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耀是把带回了他小时候住的地方,虽然在我老人家眼里,他一直在小时候。两千岁而已,两千岁的时候,天庭大部分的小屁孩都还在插科打诨,积极逃课呢。我摸了摸鼻子,突然想到,那我老人家这样算不算恋童癖?
我这样想,也这样说了出来,晨耀很不客气地瞪了我一眼,“不准瞎说。”
西天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分给他的这处小屋,虽然朴拙无华,也不失天然去雕饰的质朴,我看着很喜欢。
门前的景致也好,红花映日,新绿扎眼,近处是银水盈塘,绿柳垂丝。远方是青山锦绣,蜿蜒似黛。
进了屋,发现里面的摆设也太过简单了,主厅只有一张木桌,两只椅子,卧室更好,兼做书房,一张书桌,衣柜兼书橱,外来只有一张木床而已了。
这条件简直可以称为苦寒,我冷哼:“佛祖可真小气,苛待我家晨耀。”
晨耀好笑:“佛门中人,不在乎这些。”
“要是我勤快一点,积极参加佛祖法会,凭你水灵灵的样子,一准入我眼,早将你押回宫中享受去了。”我不管,本上神我自私又护短,见不得他吃苦。
这句话他倒没有反驳,淡淡地笑道:“那也好,可以多相处几年。”
听了这话,我老人家略略心酸,不说话了。容易失去又难以得到的是时光,我活了这么些年,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以往觉得时光漫漫,是还没有遇到他,遇到他后,活到地老天荒都尤嫌不够。
他却转过身来,很郑重地问我,“曦曦,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如果你最爱的那个人永远的离开你。”
我微微诧异,晨耀终于还是正面这个问题。
他还这样年轻,我何苦禁锢他一生,我抬头,努力扯出一个无所谓地笑:“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替旧人。若是我爱的人走了,本上神依旧吃香的喝辣的,马不停蹄地寻找下一春。三只腿的蛤蟆不好找,鲜嫩多汁的美少年可是多了去了,做一个放荡不羁的神仙,把他忘的干干净净!”
晨耀苦笑,笑的角度比哭还难看,迟迟没有说话,最终摸了摸我的头发,低声说道,“这样也好。”
我这样讲,也不知道他明白不明白,他的一生还很长,我却走到尽头了,我希望他爱我,爱在当下就好,等我走了,他也要走出来,我说过,我很自私也很护短的,我就是见不得他吃苦。
晨耀的木屋很久没有住了,略有些灰尘,我主动请缨,要帮他打扫卫生,他立即拒绝了。我受宠若惊,贼笑道,“这么舍不得我呀,连这样的小事都不肯让我做?”
“那倒不是,主要是对你的能力很怀疑。”晨耀一脸风淡云轻。
我忿忿不平,“不准小看我!贤惠端庄一直是我的美德。”
晨耀一脸不信,“除了使用术法,不然遭殃的肯定是我的屋子。”
我也不与他争辩,推着他的肩膀将他送出门外,“本上神还有诸多技能,你且走开,待我露一手。”
我手脚麻利地干起来,上上下下一共擦了三遍,只把小破木屋擦的发亮,纤尘不染,才将晨耀放了进来。
晨耀见了我的劳动成果,表情略有点吃惊。我不无得意,会做和想做是不一样的,我五体不勤,不代表我不会呀!晨耀瞧了一圈,实在没有找到瑕疵,于是他鸡蛋里面挑骨头,“确实很干净,只是我的东方上神,在用了整整一个上午,三个时辰的情况下,你真的有必要那么得意吗?”
“呵呵,太久不做了,略略有点生疏,但是精工出细活嘛,你看着窗棂,你看着桌子,多一尘不染呀!”我卖力地邀功。
晨耀但笑不语。
我打扫的时间里,晨耀已经把午饭做好了,炊烟阵阵,淡淡的饭香弥漫在四周。他招呼我到厨房帮忙,说还有一个什锦蔬菜汤。
说是帮忙,其实是我坐在矮凳上嗑瓜子,他添柴加火,炒菜烧汤,忙上忙下,还要顾着和我唠嗑。
“我说晨耀呀,我们来这里是做什么呀?”
