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陆哲想过,自己到长安之后,对自己有兴趣的会有那些人。但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第一个来邀请自己做客的,竟然是尉迟敬德。

    不是,他是怎么好意思来任城王府拉人的。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每个群体当中都有这么一个人,对上,成天在领导面前晃,谈想法谈心得,打周围人的小报告,领导说句天气凉了就马上安排汤锅进补,恨不得当领导的舔狗。对下,自诩是领导心腹,对于周围的人看不起兼嫉妒,如果领导对于某个人表示看重或者欣赏,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拉拢或者打压,总之,一句话,他就是依靠领导而生的,自认为自己才是对领导最忠心,不允许别人说xx人对领导忠心。整天像打了鸡血一样,为了完成领导的任务,自己可以加班加点,不计报酬的完成,就觉得其他人也应该跟他一样,不然就是不对,然后排挤你,给你穿小鞋,打你小报告。

    而尉迟敬德,正是这贞观朝堂中的世民忠犬。对上无限谄媚,对下则是不屑加嫉妒。

    尉迟敬德乃是前隋降将,朝野之中很少同盟,于是他只好当紧紧抱住李世民的大腿当舔狗,当年在玄武门之变中,是第一个表示跟着秦王闹革命的,而且射死了李元吉。李世民登基之后,受封吴国公。

    本来这也是位极人臣,也是极好的前程,但是尉迟敬德觉得老子出生入死,杀了皇族才得到这个爵位,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不过动动嘴皮子,凭什么和我一样,再加上太宗治理天下越发倚重这些文官,尉迟敬德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就不爽了,于是他疯狂揭发同僚的短处,每当发现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的过失,必然不讲情面直言指责,经常还去李世民面前打他们的小报告,因此与宰臣不和,被李世民封往襄州当总督,去年才回来。

    尉迟敬德居功自傲,因为玄武门之变中提剑威胁房玄龄杜如晦加入,还亲手杀了李元吉,常以李世民心腹自居,他目中无人到什么地步呢?贞观六年,也就是两年前的一次酒宴上,觉得自己的座位才是应该离世民大大最近的,于是当着一众天策府老臣,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这个时候任城王李道宗好心出言解释,结果被他一拳捣在眼睛上,差点打瞎。

    虽然任城王大度的表示没有什么事情,但是有这么一件事情在,他能大喇喇的来请任城王府的客人去他家饮酒,在大唐士族的生态环境中,是一种极其失礼的行为。

    讲道理嘛,人家一个王爷,被你一个臣子差点打瞎了眼睛,现在还一副你家来了客人,我还要让他来我家拜见,哪怕是不太讲究礼法的后世,也说不出过去。

    所以,陆哲听到孙思邈的邀请之后,沉吟了良久,有些不想去。

    药王爷似乎看出了陆哲的想法,于是对他说,小郎君不过一介白衣,以吴国公之尊,还是去拜见下方好。孙思邈语重心长地说,如同长辈教导晚辈一般。

    好吧,你药王爷都这么说了,陆哲还有什么好说的,当即写了拜帖,随即让阿飞将拜帖连同尉迟敬德的请柬,一同送往吴国公府。

    见到陆哲同意了,孙思邈又怕陆哲不懂得长安贵族之间交往的礼仪,又是细细交代了一番,吃过午饭之后,这才离去。

    “你如此为他奔走,怕是好意都喂了狗。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站在王府大门外,看着孙思邈骑驴远去的背影,陆哲想起了一件趣事。

    根据野史记载,在孙思邈缓解了长孙无忌的病之后,尉迟敬德与他也有些龃龉。后世有快板为证(谦儿哥曾经唱过两次,真是骚):

    “一针治好娘娘的病,两针治好了龙一条。

    万岁一见龙心喜,钦身点他在当朝。

    封他文官他也不要,封他武将就把头摇。

    万般出了无计奈,钦身赐件大黄袍。

    在一旁怒恼哪一个,惹恼了敬德老英豪。

    为臣我东挡西杀南征北战跨马抡鞭功劳大,

    你为何不赐那黄袍?

    一副钢鞭拿在了手,手拿钢鞭赶黄袍,一赶赶到八里桥。

    药王爷,妙法高,脱去了黄袍换红袍。

    黄袍供在药王阁(gao),黎民百姓才把香烧。”

    虽然是民间故事,可见尉迟敬德心眼小这个也并非空穴来风。

    虽然不知道尉迟敬德找自己干什么,但是陆哲还是用心准备了礼物,既然是武将,哪有不好酒的,陆哲带上了两坛自家酿的贵台酒,换了身衣服,骑着他的小青驴,带着阿飞就出门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宴,但是陆哲半下午就出门了,长安城里面,达官贵人和诸侯王,都是住在皇宫附近,而越靠近皇宫的,则说明其权势越大。太极宫的东面,是诸皇子还有一干文官体系的居所,武将一系的,则大多在皇城西边,而尉迟敬德的府邸,则在紧靠着皇城的辅兴坊,陆哲需要穿过长长的朱雀街,几乎走过大半个长安城,才能走到。

