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禾的操持下,知秀和阿桑都安排好了自己的住处。
虽然西厢陈旧,但是知秀并未打算在顾家长住,所以将就也无所谓。顾家的情形复杂,有家产之争,她并不是顾家的人,顶多只是阿桑的好朋友,没必要牵扯到这里面来。
安顿好了行李,知秀便找了阿桑,提议去外面走走。
这个光明帝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今后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应该去熟悉一下环境。
阿桑欣然应允,因贾老爷临终的吩咐,让知秀照顾他,他便将知秀当做姐姐一般的亲人,心里很亲近,他嘴笨说不了什么亲切的话,但知秀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违抗。
大约也是在白马城伤了心,对于正常人,知秀总是有一些提防的心态,但对于这个智商有些不足的阿桑,却大大地亲近,心里也自然而然地将他当做了弟弟一般。
两人出了顾宅,沿着安邑坊向北走,据青禾说,安邑坊北边就是东市。光明帝都商铺最密集的东西二市,最能体现帝都的繁华和生活习俗,自然要去看一看。
两人一路走,见道路两边果然都是商铺,各色各样的都有,布店、首饰店、鞋店、胭脂水粉店、金银铺、茶楼、酒楼、饭馆、书铺、点心铺等等,从这些店铺的类别也可以看出,东市这边还是以日常吃穿的小商品为主。
出了安邑坊,便到了延平北二街,街面顿时愈发地热闹起来。
延平北二街位于帝都南北中央。虽然还属于外城,但是已经离内城十分接近,是整个光明帝都人流量最高的街道之一,街面宽阔。两边都有人行道。
站在启夏东大街和延平北二街的十字路口,向延平北二街左右两边看,一路延伸出去的全都是酒楼茶肆饭馆。这几乎就是一条美食街了。
隔着延平北二街,安邑坊的对面就是东市,人群从东市涌出,沿着延平北二街分散出来,汇入街面的行人之中。
“好多人啊!”连一向话少的阿桑都惊叹了一声。
知秀也是点头,这光明帝都的繁华,实在是她生平仅见。哪怕跟现代的那些一级大城市,也是不相上下了。
他们此时正站在路口,边上就是一座酒楼,名曰“食为先”,门面向北。三间的门脸,也算开阔了。不过奇怪的是,这延平北二街上,一路看过去,每家饭店都是热热闹闹、客流如织的,偏偏这食为先却门可罗雀。
知秀好奇地看了两眼,见那食为先店门口欢楼下,原本应该是招揽客人的小厮,却靠着柱子在打瞌睡。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知秀暗暗摇头。怪不得这么冷清呢。
她也只是多看两眼,然后便对阿桑道:“咱们去东市瞧瞧。”
阿桑点头。
两人穿过延平北二街,到了对面,这个路口又是宣阳坊和东市的交界处了。
宣阳坊北面是素有不夜城之称的平康坊,经营的都是高级歌舞坊,犹如现代的高级娱乐会所一般。绝非普通的青楼胡同可比。
而东面又是日日繁荣的东市,临着人流量最高的延平北二街,离皇城又不远,这宣阳坊的地理位置正处于繁华的市中心,四面临街的铺面便真正是一等一的旺铺了。能够在这宣阳坊拥有正经的铺面,哪怕只是一间的门脸,也需许多的成本,而能够租下铺面做生意的,无不财源广进。
而面对着延平北二街,与那食为先两对面的,便有一家红火至极的酒楼,上下两层,五间的门脸,正中间还有突出的门楼,扎着五彩的绸缎,门楼下两名身着绿色袄裙,婀娜多姿的年轻少女正在甜甜地招揽客人。
抬头一面大大的匾额,“牧羊寨”三个金漆大字。
难道这家店是以做羊肉出名的吗?
知秀一面想,一面已经跟阿桑走到了这牧羊寨前面,正好一拨客人酒足饭饱地从里面出来,身上还带着里面饭菜的味道,被风一吹,暖暖地熏人。
知秀鼻子灵,一闻之下,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这味道太熟悉了。
不正是她在现代时,冬天最爱吃的火锅的味道吗?
难道这牧羊寨竟是一家火锅店?
这时又有一拨客人往牧羊寨走来,一面走一面还在议论。
“我说老李啊,今天你做东,可不许小气啊!”
“放心好了,今天羊肉管够!”
