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我也喜欢你

    麦初初在床上刚躺下没多久,卧室的房门便被推开了,罗隐抱着自己的被子站在门口,小声说道:“肖玫在客厅,我睡不着。”

    麦初初扑哧笑了声,摁亮床头台灯,撑着手臂看向罗隐。

    罗隐无辜道:“她在说梦话,又哭又笑的。”

    单身公寓就是这点不好,空间太小,相互之间能独立的位置不多,麦初初想想肖玫现在的状态,也只能叹气,她在自己的床上滚了一圈后,对罗隐说道:“床不能上,其他空间你可以任意使用。”

    罗隐在窗户和床中间的空地上躺下,麦初初没有拉窗帘的习惯,皎洁的月光静静地穿透那层薄薄的玻璃窗,水银般铺洒在罗隐的周身。

    麦初初爬到床沿,低头看向罗隐,轻声说道:“罗隐,你觉得你是个好男人吗?”

    罗隐的一只胳膊枕在脑下,另一只胳膊挡在眼睛上,他淡淡说道:“一个男人好不好,要看衡量的标准,也不是他自己说得算的。”

    麦初初酒精上脑,又暂时睡不着,便趴在床沿垂着脑袋和罗隐絮絮叨叨说话,“肖玫那男朋友,我之前见过一面,如果我也像你一样,一眼就能看出人的好坏,说不定肖玫今晚就不会遇到这种事了。”

    罗隐放下挡在眼睛上的手,看向麦初初,“看来你是真喝醉了,才会说出这么天真的话。”

    麦初初抓过枕头,朝罗隐扔去。

    罗隐接过枕头塞在脑袋下面,这才说道:“我先前能说中杨沁,是因为我熟悉他们这一类型的年轻人,对于一个陌生人,你当真以为我能做到像福尔摩斯一般?况且,肖玫的性格太软,容易被人捏着,即使不是今晚这个男人,说不定也会出现别的男人,不让她自己改变,悲剧还是无法避免的。”

    “哼。”麦初初忿忿不平地嘀咕道:“你们男人不就喜欢女人这样吗?长得漂亮,性格又软,最好能赚钱,然后又对你们百依百顺。”

    罗隐斜睨着麦初初,问道:“你觉得你是那种女人吗?”

    麦初初摇摇头。

    罗隐笑道:“那你又怎么能说我是那种男人呢?”

    麦初初想了半天才回过味,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埋起脸。

    罗隐翻了个身,背对着麦初初,冷笑道:“我早就和你告白过了,这会儿装什么矫情啊。”

    又一个枕头从床上砸向罗隐的后背,罗隐来者不拒地将两个枕头都枕在脑袋下,舒舒服服地打起鼾来。

    麦初初捂住耳朵,怒道:“不许打鼾!”

    罗隐立即停止打鼾,但身体依旧没转回去。

    麦初初又说道:“把枕头还我一个,没枕头我睡不着。”

    罗隐充耳不闻。

    麦初初气得磨牙,“罗隐!”

    罗隐背对着她,闷闷说道:“麦初初,我这辈子只对一个人表过一次白,还惨绝人寰地被拒绝了,你别老对我颐指气使的,小心哪天我不高兴了一走了之到时候有你哭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麦初初根本没听清楚罗隐说的话,她趴了半天,喝了酒的脑子也垂了半天,早就有些神志不清了,这会儿因为枕头气得直接站起下床,一脚踩在罗隐的屁股上,一手去揪枕头,“你把枕头还给我!”

    罗隐脚下不过一勾,麦初初就跌了个云里雾里,罗隐抱着她在冰凉冷硬的地板上滚了一圈,两个人都有些晕头转向。

    麦初初看着被他压在身下的罗隐,恼怒道:“你早点把枕头给我不就完事了?”

    罗隐瞪着她,半天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麦初初,你到底是醒着还是醉着?”

    麦初初笑眯眯地翘起嘴角,“你不知道吗?这世上有个词叫做借酒装疯。”

    罗隐心想会套用语境用成语,看来多少是清醒着的,“你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现在居然还敢踹我了。”

    麦初初趴在他的胸口上,脑袋抬起,双眼炯炯有神地看着罗隐,“罗隐,你听说过借酒壮胆吗?”

