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的招牌,在夕阳下闪闪发光。一个孩子站在门口踢毽子,有年长的妇女蹲在巷陌洗菜,一切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

    百姓不关心谁登上了皇位,天家惊心动魄的变革,对于他们来说,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进城卖完粮回家的农夫倒是满脸喜色,新皇登基,下的第一道旨意,就是减轻赋税,休养民生。

    街前街后,左邻右舍,忽然间就有十余个孩子奔了过来,看着陆小凤嘻嘻的笑。

    陆小凤也笑,他喜欢和孩子在一起,也喜欢浮生百态,虽然,有的时候,这些百态的浮生并不是全然都让他高兴的。

    孩子看他笑了,竟纷纷拍手唱到“小凤不是凤,是个大臭虫,臭虫脑袋尖,专门会钻洞,洞里狗拉屎,他就吃狗屎,狗屎一吃一大堆,臭虫吃了也会飞。”

    这是什么词?简直不像话。

    陆小凤又好气,又好笑,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谁编的,除了司空摘星,再不作第二人想。他好不容易才让这些孩子停住,忙问“教你们这首歌的人,现在在哪里?”

    孩子们又嘻嘻哈哈的笑开,为首的孩子头站出来,对他说道“那个人说,如果我们唱的好,你一定会给我们买糖吃。”陆小凤简直要被气破了肚子,连日来积压在心底的阴霾却仿佛被吹散了不少。

    被骂了还要买糖请客,这种事谁肯做?只是孩子们眨着大眼睛,巴巴的盯着陆小凤,又再问“我们唱的不好?”

    陆小凤只有点点头,说“好,好极了。”

    孩子们又一齐说道“你买不买糖给我们吃?”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苦笑道“我买,当然买。”没有人肯做的事,陆小凤却往往会肯做的,他怎么能让那些天真的孩子失望?于是,他果然去买了很多很多的糖,看着孩子们拍手欢呼,他自己心里也觉得甜甜的,比才吃了三百八十斤糖还甜。

    孩子们拉着陆小凤的衣角,欢呼着说道“那个叔叔说的不错,叔叔你果然是个好人。他说了,如果你给我们买糖吃,就把这个交给你。”

    孩子手上捧着一张纸,纸上的字大大小小,还被墨水污了一大块,陆小凤一眼就认出了是司空摘星的字。他们两个的字,半斤八两,所以他看起来也不觉得费劲。

    “今天城主请客,在太子府,我先去了,陆小鸡你不要迟到。”

    陆小凤接到朋友的邀请,总是高兴的,然而“太子府”三个字,让他眉头微皱。陆小凤叹了一口气,对孩子们笑笑,把手里买糖找回来的铜板分给他们。

    朋友的约,陆小凤总还是要赴的。司空摘星做事一向不靠谱,告诉了他叶孤城请客,却没有约好时间,虽然叶孤城并不讲究这个,但是晚去总归失礼,如今天色不算早了,陆小凤只得用上轻功,向太子府掠去。

    到了太子府的时候,只有叶孤城一人。他今天和以往不太相同,曾经,叶孤城无论何时,都是衣衫严谨,一丝不苟的。今天,他却穿了月白色的长衫,并没有束发,只是松松的挽在脑后,整个人显得十分闲适飘逸。

    仿佛,那沉沉压在他肩膀上的重担,终于被卸下去了一般。而且,最重要的是,叶孤城没有佩剑。曾经剑不离身的剑客,如今,手中竟然无剑。

    陆小凤走上前,随意坐在花厅的围栏上,对叶孤城笑道“城主今天,居然没有佩剑。”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对他说道“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然后他起身,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手臂微动,那一片叶子就向陆小凤横劈而来。“这一草一木,一叶一石,都是我的剑。”

    陆小凤倏忽一惊,连连翻转,那叶子到了它面前的时候,被他夹住,力道控制精准,碰触他手指的时候,已经卸了全部力道。仿佛,那就是随风落下的一叶而已。

    这一叶之力,竟不亚于他曾经接过的,叶孤城的那一剑。

    陆小凤夹着手中的叶子,对叶孤城道“城主的剑法,果然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了。”陆小凤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寻常的飞花摘叶皆可伤人,而是,天地万物,皆可为他所用,他在何处,何处即是他的剑。

    叶孤城一笑,眉眼竟然十分柔和,陆小凤知道他为何从一开始,就觉得叶孤城不对劲,今天的叶孤城,和往日的叶孤城全然不同,不是气质的不同,而是整个人都褪去了锋利,连眉目,都不似往日冷硬。

    此刻,叶孤城一笑,就让陆小凤想到了一个人。

    宫九。

    陆小凤的小指颤了颤,当他知道青衣一百零八楼的头目是霍休的时候,他的小指也是这样的颤抖过。他忽然觉得,自己已经窥破了一个迷局,这个迷局,并不是他所能承受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他在江湖能够活这么久,和他从不乱说话有很大的关系。所有的线索都能够缀连成线,前尘,当世,此番种种,他忽然就想的分明。