“那感情好,这牧羊寨的羊肉实在是美味,据说是从西北草原上专门运来的羔羊肉?”
“瞎扯吧,西北都让昭武人给占领了,哪那么容易弄到羊羔。”
“不过这牧羊寨的羊肉确实是不错,肥而不腻,香而不膻,用来下火锅真是绝了。我最爱吃的就是他们家的麻辣火锅。”
“我可吃不了那辣味,上次差点把舌头都给辣下来。要我说,那大骨汤才是最好的,冬日滋补最是不错。”
“好啦好啦,你们说的都是老菜单了,听说最近又加了一个鱼火锅,先吃鱼后下菜,鱼的鲜味熬在汤里面,那叫一个香!这次老李做东,就让他请我们吃新鲜的!”
“好好好……”
这些人一面热闹地说着一面已经走进牧羊寨去,自有跑堂热情地将他们引进去。
果然是火锅店!
坐实了自己的猜想,知秀却反而更加好奇疑惑了。
她来到这轩辕帝国也有些时日了,白马城亦是大城市,一路上经过的地方,连那梭子城在内有好几座大城市,比起帝都的繁华来也只不过是稍逊一筹罢了。可是这么多地方,她却从来没见过哪个城市里有火锅店的。
须知。火锅这种东西,一经出现便极易普及,尤其在这样寒冷的冬天,火锅店往往是最热闹的饭店之一。
但是来到轩辕帝国。她还从来没见过,一度以为这里还没有发明火锅这种吃法,但是在这个牧羊寨。她却第一次看见了。
到底还是帝都人才辈出,竟然已经有人发明了火锅!她还以为只有现代人才吃火锅呢……
想到这里,知秀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火锅?!
这个她以为轩辕帝都并没有的东西,竟在帝都见到了,如果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自己发明的,难道会是……?
这个念头来的突然,更来的没有根据。
总不可能因为一个火锅。就一定是穿越人发明的吧?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又没太大的技术含量,这个时空的人自己发明的也没什么稀奇。
可是只要一想到有可能是跟她一样的穿越人发明的,知秀心里头的这个猜测便如同长草一般地肆虐起来。
因为她所知道的同在这个时空的穿越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林月侬!
会是她吗?
“这位小姐,可是要吃火锅吗,我们新推出了鱼火锅系列,十分美味,而且正在新菜打折期,满一两银子就打八折,请小姐少爷进店品尝吧!”
原来门楼下正在招揽顾客的两个少女见知秀和阿桑走到店门前便站住不动,以为是来吃饭的客人,便上前来招揽。
还有打折?这样带有浓烈的现代商业色彩的经营手段。愈发地让知秀好奇了。
“阿桑,你饿不饿,咱们去吃火锅。”
阿桑眨了一下眼睛,他从来没听说过火锅这种东西,只是闻到里面的味道,香得馋人。而且肚子也确实饿了,便点头道:“好。”
两人便走进店门。
门上挂着厚厚的棉帘子,揽客的少女挽起帘子,知秀和阿桑一进门,便先被浓郁的火锅味道给熏了一个跟头。
只见一楼大堂之中,用将近三尺的小木栅隔成一块一块的区域,那木栅虽是效仿乡村小院的风格,却极为精致,桌椅均是原木色,透着一股子田园风情,与这繁华精致的帝都形成鲜明对比,野趣盎然。
每一块区域都陈列着整齐的桌椅,小桌大桌都有,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大堂内已经坐了八成满,一口一口的铜锅热气升腾,送菜的男女伙计穿着统一的服装,忙碌地穿梭在店堂内。
这一幕幕,都让知秀生出十分熟悉的感觉。
揽客的少女领他们二人进来后,便退了出去,自有穿着青色袄裙和红色马甲的女伙计过来招呼。
“两位客官是做大堂还是包厢?”
知秀心中微动,既然是要探究这火锅店的来历,自然了解得越多越好,便问道:“大堂和包厢有什么区别?”
女伙计笑道:“一楼都是大堂,二楼都是包厢,我们牧羊寨的包厢分大小两种,小包厢可容纳10人以内进餐,大包厢可容纳20人以内的进餐。若是客官们喜欢热闹,不拘吵闹,大堂便是最好了;若是客官们喜欢清静,或是要在进餐时商议事情的,包厢便比大堂更适合。”
知秀抬头看了看,一楼大堂中间是直通到顶的,二楼四面回廊,形成一个天井,靠里的是一个一个全封闭的包厢房间,靠外挨着回廊的栏杆的,则是用屏风和木栅围成的半封闭的包厢,既能享受比大堂更加清静的个人空间,也可以同时观赏大堂中的热闹情景。
知秀便用手点了点道:“那是什么位置?”
