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在道路上很显眼,两个人在打发走附近的士兵后顺着血迹寻找着那名年轻刺客,可惜等他们看到血迹的终点后却是愣了。
“该死的,竟然下水了!真有胆子!”
维德诺没有想到陈浩轩竟然会用下水这招躲过自己和科莱特的追捕,不禁恼怒的‘嘁’了一声,这样就完全追踪不到对方的踪迹,但是现在的季节虽然不算冷,却也谈不上热,而且还是在受伤的情况下下水,如果活下来都是上帝保佑,之前暗杀财政官也是因为提前有准备才会选择水下逃脱的方式。
“哟呵,看来你的鱼儿跑了嘛,维德诺。”
科莱特阴阳怪气的对着维德诺讽刺着,由此可见这个人性格有多恶劣,不过知道自己同伴德行的维德诺并不生气,不打算跟着刺客一起下水的他直接扔下一句话离开了。
“跑了又如何?反正活不了多久,顶多再多蹦跶一会。派点人在沿途河道守着,到时候把尸体打捞出来确认生死就完事儿了。”
“这可是一条大鱼,这么跑了你难道就没有一丝不甘么?……喂,给我听人说话!”
看到自己的同伴毫不在乎的样子科莱特顿时感到有些无趣,对这样的人再说什么也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不过他还是试图说服自己的同伴,毕竟这年头大鱼是越来越少,他们不是没打过住在蒙特利久尼的马里奥的主意,这个家伙的分量可比任何所知的敌人都要重,而且是处于明面上的刺客,但是那里的防备近几年变得越来越严密,往常的一些手段全部失效,还因此损失了不少人手,也不知道那个男人又从哪里找了个高手来帮忙。
就这样,两个圣殿骑士离开了这个带着血迹的河畔,然而在他们离开后,一只湿漉漉的手忽然从水里伸出,接着浑身狼狈的陈浩轩从河畔上爬了上来。原来之前他趁着烟雾逃到河岸上,然后跳入水中后等待追击的圣殿骑士过来,要不是他有经过特殊训练旁边还有停在岸边的小船掩护,估计自己就被对方发现了,还好这两个人不算太聪明。
得赶紧回附近的据点,不然今天晚上就得交代在这了……妈蛋的!竟然搞的这么狼狈!
在辨别好方向后,陈浩轩踉踉跄跄的朝街道深处走去,在心中诅咒那两个圣殿骑士一会他便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但不能闭上眼睛,因为这一闭可能永远也睁不开了,如果就这样死在这里他绝对不会甘心,他还有事情没完成,耶和华大人不会希望看到他如此羸弱的样子!然而他再三勉励自己不能睡着,可是随着脚步越来越沉重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最后,他一头栽倒在了路边。
要死了么?
还真是熟悉而又讨厌的感觉啊。
回想起曾经从飞机上坠落,被一根钢筋破肚的无力感觉,陈浩轩有些不甘的闭上眼睛。
……
“陌生而熟悉的天花板……”
不知过了多久,已经在黑暗中游荡许久的陈浩轩忽然感到一阵凉意而不得不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中世纪那绘满图画的天花板,而是一个刷着白色涂料的单调天花板。盯了一会儿吊在天花板上被风吹的摇摇晃晃的白炽灯,陈浩轩摇了摇还有点发昏的脑袋,然后起身朝窗户走去,出现的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没办法不熟悉,因为这里是自己的家,待了十几年的家啊!原来那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一个无比真实的梦……算了,不管那么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去溜达一下吧。
“……外面也是那么无聊,早知道就不出来了。”
行走在步行街上,感到有些失落的陈浩轩嘴里不断的碎碎念着,毕竟之前生活的世界可是中世纪,突然看到现代风格的建筑之类的这些熟悉的事物让他产生了严重的不同步,总想摸摸头上并不存在的兜帽遮脸,或者混入人群当中,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在这个时候冒了出来,这让他的外出计划受到了不小的麻烦,看来出门也不是一件好事,而注意力不集中的某人走着走着撞到了迎面过来的年轻人。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新一代的人大部分不会讲什么礼仪,年轻人看也不看眼前这个穿着土气个子却将近一米八的普通宅男一眼,直接破口大骂。
“你有病啊!长没长眼睛!?”
