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妃的小心思隐藏得再好,夏沙多多少少是感觉到了。等了几天,一直风平浪静,心情不由得好了很多。
再怎么说也是同窗三年,是块石头都捂热了,要真为了这种事情用了什么下作的手段,不论结果如何,心里是一定会膈应的。
其实夏沙挺欣赏于妃这个人的。
倒不是说赞同她的生活方式,只是比较佩服她的行事风格:很有自知之明,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能忍,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单单从她生活如此不检点,还能和大部分女生保持一般的有礼疏离的关系而不被排斥,就可以看出她的手腕很不简单。
夏沙总觉得她将来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情。她的身上,有着邓文迪的影子。
中国人做事,习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比如大学里申请出国的学生,也会去竞争保研的名额;复习考研的,会稍稍关注就业的信息。
但是夏沙觉得这样太浪费了,与其留一个几乎不可能用到的后路,不如主动送给别人当人情——这是对自己的一种无与伦比的自信,是她重生以来最大的收获。
退一万步讲,即使不成功,她还可以高考嘛。现在想想,国内的大学都那样儿,b大和a大、c大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嘛。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无非是大家其乐融融地表现一番同学爱罢了。
谁占了谁的便宜,谁欠了谁的人情,谁对谁心存感激,谁对谁心怀怨恨,大家都心照不宣,把这一场利益交割掩藏在完美的微笑的面具之后。
五月初,夏沙终于收到了m国j州y大的录取通知书。
那薄薄一纸通知书,是对她十五年奋斗的肯定。夏沙捧着它,就像捧着五分之一最美好的人生。
夏沙本以为这辈子一定会读经贸管理之类的专业,然后回来把自家的公司发展壮大,最好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插一脚,打造一个夏氏帝国——这是她小学时的伟大梦想。
只是如今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她便有了任性的资本。
商战,她会,很刺激,也坚信自己一定会笑到最后成为赢家,可惜,哪里比得上当一个创世主,操纵笔下人物的生死?简单地通知了一下父母,默默地选了现代文学专业——若不是生存有了保障,她是绝对不会选这么一个文艺的非常不好找工作的专业的——地球人总是很现实的。
她是打定主意要把“作家”这一身份发扬光大了。
而且,这个专业比较清闲,她可以有大量的时间体验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她可不想一辈子写青春小说。
听说y大的艺术系也名声在外,也许……她可以去钢琴系或者绘画系蹭课?……嗯,真是个好主意……
前途已定,接下来的日子却过得比复习迎考还要繁忙。
想到小女儿不久之后就要远渡重洋,夏妈就经常一个人偷偷地流眼泪。
女儿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远在异国他乡,这可怎么办才好?吃得习惯吗?住得习惯吗?和周围人处得好不好?生病了怎么办?想家了怎么办?……
早已习惯女儿从小的独立,习惯她小大人的样子,习惯她一板一眼地处理问题,习惯她十岁到异地求学,习惯她谋而后定规划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这么多这么多的习惯,可是,女儿再成熟再独立,在母亲面前,那也只不过是个孩子啊,怎么能,怎么能,到那么远的地方,一年才见不到几次面呢……
夫妻两人,一个表现得这么柔弱,另一个就要表现得坚强一点儿。
夏爸是男人,不好每天抹眼泪,就尽力表现得严肃稳重,还时不时训斥夏妈,“这是好事!你整天哭什么?!有时间在这儿哭,还不如帮女儿打包收拾东西!”
但那股子深深的不舍和心疼,还是从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渗透出来,细细密密地把人给包裹缠绕住,就像三月的梅雨天,湿答答的,让人无奈又忧伤。
明明……之前申请出国的时候,他们都没有这样子的说……明明,他们一直都表现得很开心很自豪的来着……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理智与情感的pk吧。在事情真正到来之前,他们只关注着最有利的结果,什么不舍什么担忧什么离家万里通通都是浮云。如今,终于尘埃落定,可以尽情地表现自己的真实情绪了吧……
夏沙忙着和夏爸夏妈相处,谈心,短旅游,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但是以前没有时间没有决心去做的事情。拍了很多照片,很多视频,大概,比过去十四年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然后就是各种应酬——老夏家的女儿出息了,要去m国读书了,来来来,请客请客,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臭小子,跟人家姑娘家学学,以后也给老爹长脸!
