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容墨对此深有体会。

    他联系了自己在学校时的前辈,对方正在他的目标城市那里半工半读。他的alpha学姐是个彻头彻尾的女汉子,对于容墨的身上发生的变化一点儿也没有打听甚至八卦的意思。她只是表达了对于容墨变omega又被人标记这番“遭遇”的同情,之后就把自己闲置不用的住处借给了他。

    或许是因为多数人信仰着那个需要严格自律的宗教,这地方的犯罪率是a国最低的地区。与此同时,来到这里谋生或旅游的外乡人却有不少因为不可抗因素死亡的,比如翻车、雪崩、登山时坠崖。

    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没理由总是发生在外来人士身上。这不禁令人疑惑,是否有什么非自然力量导致了这一切。

    这非自然力量的确有可能存在。那个严格到苛刻的宗教教义里,描述了一种连结人间与地狱的生物——黑犬。教徒之外的人则习惯称之为地狱恶犬。

    教徒们认为,只要看到黑犬累计三次,就会在最后一次看到它之后很快死于非命。或许平时撞见黑犬只是因为碰巧经过墓地附近的缘故,但是在破了戒律之后,看到它的几率便会大大增加。当然,它是否存在于这个真实世界还是个未知数。

    面对这种生物,容墨一点儿求知欲也没有;他固然对各种奇怪的生物怀着好奇,但他也很珍惜生命。一种只要被看到就能令人倒大霉甚至丧命的生物,容墨想来那个传言产生的地区“眼见为实”就怪了。

    只不过,为了父亲留下的唯一线索,他就算不想来也得来。

    容墨原本打算几天解决这件事、之后迅速返回林夏身边,只可惜事情进展得很不顺利。

    找到照片上墓碑所处的墓地,这无疑是直接切入要害的行动方案。可墓碑上除了死亡日期、名字以及是那个教的信徒之外,再也提供不了其他信息。虽然墓碑的简陋以及背景中出现的山峰说明这地方可能处在附近有山的野外,但这本来就是个因山峦绵延景观著名的地区,如果搜寻所有可能的地区,必然会花费很多时间。

    去图书馆查找与黑犬有关的资料;这是容墨最初采取的方案,他已经验证了这根本行不通。这一宗教信徒撰写的书籍中溢满了对它的敬畏,其他人的相关文字则对此表示不屑。然而,黑犬的习性与弱点、目击者描述、可能被错认成黑犬的其他生物,则是完全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中。

    容墨敢肯定,自家老爹会去研究墓地,其目标绝对是这个连目击记载都没有的生物。

    这真是够蠢了,而自己还得去找这个到处惹事的家伙……虽然自己也是惹了一路麻烦的节奏,如果没有某人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么自己恐怕已经死过很多回,甚至死法多样到能够编成一本书:《容墨死亡的一千种方式》。

    停止了自我调侃,容墨不由自主地将手覆到胸口被林夏咬伤的位置。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非常想念那家伙;这并不仅仅是因为omega依附伴侣的本性,更是因为他对那个人的爱慕与依恋。再强大的omega想到他的伴侣也会有点小媳妇心理,更何况容墨一点儿也不强大,只是迷糊又傲娇罢了。每次他嘴硬说不想念某人时,实际上都已经想得抓心挠肺。

    已经分开七天了;林夏的伤痊愈了没?他有没有想我,就像我想念他那样?最重要的是……自己分明留下了重要线索,对方却没有找过来!那家伙到底是原地等待了,还是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走失了?

    对不起,容墨在心中道歉;又让你担心了。

    当他发觉自己竟然在街心公园这样的公开场所想某人时,容墨气愤地把手中的笔一摔,同时立誓:“等为林夏那家伙生完孩子之后,自己就偷他的国际通行证一个人出来环球旅行!走自己的路,让他一个人撸去吧!”

    容墨的笔掉落在大理石花坛的边缘上,弹了好几下才终于停留在地面上。容墨无意间瞥到这一幕,瞬间茅塞顿开。

    a国的这个地区以旅游与采石为主要产业。建造花坛用的是石质较硬的种类,在这地区很常见;容墨想到的却是另一种石质较软又会在采集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石屑的岩石。那个墓地周边土地上的灰白色就是石屑沉积而成的,所以,自己只要打听采石场的位置就可以了。

    容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他的目标地点。这一处采石场已经废弃,它与墓地之间的距离不大、墓地规模也很小,以至于容墨很快就找到了照片上的墓碑。

