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相公
哦,姜荞忘了,这厮虽是一副温和谦逊的模样,却是武艺极高。
原主人自小与他一同习武,时常切磋武艺,但是如今,她身体刚刚适应,能越到这枣树之上,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若此刻他欲与自己切磋武艺,只怕……
“你这是做什么?”姜荞挑了挑眉,双目含笑。
手臂要废了!这个畜、生!
“不就是一个又病又哑的小白脸吗?……阿绣。”沈遇稍稍低头,双目凝视着比他矮一个头的姜荞,目光清浅而惑人,这音色淡淡,慢慢被吹散在祁因山清凉的夜风中。
衣袂翩跹,这姿势看起来尤为的暧昧。
听着他说出口的话语,姜荞目光一愣,心中却暗暗缓了一口气。想来是她多心了,此人的目的不是试探她的武艺,而是纠结于昨日她照顾了那美相公整整一夜。
莫不是……他吃醋了?
慢慢凝起笑意,看着近在咫尺的沈遇,一字一句巧笑嫣然道:“沈遇,他是我相公。”
话音刚落,手臂上的大手倏地一松,待姜荞回神之际,眼前早已没了沈遇的人影。
姜荞看着那一抹青衫自高高的树枝上翩然落下,潇洒自然。双足缓步,从容不迫朝着前方而去,夜空月色皎洁,那一抹青影染着银辉逆光而去,被慢慢虚化,好似晕开的水墨之画,飘渺而空灵。
这沈遇自小和原主人薛锦绣一起长大,小时候两人经常偷偷溜下山去玩儿。沈遇幼时亦是一副顽皮的模样,却不知愈长大这性子愈发的截然不同了……果然,人长大了,就变得不可爱了。姜荞整理着脑海中紊乱的记忆,叹了一口气,颇为惋惜。
如今,这沈遇的气质和这个薛家寨格格不入,若是走在大街上,都会以为这厮是某个大户人家的贵公子,谁会想到这样一个看似清贵儒雅的男子从小生活在这样一个土匪窝。
薛家寨这样的环境能出一个像沈遇这样的男子,真是稀奇事。
敛睫垂眸,姜荞凝眸静静顿了一会儿,而后才陡然吃痛的回过神来,双眉紧蹙,揉着手臂破口大骂,“下手这么重!”
***
翌日。
姜荞起床之后,连早饭都没吃便匆匆的跑去她那病弱美相公的房内。虽说两人已经成亲,可是这美相公身体极差。自从被薛锦绣带上了薛家寨,便日日病重缠绵病榻,姜荞至此,适逢两人洞房之际,却不料这美相公在洞房之夜……又、病、倒、了。
进了美相公的房间。
床榻处的帷幔昨日被她扯了一半,如今惨兮兮的垂挂着,榻上安睡之人则是一览无余。姜荞步子一滞,走了过去。
其实这美相公是原主人两月前下山的时候掳来的。
下山劫财之时,看见这翩翩美男,便是把持不住,顺手扛上了山,当了个压寨相公。其实姜荞还是很佩服这身体原主人薛锦绣的行为的。
视线静静落在床榻之人的面容之上,姜荞的双目一愣,檀口微张,一副讶然之色。
……醒了。
姜荞几乎没有犹豫,弯□子便坐到了榻边,然后轻轻将这病弱美相公扶起。有力的双臂碰触到男子的身体,姜荞的手一顿,无意间对上了初醒之人的双眸。
那是一双极美的眼睛,带着初醒时的惺忪朦胧,凤目狭长而温和,干净却好似深不见底的深渊,这些个矛盾的感觉象是被揉碎了掺在一起,分外的和谐,尾梢处微微向上一挑,愈发显得诱惑勾人。
明明是一个身体羸弱的男子,却有着一双漂亮到了极致的眼睛。
姜荞的心陡然一愣,启唇道:“饿了吧,我去给你弄吃的,你先等一会儿。”
想来这美相公命不该绝,自己那夜悉心照顾总算是有些收获,至少此人活着,她才有机会回去。如今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努力将这美相公的身子养好,若是他再病倒,自己真的是要哭瞎了。
姜荞正欲起身,却不料手腕处一紧,被一只温热的大手攥住,那力道不是很大,只要姜荞用力,便可以挣脱开。
那手纤长而白皙,细腻的肤质比她一个女儿家的好得太多,指甲饱满莹润,修得干干净净,不看其他,单看这只手,便知此人是养尊处优之人。
美相公俊脸苍白,看上去很是清瘦,姜荞并未甩开腕上的手,目光落在他的身上,静静开口道:“怎么了?”