“啊,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在想事情没看到你。”
知道自己理亏的陈浩轩急忙道歉,而对方见此也不好意思接着骂,只能悻悻的转身离开。
等年轻人离开后,陈浩轩一脸迷茫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钱包,这个钱包是自己下意识从那个年轻人身上顺手牵羊顺过来的。
难道那些不是梦?
虽然那个太过真实的梦里陈浩轩没少扒窃别人的钱包,但是没想到刚才居然就这么顺手的偷了过来,还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看起来对方也没有发现的样子。现在那些记忆就在自己的脑中存在着,然而自己却觉得记忆中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因为太不科学了,想想也知道突然被一个自称为耶和华的萝莉带走穿越各种世界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嘛,这可是现实世界啊!
冰冷而又残酷的现实世界……
陈浩轩掏出钱包里面的几张毛爷爷塞进自己的口袋,接着将已经空了的钱包随手扔进沿途的垃圾桶中,至于那个被偷的那小子……关他屁事?反正看对方的穿着也是个有钱人,少那么几百块钱没什么影响,况且顺来的钱也没送回去的道理,不如拿来孝敬自己,现在他可没有大笔的资金用来挥霍,所有的钱必须要省着点。
因为记忆最清晰的是刺客信条,所以陈浩轩打算做一个袖剑——既可以装逼又可以阴人,虽说在这个法治社会不太可能用到这种一看就该管制的玩意儿,不过既然要做袖剑的话身上的这点钱可不够,即使刚才有一个好心人贡献了一些还是不够做一个剑刃,而且还得偷偷摸摸的做,不然的话可是会被警察叔叔抓进监狱的来着。(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就在陈浩轩在大街上思考的时候,一个电子游戏俱乐部出现在他的面前,回想着记忆中自己百赌百赢的情景,某人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了俱乐部的大门,进门后他直接在前台兑换了二十元的游戏币然后朝某台无人使用的赌·博·机走去。(不知道会不会被河蟹,先防河蟹了再说!)
等从游戏俱乐部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赚钱的过程真心是相当顺利,陈浩轩无视掉身后仿佛苍老了十几岁的老板和一干仿佛看神一样的围观党,就这么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离开了,而在他在和俱乐部老板闲聊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更好的捞钱地点,不过去之前得做点准备,不然以他百赌百赢的幸运值肯定会玩脱。
想着这些陈浩轩打车来到了市里的大型超市,然后在众人鄙夷以及不解的目光中领着大包小包离开了超市,毕竟他买的许多东西不是男性该买的,而且他现在只是个除了个子高以外毫无特点的普通男人,看到他买了那么多东西还以为要宅在家里好几个月的啃老族,因此鄙夷和不解都很正常,而且经过梦的熏陶他也早就习惯类似的目光了。
将超市的东西放在小的可怜的家里后陈浩轩再次朝外面走去,在他记忆中还有许多制作简单却很有用的东西,不做出来简直就是浪费,这次他要去的地方是批发部,自己要做的东西里面少不了爆炸物,没有引信也爆不起来,所以现在去批发部买点鞭炮做成简易的引信还是可行的,虽然简陋了点,但总比没有好。(http://)。
等买好需要的东西后回到家已经晚上十一点左右,虽然陈浩轩并不觉得累,但终究不像梦里有那么好的体质,最好还是上床休息一会,然而过了许久他还是感觉不到一丝睡意,无奈下他只得起来调制东西。
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期间陈浩轩一觉都没睡,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他照旧很有精神,一点也不像一个星期没睡觉的人,而且这期间他也没吃什么东西,水也很少喝。他不敢去医院,怕医院的医生察觉到自己的不同,不过这样也好,因为不眠不休的工作这个宅男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就给自己做出了一把造工相对精良一些的袖剑和许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但因为材料和工具的缘故,陈浩轩的这柄新袖剑虽然做的挺精细,剑刃的质量却没有之前的学徒袖剑好,毕竟这这是普通的钢板做的,和那些铁匠们经过千锤百炼的剑刃比起来就是个垃圾,倒是在捅死人方面绰绰有余,毕竟现代人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穿着厚厚的铠甲,那种薄薄的衣服一捅就破。
托某宝的福陈浩轩在网上买了几把高仿的军刀和一箱子飞刀,虽然军刀是高仿的没有开刃,不过在他的耐心打磨下军刀的锋利度并不逊色于杀猪用的尖刀,飞刀同样也需要开刃,不过用起来的手感可是比中世纪的那些要好很多,在这方面的造诣上后人应该要比古人要高得多才对……大概。
让刺客降临这个黑暗的世界吧。
“该死的,竟然下水了!真有胆子!”
