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甜症 作者:良二
分卷阅读3
家的路上——对方还刚刚提出了要和自己在一起的希望,而他到现在都实在是开不了口说一句,好啊。
明明还是很喜欢他。
走到快要接近公交站台的地方,林书群突然停了下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的郑彦差点整个人扑到对方的身上。
高中的时候明明还比我要矮上一点呢,他有点酸溜溜地想。
“学长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
“额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这样的林书群,郑彦总觉得自己很难说出不好或者是任何拒绝他的话语,而站在街边的便利店抱着衣服和包的自己,看上去傻的简直像是在等着女朋友一样。
等等...!
对方已经出来了,手里捏着两根冰棒。
递到自己手里之前,还贴心地把包装撕开,包在棍子上,防止融化了的冰淇淋滴下来弄脏手。
实在是太贴心了,一边说着谢谢一边接过来的郑彦在心底默默想着。
本主题由 墨鱼丸子 于 2017-7-25 22:5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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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鱼丸子 楼主| 发表于 2017-7-25 22:50 | 只看该作者
大约对方也是深谙逼人不能逼太紧的道理,礼貌道了再见后就转身离去。
郑彦愣了半晌,对着空气说了句“再见。”
然而再见的意思大约是还要见面,咬着冰棒木棍、拖沓着步子爬楼回家的郑彦想到这一层,顿时觉得对方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又像个傻`逼一样毫无发觉的心甘情愿跳了下去。
可能蹲在坑底还在心里想着哎呀真好呀!
抛却对方与自己的那段陈年旧事来说的确是一桩好事。
林书群大约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接触到的故人,高三一开学他就转学去了他母亲老家的高中,不同于城市里所讲究的所谓素质教育,在那个县中里所有人似乎都是只看重成绩与排名,不要说是拿手机上网了,平常连吃饭的时间都是被压缩压缩再压缩。
高二的暑假郑彦的父母终于离了婚,结束了长达二十年的互相折磨,由于爱情的结合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侵蚀,而郑父的屡次出轨也让郑红花终于选择了放弃,既然挽留已经失去了意义,又何必去争取?
而另一方面,当某一次她去郑彦租住的小出租屋给儿子整理房间时,在打开`房门的那一刻震惊的看见拥吻在客厅里的男孩们。
尚存的理智让郑女士送走了林书群——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儿子的好朋友时,夸对方的英俊与礼貌的情景,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自己儿子脸上所表现出的那种惶惶不安与担忧,又让她的心霎时就像是坠入了无底深渊。
做父母的都是一心为孩子好,而显然同性之间的感情在当今社会仍为成为主流的情况下,所可能遭受到的来自社会与他人的非议与诘难,是她所不愿意看见加诸于自己的孩子身上的。
于是她决定替儿子办理转学,转回老家去,用高强度的学习与严苛的管理去尽可能地使得郑彦能够回到正道上。
一年多的牢笼般的生活似乎的确让郑彦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只是曾经活泼外向的自家儿子似乎在一夜之间,就变得开始沉默寡言起来。
而独自生活的压力又使得郑红花除了在保障郑彦能够吃饱穿暖之外,没有再多的经历去管这些,青春期男孩的沉默与内向在她此刻看来也许只是变得沉稳的表现。
也许...也许上了大学就好了吧。
高考完出成绩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郑彦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睡觉。
郑红花心惊胆战地防备着这个孩子的突然爆发,然而并没有,他似乎就这样把林书群,把在n市的一切封在心底,彻底成为一个锯嘴葫芦,哪怕是郑红花给他塞了钱让他出门放松放松,他也只是去周边的小商场里,买回来一提奶茶。
这么多口味,都是以前和林书群一起喝过的,郑彦拎着沉甸甸的购物袋,走在阳光下,他伸出手去遮挡住六月还不算毒辣的阳光,没来由的就想起林书群。
同一条街上有好几家奶茶店,从来只有林书群一个人愿意陪他顶着正午的太阳,慢悠悠地往远处走去,去买他喜欢的那家。
男孩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慢慢蹲下,瘦骨嶙峋的脊背有骨节清晰的凸起。
他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动心的瞬间来的莫名其妙毫无防备,郑红花冲进来,看见他和林书群吻在一起的那一瞬间,也是他对自己这段感情真正有所认知的开端,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能够展开,就已经被粗暴的打断。
但直到现在他还能回忆起自己落在林书群唇上的那个吻,与对面的男孩脸上瞬间的错愕与紧接着的沉迷,还记得对方唇上的触感与他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干净而清新的味道,像是雨后的青草地的味道。
接下来的周末两天休息在家,郑彦放空这享受这难得的清净。
郑红花期间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介绍人表示对方很满意,希望你们能有进一步发展balabala,他一边打开门去拿敲门敲的震天响的外卖小哥送来的糖水,一边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对电话里的人说“嗯嗯嗯,知道了,好的好的”
郑女士热衷于给他相亲,却又并不是怎么在意相亲过后的具体发展事宜,顶多是每次通话中郑彦会提一句这次见的这个人不太好,而她下次就会注意在挑选相亲对象时记得把儿子说的不喜欢的那些共性挑出来,再筛出去。
然而这个城市就这么大,能够接受这样的同性之间的相亲的人数量也十分有限,再这样下去郑彦恐怕要连相亲都没得相了...