——死丫头,瞧瞧人家夏沙多出息,你呢,就知道疯玩!
夏沙:……擦!你们不要这么积极地给我拉仇恨值啊啊啊!!
还有各家亲戚要拜访——她以前从不知道自家有这么多的亲戚,仿佛一下子从地里冒出来似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娘舅,辈分乱得一团糟。
另外就是各种名目的同学聚会,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加上工作认识的朋友。大概有些人,一辈子也就再见不到一次面了吧。
有几个同学已经结婚了,有一个连孩子都有了,能满地乱爬了。
曾经,大家都是一个起跑线上,数载同窗,此后的人生道路,却是如此南辕北辙。
只能感叹,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啊。
六月上旬。
最后一声铃响,华丽盛大的高考落下了帷幕。
学校里一阵狂欢,到处可见放浪形骸声嘶力竭的高三学生。
撕书的撕书,烧纸的烧纸,敲锣打鼓,午夜干嚎。更夸张一点的,裸奔的也有,行为艺术的也有,投湖装自尽的也有。
还有那一对对的小情人,有山盟海誓赌天咒地天长地久的,有哭哭啼啼寻死觅活求分手的,有风平浪静互相祝福各奔前程的,还有的,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向暗恋的女孩男孩当众表白以免黯然神伤后悔一辈子的。
众生百态,在偌大的校园里,即时上演。
压抑了一年,精力旺盛的少男少女们,在盛夏的夜里,做着最后的狂欢,挥别自己的青春。
班级散伙饭的晚上,女生们一改往日的矜持,来者不拒,啤酒跟白开水似的往下灌。男生们就更豪放了,直接对着吹瓶,不喝趴下决不罢休。
等稍稍清醒些,用凉水泼了泼脸,一起去了市区最大的ktv,包了最大的包厢,打牌的打牌,躺尸的躺尸,鬼哭狼嚎,群魔乱舞。
因为高二的文理分班,许多人都要连赶两场聚会,夏沙也不例外。
等到后半夜渐渐静下来的时候,夏沙已经累得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偏偏头疼得要死,怎么都睡不着。
沙发上,十几人围坐着,在玩着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游戏。
韩哲招呼夏沙过来,反正没睡着,不如玩会儿游戏。
夏沙被灌了不少酒,精神不济,晕乎乎的,老是输,被罚着做了不少糗事,还被韩哲陷害,宽厚的温暖的手掌,捏着她的小下巴,用彩笔在脸上画了只小乌龟。
夏沙嘟着嘴瞪他:怎么着也是哥们儿吧,值得这样整我嘛!
使劲儿把眼睛撑大,可惜没什么效果,水汪汪的,毫无杀伤力。一不小心,又多了几条胡须,和一只肥嘟嘟的小猪。
有人提议,顺时针给旁边的人写一个自己的小秘密或者糗事。
夏沙坐在韩哲下首,听此内心邪恶地笑了:哈哈,小样,让你欺负我,这下栽我手里了吧,姐要把你的糗事抖出来,哈哈~!
温热的触感从掌心传来,夏沙笑得一脸得瑟,急忙对着灯光打开小纸条。
白纸黑字。
纸,是寻常的纸;字,是俊逸的字。
昏黄的灯光下,展现的,是一个少年的心意。
“我喜欢你。”
夏沙有一瞬间不知道要怎么反应。
被告白了呢。
夏沙尴尬笑笑,垂下了眼帘。默默地把纸条收好,却没有什么表示。
她想起了杨娉婷,那个痴痴地爱了他三年的女孩。听说,她填报的是和他一样的志愿。三年了,没有打动一个男人的心,她还没有灰心吗?
“要不……出去聊聊?”