    哪怕是陆哲提前出门,到达尉迟敬德家里的时候,已然快接近约定的时间了。

    阿飞上前叫门,送上名刺,很快,里面就有仆人过来说,“国公正在午睡,还望郎君少待片刻。”说完,接过阿飞送上的礼物,然后把陆哲引到偏厅,送上些糕点酒水,便匆匆下去了。

    于是,陆哲和阿飞两人,就这么在尉迟敬德家的偏厅,等了小半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才有人来说,国公已醒。

    于是,在出门一个多时辰之后,陆哲终于看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尉迟敬德,后世门神之一。

    在后世的传说里,尉迟敬德是个打铁匠出身,身材高大,皮肤黢黑,双臂有千斤之力。但是实际上尉迟敬德也是官N代,出生于官宦人家,属于高干子弟。曾祖父尉迟本真,后魏西中郎将、冠军将军、渔阳懋公,追赠幽州刺史;祖父尉迟孟都,北齐左兵郎中,金紫光禄大夫,北周济州刺史,只是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才混得不好,而且父亲死得早,早年间才混得一般。

    面前的尉迟敬德,又高又胖,虽然跪坐在席子上,但是陆哲粗粗的估计一下,差不多有一米八几,快到一米九了,不过跟演义和民间传说不同的是,这位尉迟公,一点都不黑,反而白白胖胖,看着就一副凶悍之气。

    “汝便是那山水郎?”

    “小子陆哲,见过吴国公。”谨慎起见,陆哲按照这几日裴青奴所教的,赶紧行大礼参拜。

    陆哲伏下身子行礼,也不见对方让自己起身,过了良久,才听到一个浑厚的嗓音传来。

    “那吐蕃三策,便是汝所献?”

    “正是小子所献。”听到吐蕃三策,陆哲一颗心提了起来,莫不是这大唐军方按照自己方法做了,发觉效果不好?

    “汝不过一黄口小儿,这吐蕃三策所涉及人力物力极多,不知可曾试过?”

    这话就说得极为诛心了,陆哲的吐蕃三策中,涉及到经济战争,兵法和练兵之术,自己一介白衣,怎么试?造反吗?

    于是陆哲赶紧回复:“此三策乃是小子苦思得出,并未试过。”

    “哼!兵者,国之大事也,汝不过一黄口小儿,岂敢妄言军国大事乎?这战功,始终需要吾等兵士一刀一枪厮杀得来,何曾听说只靠些许细作,一干商贾,便可行灭国之事?且然汝之三策,不过小儿之思,既未试过,某戎马半生,亦未听闻,汝凭什么上书,莫不是靠那绑腿之奇技淫巧,以求幸进耶?”

    “额?”陆哲有点懵逼了,原以为自己的吐蕃三策其实是很实用的,但是从尉迟敬德的态度来看,大唐军方对于这种经济战法,还是很排斥和不屑。

    “小子尝听闻吐蕃之患,心中苦思,偶有所得,遂成三策,虽是有些荒唐,但亦是某一番爱国之心。军中知兵事之人如过江之鲫,小子些许微末想法,未曾妄想被采纳,只是仅供参考尔。”陆哲赶紧表态,自己只是听闻吐蕃狼子野心,主动献计献策给你们参考的,至于听不听的,还是看你们。

    “若非汝乃一小儿,某定要追究汝妖言惑众之罪。尔后好自为之,好了,汝去罢。”尉迟敬德一挥手,便闭目养神,不再说话。

    “诺!”陆哲行了个礼,这才起身离开。

    委屈,窝火,不爽。莫名其妙被尉迟敬德叫来骂了一顿,陆哲心中十分郁闷,想起自己的吐蕃三策,可能就被这帮只知道厮杀的军汉给忽略了,不仅有些沮丧。

    等到半年后吐蕃出兵,大败唐军的时候,你们就知道自己错了。看着吴国公府的大门,陆哲恨恨地想,只是可惜那些即将枉送性命的大唐将士了。

    “可是山水郎陆小郎君当面?”兴冲冲而来的陆哲,以为自己能震慑这帮大唐土鳖反而被骂了一顿的陆哲,此刻正意兴阑珊呢,突然一个声音就在自己身后响起。

    “正是在下,不知足下何人?”扭头一看,竟然是个衣着华丽,仆人打扮的人。

    “仆之主与山水郎颇有渊源,欲邀山水郎共做长夜之欢。”那人赶紧行了个礼,恭恭敬敬地对陆哲说道。

    “不知汝主乃是?”看着面前这个衣着华丽得不像仆人的家伙,陆哲有些奇怪。

    “仆之主姓杨,其族弟与小郎君乃陈州故交,久闻小郎君大名,听闻小郎君已至长安,喜出望外,特此让仆来请小郎君。”

    “杨?汝主之族弟,莫不是姓杨讳弘毅者?”仔细想了想陈州故交,姓杨,陆哲很快就想起了那个温润如玉,长袖善舞的杨弘毅了。

    “正是如此。”来人抬起头,笑盈盈地对着陆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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