    “我们是朋友。”陆小凤对着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说话的时候,十分郑重,全然不似往日的吊儿郎当。他对待朋友,总是认真的。承认过一个人是自己的朋友,那么,这个人就永远是他的朋友。

    “是。”叶孤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本来就是喜欢喝酒的人,只是,以前,他的处境不允许他喝酒,他的剑也不允许他喝酒。可是如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束缚着他了,他的剑也不能。武学至境,随心所欲而已。

    他端起酒杯,并不急着喝,而是放在鼻下闻了闻,感受粮食发酵之后,弥散出的别样的香气。

    陆小凤闭上了眼睛。空气中弥散的酒香也拯救不了他。即使,他只是闻一闻,就知道,杯中是上好的六十年的汾酒。

    “霍天青是你们的人。”陆小凤深吸一口气,深秋清冷的空气在他鼻端,让他的思路清明起来。

    “是。”

    “他要绸带,并不是为了进入皇宫的资格,而是为了复制。”

    “是。这绸带本就是西域所产,阿九手下,有西域最好的织娘。”

    “你在紫禁之巅约战西门吹雪,是为了吸引皇宫的守卫,给刺客寻找行刺皇帝的机会。”

    “他可以不行动,我们还有后招。”叶孤城撇清跟南王父子的关系。也许,他知道叶孤城曾经为南王父子所累,所以,不想和南王父子有一丝一毫的纠葛。

    “宫主的所作所为,是你们商量好的。”

    “是。”

    “宫九是谁,你又是谁?”陆小凤紧盯着叶孤城,不放过他一丝一毫的表情。

    叶孤城微微停顿了片刻,终于,还是对陆小凤说道“如你所见,我们是兄弟。他是我弟弟,我是他哥哥。”

    陆小凤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然而,叶孤城如此直接的说出他和宫九的关系,陆小凤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他想到了什么似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宫九他……”不是皇家血脉。

    “宫九他,是你的朋友。”叶孤城截住了陆小凤的话“如果他今日,沦为街边乞儿,你陆小凤就不拿他当朋友了么?”

    “无愧苍生,不负黎民,谁当皇帝有什么重要?”叶孤城回视陆小凤,眼神里是一抹悲悯的微笑。陆小凤沉浸在叶孤城的双眸里,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这个人就是这样,递给他热气腾腾的包子,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包子。

    往日种种,江湖颠沛,忽然就这样纷至沓来,让陆小凤猝不及防。他想起自己幼年,在江湖飘零,日日吃不饱穿不暖,甚至和高官富户家的狗争抢过食物。他想起旧时玩伴,因为生病无钱救治,而病死在医馆门口。他想起自己十一二岁,一个老婆婆把家里仅剩的干粮给了他,自己却饿着肚子,在冰冷的河水里洗上一天的衣裳,换取明天的口粮。他想起,邻家姐姐无助的哭泣,因为她的夫君战死沙场,却抵挡不住西域的连连进攻。

    陆小凤回想着新皇登基之后的事情。最后,盘桓在他脑海里,经久不散的,是那群拍着手,向他讨要糖果的孩子。至少,他已经看见百姓安康的希望了,不是么?虽然那样的希望很是细微,但是经年日久,定然可以积少成多。

    毕竟,治国之道,非一日之功。

    陆小凤笑了,有一种了却心事的轻松。他对叶孤城说道,“有一个当乞丐的朋友,和有一个当皇帝的朋友,自然有些不同的。”言罢,他端起一旁放置的小酒坛,拍开封泥,灌了一大口“前者我能喝到丐帮的狗肉汤,后者我能喝到这样的好酒。”

    叶孤城嗤笑,夹起桌上摆着的东坡肉,送入口中。东坡肉装在了小瓮中,下面烧着特制的端碳,碳似银若铁,热力长久,不起飞烟。此刻,红烧肉被小火偎制了许久,软烂酥糯,入口即化,正是绝佳的好滋味。

    “想不到城主居然喜欢吃这个。”陆小凤看叶孤城夹了三五块肉吃,不由有些惊奇,印象中,叶孤城应当是喜好清淡的。

    “味道不错。”陆小凤却不知道,叶孤城的确口味清淡,只是这东坡肉,却是他唯一喜欢的肉类了。

    陆小凤也提起筷子,夹了一块吞到嘴里。只觉得肉汁粘稠,炖煮过的肥肉有了几分晶莹,肉皮又十分弹牙,肉汁浓的仿佛能把嘴唇黏上。而瘦肉部分又吸满了汁液,韧而不柴,劲头十足。

    两人不说话,开始吃了起来,晚来一步的司空摘星也大喊大叫的加入抢肉的阵营。叶孤城已经吃了五六块,就端起一杯酒慢慢饮尽,看着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一起,筷子翻飞,将足足一翁的东坡肉吃得汁也不剩。

    丰年留客足鸡豚,浮生已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嗯,这章城主哥哥吃了红烧肉,下一章该九公子吃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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