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9
,让对方心疼,后悔,其实傻得彻底,最后伤的,还不是自己?
在我认识童之明之前,他已经在网上与陌生人频频约会不知道多少次,没有一个人曾经重复约见过。他长得可行,虽然越来越瘦,但骨子里是个青秀的苗子,深得别人的喜欢。放纵,肆意,不计后果,借情欲来麻醉自己。这样的约会是不会也不需背负感情的,彼此间各取所需,陌生里来,陌生里去。
进了门就拥抱接吻,出了门就重归陌路,像是彼此共同切断一点点生命,用于宣泄,然后将这一点点生命从自己的生涯中无情地丢弃。所以往往到最后,生命变成残缺不堪。
不过这对当时的童之明来说,谁也不会多问、谁也不会多想、谁也不会多记的潜规则,恰是合了他的意愿,乐得如此,不过是酒鬼求得一醉,瘾君子求得迷欢。自知虚无,但要的不过就是这虚无。
成年人的游戏,他在短短一个学期已经轻车熟路,对一切信手拈来。他俨然成了游戏人间的浪子,终日欢笑旌歌,仿若无有感情之人。夜里与陌生的中年男子相拥而睡,接吻,肌肤交融。没有多余的话,除了调情就是玩笑,谎话连篇。他在半年之间,成长得仿佛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可他明明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一学生,人生戏场他登得过早,换得过急。
因为此前一两年对甄仪的苦苦思念,他的身体每况日下,直肠癌终于发作,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发生突变,生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放任,不去理会。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视生死的人,对一切都无所谓,看一切都觉得无区别。
与甄仪之间的感情背负,于他来说究竟算是什么?以至于他伤心时,可以那样自伤。
我从未想过,童之明,这个命途坎坷的年轻人,对自己竟然也可以这样残忍淡漠。每一次想起他苍白无血色的脸,淡淡的笑,平静的眼瞳,就无法将他与游戏肉体欲望的人联系起来。可他毕竟是这样做了,连自己也不给自己后路。
许是他太过孤单,没有了不舍的人,对己身也就没有爱护的自觉。反而想毁掉自己,促就他所消极以为的无情命运。
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因为固执而可怜得悲壮,可怜得傻笨。但凡爱过的人,不管是否仍心存遗憾,大概都无一例外地无法对他鄙夷起一分半毫罢。
☆、act.004
4.
彼时,童之明已经很少回家,积蓄不多,但那样的生活,每日生存在别的男人的无感情的照顾下,也是不用花钱。他只在偶尔突然疯狂地想起甄仪,然后无限地厌恶自己的时候,回家,一个人摸黑坐着度过整个夜晚。
是在这样无规律的稀少的回家里,发现母亲的归来。
那天已经很晚了,童之明想着甄仪想得热泪落尽,心底绞痛,病疼阵阵,就买了一支烈酒想要买醉。每次睡不着,他就这样用酒灌自己,我想是因为初次见到甄仪时,甄仪亦是这样的作态,童之明便不自觉地引以为效。但这样的结果,不过是愁更愁,而且加速病发,更重地摧毁他的身体,然他对此已经毫不在意。
杨清废了不少口舌才让童之明认出她来——也或许当时根本就没有认出,只是童之明不以为意罢。她从他身上翻出钥匙,像一个慈爱的母亲一样扶着童之明进屋。这一对无以言说的母子。
第二天,童之明清醒过来时,杨清直直地问他:“房契呢?”
童之明一阵茫然,杨清又再次问他,“房契,房契在哪里?”
童之明听清了,没有说话,不作表态。他其实只是没心思理会她,他彼时没心思理会任何人,除了甄仪,除了可以跟他约见的男人。杨清以为童之明在生她的气,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自己做什么生意被人骗了,说自己被迫无奈借了高利贷,说自己再不还钱就要被人家卸胳膊卸腿了。
最后她终于搬上了当初她抛弃的亲情,又是愤怒又是恳求地低喊:“童之明,我是你的妈妈。你个不孝子,难道要看着你妈妈我被人活活打死吗?你个野种,不懂感恩的狗东西……”
杨清还骂了什么,童之明仿佛一句也没有听见似的,等到杨清骂骂咧咧累得再也骂不下去了,他才问,“说完了吗?”
杨清愤怒得一记耳光刮过去,把童之明刮得倒到了地上,连嘴角都撞破了,血迹缓缓渗了出来。杨清并不知道童之明的病重到什么地步,只是以为他喝醉喝昏了,就骂他,“跟你那个死鬼老爸一样,喝死你算了,没出息。两父子都没出息,果然是什么人出什么种。喝死吧。”
童之明淡淡的笑。
“有区别吗?”他轻声地问,像是反问杨清,他的母亲,又像是在问自己。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到卧室翻箱倒柜,他自己也是头昏脑涨记不清楚。后来找到了,像丢一张废纸一样扔给杨清,“是这个吧?”
