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好好的一场寿宴,白白被人搅黄,成了一场丧宴。去祝寿的好好的一群人,或白白变成了孤魂野鬼,或沦为残废,不得不退出江湖。这些无疑都使得朱家在江湖上名声大震。琴帝出尘,时隔多年重出江湖,降临朱家。天下英豪见之,无不赞许其举世当无双,挥指间,真的是挥指间,杀人取剑,震慑宵小,风采卓绝无愧于逍遥榜第二。这使得天下多少未曾见识琴帝神采者,扼腕叹息。对旁人都言,毁之当初未去朱家贺寿。而这也使得那些善于传播消息者,极力吹捧。更有甚者,恨不得将自己眼珠挖下来,装在其他人身上,让那人也看一下自己的当日回忆,见识琴帝之潇洒。相比之下,朱家出一悬赏榜就未显得那么轰动了,五百金去悬赏一个剑客的项上人头。用朱家后来给人的解释是,此仇不共戴天。那剑客乘人不备,只是偷袭接连杀了朱家二位公子。故朱家与他不死不休。

    江湖就是这样残酷和冷漠。当日在场人明明知晓四少爷为琴帝所杀,却不得发声。平白替一个剑客辩白,而惹恼朱家。这个买卖,江湖虽不缺少傻子,可不都是白痴,没几个人会这么去做的。至于后来,朱三少爷如何被杀,恐怕只有朱家的人和东林沐家,华家,江家最为清楚。东林势弱,他们也抵不过朱家无声的威胁。刚经历丧子之痛的朱老太爷发起疯来,整个朱家就都是疯子,这种情况下,没有几个家族敢去干预的。

    所以,徐庸铮被悬赏五百金,取项上人头。以千金换生擒之身。这个消息不过数十字,不过两三日间就传遍了天下十大州,这就是金意楼的买卖和能量。

    徐庸铮说来也不冤枉,还想着日后再临朱家的他,此刻不得不过上了逃亡的日子。他又过起了熟悉的一人一剑,不,这次是一人两剑行走江湖的日子,没有因为少了沐家的优待而感到半点可惜。他知道,像自己这种有深仇大恨在身的人,迟早会过上逃命天涯的日子。太过安逸优渥的生活只会让他的剑生锈,让他的心柔下来。而沐小姐的深情虽不足以让他中毒太深,却也好像不大不小的咳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好得了。朱家,我一定会再来找你的。

    徐庸铮轻念了一句,就背上行李,脚下不停地继续赶路。

    “这朱家又是何方的家族,你对他做了什么深仇大恨的事?”徐庸铮脑海里的一个声音道。

    因为完全是用意念交流,徐庸铮就不必开口。

    “应该是他对我做了什么才对。”徐庸铮道。

    “得了吧。”

    “他哪怕不招惹我,我也要去惹他。何况是他先惹的我。”诡听着徐庸铮这句话,深知这位大爷老实的表面下,是惹不起的。“更何况,朱三少爷从哪里,从何人手中拿到的惊天剑,我必须得弄清楚。”

    “惊天剑?什么?当年慕剑一所用的贴身佩剑。”诡惊讶问道。

    徐庸铮知晓惊天剑是剑幕创始人,人称剑神的佩剑,可是没想到剑神却叫这个名字。

    “慕剑一,管他呢。应该是剑神名字吧。不过这个名字的确不咋滴,和张三李四差不多啊。”徐庸铮心里想着。

    “这名字是不咋滴。可是他若杀起人来,日月无光。他一旦动怒,更是血流千里。像你这样的剑客,不需要他动手,一个眼神,你恐怕剑都来不及拔出来,就死翘翘了。”诡夸张说道。

    徐庸铮自然不信。“你吹起牛来倒是张口就来,不用打草稿的。那么说来,比今天琴帝还恐怖。琴帝好歹还动了几下手指。”

    “琴帝,上次你和我说的那个琴帝?我去他奶奶的,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我他大爷的感觉错过了大好的戏码。”诡忍不住爆了粗口。

    他在徐庸铮脑海里沉睡。当初本打算话费数月时间或者一年时间修养,谁知道徐庸铮神魂极其强大,一点点滋养他,如今时间不过月余,就使他恢复当初在玉器中一半的实力。这等奇效,他怎么舍得浪费。今日若非他感知到徐庸铮有危险,他恐怕真要抱着闷声发大财的想法,待了一两年再和徐庸铮交流。到时候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翁,吓徐庸铮一大跳才好。想到这,他的嘴角,不对,他的身体尚未恢复,脸还没长出来,他只有摇摆火焰,表示他的得意,以代替他的大笑。有了徐庸铮这个宝藏,何愁自己以后不能完全复原,重聚兵家大道呢?只不过这小子目前太过执拗,太难搞定,需要自己好生引导。