突然想起这美相公不会说话,姜荞皱了皱眉,然后俯□子看着他,问道:“是不是身子不适?若不舒服,便点一下头。”
美相公静静的瞧着姜荞,薄薄的唇瓣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而后却弧度微扬,漾开了一个浅浅的笑意,这个淡淡的笑容好似夜间绽放的浅浅清荷,看的姜荞瞬间呆掉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清粥便可。”
这声音极是好听,虽然有些低沉沙哑,可是那一字一字好似落珠一般落在人的心头,姜荞再一次愣住了。
许久,姜荞回过神来,转身欲出门准备清粥,才迈了一步,便直直的定住,身子缓缓转回来,目光落在卧榻之人的身上,眸中满是讶异。
“你不是哑巴吗?!!!”姜荞音色微颤,惊呼道。
***
姜荞看着这美相公动作优雅的吃着最最简单的清粥,高瘦的身躯只穿着一身白色的亵衣,一头墨发静静的垂落,任由它披散着,汤匙舀着热腾腾的清粥,却并未发出一丝声响。
明明是一碗最平常不过的白粥,怎么被他吃起来觉得万分的美味?
“多谢娘子。”
简单的四个字自男子的口中泻出,似是经过细细打磨一般,听得人心头一颤。
这宛若天籁的声音让姜荞回了神,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脸淡笑的男子,这张她看了一月的脸,如今恢复了些许血色,看着更为的赏心悦目。
可是……姜荞听着这陌生的称呼,一下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美相公笑容浅浅,白皙的俊颜似是镀着一层淡淡的光晕,羽睫之下,那双眼睛生的无比勾人,薄唇微抿,虽未言语,却看得姜荞的心突然漏了一拍。
这美相公真真是姿容无双啊……
姜荞终日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袖口处用一根同色绳子随意的缠了几圈打了一个结,原主人薛锦绣像来喜欢这种方便的装束,此刻那双纤手因为激动而紧握着,双目微敛,脑海中细细回忆着两月前薛锦绣将此人撸上山来的事情。
那次薛锦绣带着几个兄弟下山劫财,见那两辆马车奢华精致,想来定是富贵人家,而且并未有侍从跟随,每辆马车上只有一个驾车的车夫。
这方圆百五十里的人皆知,这祁因山上的土匪猖獗,若是要经过此处,必然要多带着人手,如今这豪华的马车却是独自前往,必然不是本地人。
这肥肉都自个儿跑到嘴边来了,自然没有不吃的道理。身后的一群弟兄们早就摩拳擦掌,薛锦绣暗号一下,便如脱笼之鹄一般冲了下去。
那两个矮瘦的车夫胆子极小,一见这群土匪气势汹汹的抄着家伙过来,便是双腿发抖,直直从马车上摔了下来。
祁因山虽时常有富人路经,可是却没有这次一般满载而过,这一箱箱的金子看的薛锦绣的眼睛都绿了。
是的,不是银子,是金子!金子!!!