“乐意之至。”
夏日的夜晚,在h市这样的大城市里,依然有一股燥热。
“我以为我们是哥们儿。”
“是吗,我以为,你知道的。”
“杨娉婷,喜欢你很久了。”
“她不是有男友了吗?而且,听说他们……嗯,很亲密……你是在顾虑这个吗,我对她没有感觉的。”
夏沙烦躁地扯了扯衣服,在青石板凳上坐下,思虑再三,有些事情,觉得还是要告诉他比较好。
夏沙原本以为,杨娉婷和那个在酒吧里认识的男人关系很好,周末经常出去开·房,应该是放下了。可惜实际情况远没有想象中的甜蜜,电话里可以听到他们三天两头吵架。吵就吵吧,又硬撑着不肯分手,夏沙看着都替他们累。
有一次夏沙在校园里碰到,乍一看,发现那个男人的眉眼……居然有七分像韩哲!这算什么逻辑?追不到人就找个替代品吗?!
夏沙这才发现,杨娉婷根本就没有放下。
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样的感情,因为夏沙觉得,世界上有很多比感情更重要的东西,这样随便找个相似的人,根本就是在糟蹋自己!而且对那个男人也不公平。
自己都不爱自己了,怎么能奢求别人来爱自己呢?
虽然很看不惯这样的行径,但夏沙也没有对别人的感情指手画脚的习惯,干脆当做没有看到。适当的时候保持沉默是个好习惯。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每个女人年轻的时候都会爱上一个渣男。韩哲不是渣男,但杨娉婷的行为就跟爱上渣男差不多了,不爱惜自己,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吧。
果然,事情闹翻了。任何一个男人,不,不要说男人,是任何一个人,发现自己是个替代品的时候,心里的那种愤怒的、被欺骗的感觉……分手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杨娉婷也不在乎。她爱的本就不是这个男人。既然已经闹翻了……那就换一个好了!
但是……
当你觉得事情已经糟透了应该好转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个“但是”——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杨娉婷她,怀孕了。
很狗血的故事吧。
学校不追究学生的私生活,女生怀孕了还有专门的孕期指导。可是家长那关过不了啊!
杨娉婷是正正经经的小康家庭出身,父母平时比较开明,早恋什么的也睁只眼闭只眼,但是,搞出人命来这一条,是绝对不在纵容的范围内的!
她已经可以想象,父母雷霆震怒的样子……
走投无路地求到了夏沙身上。
一来,夏沙是室友,关系比较密切;二来,夏沙办事比较牢靠;三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夏沙有钱。
毫不犹豫地去正规大医院打了胎。
夏沙看到那血肉模糊的未成形的一团,背后直冒凉气——那本是一个生命呢。堕·胎,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怎样的伤害啊。
在没有足够能力的时候,任性,是会付出惨重代价的啊。
“……她追了你三年,一直没有放下。高考志愿,填的和你都是一个地方。”
“我为她的执着而动容……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不是我欣赏的类型,不爱就是不爱,我不能因为别人的爱,就对她负责吧。你拒绝我,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不,当然不是。怎么说呢,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我马上就要出国了,所以……
……所以,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夏沙发出一张好人卡,说出那句很老套的话,松了口气。
“呵呵,真是……意料中的结局呢……初次告白,就这样杯具了啊……
其实,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总觉得,如果憋在心里,大概会后悔一辈子吧……趁着毕业,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还是,做朋友最好了。这样不管发生什么,你永远都是我的,哈哈!”
看着一瞬间爽朗起来的韩哲,夏沙微微地笑了。刚刚那个失意的样子,还真不习惯呢。
并不是所有的恋情,都会开花结果。少男少女的青涩爱慕,就这样埋在心底好了,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呢。
保持一定距离的亲密的朋友关系,才是最久远最坚韧的联系啊。
z市监狱。
夏沙走得熟门熟路。
这儿的狱警早就打点过了,例行检查一番证件和携带的物品,就放行了。
李明良身上早就没有了时光沉淀下来的上位者的气势,四十出头的男人,两鬓已经有点花白了,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男人。
郁郁不得志,是对男人最大的摧残。
到底是处于李家的势力范围之内,日子相对来说,过得应该还算不错吧。隔着玻璃看过去,倒是多了一分邻家长辈的平和。
“沙沙,你又过来啦。定了没有啊,打定主意要出国?”
