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不那么早的把千鹤打发了,这样好歹有个人证,现在这样百口莫辩了。
这个哑巴亏常忆吃的很郁闷,但也不能让人就这么死在这,不然她就更麻烦了。
无奈,只能费牛劲弄上马拖回家去。
回到家,一边帮他清理包扎伤口一边絮叨:“你说你,长的人五人六的怎么不干人事呢,这是碰上小爷我心善救你一条小命,换成别人管你死活?”
“不过,看你这身打扮,还有拽的二五八万的劲头,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等你醒了,小爷问的,你要敢不说实话,就请你去衙门的大牢去做客!”常忆气呼呼的包扎好他头部的绷带,用力的系了个死扣。
虽然狠话放下了,可惜对方昏迷着,听到听不到还是个未知数,说了半天其实也不过是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而已,连常忆自己都觉得有点神经。
好不容易包扎好了,也累瘫了,囫囵的吃了口剩饭回来,顺便瞧了眼昏迷的这位,不看还好,看了更糟心,居然发烧了。
接下来又是喂盐水,又是湿毛巾敷额头,总之,一切消停时已经四更了,反正她已经尽人事了,剩下的只有听天命了。
翌日清晨,常忆哈欠连天的爬起来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扭头的瞬间疼的咧嘴,日,落枕了。
一只手揉着脖颈,另一只手出其不意的捏着下巴用力一拧,一声清脆的声响,一声痛斥,落枕算是治好了,可是常忆却张着嘴巴愣住了。
因为,床上的那位不知何时已经醒了,而且看起来很有精神的在看她。
“你,好啦?”那么重的伤,居然这么快就醒了,牛掰!
年轻人一改昨日嚣张的态度,态度很是谦和,“你,救了我?”
这小子怎么有点不对劲?不会摔出脑震荡了吧!
“你,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常忆狐疑的打量他。
年轻人拧着眉头想了想,然后摇头。
常忆闹心的拍了拍脑门,试探的又问:“那你姓什么叫什么总记得吧!”
这个问题也让他有些迟疑,“我只记得,有人叫过我阿彻,至于姓什么,貌似姓凌。”
貌似?
原本只是头疼,现在简直头大,居然不是脑震荡而是直接脑残!
她从凳子上跳起来,勉强镇定的对凌彻说,“好,凌彻是吧,姑且就这么叫你好了。你,你别乱动,我还是给你找个大夫看看,你别跑啊,我,我马上回来!”
距离常忆家不远正好有个老字号的药铺,掌柜的就是郎中,姓王,常忆帮过他一点小忙,所以和常忆处的很不错,这次常忆连托再拽的,差点没要了老头的半条命。
凌彻瞧着常忆差点把王朗中累死,没忍住笑道:“你何苦这样为难一位老人家?”
常忆埋怨的瞥了眼凌彻,心的话:还不是因为你!你要是敢忽悠我,学老娘的穿越老梗,老娘一定打到你妈都不认得你!
而后愧疚的看了眼王掌柜,不好意思的倒杯茶递过去赔笑,半真半假的说道:“抱歉啊王掌柜,他,是我一朋友,外地人来着,昨天因为公务伤了,好像脑袋摔坏了,问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这不是怕耽搁,所以才拖着您老来这一趟吗?”
王掌柜顺了顺气,并没有任何怀疑,先是挑开凌彻的双眼看了看,而后切脉,不禁眉头微蹙,脸色凝重,“你这朋友伤得不轻啊,幸好底子好,不然,可能都醒不过来了。”
常忆附和着点头,侧头打了个哈欠,可不是,折腾了老娘半宿。
“不过,这头部的伤怎么像是遭到了二次重创啊?”王掌柜很是困惑,“或许就是因为两次的震荡,造成了他头部血脉不畅,经络受阻,或许是短暂的失魂之症……”
“失,失魂症??”常忆心虚的咽了口唾液,“能治好?”
“难说,这种病只能看他自己的情况,我先给他开点药医治他的内伤和外伤,你先给他吃着,待他好些,你再带他去他熟悉的地方走走,讲些过去的事,再说这见见他熟悉的人,或许能够想起什么。”
“那要多久啊?”她抽搐着嘴角,笑的比哭还难看。
瞧着常忆犯愁的样子,王掌柜笑了,“快的话可能三五天,或者几个月,慢的话几年一辈子也都有可能……”
常忆欲哭无泪,捡回来个烫手的山芋!现在把他丢出去,还来得及吗?
