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话 池塘,那么深那么浅
我们把时间向前推移,那是2002年年底我刚到部队的时候,听我们一个老军医讲的,后面部分加入了我的一些猜测,但我觉得事情,应该是那样的。
话说我们部队是围着一个小山建立的,部队在山脚下,部队外围都有围墙与当地老百姓住宅区隔开,围墙外面是一圈池塘,被分成大大小小的若干格子一样,都是当地老百姓的鱼塘,很多老百姓在里面放养各种鱼类,不少还卖给部队食堂。有一年夏天早上,很早,一个当地的老百姓不顾卫兵阻拦,强行突破门岗跑到值班室,当时值班的是我的老连长(我那是还没去,老连长还是个刚下部队的参谋),看到有人闯进来,马上拦出去问什么事情。老乡慌张地说有人在池塘淹死了,看样子是你们部队的兵,快去看看吧!!老连长一听就急了,当时死个兵是大事啊,赶快上报值班领导,赶紧交了个班,跟着保卫股长就去看现场。事发地点在靠近部队家属区的院墙外,人就半漂在池塘里,为什么是半漂呢,因为池塘很浅,股长下去看的时候说是水才到膝盖。当时也通知了地方公安,不敢马虎,等人到齐了,才开始打捞,捞起来一看,便装,平头,浓眉大眼,穿着部队的鞋子,赶紧集合全部人马,逐个清点啊,最后确定是真我们部队的人,是谁?团长的新勤务兵!新兵下连队后被团长特别点名要到机关去当他的勤务兵,不久团长就去外地培训了,培训时间为一年,还没回来,但也差不多快了。这个时候团长勤务兵被淹死了!绝对大事啊,后来地方公安来现场仔细勘察,得出结论是凌晨死亡,系溺毙,身上只有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两张银行卡,几千元钱。但大家都想不通,一是团长的勤务兵为什么要凌晨翻墙?翻墙出去约会?不像,一般部队战士偷偷恋爱的,都是在白天请假出去或是周末,很少有凌晨出去的。再说,门口有纠察巡逻,就是预防战士晚上偷着跑出去游玩吃宵夜惹事的。这个小伙子是从特务连出来的,他就算夜里想出去办什么事,特务连的纠察他都认识,绝对犯不着翻墙,一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个事!二是这么浅的一个池塘,怎么能淹死人呢??水到我们股长膝盖,也就是40厘米最多!难道翻的时候摔着了?昏在水里被淹死?那也说不过去啊,团长的勤务兵,是特务连挑出的一个很出色的小伙子,个子1米8左右,身手好,学过武术,我们围墙才3米,说高不高,稍微会点功夫的加个助跑就上去了。说谁会翻墙失手他都不会,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后来验尸的时候,我们部队本着对自己人负责的态度和原则,派了个军医跟着去了公安局。回来后这个军医也没说出什么所以然,只是说公安局的法医按照程序进行了尸检,确实是溺毙,死亡尸检与公安判断的时间大致一致。后来,那个军医在和我们大家吃饭闲聊的时候,突然说了句“团长老婆也不害怕,还去看了下那个小伙子,都哭了呢。”当时谁也没感觉有问题,但我感觉那个老军医一定知道些什么。事故第二天,团长得到了通知,提前结束了培训赶了回来。回来立马去了趟公安局了解事情的经过,然后派人去小伙子家里接来家属,商议处理结果。团长办事很雷厉风行,第三天就召开了事故处理现场会。现场会就在我们单位,与会者四方,分别是由公安、部队、家属以及鱼塘老板四家共同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在公安部门通报事故后,部队宣布人道主义赔偿家属二十万,鱼塘老板负有一定责任,赔偿二十万。然后由公安局和部队共同宣布结案,定性为事故,上报上级部门。
而上级部门派人下来复核时候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要不还是总部的同志心细呢,经过仔细排查,发现了两个重大问题或是解释不通的地方,主要是出在两个地方:一个是池塘水之前并没有抽干检查,在上级专案组同志的坚持下,当地公安部门和居民协调,把池塘水都抽干了,发现了个大情况!原来,靠近部队围墙的这面水域,池塘被人为挖深了,大概有3米多深,面积大概为一个5x5米的半圆。而经了解,那个溺死的小伙子是不会游泳的(我们部队是水上作业部队,那小伙子就是因为不会水才没分到水上作业连队,而是去了特务连负责警勤等工作)应该是翻墙时,落地时候一定是一下子落在了深水区,连扑腾都没有,就这样活活被溺毙。
第二个问题:死者身上有两个银行卡,一个经查是死者自己的,另外一个是姓张的一个女人的,查到最后,这个银行卡的持卡人,原来就是团长老婆!专案组连夜询问了团长老婆,但她本人坚称不知道卡丢失的事情,很大可能是勤务兵自己偷偷拿的,这条线就这样基本断了。后来大家又转去询问那个池塘拥有者,说你怎么能随意挖深池塘呢?没想到那个池塘所有者说,什么挖深池塘?我刚去外地买鱼苗回来,不是你们抽干了水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好在干临活的民工到处都有,经过很大一番周折询问和悬赏后,最后有几个民工过来指认,说是个女的雇他们挖的,还挖了好几天。经过画像对比,认人,你们猜最后是谁挖深了池塘?