“没什么,就是好久没回来了,带你来看看。”
成品是三菜一汤,一道干煸四季豆,一道油焖茄子,一道凉拌黄瓜,还有一碗素什锦汤。可能是上午忙的累,也可能只是因为是晨耀亲手做的,我二话不说地吃掉了一碗米饭,喝了两碗汤,汤是大杂烩,里面有野蘑菇、萝卜、山药、枸杞等,味道却出奇的鲜美。这再一次证明,大厨出手,即便是粗茶淡饭,也能做的有滋有味。
我一脸心满意足,忍不住夸奖道,“晨耀,乃真是太贤惠了!”
晨耀认真吃饭,不理会我的花痴。
“幸好,幸好,幸好我眼疾手快,下手又快又准,不然你一准被别的女人骗去煮饭了!”我拍着胸膛,后怕。
晨耀一脸无视,丝毫不把我的恭维放在心上。
我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吃过你做的菜,再吃别的菜,简直味同嚼蜡!你做的菜那是世间难得几回有呀!”
听了这句话,晨耀若有所思,笑道,“曦曦,要不我教你做菜吧。”
“我学做菜干嘛?”我一脸警惕,不是想叫我做给他吃吧?远庖厨,远庖厨,不然以我的战斗力,遭殃的一定庖厨!
“你以后想吃了,可以自己做。”晨耀期待地看着我。
“我干嘛要自己做,我有你就行了。”还有剩下的半句话是,况且我也活不几天了,何必多此一举。
“就学一道菜吧。”出乎意料,晨耀执著的很,他是看了我打扫房间,觉得我有做家务的天赋了吗?
“嗯,那好吧。”不过一道菜,依他又何妨。
学的是那道什锦素菜汤,材料好找,工序也不多,味道却极为鲜美。晨耀耐着性子陪我煮了四五锅汤后,终于笑着放弃了,摇摇头,一脸遗憾,“孺子不可教!”
我看了看乌烟瘴气的厨房,心虚地低下头,小声抱怨,“我一天生地长的神仙,要会煮饭做什么。”
然后,在油烟呛人,柴火弥漫的厨房中,他极为煽情地低声说了一句,“曦曦,你让我这样不放心,该怎么办才好。”
下午,晨耀带我沿着门前的湖泊散步,讲了好些他小时候的趣事,他小时候以博闻强识而闻名,据说小小年纪,十几万字的经书都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来,深得佛祖喜欢。我一直觉得这样的小孩,小的时候应该是乖巧又安静的。不料,晨耀如数家珍的,都是些调皮捣蛋的事情,这处的石头有什么名堂,那块砖头怎么磕坏一角的,让我忍俊不禁。
慢慢地走,慢慢地听,希望时间能够就这样停下来才好。
晚上,吃了晚饭,晨耀牵着我站在门前,笑着跟我说,“我闭关的时候,老在想,出关后怎么逗你开心,给你个惊喜,想着你们女孩子总是有一大堆关于浪漫、唯美的想法,就自创了几个仙术。”
我极有兴趣地转头看他。
他羞赧地笑了,“我觉得挺傻气的,你看了觉得不好,也不要笑我。”
爱极了他的腼腆,我大方地低头,保证不笑他。
他在天空后比划了几下,一大束火腾空而起。火势剧烈,炽热呼啸。
……..这不是惊喜,是惊吓吧?
他见我脸色不对,连忙停下术法,换了一个,这次是一簇小火花,小小的,胆怯的,在半空中,啪啦啪啦地响,有点像人间的烟火。
我嘴角抽搐,说实话,这比人间烟火丑多了。
他一鼓作气,加大术法,瞬间漫天的火花,将天地都照亮了。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怎么样?”