“是啊,李伯伯。m国y大,八月就要动身了呢。”
“m国啊,m国好啊。好好念,你这丫头是个好的,前途不得了啊。”
“哈哈,借李伯伯您吉言啊~”
夏沙来看他,李明良很高兴。真正失势的时候,才能看清人心。
入狱之初,来看他的人还不少,让他有一种还是高高在上的市长的错觉;近年,还不忘走动的人,大约,就只有夏家了吧。
儿子这个朋友,交得好啊。又孝顺,又聪明,又贴心,宠辱不惊,真真难得。
“李伯伯,m国和j国来往很容易,可以见到启轩呢。你有什么话要跟他说吗,或者要给他带什么东西?”
出事后不久,李启轩和李妈妈就在家族的安排下,移民到j国了。
毕竟,有个坐牢的老爸,对孩子前途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出国避避风头,是个好的选择。
李明良寡居的老母亲,现在是夏爸夏妈时不时走动,帮忙照顾生活。她自己也有退休金,风光是不在,衣食暂时无忧,只要不生什么大病,短期内不会出现什么棘手的问题。
李明良一力抗下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还有许多被检举出来的家族内部见不得光的东西。所谓丢卒保车,大抵如此。
家族对他们母子,也要有所补偿。
“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他这么大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就让他多注意身体吧,国外不比国内,很多事情,都要他自己去争取……
我老了,也帮不了他什么忙了,年轻人,还是要自己奋斗啊……”
“说的什么话呢,李伯伯才不老,我还等着你请客呢!你以前答应过我的,考上重点,就带我去旅游,我可记着呢,不许赖啊!”
“哈哈哈,夏丫头,要是哪天我出去了,一定忘不了,哈哈……”
夏沙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来探监一次。
这个人,前半生,青云直上,位高权重,风光无限,后半生却身陷囹圄,妻子和儿子都远隔重洋,凄凉度日。
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但是李明良在位的时候,对他们家是颇多照顾。李夫人一直待她很好,宠她就跟宠女儿似的。李启轩和她的交情,也不仅仅是一句同窗之谊可以概括的。
落魄之时见真情。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万事随心便好。
浦东机场。
提示登机的广播响了一遍又一遍。
夏沙嘻嘻笑着最后拥抱了一下父母,转身的刹那,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大步走向安检,没有停顿,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
她知道,他们一定在望着她。
离别的时候,不要回头。
不让你们看见我的泪水。不舍。
我要最后留一个,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是崭新的大学生涯了呢~
再怎么说也是同窗三年,是块石头都捂热了,要真为了这种事情用了什么下作的手段,不论结果如何,心里是一定会膈应的。
其实夏沙挺欣赏于妃这个人的。
倒不是说赞同她的生活方式,只是比较佩服她的行事风格:很有自知之明,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能忍,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单单从她生活如此不检点,还能和大部分女生保持一般的有礼疏离的关系而不被排斥,就可以看出她的手腕很不简单。
夏沙总觉得她将来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情。她的身上,有着邓文迪的影子。
中国人做事,习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比如大学里申请出国的学生,也会去竞争保研的名额;复习考研的,会稍稍关注就业的信息。
但是夏沙觉得这样太浪费了,与其留一个几乎不可能用到的后路,不如主动送给别人当人情——这是对自己的一种无与伦比的自信,是她重生以来最大的收获。
退一万步讲,即使不成功,她还可以高考嘛。现在想想,国内的大学都那样儿,b大和a大、c大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嘛。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无非是大家其乐融融地表现一番同学爱罢了。
谁占了谁的便宜,谁欠了谁的人情,谁对谁心存感激,谁对谁心怀怨恨,大家都心照不宣,把这一场利益交割掩藏在完美的微笑的面具之后。
五月初,夏沙终于收到了m国j州y大的录取通知书。
那薄薄一纸通知书,是对她十五年奋斗的肯定。夏沙捧着它,就像捧着五分之一最美好的人生。
夏沙本以为这辈子一定会读经贸管理之类的专业,然后回来把自家的公司发展壮大,最好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插一脚,打造一个夏氏帝国——这是她小学时的伟大梦想。
只是如今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她便有了任性的资本。