女伙计抬头看了看,笑道:“这是卡座。客官要坐卡座吗?”
知秀点头。
女伙计便道:“好的,请客官上楼。”
她在前头带路,领着知秀和阿桑从楼梯走上二楼,并带到一个空的卡座上,这张桌子算是小一点的,可容纳四到六个客人的样子。
女伙计安排他们坐下之后,又取了菜单,菜单是文字印刷的一大张。
知秀扫了扫,菜单上面列了有七八种火锅汤底,有之前那些客人说的麻辣汤、骨头汤,还有老鸭汤、菌菇汤等,有个新加的是鱼火锅。
知秀道:“那就来鱼火锅罢。”
女伙计应一声好的,又问点什么菜,知秀装作不太懂,一面问一面点,那女伙计便依言用笔将汤底和菜一一划上。
女伙计又问喝什么酒水,知秀问阿桑会不会喝酒,阿桑点点头,便点了个女伙计推荐的果子酒。
不过女伙计说,这果子酒虽然是酒,但度数非常低,而且果香浓郁,绝不会醉。
点完酒水,女伙计便准备退下,知秀忙道:“我还想问你一些事儿,你且先留下。”
女伙计笑容可掬道:“好的。”便叫了一个同伴,将知秀点好的菜单给他,让他去传菜。
知秀看了看大堂里的热闹景象,对女伙计微笑道:“我去过许多地方,这火锅却是头一次吃,新鲜得很,你们东家是谁,怎么这样地别出心裁?”
(是我眼花了吗,有人投了7张粉红?我知道主站月票是有限制的,粉红没限制的?总之特别感谢拓跋石大大,在陶苏卡文的这个时候,无异于给了一剂强心剂。这几章过渡的情节写得真是无比平淡,陶苏自己都羞于拿出来见人,不过好在现在已经梳理得差不多了,后面的情节也已经有了方向和大纲,接下来会写得越来越顺的~)(未完待续)
虽然西厢陈旧,但是知秀并未打算在顾家长住,所以将就也无所谓。顾家的情形复杂,有家产之争,她并不是顾家的人,顶多只是阿桑的好朋友,没必要牵扯到这里面来。
安顿好了行李,知秀便找了阿桑,提议去外面走走。
这个光明帝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今后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应该去熟悉一下环境。
阿桑欣然应允,因贾老爷临终的吩咐,让知秀照顾他,他便将知秀当做姐姐一般的亲人,心里很亲近,他嘴笨说不了什么亲切的话,但知秀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违抗。
大约也是在白马城伤了心,对于正常人,知秀总是有一些提防的心态,但对于这个智商有些不足的阿桑,却大大地亲近,心里也自然而然地将他当做了弟弟一般。
两人出了顾宅,沿着安邑坊向北走,据青禾说,安邑坊北边就是东市。光明帝都商铺最密集的东西二市,最能体现帝都的繁华和生活习俗,自然要去看一看。
两人一路走,见道路两边果然都是商铺,各色各样的都有,布店、首饰店、鞋店、胭脂水粉店、金银铺、茶楼、酒楼、饭馆、书铺、点心铺等等,从这些店铺的类别也可以看出,东市这边还是以日常吃穿的小商品为主。
出了安邑坊,便到了延平北二街,街面顿时愈发地热闹起来。
延平北二街位于帝都南北中央。虽然还属于外城,但是已经离内城十分接近,是整个光明帝都人流量最高的街道之一,街面宽阔。两边都有人行道。
站在启夏东大街和延平北二街的十字路口,向延平北二街左右两边看,一路延伸出去的全都是酒楼茶肆饭馆。这几乎就是一条美食街了。
隔着延平北二街,安邑坊的对面就是东市,人群从东市涌出,沿着延平北二街分散出来,汇入街面的行人之中。
“好多人啊!”连一向话少的阿桑都惊叹了一声。
知秀也是点头,这光明帝都的繁华,实在是她生平仅见。哪怕跟现代的那些一级大城市,也是不相上下了。
他们此时正站在路口,边上就是一座酒楼,名曰“食为先”,门面向北。三间的门脸,也算开阔了。不过奇怪的是,这延平北二街上,一路看过去,每家饭店都是热热闹闹、客流如织的,偏偏这食为先却门可罗雀。
知秀好奇地看了两眼,见那食为先店门口欢楼下,原本应该是招揽客人的小厮,却靠着柱子在打瞌睡。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知秀暗暗摇头。怪不得这么冷清呢。
她也只是多看两眼,然后便对阿桑道:“咱们去东市瞧瞧。”
阿桑点头。