我想了想,斟酌用词,“嗯,照明效果很好。”
“我也觉得挺傻的,”他深受打击,准备收手。
我连忙拦着他,“不要动,我还想再看一会。”
他分外惊喜。
我倚在他的肩上,仰头看他一心想弄出来的小烂漫,漫天的小火花实在没有什么审美可以,可是我还是看的美滋滋的,烂漫,靠的是七分的人,三分的事,与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便简单的事情,也会觉得天下地下独一份的好。
我们靠在一起,小声地说着体己的话,也没什么中心,你一句我一句,乐此不疲。
“你一个花界的神,就弄出这个景来,真替你丢人,洒些花瓣都比这个好。”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抱怨。
“也是有花瓣的,”晨耀弱弱地辩解,“只是看你不太喜欢,不敢卖弄了。”
“姑且试试。”
他一扬手,漫天花雨,纷纷起舞,在火光的映衬下,盘旋围绕,翩翩纷呈,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数瓣花落在我的手中,花色通透明艳,有明黄的、浅绿的、殷红的,美丽的像一场梦境。
晨耀从我的身后抱住我,在我的耳边吹气,愉悦地说道,“这次是真的惊艳到了吧。”
我转身,热情地回抱他,“真美!”
“还有呢。”晨耀抱着我转身,我们看向天空,突然花瓣自中间分开,远远地一团银光缓缓而来,从半空中落到地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是一只银色的麋鹿,巨大的角,温和的长相,美丽的花纹,自光中而来,拖出长长身影。
我捂住嘴,吃惊地看着麋鹿,又转头看向晨耀,他一个劲地点头。
“你变出来的?”
他绝倒,半响才说话,“我送你的。”
“是真的?”
“嗯嗯。”
“能摸一下吗?”
“嗯。”
我小心翼翼地上前,仍然不放心地回头,“摸一下不会消失吧?”,晨耀一脸败给我的样子。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好软呀,又狠狠地摸了好几把,麋鹿性子很温顺,配合地舔了舔我的手。
好可爱,好喜欢呀!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喜欢了,”晨耀叹了一声,过来搂着我,笑道,“自从莫离走了,你就没有坐骑了,我一直想帮你找一个,麋鹿性格温和,对主人忠诚,我觉得很适合你。”
我以前的坐骑,都是威风凛凛,上得了战场,下得地狱的,这只也太不符合我一贯的英姿飒爽了吧?
况且,我还有几日,又带不走,要坐骑干嘛。
晨耀大约看出我的心思了,在我耳边小小声地说,“这是聘礼,你不准不收。”
“啊啊啊?”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们不是早就成亲了吗?”
“嗯,对,但我想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什么?”
“我忍不住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让世人见证,我们曾经这样相爱。”
我这样想,也这样说了出来,晨耀很不客气地瞪了我一眼,“不准瞎说。”
西天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分给他的这处小屋,虽然朴拙无华,也不失天然去雕饰的质朴,我看着很喜欢。
门前的景致也好,红花映日,新绿扎眼,近处是银水盈塘,绿柳垂丝。远方是青山锦绣,蜿蜒似黛。
进了屋,发现里面的摆设也太过简单了,主厅只有一张木桌,两只椅子,卧室更好,兼做书房,一张书桌,衣柜兼书橱,外来只有一张木床而已了。
这条件简直可以称为苦寒,我冷哼:“佛祖可真小气,苛待我家晨耀。”
晨耀好笑:“佛门中人,不在乎这些。”
“要是我勤快一点,积极参加佛祖法会,凭你水灵灵的样子,一准入我眼,早将你押回宫中享受去了。”我不管,本上神我自私又护短,见不得他吃苦。
这句话他倒没有反驳,淡淡地笑道:“那也好,可以多相处几年。”
听了这话,我老人家略略心酸,不说话了。容易失去又难以得到的是时光,我活了这么些年,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以往觉得时光漫漫,是还没有遇到他,遇到他后,活到地老天荒都尤嫌不够。
他却转过身来,很郑重地问我,“曦曦,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如果你最爱的那个人永远的离开你。”
我微微诧异,晨耀终于还是正面这个问题。
他还这样年轻,我何苦禁锢他一生,我抬头,努力扯出一个无所谓地笑:“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替旧人。若是我爱的人走了,本上神依旧吃香的喝辣的,马不停蹄地寻找下一春。三只腿的蛤蟆不好找,鲜嫩多汁的美少年可是多了去了,做一个放荡不羁的神仙,把他忘的干干净净!”