商战,她会,很刺激,也坚信自己一定会笑到最后成为赢家,可惜,哪里比得上当一个创世主,操纵笔下人物的生死?简单地通知了一下父母,默默地选了现代文学专业——若不是生存有了保障,她是绝对不会选这么一个文艺的非常不好找工作的专业的——地球人总是很现实的。
她是打定主意要把“作家”这一身份发扬光大了。
而且,这个专业比较清闲,她可以有大量的时间体验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她可不想一辈子写青春小说。
听说y大的艺术系也名声在外,也许……她可以去钢琴系或者绘画系蹭课?……嗯,真是个好主意……
前途已定,接下来的日子却过得比复习迎考还要繁忙。
想到小女儿不久之后就要远渡重洋,夏妈就经常一个人偷偷地流眼泪。
女儿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远在异国他乡,这可怎么办才好?吃得习惯吗?住得习惯吗?和周围人处得好不好?生病了怎么办?想家了怎么办?……
早已习惯女儿从小的独立,习惯她小大人的样子,习惯她一板一眼地处理问题,习惯她十岁到异地求学,习惯她谋而后定规划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这么多这么多的习惯,可是,女儿再成熟再独立,在母亲面前,那也只不过是个孩子啊,怎么能,怎么能,到那么远的地方,一年才见不到几次面呢……
夫妻两人,一个表现得这么柔弱,另一个就要表现得坚强一点儿。
夏爸是男人,不好每天抹眼泪,就尽力表现得严肃稳重,还时不时训斥夏妈,“这是好事!你整天哭什么?!有时间在这儿哭,还不如帮女儿打包收拾东西!”
但那股子深深的不舍和心疼,还是从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渗透出来,细细密密地把人给包裹缠绕住,就像三月的梅雨天,湿答答的,让人无奈又忧伤。
明明……之前申请出国的时候,他们都没有这样子的说……明明,他们一直都表现得很开心很自豪的来着……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理智与情感的pk吧。在事情真正到来之前,他们只关注着最有利的结果,什么不舍什么担忧什么离家万里通通都是浮云。如今,终于尘埃落定,可以尽情地表现自己的真实情绪了吧……
夏沙忙着和夏爸夏妈相处,谈心,短旅游,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但是以前没有时间没有决心去做的事情。拍了很多照片,很多视频,大概,比过去十四年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然后就是各种应酬——老夏家的女儿出息了,要去m国读书了,来来来,请客请客,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臭小子,跟人家姑娘家学学,以后也给老爹长脸!
——死丫头,瞧瞧人家夏沙多出息,你呢,就知道疯玩!
夏沙:……擦!你们不要这么积极地给我拉仇恨值啊啊啊!!
还有各家亲戚要拜访——她以前从不知道自家有这么多的亲戚,仿佛一下子从地里冒出来似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娘舅,辈分乱得一团糟。
另外就是各种名目的同学聚会,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加上工作认识的朋友。大概有些人,一辈子也就再见不到一次面了吧。
有几个同学已经结婚了,有一个连孩子都有了,能满地乱爬了。
曾经,大家都是一个起跑线上,数载同窗,此后的人生道路,却是如此南辕北辙。
只能感叹,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啊。
六月上旬。
最后一声铃响,华丽盛大的高考落下了帷幕。
学校里一阵狂欢,到处可见放浪形骸声嘶力竭的高三学生。
撕书的撕书,烧纸的烧纸,敲锣打鼓,午夜干嚎。更夸张一点的,裸奔的也有,行为艺术的也有,投湖装自尽的也有。
还有那一对对的小情人,有山盟海誓赌天咒地天长地久的,有哭哭啼啼寻死觅活求分手的,有风平浪静互相祝福各奔前程的,还有的,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向暗恋的女孩男孩当众表白以免黯然神伤后悔一辈子的。
众生百态,在偌大的校园里,即时上演。
压抑了一年,精力旺盛的少男少女们,在盛夏的夜里,做着最后的狂欢,挥别自己的青春。
班级散伙饭的晚上,女生们一改往日的矜持,来者不拒,啤酒跟白开水似的往下灌。男生们就更豪放了,直接对着吹瓶,不喝趴下决不罢休。
等稍稍清醒些,用凉水泼了泼脸,一起去了市区最大的ktv,包了最大的包厢,打牌的打牌,躺尸的躺尸,鬼哭狼嚎,群魔乱舞。
因为高二的文理分班,许多人都要连赶两场聚会,夏沙也不例外。
等到后半夜渐渐静下来的时候,夏沙已经累得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偏偏头疼得要死,怎么都睡不着。
沙发上,十几人围坐着,在玩着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游戏。
韩哲招呼夏沙过来,反正没睡着,不如玩会儿游戏。
夏沙被灌了不少酒,精神不济,晕乎乎的,老是输,被罚着做了不少糗事,还被韩哲陷害,宽厚的温暖的手掌,捏着她的小下巴,用彩笔在脸上画了只小乌龟。
夏沙嘟着嘴瞪他:怎么着也是哥们儿吧,值得这样整我嘛!