两人穿过延平北二街,到了对面,这个路口又是宣阳坊和东市的交界处了。
宣阳坊北面是素有不夜城之称的平康坊,经营的都是高级歌舞坊,犹如现代的高级娱乐会所一般。绝非普通的青楼胡同可比。
而东面又是日日繁荣的东市,临着人流量最高的延平北二街,离皇城又不远,这宣阳坊的地理位置正处于繁华的市中心,四面临街的铺面便真正是一等一的旺铺了。能够在这宣阳坊拥有正经的铺面,哪怕只是一间的门脸,也需许多的成本,而能够租下铺面做生意的,无不财源广进。
而面对着延平北二街,与那食为先两对面的,便有一家红火至极的酒楼,上下两层,五间的门脸,正中间还有突出的门楼,扎着五彩的绸缎,门楼下两名身着绿色袄裙,婀娜多姿的年轻少女正在甜甜地招揽客人。
抬头一面大大的匾额,“牧羊寨”三个金漆大字。
难道这家店是以做羊肉出名的吗?
知秀一面想,一面已经跟阿桑走到了这牧羊寨前面,正好一拨客人酒足饭饱地从里面出来,身上还带着里面饭菜的味道,被风一吹,暖暖地熏人。
知秀鼻子灵,一闻之下,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这味道太熟悉了。
不正是她在现代时,冬天最爱吃的火锅的味道吗?
难道这牧羊寨竟是一家火锅店?
这时又有一拨客人往牧羊寨走来,一面走一面还在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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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好了,今天羊肉管够!”
“那感情好,这牧羊寨的羊肉实在是美味,据说是从西北草原上专门运来的羔羊肉?”
“瞎扯吧,西北都让昭武人给占领了,哪那么容易弄到羊羔。”
“不过这牧羊寨的羊肉确实是不错,肥而不腻,香而不膻,用来下火锅真是绝了。我最爱吃的就是他们家的麻辣火锅。”
“我可吃不了那辣味,上次差点把舌头都给辣下来。要我说,那大骨汤才是最好的,冬日滋补最是不错。”
“好啦好啦,你们说的都是老菜单了,听说最近又加了一个鱼火锅,先吃鱼后下菜,鱼的鲜味熬在汤里面,那叫一个香!这次老李做东,就让他请我们吃新鲜的!”
“好好好……”
这些人一面热闹地说着一面已经走进牧羊寨去,自有跑堂热情地将他们引进去。
果然是火锅店!
坐实了自己的猜想,知秀却反而更加好奇疑惑了。
她来到这轩辕帝国也有些时日了,白马城亦是大城市,一路上经过的地方,连那梭子城在内有好几座大城市,比起帝都的繁华来也只不过是稍逊一筹罢了。可是这么多地方,她却从来没见过哪个城市里有火锅店的。
须知。火锅这种东西,一经出现便极易普及,尤其在这样寒冷的冬天,火锅店往往是最热闹的饭店之一。
但是来到轩辕帝国。她还从来没见过,一度以为这里还没有发明火锅这种吃法,但是在这个牧羊寨。她却第一次看见了。
到底还是帝都人才辈出,竟然已经有人发明了火锅!她还以为只有现代人才吃火锅呢……
想到这里,知秀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火锅?!
这个她以为轩辕帝都并没有的东西,竟在帝都见到了,如果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自己发明的,难道会是……?
这个念头来的突然,更来的没有根据。
总不可能因为一个火锅。就一定是穿越人发明的吧?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又没太大的技术含量,这个时空的人自己发明的也没什么稀奇。
可是只要一想到有可能是跟她一样的穿越人发明的,知秀心里头的这个猜测便如同长草一般地肆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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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是她吗?
