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只流浪狗 作者:靠靠
分卷阅读10
现那只眼睛有点模糊,好似罩了一层薄雾,使得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睛显得更迷离了。
虽然不大想承认,但是变身成人的笨狗从正常人类的审美观来看,确实是一个帅气的青年,在狗界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英俊的狗了。
只可惜——
“看!”青年兴高采烈递过本子。
余宁接过翻看,前面几页的字歪歪扭扭的,后面越来越整齐,最后一页写得十分端正。
“恩,很好。”余宁表扬。
受到表扬的青年高兴坏了,扑到余宁的膝盖上,把脸颊枕在上面磨蹭。
无论说了几次青年总是改不掉狗的习性,爱撒娇。
余宁拍拍旁边的座位,示意青年坐上来。他翻出医生给他的药膏,教青年按摩自己的伤处。“像这样——”他比划着,让青年跟着照做。
虽说完全复原是不大可能了,但也许情况能稍稍转好一点。
青年笨手笨脚的,沾了两手的药膏,像抹乳液一样往自己脚上乱涂。余宁打掉他手,索性自己来,握着那一截脚踝,细致耐心地缓缓揉按穴道,让药膏渐渐融进去。
哎,他这保姆有点越当越习惯越顺手的趋势。
青年在一旁呆呆看着,问:“我的脚能好吗?”
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余宁从不开口保证,他想了想,“能跑得更快。”
青年对这个答案满意极了,他一激动,又扑到余宁身上,紧紧抱住余宁,温热的气息喷吐在余宁的耳朵边。
“喂你——”余宁挣扎起来,“说过多少次了!”
他两手都是粘腻的药膏,不好拉开青年。青年身上的绿色t恤是新买的,跟他的金发一搭配,亮得跟荧光棒一样,青年自己喜欢极了。他只有在变成人的时候能看见鲜艳的色彩,因此他穿的衣服裤子跟用的文具等东西,都喜欢五彩缤纷的。
余宁当然记得这件t恤是青年最喜欢的,他不想弄脏了它,只好维持着被紧抱到快要窒息的姿势。
“我可不可以——”青年居然哽咽起来,“一直住在这里……”他松开余宁,以专注到令人脑袋发麻的眼神盯着余宁,“我一定很乖,当最乖的狗,很听话,好好写字……”他停顿下来,认真想了一会,绞尽脑汁,再也想不出什么自己能做到的事了,于是非常沮丧,但仍接着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突然到来的赞美让余宁有些慌乱,被一只狗赞美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这种事,该如何回答?难道他真有那么好?说到底他也没做什么事,只是恰好在台风夜捡回了笨狗。余宁突然意识到,对于笨狗来说,自己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依靠的了。
多煽情的话。
余宁叹口气,揉揉青年的头发。
青年仍用亮晶晶的充满希冀的眼神望着他,余宁知道他在等他的答案。本来只是暂时收留,后来情势所逼,不得不收留,现在怎么变成了永久收留?
那样温润的、像水晶一样清澈的眼神实在让人无法拒绝青年的任何要求。
“……好。”
青年绽开的笑容像金黄的阳光一样灿烂。
11
收养余本这样的狗,有许多麻烦,余宁不是没考虑过。但眼下余本根本无处可去,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对自己的能力毫无控制之法。如果余宁不收养他,他就只有再度出去流浪。
余宁想,这样神奇的狗,不可能世上只有余本一只吧?至少余本的父母肯定非同寻常,只可惜关于父母的记忆,余本一点也不记得了。既然有父母,那很可能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亲戚,这些亲戚不管是人是狗还是其他什么奇怪的生物,总该有还在这个世上的吧。
余宁问青年,有没有想过寻找自己的亲人。
当时青年正忙着啃鸡腿,他一盒饭都吃完了,最后啃这只鸡腿是他一顿饭中最宝贵的时光。但听见余宁的问话,青年立刻放下鸡腿,以一种欲泣的眼神看着余宁。
余宁吓了一跳,怎么了?
