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加入东国国卫团,与血族抗战到底。”

    “我有责任和义务永远铭记那段历史:1530年4月27日,一场前所未有的宏大种族战争,被永久刻在人类历史之上。人类——对于我们所有人而言这个词将从今天开始有了它新的意味。”

    余卿的脸上浮现出了认真的光芒,继续背着誓词,口中的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晰认真:“我们将不会再因我们之间那些渺小的差异而自起干戈。我们将为我们共同的利益而团结起来。1530年4月27日,这是人类宿命的开始,我们将为了我们的自由而战。这一回,我们面对的是血族压迫,和迫害,是攸关整个人类的生死存亡。我们将为我们的生存权,我们的存续权力而战。

    这场战争延续至今。纵观人类历史,从来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像这样艰苦而漫长。如果我们凯旋,427战役将不再只是认为是血族对人类的挑衅,那一天将成为全人类以一个共同声音来宣誓的伟大一天。他们将喊道:“我们不愿坐以待毙!我们不能不战而亡!我们将要活下去!我们会活下去!”

    渐渐地,余卿宣誓的声音越来越大,从几乎弱不可闻的呢喃变成了慷慨激昂的大喊,在这一刻校园里面仿佛只有他的声音,这一刻卫国队员的誓词在校园飘荡,余卿的眼睛越来越亮,越来越坚毅,那高举着的拳头越攥越紧,仿佛要破开天空上的阴霾。

    “今天我志愿成为东国国卫团团员,加入到千千万万个保护国家的志愿者中,我们向血族宣战,因为他们企图把暴虐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头上。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曾今是同类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充耳不闻。”

    “我们曾经用这样的态度对待他们: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但是他们用血腥和暴力来回报我们和平的祈愿。”

    “那么我们作为东国国卫团的一员,我有权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心中的责任来向他们宣战。”

    “我,作为东国国卫团的团员,我,愿意为全人类的自由和独立贡献出一切力量。我们将用自己的鲜血和尊严告诉他们…………”

    伴随着最后这一句誓词,余卿的眼睛亮了起来,转过身体,不再面对国旗,而是对着迎宾楼的方向叫喊着:“我们将用自己的鲜血和尊严告诉他们,这里是我的国家,你们有权开始战争,但是无权结束战争。”

    天空上那遮阳的乌云居然真的散去,炽烈的阳光重新洒下大地,照射在余卿身上的负重衣上,余卿宣誓完后,站在骄阳之中,旗帜之下,明亮的眼睛被阳光照射的微眯起来,直视着那面旗帜,此时他终于明白压住心头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是每一个东国人对血族的仇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幼稚少年人的热血。

    仿佛那被堵住的胸口,在此时变得通透。余卿深吸了一口充满着银花香的空气。如果这蓝天之下没有血族,会更加美好的。

    身上的负重衣又开始发烫了,余卿放下拳头,看着来时的路,上唇掀起,露出了牙齿,平覆的眉毛也斜立起来,一副凶恶的样子出现在青涩的脸上。

    这是我东国的领土,这儿也是我以后生活学习的地方。

    高校长为我安排了工作,而这几个教授里面说不定还有自己的老师,不管你们是血族还是什么东西,在这里搞三搞四,弄的乌烟瘴气。

    我都不答应。因为这是我的地盘。

    对着迎宾楼的方向,余卿发狠的说道:“草!老子弄死你们。”

    说完这句话,余卿双腿发力,向迎宾楼奔回去,120公斤的负重衣加上自身体重,在奔跑时居然没有发出一丝声音,速度竟然奇快无比。

    多年之后,余卿站在峰顶上,看着这座曾今不属于人类的城市,想起:如果那天自己冷静一点,胆小一点,不那么冲动,或许自己可以实现年轻时的梦想,可以将大学读完,说不定还能住进两层小楼,过上平静舒心的日子。

    此刻他根本就没有做出选择,凭的只是少年人的一场热血。

    有的时候人只有做出错误的选择,才能过上正确的生活。

    现在余卿奔跑在银花大道上,余卿身上的沉重的负重衣,被空气阻力带的哗哗作响,就像只是穿了一件普通的薄长衫一般。

    大厅里面激战还在继续着。

    李平安的炮拳快且狠的递了上去,但是子爵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站在那里,把左手抬起,手掌打开,急速的炮拳和缓缓抬起的手掌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巨响,地面上的碎玻璃都被这巨大的撞击力震的跳起。

    物体从高速到静止之间的转换,一定要施加一个绝对力。什么是绝对力,就是不可撼动的力量。

    李平安携怒而击,以自己的实力却只逼得对方退后一步,子爵那看似温柔的左掌像几百吨重的合金钢一样,让李平安和他的炮拳再也无法寸进。

    不相信眼前的事实,李平安眼睛猛然一亮,看向子爵,没有透视眼,自然看不见这个带着面具血族的表情,但是从他微眯起的眼睛中,李平安知道他正在嘲讽的微笑。

    李平安口中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低下头,拼着全身的力量,右拳的青筋仿佛凸显出来,胳膊上的肌肉猛然变的粗壮许多,像一头战斗中的公牛,又像一个不服输的的赌徒,脚上的黑皮鞋的鞋底被挤压成了薄薄一片,脚下的大理石地面承受不住压力,一条条裂开的纹路在李平安脚下蔓延。

    子爵掌中感受到力量蓄积,眼中的轻蔑被惊疑取代。这力量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没有料到在人族怎么还会有这样超强的个体。

    沉闷的嘶吼越来越高昂,没有人看见李平安低下头的脸庞上,原本黑色的眼珠变成了金黄,成了窄细的瞳仁,眼白已经变得猩红,一声暴喝,一股大力从腰腹传递到右拳,李平安上前一步,一直被子爵那仿佛柔弱的左掌所挡住的拳头击了出去。

    子爵终于抵挡不住掌中那仿佛凭空生出的大力,被这股大力击退,但是子爵仿佛很是骄傲,就算退也不愿意挪动脚步,黑色的长靴拖在地面,发出尖锐的声音,身形不动,如同一个正在被一只无形大手挪动的雕像,一直到大门处才停下。

    鞋面与地面摩擦的黑色印记,从大厅中间一直蔓延到门口,阳光从大门照射进来,洒在子爵的红袍上,让那红袍变得更为鲜艳了,身边的地面上映出了一个修长的阴影。

    子爵看着喘着粗气,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的李平安,看到了他那猫眼般的瞳仁,子爵突然之间没有了被击退的愤怒,而是开始轻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好笑的事实,笑的仿佛人类喘不上气一般,笑的捂住了小腹,指着李平安边笑边断断续续的说:“哈哈……原来……哈哈哈……原来,你是……”

    看着越来越近的迎宾楼,余卿心里越来越没底,刚刚心里衍生出来的豪迈胆气,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毕竟那可是传说中的生物,以人为食啊。

    此时的余卿已经并不怕山林中的野猪,甚至黑熊,但是他害怕的是未知。

    刚刚奔回的路上,想到要面对血族,不知为何,余卿就想到第一次面对野狼时的情景,想到野狼那微眯的眼睛,呲出凶恶的犬牙,那令人心悸的低吼,很多次余卿到梦到那个场景,醒来时都是一身冷汗。

    因为这是余卿第一次面对杀意,所以这种恐惧感觉深深种植在余卿的大脑里。

    现在他面对全人类的敌人,这个只存在于教科书中的反派角色,让一个纯洁的少年如何不惊,如何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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