是那个池塘拥有者的女儿!再后来把那个女孩喊过来调查时候,那女孩已经哭得不行了,原来,她和那个勤务兵很久前就认识了,是高宗时候的笔友,小伙子入伍也是想尽办法来到这个单位,就是了离得她能更近一点。新兵期间甚至在下连队后,他们都是在瞒着所有人在交往,就因为那个勤务兵喜欢吃鳜鱼,总在她面前说,她就留了个心眼。再后来听人说鳜鱼需要深水蓄养,她就动了心思,就怂恿她爸爸去买鳜鱼鱼苗,同时自己请人在池塘最里面深挖坑,准备蓄水养鱼。但她做梦也想不到,一是那小伙子偷偷会半夜翻墙出来,以前都是勤务兵偷偷从侧门溜出来,极少也有翻墙的情况,但那是两人都约好了,女的在外面放哨等待,男的翻过来,然后两人一起出去约会;更绝的是他居然不会游泳,也从没告诉过那个女孩;然后,然后就这样淹死了。。。。。。。。
大家都以为故事到这里完了吗?你们又错了!事情转机在团长在家中整理这个战士遗物时候发现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比较私密,我就不细说了,反正团长是坐实了他老婆和这个战士之间确实有私情。团长出去学习这一年中,这个勤务兵天天出入团长家,帮着做家务干活等等,朝夕相处,两人感情慢慢升温,男孩又长得高大帅气,慢慢两人突破了禁区,有了私情。银行卡也确实是团长老婆给他的,她后来也当着团长面承认了这些。再后来团长立马上报上级自请处分,请求转业,并和原配协议离婚。当年年底转业去了地方,再后来据说又结婚了,对象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这个事情大致就到这里完了。
以后的都是我个人推理,我不知道是不是完全正确,但我感觉,或许,事情是这样:团长爱人是和团长青梅竹马长大的,所以我想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出轨,团长出去一年,很突然,更突然的是勤务兵刚调换就出去了,还找了个那么帅的,他自己不担心吗?所以我感觉这里有个阴谋,但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也许是那个勤务兵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也许是团长爱人发现了什么,以至于那个战士仓皇半夜出逃,十八九岁的战士,他想去哪里?去找鱼塘主人女儿吗?还是,想回家?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了,我只想说,有时,人心,比一切都可怕!
;
话说我们部队是围着一个小山建立的,部队在山脚下,部队外围都有围墙与当地老百姓住宅区隔开,围墙外面是一圈池塘,被分成大大小小的若干格子一样,都是当地老百姓的鱼塘,很多老百姓在里面放养各种鱼类,不少还卖给部队食堂。有一年夏天早上,很早,一个当地的老百姓不顾卫兵阻拦,强行突破门岗跑到值班室,当时值班的是我的老连长(我那是还没去,老连长还是个刚下部队的参谋),看到有人闯进来,马上拦出去问什么事情。老乡慌张地说有人在池塘淹死了,看样子是你们部队的兵,快去看看吧!!老连长一听就急了,当时死个兵是大事啊,赶快上报值班领导,赶紧交了个班,跟着保卫股长就去看现场。事发地点在靠近部队家属区的院墙外,人就半漂在池塘里,为什么是半漂呢,因为池塘很浅,股长下去看的时候说是水才到膝盖。当时也通知了地方公安,不敢马虎,等人到齐了,才开始打捞,捞起来一看,便装,平头,浓眉大眼,穿着部队的鞋子,赶紧集合全部人马,逐个清点啊,最后确定是真我们部队的人,是谁?团长的新勤务兵!新兵下连队后被团长特别点名要到机关去当他的勤务兵,不久团长就去外地培训了,培训时间为一年,还没回来,但也差不多快了。这个时候团长勤务兵被淹死了!绝对大事啊,后来地方公安来现场仔细勘察,得出结论是凌晨死亡,系溺毙,身上只有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两张银行卡,几千元钱。但大家都想不通,一是团长的勤务兵为什么要凌晨翻墙?翻墙出去约会?不像,一般部队战士偷偷恋爱的,都是在白天请假出去或是周末,很少有凌晨出去的。再说,门口有纠察巡逻,就是预防战士晚上偷着跑出去游玩吃宵夜惹事的。这个小伙子是从特务连出来的,他就算夜里想出去办什么事,特务连的纠察他都认识,绝对犯不着翻墙,一定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个事!二是这么浅的一个池塘,怎么能淹死人呢??水到我们股长膝盖,也就是40厘米最多!难道翻的时候摔着了?昏在水里被淹死?那也说不过去啊,团长的勤务兵,是特务连挑出的一个很出色的小伙子,个子1米8左右,身手好,学过武术,我们围墙才3米,说高不高,稍微会点功夫的加个助跑就上去了。说谁会翻墙失手他都不会,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后来验尸的时候,我们部队本着对自己人负责的态度和原则,派了个军医跟着去了公安局。