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你真的不去报到?那是大学啊。”开始有了挺拔身姿的男人,正在告别他的少年期,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越发成熟。男人一只手臂靠在沙发背上,半倚着,嘴里叼着的烟向上冒出袅袅白烟。

    男人的双眼半眯,盖住那双一贯锋芒太过的眸子,另一只空着的手上拿着一张印刷精美的录取通知书,他摩挲着纸上那个全国闻名的大学名称,淡淡道:“去吧,安娜。”

    没有计算机的日子,她只能靠纸笔努力工作——如今正辛苦埋头于一堆文件中的女孩抬起头,明眸皓齿,女孩的皮肤白皙娇嫩,十八岁的年纪还是花样年华,无需打扮也青春逼人,她看着男人,淡淡问道:“广宇,这是命令吗?”

    男人微微一愣,随即嘴角习惯性挑起一个有些玩世不恭的弧度:“如果我说是呢?”

    “我拒绝。”女孩抱着两本厚重的文件,“嚯”地起身,将两本文件“啪”地扔到连广宇的腿上。加起来有砖头厚的文件重得很,砸得他往沙发旁边一跳:“你干嘛?”

    安娜冷冷开口:“这是新开的服装厂的人事记录和账本,只要你在十分钟内能挑出任何一个错误,我就去学校报到。”

    连广宇瞥了一眼那两本厚厚的文件,偷偷咽了一下口水,想了想,终于把嘴上叼着的烟拿掉,伸手摸向了上面一本“看起来容易一些”的人事记录。

    但就在这时候,他听见旁边的女孩冷哼一声,声调里充满不屑:“算了吧老大,这些数据和文字又多又杂,你根本没耐心处理,也不适合。我要是去大学了,谁来帮你做这个?你倒说说,还有哪个兄弟能做这个?”

    面对女孩犀利的反问,连广宇略略心虚了一下,反驳道:“可以请人啊。而且,阿金也能做。”

    “我?老大,拜托饶了我吧,帮你搞定外头那些帮派的老家伙还不够,还要拉我做服装厂的壮丁?你知道我从初中起数学就很烂。”随着一声哀嚎,一个戴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金丝眼镜的男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他是金凡秋。

    连广宇决定成立自己的帮派后,他第二年背叛了本来的帮派,加入了连广宇的团体。安娜不知道他叛变的原因,但是连广宇说他可信,并且此人确实能力出众,很快就成了连广宇的左右手。而原剧里,这个男人的确到了最后,在连广宇众叛亲离的时候,他也没有放弃他。

    这或许就是兄弟义气。

    谁能想到,未来,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温和无害的男人,也会是c市只手遮天的一号人物。

    金凡秋一走进来哭着喊着求拒绝后,安娜接口道:“阿金不能做,社会上的人你能放心吗?毕竟服装厂还有黑社会的背景,不怕是别帮来的间谍,就怕是警察的卧底。”

    安娜重新抱起那两本文件,把它们放回桌上,然后向连广宇伸出手:“给我。”

    连广宇故作不知,反问她:“什么?”

    “录取通知书。”安娜将那张精美的通知单从他手中夺下,三两下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就这样说定了。”

    “喂,喂,”金凡秋叫住她,“安娜,真的不去?读了大学,找个正经工作,嫁个好男人,比跟着我们刀头舔血,不知道好到去了。要不……你先去读大学拿个学位,大学里能学到很多知识,读完了再回来帮老大,也是可以的嘛。”

    “我函授。”

    说完这三个字,安娜走出大门,没给里头的两个男人更多劝解她的机会。开玩笑,大学四年读下来,物是人非,她也就再不用回到连广宇身边了,任务等着作废吧。

    近来对鲜血的渴求有所降低,所以这一次她决定要走的,是细水长流型。

    “真是固执。”望着女孩离去的背影,金凡秋摇了摇头,回头看向居然坐到书桌前开始翻开人事记录的连广宇,笑着问:“怎么样,老大,看出点什么来了没?”

    “屁!”回了他一个字,连广宇随手把那本厚厚的玩意一扔,一屁股坐回沙发上,眉头蹙起,沉默半晌,忽然道:“安娜的录取通知书,你把它捡起来黏好,裱上。”

    戴着装逼的金丝眼镜的男人,眨了眨眼,又推了推他的眼镜,好像在怀疑自己的听力出错了:“老大,你说啥?把郑安娜的录取通知书——裱起来。”

    “是的,你耳朵聋了啊,”踹了面前的家伙一脚,连广宇吼了一句,“老子帮派里有名牌大学生,难道不应该裱起来炫耀,啊?”

    “好,好,裱起来。”金凡秋一边应和,一边摇头,几乎是叹着气去垃圾桶里捡纸屑,最终还是十分心有不甘地回过头,多了一句嘴:“老大,安娜是个好女孩,又聪明又讲义气,乖顺不多事,但是——你不觉得安娜在你面前,脾气变得越来越大了?”