青年哀怨地说:“你、你不要我了吗……”
余宁给了他一个爆栗。
即使余宁刚刚保证过永远收养他,但青年心底似乎有一种深切的惶恐,总担心只要有机会,余宁就会抛下他。夜里睡觉时余宁不让他睡在床边,他便坚持要睡在余宁的房门口。就算余宁把他赶去为他准备好的小房间(储物间已经改成一间小房间了),可青年仍会冒着被骂的风险,偷偷抱着毯子跑回去。
余宁去医院拿第二瓶药膏时,跟医生说了这事,医生现在几乎成了他的问题咨询人了。他见余宁来拿药膏,很高兴。
“狗狗的腿怎么样?有好一点吗?你应该把他带过来的!”医生说,他似乎很喜欢笨狗。余宁想,假如是医生遇见笨狗的话,笨狗应该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也不会被嫌弃。
医生从文件堆积如山的办公桌上艰难地翻出一本小册子,塞给余宁,“好好看看,上面简单写了一些养狗应该注意的事项。我以前就说过了,狗狗很怕孤单的。有些种类的狗狗,特别地粘人,你应当好好陪他。他想在你旁边睡觉,说明他缺乏安全感,需要在看得见你闻得到你味道的环境下才能入睡。你必须在你们中间建立起信任感,让他信任你,觉得你是爱着他的,永远不会丢弃他。你要知道,他是流浪狗,吃了很多苦,心里可能很不相信人类。再加上你一个人住,白天要上班,陪他的时间很少。狗跟人一样,是夜里睡觉白天醒来。白天没人陪他,他关在屋子里,精力没处消耗,夜里的睡眠就不会好……”
医生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余宁这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居然那么多。怎么,难道养只狗也要像绣花一样小心翼翼吗?
“你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和善的医生难得地涨红了脸,“狗狗、狗狗是生物,是活生生的,有想法,能思考的!”
你不能单把狗狗当成宠物,他不是玩具,他是你的朋友,是你的家人,医生说。
余宁觉得这种说法很肉麻。
但想起揪着他裤脚说要去赚钱的青年,心里就涌过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回到家后余宁偷偷仔细观察了笨狗,他想发现笨狗是否存在医生所说的那些问题,可他看不出来。他一打开门,笨狗正蹲在门边迎接他,看见他进来了,兴奋地站立起来,摇着尾巴扑到他身上。
巨大的力量使得余宁跌倒在地。
“汪汪!”笨狗趴在他身上困惑地叫了两声。余宁一把推开他,骂道:“重死了!”他怎么觉得笨狗越来越重,连身体都越来越巨大的感觉,现在当笨狗以后肢站起来时,都快有一人高了,威风凛凛。出去外面散步时,其他人总是显得有些忌惮笨狗,只有余宁知道笨狗是多么胆小、温和的一只狗,他还没见过笨狗有攻击性的时候。
“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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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那只眼睛有点模糊,好似罩了一层薄雾,使得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睛显得更迷离了。
虽然不大想承认,但是变身成人的笨狗从正常人类的审美观来看,确实是一个帅气的青年,在狗界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英俊的狗了。
只可惜——
“看!”青年兴高采烈递过本子。
余宁接过翻看,前面几页的字歪歪扭扭的,后面越来越整齐,最后一页写得十分端正。
“恩,很好。”余宁表扬。
受到表扬的青年高兴坏了,扑到余宁的膝盖上,把脸颊枕在上面磨蹭。
无论说了几次青年总是改不掉狗的习性,爱撒娇。
余宁拍拍旁边的座位,示意青年坐上来。他翻出医生给他的药膏,教青年按摩自己的伤处。“像这样——”他比划着,让青年跟着照做。
虽说完全复原是不大可能了,但也许情况能稍稍转好一点。
青年笨手笨脚的,沾了两手的药膏,像抹乳液一样往自己脚上乱涂。余宁打掉他手,索性自己来,握着那一截脚踝,细致耐心地缓缓揉按穴道,让药膏渐渐融进去。
哎,他这保姆有点越当越习惯越顺手的趋势。
青年在一旁呆呆看着,问:“我的脚能好吗?”
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余宁从不开口保证,他想了想,“能跑得更快。”
青年对这个答案满意极了,他一激动,又扑到余宁身上,紧紧抱住余宁,温热的气息喷吐在余宁的耳朵边。
“喂你——”余宁挣扎起来,“说过多少次了!”
他两手都是粘腻的药膏,不好拉开青年。青年身上的绿色t恤是新买的,跟他的金发一搭配,亮得跟荧光棒一样,青年自己喜欢极了。他只有在变成人的时候能看见鲜艳的色彩,因此他穿的衣服裤子跟用的文具等东西,都喜欢五彩缤纷的。
余宁当然记得这件t恤是青年最喜欢的,他不想弄脏了它,只好维持着被紧抱到快要窒息的姿势。
“我可不可以——”青年居然哽咽起来,“一直住在这里……”他松开余宁,以专注到令人脑袋发麻的眼神盯着余宁,“我一定很乖,当最乖的狗,很听话,好好写字……”他停顿下来,认真想了一会,绞尽脑汁,再也想不出什么自己能做到的事了,于是非常沮丧,但仍接着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突然到来的赞美让余宁有些慌乱,被一只狗赞美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这种事,该如何回答?难道他真有那么好?说到底他也没做什么事,只是恰好在台风夜捡回了笨狗。余宁突然意识到,对于笨狗来说,自己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依靠的了。
多煽情的话。
余宁叹口气,揉揉青年的头发。
青年仍用亮晶晶的充满希冀的眼神望着他,余宁知道他在等他的答案。本来只是暂时收留,后来情势所逼,不得不收留,现在怎么变成了永久收留?