晨耀苦笑,笑的角度比哭还难看,迟迟没有说话,最终摸了摸我的头发,低声说道,“这样也好。”
我这样讲,也不知道他明白不明白,他的一生还很长,我却走到尽头了,我希望他爱我,爱在当下就好,等我走了,他也要走出来,我说过,我很自私也很护短的,我就是见不得他吃苦。
晨耀的木屋很久没有住了,略有些灰尘,我主动请缨,要帮他打扫卫生,他立即拒绝了。我受宠若惊,贼笑道,“这么舍不得我呀,连这样的小事都不肯让我做?”
“那倒不是,主要是对你的能力很怀疑。”晨耀一脸风淡云轻。
我忿忿不平,“不准小看我!贤惠端庄一直是我的美德。”
晨耀一脸不信,“除了使用术法,不然遭殃的肯定是我的屋子。”
我也不与他争辩,推着他的肩膀将他送出门外,“本上神还有诸多技能,你且走开,待我露一手。”
我手脚麻利地干起来,上上下下一共擦了三遍,只把小破木屋擦的发亮,纤尘不染,才将晨耀放了进来。
晨耀见了我的劳动成果,表情略有点吃惊。我不无得意,会做和想做是不一样的,我五体不勤,不代表我不会呀!晨耀瞧了一圈,实在没有找到瑕疵,于是他鸡蛋里面挑骨头,“确实很干净,只是我的东方上神,在用了整整一个上午,三个时辰的情况下,你真的有必要那么得意吗?”
“呵呵,太久不做了,略略有点生疏,但是精工出细活嘛,你看着窗棂,你看着桌子,多一尘不染呀!”我卖力地邀功。
晨耀但笑不语。
我打扫的时间里,晨耀已经把午饭做好了,炊烟阵阵,淡淡的饭香弥漫在四周。他招呼我到厨房帮忙,说还有一个什锦蔬菜汤。
说是帮忙,其实是我坐在矮凳上嗑瓜子,他添柴加火,炒菜烧汤,忙上忙下,还要顾着和我唠嗑。
“我说晨耀呀,我们来这里是做什么呀?”
“没什么,就是好久没回来了,带你来看看。”
成品是三菜一汤,一道干煸四季豆,一道油焖茄子,一道凉拌黄瓜,还有一碗素什锦汤。可能是上午忙的累,也可能只是因为是晨耀亲手做的,我二话不说地吃掉了一碗米饭,喝了两碗汤,汤是大杂烩,里面有野蘑菇、萝卜、山药、枸杞等,味道却出奇的鲜美。这再一次证明,大厨出手,即便是粗茶淡饭,也能做的有滋有味。
我一脸心满意足,忍不住夸奖道,“晨耀,乃真是太贤惠了!”
晨耀认真吃饭,不理会我的花痴。
“幸好,幸好,幸好我眼疾手快,下手又快又准,不然你一准被别的女人骗去煮饭了!”我拍着胸膛,后怕。
晨耀一脸无视,丝毫不把我的恭维放在心上。
我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吃过你做的菜,再吃别的菜,简直味同嚼蜡!你做的菜那是世间难得几回有呀!”
听了这句话,晨耀若有所思,笑道,“曦曦,要不我教你做菜吧。”
“我学做菜干嘛?”我一脸警惕,不是想叫我做给他吃吧?远庖厨,远庖厨,不然以我的战斗力,遭殃的一定庖厨!
“你以后想吃了,可以自己做。”晨耀期待地看着我。
“我干嘛要自己做,我有你就行了。”还有剩下的半句话是,况且我也活不几天了,何必多此一举。
“就学一道菜吧。”出乎意料,晨耀执著的很,他是看了我打扫房间,觉得我有做家务的天赋了吗?
“嗯,那好吧。”不过一道菜,依他又何妨。
学的是那道什锦素菜汤,材料好找,工序也不多,味道却极为鲜美。晨耀耐着性子陪我煮了四五锅汤后,终于笑着放弃了,摇摇头,一脸遗憾,“孺子不可教!”