然而郑彦却像是突然回了魂一样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我觉得这个挺好的,想和他交往看看了”顿了顿,他又说了一句,“那个人就是我高中喜欢的,妈。”
郑红花那天后来在电话里还说了什么,郑彦已经不记得了。
在空调缺氟,呼哧呼哧运转的仿佛一个六七十岁得了哮喘的风箱一般的房间里,汗水浸透额发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在喝了冰冰凉、甜丝丝的糖水之后,郑彦想,去他妈的,老子烦不了了。
十六岁的郑彦没有办法抓住他的爱情,但是二十六岁的郑彦可以。
周一的早上,郑彦难得打起精神来了公司。
没有眼睛肿成鱼泡眼,也没有面色惨白眼底青黑脚步虚浮仿佛肾亏,今天的小郑面带和煦的微笑,踏着轻快地脚步,从容地吃着斥巨资三十六元在楼底下的星巴克买的小蛋糕——时值月底,还能够出手如此阔绰,以至于秃头主任都放下了手中的报纸,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亲切慰问。
“新领导来了,小郑啊,好好干啊!年轻人就是要有朝气嘛!”
然而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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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还是很喜欢他。
走到快要接近公交站台的地方,林书群突然停了下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的郑彦差点整个人扑到对方的身上。
高中的时候明明还比我要矮上一点呢,他有点酸溜溜地想。
“学长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
“额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这样的林书群,郑彦总觉得自己很难说出不好或者是任何拒绝他的话语,而站在街边的便利店抱着衣服和包的自己,看上去傻的简直像是在等着女朋友一样。
等等...!
对方已经出来了,手里捏着两根冰棒。
递到自己手里之前,还贴心地把包装撕开,包在棍子上,防止融化了的冰淇淋滴下来弄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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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彦愣了半晌,对着空气说了句“再见。”
然而再见的意思大约是还要见面,咬着冰棒木棍、拖沓着步子爬楼回家的郑彦想到这一层,顿时觉得对方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自己又像个傻`逼一样毫无发觉的心甘情愿跳了下去。
可能蹲在坑底还在心里想着哎呀真好呀!
抛却对方与自己的那段陈年旧事来说的确是一桩好事。
林书群大约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接触到的故人,高三一开学他就转学去了他母亲老家的高中,不同于城市里所讲究的所谓素质教育,在那个县中里所有人似乎都是只看重成绩与排名,不要说是拿手机上网了,平常连吃饭的时间都是被压缩压缩再压缩。
高二的暑假郑彦的父母终于离了婚,结束了长达二十年的互相折磨,由于爱情的结合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侵蚀,而郑父的屡次出轨也让郑红花终于选择了放弃,既然挽留已经失去了意义,又何必去争取?