    容墨加快了步伐,想要快点到那墓碑跟前。咦?在踏过某一处时,他察觉到不对,于是停下了脚步。

    已经快到冬天、他所处的位置又是a国气温相对最低的西北部,天气较为寒凉;他刚才落脚时明显感觉到地上的温暖透过鞋底传到了脚面,这太不科学。

    容墨转身蹲下,用手摸索方才走过的地方。在碰到某一处时,他明显感到手被烫了一下、人也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普通的热度,他指尖的皮肤都被烫红了。容墨一边往手指吹气抹药膏,一边想着先前在图书馆里看到的那段文字描述。

    “黑犬经常在荒野上的墓地附近出没;它身上有着凡人不可见的地狱之火,足以将一片生机盎然的草地化为焦土。”

    这一定是在开玩笑。

    容墨想把那些荒诞的传说赶出脑海,但它们总是锲而不舍地跑回来。墓地的杂草被人除净了,容墨无法得知这奇怪的热度在最高温时能否烧焦草木;但他知道,方才手指碰触到的地方确实非常烫。

    如果地面的热度真是由某种动物造成,那自己就可以追踪它了。容墨环视四周,确认四下无人、自己丢脸也不会被人看到之后,他开始寻找地表其他发热的地方。

    由于那发烫的区域只有巴掌大小、各个区域之间也有间隔,他只能用手在地上摸索着前进;这样一来,容墨只能用近乎于爬的姿势前进了。幸而周围没有别人,他心里虽然有点尴尬,也在循迹前行的过程中恢复成了平和心态。

    容墨发现,发热痕迹间隔的距离不完全一致却依旧有规律可言:它们是四个一组的,有点像是四肢着地动物走过留下的足迹;但他不敢断言这是黑犬留下的,因为前爪与后爪之间的距离太大,他本人从未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犬类。

    这一连串的发热痕迹到了一个岩石被开采后留下的大坑附近就消失了。容墨站起来,开始猜测留下这些痕迹那生物的去处。

    钻到地下、回地狱去了?这么幼稚的想法绝对要第一个否决掉。

    跳进坑里了?坑太深、里面有不少突出的岩石,跳下去不被摔死也会被扎死。

    飞走了?这个想法挺傻的;但想到之前看到过的羽蛇和天蛾人,容墨觉得这个猜想最有道理。

    他打算围着大坑走一圈碰碰运气,走出一段距离后却发觉有人把手搭在了自己肩上。容墨不说话也不回头,面色平静如常,手心却渗出了冷汗。

    从前他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有出外历险的机会,因此看过很多冒险和鬼怪故事聊以□。他看到过山林中狼袭击行人的方式:它会把前爪从后面搭在人的肩膀上;只要那个人停步回头,它就可以把猎物的脑袋咬下来。

    容墨不知道后面的是什么,他只是觉得肩上那只手或爪子份量挺大。他又向前走了两步,与之前的步调无异;而后忽然身子一低,在地上滚了两圈。

    他倒是挺想就地一滚迅速跃起发起反击,可惜他没那个技巧,只能手忙脚乱地爬起。当他看清先前碰触自己肩膀的东西,不禁汗毛倒竖。

    在他面前的不是狼,而是一只黑狗——大小近似于狮子的黑狗。它皮毛乌黑,却闪着诡异的蓝光;眼睛很大,像是两个红灯笼。

    容墨本以为这只狗是被人涂了一身磷来吓人的,就像某部侦探小说里那样;可是当他看向那只狗脚下的草地时,便彻底打消了这一猜想。正值深秋,地上生长着的杂草早已变黄、干枯;而那只狗慢慢踱步时,踏足的地方皆是由黄变黑、变成了如同烈火焚烧后的焦土。

    眼前的景象固然令人吃惊,但容墨已经没闲工夫惊叹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逃生。虽然传说中的黑犬从不咬杀人类,只是用它那超乎自然的力量将人拖下地狱;可容墨觉得,那正在淌下涎水的舌头以及尖利的獠牙比所谓传说有说服力得多。

    这附近如果有陷阱什么的就好了;只可惜,不会有人来墓地附近打猎,更不会有人挖出能够容纳这么大只野兽的陷阱。或者,我可以想办法把这狗引到石坑里?这直上直下的石壁落不了脚,肯定能把这狗摔得七荤八素。

    容墨还在思考这一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法,他面前那只巨大的黑狗却已经按捺不住,蓦地跃起向他扑来。容墨慌忙向旁边一闪,本以为身体能够稳住,脚下却是突然一空!

    如容墨所愿,这里确实有个陷阱、就在他方才站立位置一米开外。不幸的是,掉进去的是容墨自己。

    他一脚踏空的瞬间自我保护般地蜷起了身体,“顺利”地掉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地洞。从距头顶将近两米高的位置掉下,容墨真是摔得够呛;然而他觉得很欣慰:上方的洞口不大,那只狗是不可能跟着跳下来的,他暂时安全了。

    作者有话要说:忽然就灵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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