自薛锦绣当家以来,也是宰过不少的肥羊,可是像这种肥得冒油的,还是第一次。
薛锦绣心情万分的激动,然后兴奋的跑到后面那辆马车上去,而当她跳上马车,伸手掀开帘子的时候,便看见一个身穿一袭精致白袍的男子阖眸静静的靠在一旁。
从小和沈遇一起长大的薛锦绣表示自己的审美不知道被提高了多少个档次,可是眼前这个安稳休憩的男子却让薛锦绣的目光陡然定住,一时挪不开视线。
这男子的皮肤细腻,五官精致,一看便知是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这一副皮囊绝佳,气质亦是卓然,而且还家世颇殷,俨然一个华丽丽的高富帅。
适逢十六岁生辰,薛锦绣婚事尚未有着落,便起了歹心,进了马车将这个白袍美男扛了出来,带上了薛家寨。
至于这几箱金子……薛锦绣弯唇笑了笑,就当是这美相公的嫁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两只美男乃们更喜欢那一只?
ps:表示今天又是双更,番外君在凌晨或者明天,我会放到最后一章,当初防盗小番外o(n_n)o←如果还有力气码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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嘤嘤嘤~~~~(&_&)~~~~作者君最近有木有很勤奋,求夸奖求虎摸求包养~~~~
原主人自小与他一同习武,时常切磋武艺,但是如今,她身体刚刚适应,能越到这枣树之上,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若此刻他欲与自己切磋武艺,只怕……
“你这是做什么?”姜荞挑了挑眉,双目含笑。
手臂要废了!这个畜、生!
“不就是一个又病又哑的小白脸吗?……阿绣。”沈遇稍稍低头,双目凝视着比他矮一个头的姜荞,目光清浅而惑人,这音色淡淡,慢慢被吹散在祁因山清凉的夜风中。
衣袂翩跹,这姿势看起来尤为的暧昧。
听着他说出口的话语,姜荞目光一愣,心中却暗暗缓了一口气。想来是她多心了,此人的目的不是试探她的武艺,而是纠结于昨日她照顾了那美相公整整一夜。
莫不是……他吃醋了?
慢慢凝起笑意,看着近在咫尺的沈遇,一字一句巧笑嫣然道:“沈遇,他是我相公。”
话音刚落,手臂上的大手倏地一松,待姜荞回神之际,眼前早已没了沈遇的人影。
姜荞看着那一抹青衫自高高的树枝上翩然落下,潇洒自然。双足缓步,从容不迫朝着前方而去,夜空月色皎洁,那一抹青影染着银辉逆光而去,被慢慢虚化,好似晕开的水墨之画,飘渺而空灵。
这沈遇自小和原主人薛锦绣一起长大,小时候两人经常偷偷溜下山去玩儿。沈遇幼时亦是一副顽皮的模样,却不知愈长大这性子愈发的截然不同了……果然,人长大了,就变得不可爱了。姜荞整理着脑海中紊乱的记忆,叹了一口气,颇为惋惜。
如今,这沈遇的气质和这个薛家寨格格不入,若是走在大街上,都会以为这厮是某个大户人家的贵公子,谁会想到这样一个看似清贵儒雅的男子从小生活在这样一个土匪窝。
薛家寨这样的环境能出一个像沈遇这样的男子,真是稀奇事。
敛睫垂眸,姜荞凝眸静静顿了一会儿,而后才陡然吃痛的回过神来,双眉紧蹙,揉着手臂破口大骂,“下手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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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姜荞起床之后,连早饭都没吃便匆匆的跑去她那病弱美相公的房内。虽说两人已经成亲,可是这美相公身体极差。自从被薛锦绣带上了薛家寨,便日日病重缠绵病榻,姜荞至此,适逢两人洞房之际,却不料这美相公在洞房之夜……又、病、倒、了。
进了美相公的房间。
床榻处的帷幔昨日被她扯了一半,如今惨兮兮的垂挂着,榻上安睡之人则是一览无余。姜荞步子一滞,走了过去。
其实这美相公是原主人两月前下山的时候掳来的。
下山劫财之时,看见这翩翩美男,便是把持不住,顺手扛上了山,当了个压寨相公。其实姜荞还是很佩服这身体原主人薛锦绣的行为的。
视线静静落在床榻之人的面容之上,姜荞的双目一愣,檀口微张,一副讶然之色。
……醒了。
姜荞几乎没有犹豫,弯□子便坐到了榻边,然后轻轻将这病弱美相公扶起。有力的双臂碰触到男子的身体,姜荞的手一顿,无意间对上了初醒之人的双眸。
那是一双极美的眼睛,带着初醒时的惺忪朦胧,凤目狭长而温和,干净却好似深不见底的深渊,这些个矛盾的感觉象是被揉碎了掺在一起,分外的和谐,尾梢处微微向上一挑,愈发显得诱惑勾人。
明明是一个身体羸弱的男子,却有着一双漂亮到了极致的眼睛。
