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接受公孙仲均作为助手,酒老妖很吃惊,

    “你居然能忍受别人跟在你身边,”他问,

    杨明把手指摇了一摇:“不是让他跟在我身边,是我要跟在他身边,”

    “哦,”

    “我一向很喜欢跟在嫌疑犯的身边,”

    “公孙仲均有杀人的嫌疑,”

    “当然,”

    “为什么,”

    “因为杀葫芦头的是个会武功的男人,公孙仲均会武功,而且他是男人,”杨明道,

    酒老妖立刻翻一个白眼:“那这江湖上有多少人是沒有嫌疑的,”

    杨明笑道:“可是只有公孙仲均主动來找我,难道推他出去吗,”

    酒老妖也笑了,

    推人出门的事,白痴才干,

    他们当然不是白痴,

    “可是为什么凶手一定是男人,”酒老妖问,

    表情非常的不耻下问,

    杨明笑了,

    在智商上,他毕竟比酒老妖强那么一点点,

    酒老妖看不见的事,他能够看见,

    他们都见过葫芦头的尸体,两个人也许都注意到,他死前跟人谈过话,这人跟他站得还挺近,刚好够一伸手就碰到他后脑勺的距离,

    他们也都看过尸体后脑上的伤口和溅出來的东西,两个人也许都注意到,伤口的断面证明击打的物体有一定硬度、表面却是柔软的,而血液和**溅出來的痕迹表明凶器大约是一个拳头大小,运动较快,

    杨明能、酒老妖也能判断:凶手可能是在手上包了一层布帛击打葫芦头,

    但是却只有杨明能判断他是男人,

    “因为击打的力道表示他的手沒有受伤、不需要包纱布,现在也不是要戴手套的季节,所以我断定他是为了杀人才包上布,击打后脑致人死命相当干脆,但溅出來的东西比较脏,包布是为了避免自己溅到哪怕一点点脏东西,宁肯包布也不要弄脏手后洗掉,凶手有洁癖,可是他同这个恶臭的小叫花子说话时却不怕离得很近,证明对气味不敏感,女人如有洁癖,沒有不害怕臭味的,必然会选择另一种比较洁净的杀人方式,而不会这么简洁的伸出手去用拥抱的姿态殴打这个脏东西的后脑勺,所以,凶手是男人,”杨明道,

    酒老妖放下酒葫芦,目瞪口呆看着他,灌了一口酒,忽然大叫道:“非也非也,”

    “哦,”

    “可能这个变态就是纯粹的喜欢包着手,可能这个女人刚好鼻子塞闻不到气味,你的推理不严谨,”

    “哦,”

    “你说过:在沒有排除其他的‘可能’之前,所有的‘可能’,都只不过是‘可能’而已,”

    “嗯,”

    “所以你根本不能‘确定’ 凶手是男人,”

    “我可以,”

    “为什么,”

    “因为你说的‘可能’,都‘不可能’,我判断我推出的‘可能’,乃是‘一定能,”杨明眨了眨眼睛,

    酒老妖愤怒了:“为什么,,”

    “因为,所以,”杨明道,“因为我能用语言都不能轻易解释的为什么,得出绝不会有错的判断,所以我是成功的江湖医生,你是酒老妖,”

    这简直是屁话,

    酒老妖出离愤怒的瞪着杨明,片刻,忽然笑了,把头埋进酒葫芦里:

    “不错,你是天下第一的江湖医生,我是酒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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