维德诺没有想到陈浩轩竟然会用下水这招躲过自己和科莱特的追捕,不禁恼怒的‘嘁’了一声,这样就完全追踪不到对方的踪迹,但是现在的季节虽然不算冷,却也谈不上热,而且还是在受伤的情况下下水,如果活下来都是上帝保佑,之前暗杀财政官也是因为提前有准备才会选择水下逃脱的方式。
“哟呵,看来你的鱼儿跑了嘛,维德诺。”
科莱特阴阳怪气的对着维德诺讽刺着,由此可见这个人性格有多恶劣,不过知道自己同伴德行的维德诺并不生气,不打算跟着刺客一起下水的他直接扔下一句话离开了。
“跑了又如何?反正活不了多久,顶多再多蹦跶一会。派点人在沿途河道守着,到时候把尸体打捞出来确认生死就完事儿了。”
“这可是一条大鱼,这么跑了你难道就没有一丝不甘么?……喂,给我听人说话!”
看到自己的同伴毫不在乎的样子科莱特顿时感到有些无趣,对这样的人再说什么也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不过他还是试图说服自己的同伴,毕竟这年头大鱼是越来越少,他们不是没打过住在蒙特利久尼的马里奥的主意,这个家伙的分量可比任何所知的敌人都要重,而且是处于明面上的刺客,但是那里的防备近几年变得越来越严密,往常的一些手段全部失效,还因此损失了不少人手,也不知道那个男人又从哪里找了个高手来帮忙。
就这样,两个圣殿骑士离开了这个带着血迹的河畔,然而在他们离开后,一只湿漉漉的手忽然从水里伸出,接着浑身狼狈的陈浩轩从河畔上爬了上来。原来之前他趁着烟雾逃到河岸上,然后跳入水中后等待追击的圣殿骑士过来,要不是他有经过特殊训练旁边还有停在岸边的小船掩护,估计自己就被对方发现了,还好这两个人不算太聪明。
得赶紧回附近的据点,不然今天晚上就得交代在这了……妈蛋的!竟然搞的这么狼狈!
在辨别好方向后,陈浩轩踉踉跄跄的朝街道深处走去,在心中诅咒那两个圣殿骑士一会他便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但不能闭上眼睛,因为这一闭可能永远也睁不开了,如果就这样死在这里他绝对不会甘心,他还有事情没完成,耶和华大人不会希望看到他如此羸弱的样子!然而他再三勉励自己不能睡着,可是随着脚步越来越沉重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最后,他一头栽倒在了路边。
要死了么?
还真是熟悉而又讨厌的感觉啊。
回想起曾经从飞机上坠落,被一根钢筋破肚的无力感觉,陈浩轩有些不甘的闭上眼睛。
……
“陌生而熟悉的天花板……”
不知过了多久,已经在黑暗中游荡许久的陈浩轩忽然感到一阵凉意而不得不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中世纪那绘满图画的天花板,而是一个刷着白色涂料的单调天花板。盯了一会儿吊在天花板上被风吹的摇摇晃晃的白炽灯,陈浩轩摇了摇还有点发昏的脑袋,然后起身朝窗户走去,出现的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辆,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没办法不熟悉,因为这里是自己的家,待了十几年的家啊!原来那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一个无比真实的梦……算了,不管那么多,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去溜达一下吧。
“……外面也是那么无聊,早知道就不出来了。”
行走在步行街上,感到有些失落的陈浩轩嘴里不断的碎碎念着,毕竟之前生活的世界可是中世纪,突然看到现代风格的建筑之类的这些熟悉的事物让他产生了严重的不同步,总想摸摸头上并不存在的兜帽遮脸,或者混入人群当中,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在这个时候冒了出来,这让他的外出计划受到了不小的麻烦,看来出门也不是一件好事,而注意力不集中的某人走着走着撞到了迎面过来的年轻人。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新一代的人大部分不会讲什么礼仪,年轻人看也不看眼前这个穿着土气个子却将近一米八的普通宅男一眼,直接破口大骂。
“你有病啊!长没长眼睛!?”
“啊,对不起对不起,刚才在想事情没看到你。”
知道自己理亏的陈浩轩急忙道歉,而对方见此也不好意思接着骂,只能悻悻的转身离开。
等年轻人离开后,陈浩轩一脸迷茫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钱包,这个钱包是自己下意识从那个年轻人身上顺手牵羊顺过来的。
难道那些不是梦?