    罗隐一脸狐疑地瞪着麦初初,严肃道:“麦初初我警告你,踹我屁股也就算了,你要真敢对我动……”

    “手”字还没出口,麦初初的唇已经压到了罗隐的唇上,她没有什么经验,虽说借酒壮了胆,但两片软软的嘴唇最多也只敢在罗隐的唇上磨蹭来磨蹭去,像小猫嗅食物般,痒到人心尖上。

    罗隐身体上的反应比他心理上得要快得多,在他弄明白麦初初的意思前,他已经化被动为主动,温柔缠绵地加深了这个带着酒气的吻。

    麦初初脑子里嗡嗡作响,她的神智一半清醒一半迷糊,她有种意识,觉得自己很快就会睡着,所以她要争取在睡着前,把她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于是她用力推开正吻得浑然忘我的罗隐。

    麦初初推开他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马上要睡着了。”

    罗隐迅黑了脸,“不许睡。”

    麦初初半睁着朦胧的眼,眉目含笑地看着罗隐,“你说你这辈子只对一个人表过一次白,现在,我也要对我这辈子唯一喜欢上的人表白。”

    罗隐原本还黑着的脸不知怎么的就红了起来,他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身体。

    麦初初笑道:“在我喜欢上这个人之前,我其实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我给自己买意外险和养老险,买房买车攒钱,等我退休了,如果我身体健康,我就带着我的钱周游世界,如果我身体不健康,我就送自己进养老院,等我死了,请他们把我火化干净,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便是,我前半生没有父母姐妹,后半生也可以没有伴侣孩子,我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可是偏偏那个人出现了。”

    罗隐的手捧住麦初初的脸,替她将垂落的头抚到耳后。

    “那个人和我告白的时候我只觉得荒唐,真的荒唐,就连亲生父母都会抛弃自己的孩子,这世上又有什么样的感情是可以矢志不渝的呢?”麦初初看着罗隐,脸上的神情也不知是哭还是笑,“我一开始真的不喜欢他,觉得这个人太自大,一起出去出任务的时候总是不许我那样不许我这样,出的任务又都是危险系数高的,我明明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为什么那个人却总把我当成一个舍生忘死的大侠来折腾?”

    罗隐心想你可真是记仇。

    麦初初也笑,“这么讨厌的人居然还是厅长家的太子爷,家庭幸福美满,父母宠爱,吃穿不愁,出了门也是人人敬畏,横看竖看,我都觉得这个人更讨厌,感觉他就像一头大象,而我只是只卑微的蚂蚁。”

    罗隐刚要开口,嘴巴就被麦初初捂住了,麦初初不满道:“我知道我是嫉妒,心态不平衡。”

    罗隐点点头。

    麦初初松开手,叹气道:“可是后来我现,这个人虽然自大,但他不会拿我的安全开玩笑,他虽然骄傲,却愿意为我做许多不那么骄傲的事,有时候觉得他真是不可理喻的自负和臭屁,但有时候又觉得,他真是无可救药地让人喜欢和依赖,我不知道爱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我知道,和他在一起,我比以前更快乐,更充实。”

    罗隐等她说完,轻轻问了句,“所以,结论是?”

    麦初初闭上眼,心安理得地趴在他坚硬温暖的胸口上,笑道:“结论就是,我也喜欢你啊。”

    罗隐想象不到的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眼泪、愤怒和酒精的夜晚,最后竟然以他的感动和麦初初的沉眠而告终。

    那个趴在他心口上均匀呼吸的女人就像一团流动着的水,从他在安全局里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开始无声无息地渗透进他的世界。

    罗隐抱紧麦初初,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会做,他只是紧紧地抱着她,双眼望向窗外的月光,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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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初初和罗隐虽然都喝了酒,但是一点也不耽误他们俩第二天顶着熊猫眼照常上班,肖玫就不行了,她在麦初初的沙上一路睡到下午两点,醒来后也是头疼欲裂,只能干坐在沙上着空寂久远的呆。

    等她彻底清醒过来,她也只是挪动着灌了铅的两条腿,木头人一般痴痴呆呆地回到自己家中。

    麦初初在给宁远上课的中途,收到的就是肖玫来的短信,她说她回家了,麻烦麦初初代请两天假。

    宁远最近正在认字,许多简体汉字他都没见过,对此麦初初早有准备,不仅搬来了几本常用字词典,也为他拟定了一份学习计划,即使是外出住宿考核期间,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宁远用签字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一页生字后,问麦初初道:“道长什么时候会回来?”

    麦初初笑道:“他今天的车,听说是去隔壁市。”

    宁远好奇问道:“去做什么?”

    麦初初笑道:“这是他的私事,只要不违法犯纪,不泄露安全局的机密,他也有他的人身自由呐。”

    宁远翻开本子,埋头写下一页生字,嘴上还在说着话,“这里的生活这么好,既能吃饱饭,还能学写字,如果我能把我弟弟妹妹也带过来就好了。”

    麦初初靠近宁远,笑道:“每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事我们必须争取,有些事我们不能强求。”

    宁远点点头,不再说话,专心写字。

    麦初初却想到了那个一心一意想回到过去世界的夜盗。

    其实最开始夜盗根本不叫夜盗,这名字完全就是好事的网络群众给他起的外号,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包括夜盗本人,似乎都已经接受了这个名字。

    夜盗想要回到原有的世界,却不知道,他本身已经逐渐融合进了这个世界,纠缠越深,越难脱离,这是麦初初当初没有告诉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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