我看了看乌烟瘴气的厨房,心虚地低下头,小声抱怨,“我一天生地长的神仙,要会煮饭做什么。”
然后,在油烟呛人,柴火弥漫的厨房中,他极为煽情地低声说了一句,“曦曦,你让我这样不放心,该怎么办才好。”
下午,晨耀带我沿着门前的湖泊散步,讲了好些他小时候的趣事,他小时候以博闻强识而闻名,据说小小年纪,十几万字的经书都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来,深得佛祖喜欢。我一直觉得这样的小孩,小的时候应该是乖巧又安静的。不料,晨耀如数家珍的,都是些调皮捣蛋的事情,这处的石头有什么名堂,那块砖头怎么磕坏一角的,让我忍俊不禁。
慢慢地走,慢慢地听,希望时间能够就这样停下来才好。
晚上,吃了晚饭,晨耀牵着我站在门前,笑着跟我说,“我闭关的时候,老在想,出关后怎么逗你开心,给你个惊喜,想着你们女孩子总是有一大堆关于浪漫、唯美的想法,就自创了几个仙术。”
我极有兴趣地转头看他。
他羞赧地笑了,“我觉得挺傻气的,你看了觉得不好,也不要笑我。”
爱极了他的腼腆,我大方地低头,保证不笑他。
他在天空后比划了几下,一大束火腾空而起。火势剧烈,炽热呼啸。
……..这不是惊喜,是惊吓吧?
他见我脸色不对,连忙停下术法,换了一个,这次是一簇小火花,小小的,胆怯的,在半空中,啪啦啪啦地响,有点像人间的烟火。
我嘴角抽搐,说实话,这比人间烟火丑多了。
他一鼓作气,加大术法,瞬间漫天的火花,将天地都照亮了。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怎么样?”
我想了想,斟酌用词,“嗯,照明效果很好。”
“我也觉得挺傻的,”他深受打击,准备收手。
我连忙拦着他,“不要动,我还想再看一会。”
他分外惊喜。
我倚在他的肩上,仰头看他一心想弄出来的小烂漫,漫天的小火花实在没有什么审美可以,可是我还是看的美滋滋的,烂漫,靠的是七分的人,三分的事,与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便简单的事情,也会觉得天下地下独一份的好。
我们靠在一起,小声地说着体己的话,也没什么中心,你一句我一句,乐此不疲。
“你一个花界的神,就弄出这个景来,真替你丢人,洒些花瓣都比这个好。”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抱怨。
“也是有花瓣的,”晨耀弱弱地辩解,“只是看你不太喜欢,不敢卖弄了。”
“姑且试试。”
他一扬手,漫天花雨,纷纷起舞,在火光的映衬下,盘旋围绕,翩翩纷呈,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数瓣花落在我的手中,花色通透明艳,有明黄的、浅绿的、殷红的,美丽的像一场梦境。
晨耀从我的身后抱住我,在我的耳边吹气,愉悦地说道,“这次是真的惊艳到了吧。”
我转身,热情地回抱他,“真美!”
“还有呢。”晨耀抱着我转身,我们看向天空,突然花瓣自中间分开,远远地一团银光缓缓而来,从半空中落到地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是一只银色的麋鹿,巨大的角,温和的长相,美丽的花纹,自光中而来,拖出长长身影。
我捂住嘴,吃惊地看着麋鹿,又转头看向晨耀,他一个劲地点头。
“你变出来的?”
他绝倒,半响才说话,“我送你的。”
“是真的?”
“嗯嗯。”
“能摸一下吗?”
“嗯。”
我小心翼翼地上前,仍然不放心地回头,“摸一下不会消失吧?”,晨耀一脸败给我的样子。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好软呀,又狠狠地摸了好几把,麋鹿性子很温顺,配合地舔了舔我的手。
好可爱,好喜欢呀!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喜欢了,”晨耀叹了一声,过来搂着我,笑道,“自从莫离走了,你就没有坐骑了,我一直想帮你找一个,麋鹿性格温和,对主人忠诚,我觉得很适合你。”
我以前的坐骑,都是威风凛凛,上得了战场,下得地狱的,这只也太不符合我一贯的英姿飒爽了吧?
况且,我还有几日,又带不走,要坐骑干嘛。
晨耀大约看出我的心思了,在我耳边小小声地说,“这是聘礼,你不准不收。”
“啊啊啊?”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们不是早就成亲了吗?”
“嗯,对,但我想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什么?”
“我忍不住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让世人见证,我们曾经这样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