那样温润的、像水晶一样清澈的眼神实在让人无法拒绝青年的任何要求。
“……好。”
青年绽开的笑容像金黄的阳光一样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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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余本这样的狗,有许多麻烦,余宁不是没考虑过。但眼下余本根本无处可去,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对自己的能力毫无控制之法。如果余宁不收养他,他就只有再度出去流浪。
余宁想,这样神奇的狗,不可能世上只有余本一只吧?至少余本的父母肯定非同寻常,只可惜关于父母的记忆,余本一点也不记得了。既然有父母,那很可能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亲戚,这些亲戚不管是人是狗还是其他什么奇怪的生物,总该有还在这个世上的吧。
余宁问青年,有没有想过寻找自己的亲人。
当时青年正忙着啃鸡腿,他一盒饭都吃完了,最后啃这只鸡腿是他一顿饭中最宝贵的时光。但听见余宁的问话,青年立刻放下鸡腿,以一种欲泣的眼神看着余宁。
余宁吓了一跳,怎么了?
青年哀怨地说:“你、你不要我了吗……”
余宁给了他一个爆栗。
即使余宁刚刚保证过永远收养他,但青年心底似乎有一种深切的惶恐,总担心只要有机会,余宁就会抛下他。夜里睡觉时余宁不让他睡在床边,他便坚持要睡在余宁的房门口。就算余宁把他赶去为他准备好的小房间(储物间已经改成一间小房间了),可青年仍会冒着被骂的风险,偷偷抱着毯子跑回去。
余宁去医院拿第二瓶药膏时,跟医生说了这事,医生现在几乎成了他的问题咨询人了。他见余宁来拿药膏,很高兴。
“狗狗的腿怎么样?有好一点吗?你应该把他带过来的!”医生说,他似乎很喜欢笨狗。余宁想,假如是医生遇见笨狗的话,笨狗应该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也不会被嫌弃。
医生从文件堆积如山的办公桌上艰难地翻出一本小册子,塞给余宁,“好好看看,上面简单写了一些养狗应该注意的事项。我以前就说过了,狗狗很怕孤单的。有些种类的狗狗,特别地粘人,你应当好好陪他。他想在你旁边睡觉,说明他缺乏安全感,需要在看得见你闻得到你味道的环境下才能入睡。你必须在你们中间建立起信任感,让他信任你,觉得你是爱着他的,永远不会丢弃他。你要知道,他是流浪狗,吃了很多苦,心里可能很不相信人类。再加上你一个人住,白天要上班,陪他的时间很少。狗跟人一样,是夜里睡觉白天醒来。白天没人陪他,他关在屋子里,精力没处消耗,夜里的睡眠就不会好……”
医生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余宁这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居然那么多。怎么,难道养只狗也要像绣花一样小心翼翼吗?
“你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和善的医生难得地涨红了脸,“狗狗、狗狗是生物,是活生生的,有想法,能思考的!”
你不能单把狗狗当成宠物,他不是玩具,他是你的朋友,是你的家人,医生说。
余宁觉得这种说法很肉麻。
但想起揪着他裤脚说要去赚钱的青年,心里就涌过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回到家后余宁偷偷仔细观察了笨狗,他想发现笨狗是否存在医生所说的那些问题,可他看不出来。他一打开门,笨狗正蹲在门边迎接他,看见他进来了,兴奋地站立起来,摇着尾巴扑到他身上。
巨大的力量使得余宁跌倒在地。
“汪汪!”笨狗趴在他身上困惑地叫了两声。余宁一把推开他,骂道:“重死了!”他怎么觉得笨狗越来越重,连身体都越来越巨大的感觉,现在当笨狗以后肢站起来时,都快有一人高了,威风凛凛。出去外面散步时,其他人总是显得有些忌惮笨狗,只有余宁知道笨狗是多么胆小、温和的一只狗,他还没见过笨狗有攻击性的时候。
“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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