    刚刚那样甩连广宇的脸,私下里可偷偷发生过好多回了哦。

    回应他的是男人扔过来的烟屁股和白眼:“多管闲事。”

    好,好,是他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金凡秋耸耸肩,继续蹲在地上捡垃圾。反正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何必凑过去自讨没趣?

    *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五年已经过去。这一年的秋天,发生了堪称c市历史上最大的黑帮火并事件,连广宇率领的帮派,和c市其他帮派组成的联盟进行对抗,短短一周,发生了大大小小二十多起火并。

    这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黑帮权力争斗,在不慎牵涉到一个偶然出现的大人物后,由于此人无端端被卷入一次火并,险些重伤没命,c市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打黑活动,黑帮一时偃旗息鼓、销声匿迹。

    而这个人物的出现,却成了连广宇崛起的契机。

    之前八年,连广宇只能算c市黑白通吃的其中一人,而且还只是中等级别,但是此人的帮助,却使得连广宇一跃而起,在接下来的七年,彻底称雄c市。

    那么这个人物为什么要帮助连广宇?

    很简单,因为连广宇救了他的命,如果不是连广宇冲过来为他挡了两刀,他现在早去天国教上帝下围棋了。

    偶遇贵人,飞黄腾达。

    很多没落后的小帮派头头脑脑、还有做生意失败的个体户和企业老板们,他们都很羡慕连广宇,也很嫉妒他,甚至认为,如果他们也能得到贵人相助,一定可以比连广宇做得更好。

    但谁让是连广宇碰上了这种好事呢?

    这是运气。

    另一方面,一场混战中,他能有眼光发现这个突然闯入的老头不是凡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他,并且能在两刀的重伤下活下来,还在和老头的进一步交谈中得到了他的赏识。

    ——这一切就不只是运气了,更是实力。

    况且,运气本来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下一次再被砍,你就干脆搬家住医院去好了!”安娜将空碗往床边柜子重重一放,动作略嫌粗暴地替床上的男人擦了擦嘴角,脸上跟结了冰渣子似的,一点好脸色都不给他。

    连广宇缠着厚厚的绷带,导尿管都还没能去掉,可是他却躺在床上笑得欢:“安娜,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我的好运气。下一次?如果还能有下一次,我一定还去挡!”

    安娜斜了他一眼,终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是视死如归董存瑞,还是烈火中的邱少云?有这么一次就够了,贵人太多,也不是好事。”

    “你说的很对,”男人的睫毛微微垂下,思考的时候,他习惯低眸,掩盖他眼睛里的神色,从安娜的角度,只能看到男人嘴角扬起的一抹得意笑容,仿佛在酝酿什么庞大计划,“但是安娜,机会来了,不抓住就是傻子。”

    “老大。”这时候金凡秋突然推门进来,他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火辣的牛仔服女郎,这在九十年代是很潮的装扮。金凡秋笑道““老大,丽丽来看你了。”

    “丽丽?”连广宇茫然了一下,然后仿佛恍然大悟道:“哦,是丽丽啊!”

    ……一旁的安娜知道,这家伙其实还是没想起来。她微微倾身,在连广宇的耳边低声提醒:“十月十九,丝路花雨的老板娘,你曾经送过她卡地亚的首饰全套,在丽都酒店,你们定过房,房号是……”

    “喂!”安娜骤然凑近,男人灵敏的五感立即启动,她的发间幽香,还有身上不知名的馨香,都令他的呼吸蓦地一急。男人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但对安娜产生,这还是第一次,他几乎是慌张地把头偏过去,想要离她远一点。

    不过……当听明白女人在提醒他什么的时候,连广宇又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压低声音警告她:“以后这种事情不用你经手!”

    安娜耸肩:“那谁来提醒你?”

    “老子没和她做过!”连广宇强行压抑着想要飙粗口的冲动,继续压低嗓音吼她:“搞不清楚就不要乱说!”

    “哦,那看来是已经想起来了,”安娜直起身,淡淡道,“何必跟我解释,有没有,反正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站在一旁围观的金凡秋简直目瞪口呆。

    他身后的这位丽丽,据称是老大新一任的女朋友,不然老大养病期间,他不会带一般人进来看他。可是现在面前这两位……当着他和丝路花雨老板娘的面嘀嘀咕咕、窃窃私语,然后——打情骂俏?

    “郑安娜你去哪里?”眼见女人发出一声鄙夷又不屑的冷哼,起身理理衣服就准备出门,行动不便的连广宇又气又怒,一个枕头向她砸过去。他说了没有,那就是没有,她那种态度是怎么回事!

    安娜脚步不停,不理他。

    啧啧,对待连广宇这种久经沙场的男人,除了女主那种阳光般的温暖和懵懂天真(?)的纯洁无邪。还可以尝试一下她的这种“冷凝法”,小小地伤一下他的自尊心,令他耿耿于怀,而又无伤大雅,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交给你了。”拍了拍金凡秋的肩,礼貌地对那个前凸后翘的女人点了点头,安娜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完全不管那屋子里还有个男人,正在毫无形象地哇哇大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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