“这位小姐,可是要吃火锅吗,我们新推出了鱼火锅系列,十分美味,而且正在新菜打折期,满一两银子就打八折,请小姐少爷进店品尝吧!”
原来门楼下正在招揽顾客的两个少女见知秀和阿桑走到店门前便站住不动,以为是来吃饭的客人,便上前来招揽。
还有打折?这样带有浓烈的现代商业色彩的经营手段。愈发地让知秀好奇了。
“阿桑,你饿不饿,咱们去吃火锅。”
阿桑眨了一下眼睛,他从来没听说过火锅这种东西,只是闻到里面的味道,香得馋人。而且肚子也确实饿了,便点头道:“好。”
两人便走进店门。
门上挂着厚厚的棉帘子,揽客的少女挽起帘子,知秀和阿桑一进门,便先被浓郁的火锅味道给熏了一个跟头。
只见一楼大堂之中,用将近三尺的小木栅隔成一块一块的区域,那木栅虽是效仿乡村小院的风格,却极为精致,桌椅均是原木色,透着一股子田园风情,与这繁华精致的帝都形成鲜明对比,野趣盎然。
每一块区域都陈列着整齐的桌椅,小桌大桌都有,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大堂内已经坐了八成满,一口一口的铜锅热气升腾,送菜的男女伙计穿着统一的服装,忙碌地穿梭在店堂内。
这一幕幕,都让知秀生出十分熟悉的感觉。
揽客的少女领他们二人进来后,便退了出去,自有穿着青色袄裙和红色马甲的女伙计过来招呼。
“两位客官是做大堂还是包厢?”
知秀心中微动,既然是要探究这火锅店的来历,自然了解得越多越好,便问道:“大堂和包厢有什么区别?”
女伙计笑道:“一楼都是大堂,二楼都是包厢,我们牧羊寨的包厢分大小两种,小包厢可容纳10人以内进餐,大包厢可容纳20人以内的进餐。若是客官们喜欢热闹,不拘吵闹,大堂便是最好了;若是客官们喜欢清静,或是要在进餐时商议事情的,包厢便比大堂更适合。”
知秀抬头看了看,一楼大堂中间是直通到顶的,二楼四面回廊,形成一个天井,靠里的是一个一个全封闭的包厢房间,靠外挨着回廊的栏杆的,则是用屏风和木栅围成的半封闭的包厢,既能享受比大堂更加清静的个人空间,也可以同时观赏大堂中的热闹情景。
知秀便用手点了点道:“那是什么位置?”
女伙计抬头看了看,笑道:“这是卡座。客官要坐卡座吗?”
知秀点头。
女伙计便道:“好的,请客官上楼。”
她在前头带路,领着知秀和阿桑从楼梯走上二楼,并带到一个空的卡座上,这张桌子算是小一点的,可容纳四到六个客人的样子。
女伙计安排他们坐下之后,又取了菜单,菜单是文字印刷的一大张。
知秀扫了扫,菜单上面列了有七八种火锅汤底,有之前那些客人说的麻辣汤、骨头汤,还有老鸭汤、菌菇汤等,有个新加的是鱼火锅。
知秀道:“那就来鱼火锅罢。”
女伙计应一声好的,又问点什么菜,知秀装作不太懂,一面问一面点,那女伙计便依言用笔将汤底和菜一一划上。
女伙计又问喝什么酒水,知秀问阿桑会不会喝酒,阿桑点点头,便点了个女伙计推荐的果子酒。
不过女伙计说,这果子酒虽然是酒,但度数非常低,而且果香浓郁,绝不会醉。
点完酒水,女伙计便准备退下,知秀忙道:“我还想问你一些事儿,你且先留下。”
女伙计笑容可掬道:“好的。”便叫了一个同伴,将知秀点好的菜单给他,让他去传菜。
知秀看了看大堂里的热闹景象,对女伙计微笑道:“我去过许多地方,这火锅却是头一次吃,新鲜得很,你们东家是谁,怎么这样地别出心裁?”
(是我眼花了吗,有人投了7张粉红?我知道主站月票是有限制的,粉红没限制的?总之特别感谢拓跋石大大,在陶苏卡文的这个时候,无异于给了一剂强心剂。这几章过渡的情节写得真是无比平淡,陶苏自己都羞于拿出来见人,不过好在现在已经梳理得差不多了,后面的情节也已经有了方向和大纲,接下来会写得越来越顺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