    徐庸铮知晓诡的想法吗?答案是不知道的。

    “急什么,接下来,躲不尽的追杀,你可千万别错过了。”徐庸铮在脑海里交流道。

    徐庸铮从客栈处抢了一匹卖相不错的骏马,跑上大道不久就幡然醒悟过来。如此跑下去,目标太大,恐怕没跑出去多远,路上就有成群结队的敌人等着他自投罗网。于是他选择一头扎进那座大山中,那座盘亘在朱家门前的衡亘山中。他的目的地,恐怕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沐逸雅都只知道大概在中州,具体地方,他没有说半个字。天下十州,中州占其十分之七。真按地界划分,东林,南岭,中州,西漠与北冥。其中中州最大,龙蛇混杂,海纳百川。他只需要翻越过横亘山,就可以进入中州任意一处州界内。到时候,凭他幼时和老神棍学的本事,完全可以蒙混过关,隐蔽下来。前提是天机阁不出手。这个稳居天下情报第一把交椅的情报机构,他若是真要找起人来,纵是你到了第十八层地狱,也有留个登记情报在它那处。

    徐庸铮的轻功并没有他人想象中那么好,显得和他的意境显得极为不符合。饶是如此,不过半日功夫,还是又已经赶了数十里的路。要知道这可是山路,并不好走。诡没有在他的脑海内活动,徐庸铮专心赶路之余,还念叨了好几个名字。双脚愈发有力,终于,快到太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他来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旁边。落霞携与孤鸟飞腾,花朵开放而香气弥漫,再看向溪流上游处,便是一道瀑布飞流直下。瀑布高约数丈,中间有怪石碣立而出,划破瀑布的脸庞,使水流隔断,下有树木一颗。风景十分优美。

    徐庸铮俯下身去,左手依旧不离开金戈剑,倒握着剑柄,右手一掬,就是一道甘甜的溪水随口而入咽喉。突然,他猛一抬头,果然发现溪水对面有三人站着。一人脸带笑意,还有一人神情颇为冷峻。

    来得好快,徐庸铮心里想到。

    若说赶路,天下无汗血宝马不可及之人,脚力堪称无双。可若说爬山,恐怕天下也没有比柴松贼更有能耐的了。三人仅仅花费二日的时间,便追赶到了这里。来的三人中,有一人是徐庸铮所认识的。他正是那日破庙见过面的那伙柴松贼的大当家。因为当日未问及姓名,所以今日也不必问。不是朋友,注定是敌人,那么没有什么比打一场能当作最好的对话了。

    那个大当家就笔直地站在最中间,身高却是最矮的。不是他本身不高,而是另外两个人实在是太高了。这样的组合就像带着护卫手下,出来游历山水的公子哥。杜蔺笙穿着一生灰色衣裳,这种颜色本就极为不易出彩,可是配上他剑眉中间的冷漠冰霜,便相得映彰,使他看上去显得更加冷傲。

    他的手中还是把玩着一柄短短的匕首,嘴上的笑意似乎在诉说着一个笑话。那就是,你死到临头了。

    一旁一个身形高大,露出健壮臂膀的男子,双手交叉横架在胸前,眼睛就像是没睡醒一般,惺忪蒙眬,不时打着大大的哈欠。这次老当家派他们三个人出来贺寿,可是下足了本钱。他们三个都是老当家的义子。谁曾想,楚瑞昭大闹朱家,琴帝大开杀戒。他们后来离开时,只感受到一道磅礴的意境震响了整个朱家。若不是中间这个叫斑蛇的家伙执意要追,他也不会赶来。老老实实睡一觉,不比打打杀杀来得更加快活吗?

    “想不到,今日在这青山绿水间,又见到一位老朋友。”杜蔺笙说道。他新进于柴桑老当家的义子之列,自取名字为斑蛇。所以他的衣服也是灰中带白,像极了在花丛中等待猎物的一条毒蛇,美丽又危险。

    “那日,是你们取走了梁雄的尸首。”徐庸铮问道。

    “哎呀呀,你这个人真是不识趣,一见面就提什么前尘往事。不过,若不是当日那具尸体,我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说来还真是要感谢你,徐庸铮。若没有你杀了那该死的梁雄,我们青疆王就不会下这么大的决心呢。”杜蔺笙说道。

    这哪里是真正的感谢。三个义子都知道梁雄和青疆王的关系绝不简单。甚至于,都能想到某个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梁雄正是青疆王的儿子。

    所以虽然青疆王不打算追究徐庸铮之杀戮,但是他们三人还是选择赶来,一是那尤为可观的赏金,二是,为了博一搏青疆王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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