这个哑巴亏常忆吃的很郁闷,但也不能让人就这么死在这,不然她就更麻烦了。
无奈,只能费牛劲弄上马拖回家去。
回到家,一边帮他清理包扎伤口一边絮叨:“你说你,长的人五人六的怎么不干人事呢,这是碰上小爷我心善救你一条小命,换成别人管你死活?”
“不过,看你这身打扮,还有拽的二五八万的劲头,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等你醒了,小爷问的,你要敢不说实话,就请你去衙门的大牢去做客!”常忆气呼呼的包扎好他头部的绷带,用力的系了个死扣。
虽然狠话放下了,可惜对方昏迷着,听到听不到还是个未知数,说了半天其实也不过是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而已,连常忆自己都觉得有点神经。
好不容易包扎好了,也累瘫了,囫囵的吃了口剩饭回来,顺便瞧了眼昏迷的这位,不看还好,看了更糟心,居然发烧了。
接下来又是喂盐水,又是湿毛巾敷额头,总之,一切消停时已经四更了,反正她已经尽人事了,剩下的只有听天命了。
翌日清晨,常忆哈欠连天的爬起来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扭头的瞬间疼的咧嘴,日,落枕了。
一只手揉着脖颈,另一只手出其不意的捏着下巴用力一拧,一声清脆的声响,一声痛斥,落枕算是治好了,可是常忆却张着嘴巴愣住了。
因为,床上的那位不知何时已经醒了,而且看起来很有精神的在看她。
“你,好啦?”那么重的伤,居然这么快就醒了,牛掰!
年轻人一改昨日嚣张的态度,态度很是谦和,“你,救了我?”
这小子怎么有点不对劲?不会摔出脑震荡了吧!
“你,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常忆狐疑的打量他。
年轻人拧着眉头想了想,然后摇头。
常忆闹心的拍了拍脑门,试探的又问:“那你姓什么叫什么总记得吧!”
这个问题也让他有些迟疑,“我只记得,有人叫过我阿彻,至于姓什么,貌似姓凌。”
貌似?
原本只是头疼,现在简直头大,居然不是脑震荡而是直接脑残!
她从凳子上跳起来,勉强镇定的对凌彻说,“好,凌彻是吧,姑且就这么叫你好了。你,你别乱动,我还是给你找个大夫看看,你别跑啊,我,我马上回来!”
距离常忆家不远正好有个老字号的药铺,掌柜的就是郎中,姓王,常忆帮过他一点小忙,所以和常忆处的很不错,这次常忆连托再拽的,差点没要了老头的半条命。
凌彻瞧着常忆差点把王朗中累死,没忍住笑道:“你何苦这样为难一位老人家?”
常忆埋怨的瞥了眼凌彻,心的话:还不是因为你!你要是敢忽悠我,学老娘的穿越老梗,老娘一定打到你妈都不认得你!
而后愧疚的看了眼王掌柜,不好意思的倒杯茶递过去赔笑,半真半假的说道:“抱歉啊王掌柜,他,是我一朋友,外地人来着,昨天因为公务伤了,好像脑袋摔坏了,问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这不是怕耽搁,所以才拖着您老来这一趟吗?”
王掌柜顺了顺气,并没有任何怀疑,先是挑开凌彻的双眼看了看,而后切脉,不禁眉头微蹙,脸色凝重,“你这朋友伤得不轻啊,幸好底子好,不然,可能都醒不过来了。”
常忆附和着点头,侧头打了个哈欠,可不是,折腾了老娘半宿。
“不过,这头部的伤怎么像是遭到了二次重创啊?”王掌柜很是困惑,“或许就是因为两次的震荡,造成了他头部血脉不畅,经络受阻,或许是短暂的失魂之症……”
“失,失魂症??”常忆心虚的咽了口唾液,“能治好?”
“难说,这种病只能看他自己的情况,我先给他开点药医治他的内伤和外伤,你先给他吃着,待他好些,你再带他去他熟悉的地方走走,讲些过去的事,再说这见见他熟悉的人,或许能够想起什么。”
“那要多久啊?”她抽搐着嘴角,笑的比哭还难看。
瞧着常忆犯愁的样子,王掌柜笑了,“快的话可能三五天,或者几个月,慢的话几年一辈子也都有可能……”
常忆欲哭无泪,捡回来个烫手的山芋!现在把他丢出去,还来得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