回来后这个军医也没说出什么所以然,只是说公安局的法医按照程序进行了尸检,确实是溺毙,死亡尸检与公安判断的时间大致一致。后来,那个军医在和我们大家吃饭闲聊的时候,突然说了句“团长老婆也不害怕,还去看了下那个小伙子,都哭了呢。”当时谁也没感觉有问题,但我感觉那个老军医一定知道些什么。事故第二天,团长得到了通知,提前结束了培训赶了回来。回来立马去了趟公安局了解事情的经过,然后派人去小伙子家里接来家属,商议处理结果。团长办事很雷厉风行,第三天就召开了事故处理现场会。现场会就在我们单位,与会者四方,分别是由公安、部队、家属以及鱼塘老板四家共同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在公安部门通报事故后,部队宣布人道主义赔偿家属二十万,鱼塘老板负有一定责任,赔偿二十万。然后由公安局和部队共同宣布结案,定性为事故,上报上级部门。
而上级部门派人下来复核时候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要不还是总部的同志心细呢,经过仔细排查,发现了两个重大问题或是解释不通的地方,主要是出在两个地方:一个是池塘水之前并没有抽干检查,在上级专案组同志的坚持下,当地公安部门和居民协调,把池塘水都抽干了,发现了个大情况!原来,靠近部队围墙的这面水域,池塘被人为挖深了,大概有3米多深,面积大概为一个5x5米的半圆。而经了解,那个溺死的小伙子是不会游泳的(我们部队是水上作业部队,那小伙子就是因为不会水才没分到水上作业连队,而是去了特务连负责警勤等工作)应该是翻墙时,落地时候一定是一下子落在了深水区,连扑腾都没有,就这样活活被溺毙。
第二个问题:死者身上有两个银行卡,一个经查是死者自己的,另外一个是姓张的一个女人的,查到最后,这个银行卡的持卡人,原来就是团长老婆!专案组连夜询问了团长老婆,但她本人坚称不知道卡丢失的事情,很大可能是勤务兵自己偷偷拿的,这条线就这样基本断了。后来大家又转去询问那个池塘拥有者,说你怎么能随意挖深池塘呢?没想到那个池塘所有者说,什么挖深池塘?我刚去外地买鱼苗回来,不是你们抽干了水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好在干临活的民工到处都有,经过很大一番周折询问和悬赏后,最后有几个民工过来指认,说是个女的雇他们挖的,还挖了好几天。经过画像对比,认人,你们猜最后是谁挖深了池塘?
是那个池塘拥有者的女儿!再后来把那个女孩喊过来调查时候,那女孩已经哭得不行了,原来,她和那个勤务兵很久前就认识了,是高宗时候的笔友,小伙子入伍也是想尽办法来到这个单位,就是了离得她能更近一点。新兵期间甚至在下连队后,他们都是在瞒着所有人在交往,就因为那个勤务兵喜欢吃鳜鱼,总在她面前说,她就留了个心眼。再后来听人说鳜鱼需要深水蓄养,她就动了心思,就怂恿她爸爸去买鳜鱼鱼苗,同时自己请人在池塘最里面深挖坑,准备蓄水养鱼。但她做梦也想不到,一是那小伙子偷偷会半夜翻墙出来,以前都是勤务兵偷偷从侧门溜出来,极少也有翻墙的情况,但那是两人都约好了,女的在外面放哨等待,男的翻过来,然后两人一起出去约会;更绝的是他居然不会游泳,也从没告诉过那个女孩;然后,然后就这样淹死了。。。。。。。。
大家都以为故事到这里完了吗?你们又错了!事情转机在团长在家中整理这个战士遗物时候发现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比较私密,我就不细说了,反正团长是坐实了他老婆和这个战士之间确实有私情。团长出去学习这一年中,这个勤务兵天天出入团长家,帮着做家务干活等等,朝夕相处,两人感情慢慢升温,男孩又长得高大帅气,慢慢两人突破了禁区,有了私情。银行卡也确实是团长老婆给他的,她后来也当着团长面承认了这些。再后来团长立马上报上级自请处分,请求转业,并和原配协议离婚。当年年底转业去了地方,再后来据说又结婚了,对象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这个事情大致就到这里完了。
以后的都是我个人推理,我不知道是不是完全正确,但我感觉,或许,事情是这样:团长爱人是和团长青梅竹马长大的,所以我想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出轨,团长出去一年,很突然,更突然的是勤务兵刚调换就出去了,还找了个那么帅的,他自己不担心吗?所以我感觉这里有个阴谋,但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也许是那个勤务兵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也许是团长爱人发现了什么,以至于那个战士仓皇半夜出逃,十八九岁的战士,他想去哪里?去找鱼塘主人女儿吗?还是,想回家?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了,我只想说,有时,人心,比一切都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