使劲儿把眼睛撑大,可惜没什么效果,水汪汪的,毫无杀伤力。一不小心,又多了几条胡须,和一只肥嘟嘟的小猪。
有人提议,顺时针给旁边的人写一个自己的小秘密或者糗事。
夏沙坐在韩哲下首,听此内心邪恶地笑了:哈哈,小样,让你欺负我,这下栽我手里了吧,姐要把你的糗事抖出来,哈哈~!
温热的触感从掌心传来,夏沙笑得一脸得瑟,急忙对着灯光打开小纸条。
白纸黑字。
纸,是寻常的纸;字,是俊逸的字。
昏黄的灯光下,展现的,是一个少年的心意。
“我喜欢你。”
夏沙有一瞬间不知道要怎么反应。
被告白了呢。
夏沙尴尬笑笑,垂下了眼帘。默默地把纸条收好,却没有什么表示。
她想起了杨娉婷,那个痴痴地爱了他三年的女孩。听说,她填报的是和他一样的志愿。三年了,没有打动一个男人的心,她还没有灰心吗?
“要不……出去聊聊?”
“乐意之至。”
夏日的夜晚,在h市这样的大城市里,依然有一股燥热。
“我以为我们是哥们儿。”
“是吗,我以为,你知道的。”
“杨娉婷,喜欢你很久了。”
“她不是有男友了吗?而且,听说他们……嗯,很亲密……你是在顾虑这个吗,我对她没有感觉的。”
夏沙烦躁地扯了扯衣服,在青石板凳上坐下,思虑再三,有些事情,觉得还是要告诉他比较好。
夏沙原本以为,杨娉婷和那个在酒吧里认识的男人关系很好,周末经常出去开·房,应该是放下了。可惜实际情况远没有想象中的甜蜜,电话里可以听到他们三天两头吵架。吵就吵吧,又硬撑着不肯分手,夏沙看着都替他们累。
有一次夏沙在校园里碰到,乍一看,发现那个男人的眉眼……居然有七分像韩哲!这算什么逻辑?追不到人就找个替代品吗?!
夏沙这才发现,杨娉婷根本就没有放下。
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样的感情,因为夏沙觉得,世界上有很多比感情更重要的东西,这样随便找个相似的人,根本就是在糟蹋自己!而且对那个男人也不公平。
自己都不爱自己了,怎么能奢求别人来爱自己呢?
虽然很看不惯这样的行径,但夏沙也没有对别人的感情指手画脚的习惯,干脆当做没有看到。适当的时候保持沉默是个好习惯。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每个女人年轻的时候都会爱上一个渣男。韩哲不是渣男,但杨娉婷的行为就跟爱上渣男差不多了,不爱惜自己,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吧。
果然,事情闹翻了。任何一个男人,不,不要说男人,是任何一个人,发现自己是个替代品的时候,心里的那种愤怒的、被欺骗的感觉……分手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杨娉婷也不在乎。她爱的本就不是这个男人。既然已经闹翻了……那就换一个好了!
但是……
当你觉得事情已经糟透了应该好转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个“但是”——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杨娉婷她,怀孕了。
很狗血的故事吧。
学校不追究学生的私生活,女生怀孕了还有专门的孕期指导。可是家长那关过不了啊!
杨娉婷是正正经经的小康家庭出身,父母平时比较开明,早恋什么的也睁只眼闭只眼,但是,搞出人命来这一条,是绝对不在纵容的范围内的!