而另一方面,当某一次她去郑彦租住的小出租屋给儿子整理房间时,在打开`房门的那一刻震惊的看见拥吻在客厅里的男孩们。
尚存的理智让郑女士送走了林书群——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儿子的好朋友时,夸对方的英俊与礼貌的情景,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自己儿子脸上所表现出的那种惶惶不安与担忧,又让她的心霎时就像是坠入了无底深渊。
做父母的都是一心为孩子好,而显然同性之间的感情在当今社会仍为成为主流的情况下,所可能遭受到的来自社会与他人的非议与诘难,是她所不愿意看见加诸于自己的孩子身上的。
于是她决定替儿子办理转学,转回老家去,用高强度的学习与严苛的管理去尽可能地使得郑彦能够回到正道上。
一年多的牢笼般的生活似乎的确让郑彦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只是曾经活泼外向的自家儿子似乎在一夜之间,就变得开始沉默寡言起来。
而独自生活的压力又使得郑红花除了在保障郑彦能够吃饱穿暖之外,没有再多的经历去管这些,青春期男孩的沉默与内向在她此刻看来也许只是变得沉稳的表现。
也许...也许上了大学就好了吧。
高考完出成绩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郑彦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睡觉。
郑红花心惊胆战地防备着这个孩子的突然爆发,然而并没有,他似乎就这样把林书群,把在n市的一切封在心底,彻底成为一个锯嘴葫芦,哪怕是郑红花给他塞了钱让他出门放松放松,他也只是去周边的小商场里,买回来一提奶茶。
这么多口味,都是以前和林书群一起喝过的,郑彦拎着沉甸甸的购物袋,走在阳光下,他伸出手去遮挡住六月还不算毒辣的阳光,没来由的就想起林书群。
同一条街上有好几家奶茶店,从来只有林书群一个人愿意陪他顶着正午的太阳,慢悠悠地往远处走去,去买他喜欢的那家。
男孩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慢慢蹲下,瘦骨嶙峋的脊背有骨节清晰的凸起。
他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动心的瞬间来的莫名其妙毫无防备,郑红花冲进来,看见他和林书群吻在一起的那一瞬间,也是他对自己这段感情真正有所认知的开端,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能够展开,就已经被粗暴的打断。
但直到现在他还能回忆起自己落在林书群唇上的那个吻,与对面的男孩脸上瞬间的错愕与紧接着的沉迷,还记得对方唇上的触感与他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干净而清新的味道,像是雨后的青草地的味道。
接下来的周末两天休息在家,郑彦放空这享受这难得的清净。
郑红花期间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介绍人表示对方很满意,希望你们能有进一步发展balabala,他一边打开门去拿敲门敲的震天响的外卖小哥送来的糖水,一边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对电话里的人说“嗯嗯嗯,知道了,好的好的”
郑女士热衷于给他相亲,却又并不是怎么在意相亲过后的具体发展事宜,顶多是每次通话中郑彦会提一句这次见的这个人不太好,而她下次就会注意在挑选相亲对象时记得把儿子说的不喜欢的那些共性挑出来,再筛出去。
然而这个城市就这么大,能够接受这样的同性之间的相亲的人数量也十分有限,再这样下去郑彦恐怕要连相亲都没得相了...
然而郑彦却像是突然回了魂一样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我觉得这个挺好的,想和他交往看看了”顿了顿,他又说了一句,“那个人就是我高中喜欢的,妈。”
郑红花那天后来在电话里还说了什么,郑彦已经不记得了。
在空调缺氟,呼哧呼哧运转的仿佛一个六七十岁得了哮喘的风箱一般的房间里,汗水浸透额发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在喝了冰冰凉、甜丝丝的糖水之后,郑彦想,去他妈的,老子烦不了了。
十六岁的郑彦没有办法抓住他的爱情,但是二十六岁的郑彦可以。
周一的早上,郑彦难得打起精神来了公司。
没有眼睛肿成鱼泡眼,也没有面色惨白眼底青黑脚步虚浮仿佛肾亏,今天的小郑面带和煦的微笑,踏着轻快地脚步,从容地吃着斥巨资三十六元在楼底下的星巴克买的小蛋糕——时值月底,还能够出手如此阔绰,以至于秃头主任都放下了手中的报纸,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亲切慰问。
“新领导来了,小郑啊,好好干啊!年轻人就是要有朝气嘛!”
然而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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