮子还真是搞笑。
唐乐止住下倒的动作,低头往自己身上看去,本来干干净净的衣裳,此时都已经变了颜色,土黄色的泥巴稳稳地粘在上面,有的地方甚至还沾着血迹,唐乐被自己的衣裳吓到了,这还是自己的衣服吗?再看看自己的手,本来白白净净的小手此时黑的、黄的、黑的、红的交相辉映,煞是壮观,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手指甲里面怎的这么脏呢,唐乐甚至有点鄙视自己现在这副德行了。于是,不用菲儿再讲只言片语,她很自觉地把自己好好地洗了一番。
唐乐均匀的呼吸声稳稳地传来,这小丫头已经睡着了,菲儿笑着摇了摇头,耳边又传来杨隆极难受的哼哼声,杨隆伤在背部,只能趴着睡,这种姿势本是不舒服的,更何况还受着这么重的伤,菲儿又从包里拿来金疮药,细细地散了一遍,希望能减轻杨隆的痛苦,
菲儿自己要好好地梳洗了一番,夜已经很深了,算算时辰,药应该应经差不多了,菲儿起身往厨房走去,不知怎的,她现在居然真的相信唐乐了,不对,应该是信任,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前一刻还提防着的人,很快就被纳入信任区,小二已经在灶边打着盹,也真是难为他了,因先前开门的小二不愿意煎药,只得麻烦另外一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小二。药罐冒着滚滚热气,应该是差不多好了,菲儿轻轻地走过去,摇了摇小二,小二睡的可真死,轻轻的摇晃还不行,根本醒不了,菲儿没办法,只得重重的摇晃小二,小二这才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恍惚了好一会,感觉不知身在何处,菲儿想到这个小二必是累到极致了,却还二话不说起来帮忙熬药,真的是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菲儿在心里暗暗地称赞了一番。
“姑娘,您的药在熬着呢,我也是刚刚实在困得厉害,才打了一会盹。”小二的眼里没有惧怕和卑微,有的只是尊重和谦和。
“我知道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菲儿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小二,大概十四五岁,挺结实的身体,粗糙的手指,青嫩的脸庞终是掩盖不了他的年纪,身上穿的是特别粗劣的布料,一双眼睛彰显着主人的老实和质朴,菲儿觉得这个小二确是一个可造之材,做个小二真真是委屈了他,虽然自己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只是想知道这么一个负责任的好小伙有个什么样的名字。
“水锦意。”声音铿锵有力,用的不是小的,而是直接说的名字。
“你来这里干活时间不长吧。”菲儿看他完全没有其他小二的那种“小二样”。
“我记事起就在这家客栈打杂,我是孤儿,是店老板见我可怜,才捡我回来,让我在店里干点活,只可惜捡我回来的水伯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的儿子做主,他虽然也好,却并没有像水伯一样把我当亲人,我难免觉得有些难怪,毕竟在我心里,我已经把水大哥当成亲大哥了,”水锦意望着门外,仿佛在遥望着在天上的水伯。
水锦意的一番话是出乎菲儿的意料之外,他竟然从小在这里长大的,菲儿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语塞,不知道怎么来接水锦意的话。这时,药罐噗噗的响起来,水锦意和菲儿都伸手去揭药罐盖子,不想俩人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一起,水锦意闪电般的拿开自己的手,满脸通红,菲儿也反射性的缩回自己的手,两人一时太慌张,药罐盖子就成了牺牲品,幸好的是药罐还坚强的在那里,不然水锦意的辛劳就变成一场空了。
“不好意思,结账的时候我会赔这个盖子的。”菲儿最先反应过来,这也有点太扯了吧。不是电视里才有的桥段吗,怎的就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呢,真是要自己的老命啊。
“不用的,我跟大哥讲是我不小心打坏的就是了。”水锦意仍然低着头,眼睛望着地板,好像地板上有什么稀世珍宝。
菲儿也不再争辩,“那你快点回房休息吧,这里就交给我了。”菲儿看着水锦意疲惫的身躯,不忍心再留他在这里,况且自己本来的目的就是要他回去休息,自己来煎药的,现在药已经煎好了,就更加要他回去休息了。
“姑娘你端着药回去吧,凉了就不好了,剩下的我来收拾,姑娘就不要再争辩了,再推来推去的就更加晚了。”水锦意态度很坚决,容不得菲儿再说什么。
“好吧,那你早点休息,我先回房了。”菲儿也累得很,心里还惦记着杨隆的伤势,便端着药回房了。回到房间,将杨隆轻轻唤醒,喂他喝下汤药,菲儿自己才洗漱睡下。
南宫晟这次到万玉镇,纯粹只是游山玩水,堡里一切都井井有条,手底下的得力助手也都是能独挡一面的,此次出来就带了魅出来,怆就留在堡里打理堡里的一切,对于他们俩人的能力,南宫晟是十分信任的,所以他在外面也玩的放心,但也不是无欲无望的,比如这江湖的盟主,比如上官家的心之丹,再比如景家的龙骨,那都是诱人的呀。各家都是有他南宫晟的密探,这么多年来,密探换了一批又一批,却始终没有心之丹和龙骨的下落,没有下落到底是没有这件东西还是上官和景家隐藏得太好,总之是没有消息,南宫晟确认只要东西一出现,断没有他不知道的理。
至于武林盟主的位置,他南宫晟也是垂涎已久啊,谁不眼红呢,那可是相当于皇帝的宝座啊。至高无上的权利,用不尽的金银财宝,还有他最喜欢的美女无数,他能不心动吗,不能!但是这事是不能急的,得静候时机,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壮大自己的实力,到时盟主之争也能多一分胜算。
他从小就在尔虞我诈中成长,似乎对什么亲情、友情、爱情的没有什么奢望,只有权利和金钱才是值得追求的,并且有了权利和金钱,不就有女人了吗,并且是无数的美女,有了美女还谈什么爱情呢,他南宫晟可不是傻子,会去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这个鬼东西,他对女人的兴趣也只不过能维持几天,多则两三月罢了,对他来说,女人总是新鲜的好吃啊,但是有一点,处女是他喜欢的,若是他发现跟他上床的女人不是处女,那她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并且是死的很难看,可见这位南宫公子的占有欲是多么的强。被他玩过的女人也是数不胜数的,为什么知道自己的下场都是被抛弃,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女人前仆后继地往南宫晟的怀里钻呢,是有几点理由的,第一点就是跟南宫晟上过床的女子都说南宫晟的床上功夫是很厉害的,让她们欲生欲死,第二点是南宫晟长的实在是太美,连男子都被他吸引得魂不守舍,第三点是跟过他的女子都会赏赐许多金银财产,这些赏赐足够她们的下半辈子衣食无忧,还能包个小白脸什么的,第四点就是这些女子觉得自己总是十分特别的,说不定南宫晟会为了自己而从此以后只吊死在自己这一棵树上。第四点其实是最根本的原因,人呢,总是这样,感觉别人迷不倒南宫晟,自己就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