姜荞的心陡然一愣,启唇道:“饿了吧,我去给你弄吃的,你先等一会儿。”
想来这美相公命不该绝,自己那夜悉心照顾总算是有些收获,至少此人活着,她才有机会回去。如今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努力将这美相公的身子养好,若是他再病倒,自己真的是要哭瞎了。
姜荞正欲起身,却不料手腕处一紧,被一只温热的大手攥住,那力道不是很大,只要姜荞用力,便可以挣脱开。
那手纤长而白皙,细腻的肤质比她一个女儿家的好得太多,指甲饱满莹润,修得干干净净,不看其他,单看这只手,便知此人是养尊处优之人。
美相公俊脸苍白,看上去很是清瘦,姜荞并未甩开腕上的手,目光落在他的身上,静静开口道:“怎么了?”
突然想起这美相公不会说话,姜荞皱了皱眉,然后俯□子看着他,问道:“是不是身子不适?若不舒服,便点一下头。”
美相公静静的瞧着姜荞,薄薄的唇瓣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而后却弧度微扬,漾开了一个浅浅的笑意,这个淡淡的笑容好似夜间绽放的浅浅清荷,看的姜荞瞬间呆掉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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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极是好听,虽然有些低沉沙哑,可是那一字一字好似落珠一般落在人的心头,姜荞再一次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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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相公笑容浅浅,白皙的俊颜似是镀着一层淡淡的光晕,羽睫之下,那双眼睛生的无比勾人,薄唇微抿,虽未言语,却看得姜荞的心突然漏了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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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荞终日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袖口处用一根同色绳子随意的缠了几圈打了一个结,原主人薛锦绣像来喜欢这种方便的装束,此刻那双纤手因为激动而紧握着,双目微敛,脑海中细细回忆着两月前薛锦绣将此人撸上山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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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肥肉都自个儿跑到嘴边来了,自然没有不吃的道理。身后的一群弟兄们早就摩拳擦掌,薛锦绣暗号一下,便如脱笼之鹄一般冲了下去。
那两个矮瘦的车夫胆子极小,一见这群土匪气势汹汹的抄着家伙过来,便是双腿发抖,直直从马车上摔了下来。
祁因山虽时常有富人路经,可是却没有这次一般满载而过,这一箱箱的金子看的薛锦绣的眼睛都绿了。
是的,不是银子,是金子!金子!!!
自薛锦绣当家以来,也是宰过不少的肥羊,可是像这种肥得冒油的,还是第一次。
薛锦绣心情万分的激动,然后兴奋的跑到后面那辆马车上去,而当她跳上马车,伸手掀开帘子的时候,便看见一个身穿一袭精致白袍的男子阖眸静静的靠在一旁。
从小和沈遇一起长大的薛锦绣表示自己的审美不知道被提高了多少个档次,可是眼前这个安稳休憩的男子却让薛锦绣的目光陡然定住,一时挪不开视线。
这男子的皮肤细腻,五官精致,一看便知是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这一副皮囊绝佳,气质亦是卓然,而且还家世颇殷,俨然一个华丽丽的高富帅。
适逢十六岁生辰,薛锦绣婚事尚未有着落,便起了歹心,进了马车将这个白袍美男扛了出来,带上了薛家寨。
至于这几箱金子……薛锦绣弯唇笑了笑,就当是这美相公的嫁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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