虽然那个太过真实的梦里陈浩轩没少扒窃别人的钱包,但是没想到刚才居然就这么顺手的偷了过来,还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看起来对方也没有发现的样子。现在那些记忆就在自己的脑中存在着,然而自己却觉得记忆中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因为太不科学了,想想也知道突然被一个自称为耶和华的萝莉带走穿越各种世界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嘛,这可是现实世界啊!
冰冷而又残酷的现实世界……
陈浩轩掏出钱包里面的几张毛爷爷塞进自己的口袋,接着将已经空了的钱包随手扔进沿途的垃圾桶中,至于那个被偷的那小子……关他屁事?反正看对方的穿着也是个有钱人,少那么几百块钱没什么影响,况且顺来的钱也没送回去的道理,不如拿来孝敬自己,现在他可没有大笔的资金用来挥霍,所有的钱必须要省着点。
因为记忆最清晰的是刺客信条,所以陈浩轩打算做一个袖剑——既可以装逼又可以阴人,虽说在这个法治社会不太可能用到这种一看就该管制的玩意儿,不过既然要做袖剑的话身上的这点钱可不够,即使刚才有一个好心人贡献了一些还是不够做一个剑刃,而且还得偷偷摸摸的做,不然的话可是会被警察叔叔抓进监狱的来着。(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就在陈浩轩在大街上思考的时候,一个电子游戏俱乐部出现在他的面前,回想着记忆中自己百赌百赢的情景,某人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了俱乐部的大门,进门后他直接在前台兑换了二十元的游戏币然后朝某台无人使用的赌·博·机走去。(不知道会不会被河蟹,先防河蟹了再说!)
等从游戏俱乐部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赚钱的过程真心是相当顺利,陈浩轩无视掉身后仿佛苍老了十几岁的老板和一干仿佛看神一样的围观党,就这么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离开了,而在他在和俱乐部老板闲聊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更好的捞钱地点,不过去之前得做点准备,不然以他百赌百赢的幸运值肯定会玩脱。
想着这些陈浩轩打车来到了市里的大型超市,然后在众人鄙夷以及不解的目光中领着大包小包离开了超市,毕竟他买的许多东西不是男性该买的,而且他现在只是个除了个子高以外毫无特点的普通男人,看到他买了那么多东西还以为要宅在家里好几个月的啃老族,因此鄙夷和不解都很正常,而且经过梦的熏陶他也早就习惯类似的目光了。
将超市的东西放在小的可怜的家里后陈浩轩再次朝外面走去,在他记忆中还有许多制作简单却很有用的东西,不做出来简直就是浪费,这次他要去的地方是批发部,自己要做的东西里面少不了爆炸物,没有引信也爆不起来,所以现在去批发部买点鞭炮做成简易的引信还是可行的,虽然简陋了点,但总比没有好。(http://)。
等买好需要的东西后回到家已经晚上十一点左右,虽然陈浩轩并不觉得累,但终究不像梦里有那么好的体质,最好还是上床休息一会,然而过了许久他还是感觉不到一丝睡意,无奈下他只得起来调制东西。
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期间陈浩轩一觉都没睡,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他照旧很有精神,一点也不像一个星期没睡觉的人,而且这期间他也没吃什么东西,水也很少喝。他不敢去医院,怕医院的医生察觉到自己的不同,不过这样也好,因为不眠不休的工作这个宅男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就给自己做出了一把造工相对精良一些的袖剑和许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但因为材料和工具的缘故,陈浩轩的这柄新袖剑虽然做的挺精细,剑刃的质量却没有之前的学徒袖剑好,毕竟这这是普通的钢板做的,和那些铁匠们经过千锤百炼的剑刃比起来就是个垃圾,倒是在捅死人方面绰绰有余,毕竟现代人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穿着厚厚的铠甲,那种薄薄的衣服一捅就破。
托某宝的福陈浩轩在网上买了几把高仿的军刀和一箱子飞刀,虽然军刀是高仿的没有开刃,不过在他的耐心打磨下军刀的锋利度并不逊色于杀猪用的尖刀,飞刀同样也需要开刃,不过用起来的手感可是比中世纪的那些要好很多,在这方面的造诣上后人应该要比古人要高得多才对……大概。
让刺客降临这个黑暗的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