她已经可以想象,父母雷霆震怒的样子……
走投无路地求到了夏沙身上。
一来,夏沙是室友,关系比较密切;二来,夏沙办事比较牢靠;三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夏沙有钱。
毫不犹豫地去正规大医院打了胎。
夏沙看到那血肉模糊的未成形的一团,背后直冒凉气——那本是一个生命呢。堕·胎,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怎样的伤害啊。
在没有足够能力的时候,任性,是会付出惨重代价的啊。
“……她追了你三年,一直没有放下。高考志愿,填的和你都是一个地方。”
“我为她的执着而动容……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不是我欣赏的类型,不爱就是不爱,我不能因为别人的爱,就对她负责吧。你拒绝我,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不,当然不是。怎么说呢,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我马上就要出国了,所以……
……所以,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夏沙发出一张好人卡,说出那句很老套的话,松了口气。
“呵呵,真是……意料中的结局呢……初次告白,就这样杯具了啊……
其实,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总觉得,如果憋在心里,大概会后悔一辈子吧……趁着毕业,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还是,做朋友最好了。这样不管发生什么,你永远都是我的,哈哈!”
看着一瞬间爽朗起来的韩哲,夏沙微微地笑了。刚刚那个失意的样子,还真不习惯呢。
并不是所有的恋情,都会开花结果。少男少女的青涩爱慕,就这样埋在心底好了,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呢。
保持一定距离的亲密的朋友关系,才是最久远最坚韧的联系啊。
z市监狱。
夏沙走得熟门熟路。
这儿的狱警早就打点过了,例行检查一番证件和携带的物品,就放行了。
李明良身上早就没有了时光沉淀下来的上位者的气势,四十出头的男人,两鬓已经有点花白了,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男人。
郁郁不得志,是对男人最大的摧残。
到底是处于李家的势力范围之内,日子相对来说,过得应该还算不错吧。隔着玻璃看过去,倒是多了一分邻家长辈的平和。
“沙沙,你又过来啦。定了没有啊,打定主意要出国?”
“是啊,李伯伯。m国y大,八月就要动身了呢。”
“m国啊,m国好啊。好好念,你这丫头是个好的,前途不得了啊。”
“哈哈,借李伯伯您吉言啊~”
夏沙来看他,李明良很高兴。真正失势的时候,才能看清人心。
入狱之初,来看他的人还不少,让他有一种还是高高在上的市长的错觉;近年,还不忘走动的人,大约,就只有夏家了吧。
儿子这个朋友,交得好啊。又孝顺,又聪明,又贴心,宠辱不惊,真真难得。
“李伯伯,m国和j国来往很容易,可以见到启轩呢。你有什么话要跟他说吗,或者要给他带什么东西?”
出事后不久,李启轩和李妈妈就在家族的安排下,移民到j国了。
毕竟,有个坐牢的老爸,对孩子前途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出国避避风头,是个好的选择。
李明良寡居的老母亲,现在是夏爸夏妈时不时走动,帮忙照顾生活。她自己也有退休金,风光是不在,衣食暂时无忧,只要不生什么大病,短期内不会出现什么棘手的问题。
李明良一力抗下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还有许多被检举出来的家族内部见不得光的东西。所谓丢卒保车,大抵如此。
家族对他们母子,也要有所补偿。
“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他这么大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就让他多注意身体吧,国外不比国内,很多事情,都要他自己去争取……
我老了,也帮不了他什么忙了,年轻人,还是要自己奋斗啊……”
“说的什么话呢,李伯伯才不老,我还等着你请客呢!你以前答应过我的,考上重点,就带我去旅游,我可记着呢,不许赖啊!”
“哈哈哈,夏丫头,要是哪天我出去了,一定忘不了,哈哈……”
夏沙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来探监一次。
这个人,前半生,青云直上,位高权重,风光无限,后半生却身陷囹圄,妻子和儿子都远隔重洋,凄凉度日。
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但是李明良在位的时候,对他们家是颇多照顾。李夫人一直待她很好,宠她就跟宠女儿似的。李启轩和她的交情,也不仅仅是一句同窗之谊可以概括的。
落魄之时见真情。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万事随心便好。
浦东机场。
提示登机的广播响了一遍又一遍。
夏沙嘻嘻笑着最后拥抱了一下父母,转身的刹那,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大步走向安检,没有停顿,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
她知道,他们一定在望着她。
离别的时候,不要回头。
不让你们看见我的泪水。不舍。
我要最后留一个,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是崭新的大学生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