杨清拿到房契,仿佛喜获至宝。当即便离开了,真的是连多逗留一刻的心情都没有,连看一看儿子的健康的浅薄的爱都不肯施舍。走得风风火火,一溜烟似的消失在童之明的视野里,像是害怕童之明反悔。
可是彼时的童之明,眼中哪里还会在意这样的东西?等到杨清以最快的速度变卖房子,买家前来收房时,童之明才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稀少的行李,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那间房子,搬进学校宿舍。
他生性孤僻,与同学关系不好,搬进去后,占用了原来同学们堆放东西的空间,更是引得他们厌恶。可他像是看不到似的,我行我素,不多说一句话。行李放在那里就离开,隔好几天才回去睡一夜。
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差了,病发得频繁。于是用积蓄购买护肤品,把皮肤粉饰得比原本还要好,看起来仿佛时尚潮流的年轻人,青秀可爱。他忍着病痛欢笑嬉闹,与那些男人玩得不亦乐乎,竟然也能不被那些男人发现他的虚弱。
有时候半夜病发,因为担心被别人知道他有病,就跑到洗手间,咬着毛巾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会随身携带泻药,一旦发现自己即将发病的症状,就会吞了药片,将肚子泄个清空,那样就算腹泻也会干净如初不露异常。
难的只是掩饰揪心的痛。那种剧痛,仿佛是拿刀片一下一下地切割身体,真真切切的痛彻心扉。那时候他就会再次挑起约会男人的情欲,像是毒瘾发作似的,放肆地与男人进行毫无感情的性事。因为病痛,童之明会流泪,会痛哭出声,男人错以为这又是童之明的调戏,于是更加尽兴,或者以为是童之明对某段留不住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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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心疼,后悔,其实傻得彻底,最后伤的,还不是自己?
在我认识童之明之前,他已经在网上与陌生人频频约会不知道多少次,没有一个人曾经重复约见过。他长得可行,虽然越来越瘦,但骨子里是个青秀的苗子,深得别人的喜欢。放纵,肆意,不计后果,借情欲来麻醉自己。这样的约会是不会也不需背负感情的,彼此间各取所需,陌生里来,陌生里去。
进了门就拥抱接吻,出了门就重归陌路,像是彼此共同切断一点点生命,用于宣泄,然后将这一点点生命从自己的生涯中无情地丢弃。所以往往到最后,生命变成残缺不堪。
不过这对当时的童之明来说,谁也不会多问、谁也不会多想、谁也不会多记的潜规则,恰是合了他的意愿,乐得如此,不过是酒鬼求得一醉,瘾君子求得迷欢。自知虚无,但要的不过就是这虚无。
成年人的游戏,他在短短一个学期已经轻车熟路,对一切信手拈来。他俨然成了游戏人间的浪子,终日欢笑旌歌,仿若无有感情之人。夜里与陌生的中年男子相拥而睡,接吻,肌肤交融。没有多余的话,除了调情就是玩笑,谎话连篇。他在半年之间,成长得仿佛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可他明明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一学生,人生戏场他登得过早,换得过急。
因为此前一两年对甄仪的苦苦思念,他的身体每况日下,直肠癌终于发作,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发生突变,生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放任,不去理会。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视生死的人,对一切都无所谓,看一切都觉得无区别。
与甄仪之间的感情背负,于他来说究竟算是什么?以至于他伤心时,可以那样自伤。
我从未想过,童之明,这个命途坎坷的年轻人,对自己竟然也可以这样残忍淡漠。每一次想起他苍白无血色的脸,淡淡的笑,平静的眼瞳,就无法将他与游戏肉体欲望的人联系起来。可他毕竟是这样做了,连自己也不给自己后路。
许是他太过孤单,没有了不舍的人,对己身也就没有爱护的自觉。反而想毁掉自己,促就他所消极以为的无情命运。
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因为固执而可怜得悲壮,可怜得傻笨。但凡爱过的人,不管是否仍心存遗憾,大概都无一例外地无法对他鄙夷起一分半毫罢。
☆、act.004
4.
彼时,童之明已经很少回家,积蓄不多,但那样的生活,每日生存在别的男人的无感情的照顾下,也是不用花钱。他只在偶尔突然疯狂地想起甄仪,然后无限地厌恶自己的时候,回家,一个人摸黑坐着度过整个夜晚。
是在这样无规律的稀少的回家里,发现母亲的归来。
那天已经很晚了,童之明想着甄仪想得热泪落尽,心底绞痛,病疼阵阵,就买了一支烈酒想要买醉。每次睡不着,他就这样用酒灌自己,我想是因为初次见到甄仪时,甄仪亦是这样的作态,童之明便不自觉地引以为效。但这样的结果,不过是愁更愁,而且加速病发,更重地摧毁他的身体,然他对此已经毫不在意。
杨清废了不少口舌才让童之明认出她来——也或许当时根本就没有认出,只是童之明不以为意罢。她从他身上翻出钥匙,像一个慈爱的母亲一样扶着童之明进屋。这一对无以言说的母子。
第二天,童之明清醒过来时,杨清直直地问他:“房契呢?”
童之明一阵茫然,杨清又再次问他,“房契,房契在哪里?”
童之明听清了,没有说话,不作表态。他其实只是没心思理会她,他彼时没心思理会任何人,除了甄仪,除了可以跟他约见的男人。杨清以为童之明在生她的气,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自己做什么生意被人骗了,说自己被迫无奈借了高利贷,说自己再不还钱就要被人家卸胳膊卸腿了。
最后她终于搬上了当初她抛弃的亲情,又是愤怒又是恳求地低喊:“童之明,我是你的妈妈。你个不孝子,难道要看着你妈妈我被人活活打死吗?你个野种,不懂感恩的狗东西……”
杨清还骂了什么,童之明仿佛一句也没有听见似的,等到杨清骂骂咧咧累得再也骂不下去了,他才问,“说完了吗?”
杨清愤怒得一记耳光刮过去,把童之明刮得倒到了地上,连嘴角都撞破了,血迹缓缓渗了出来。杨清并不知道童之明的病重到什么地步,只是以为他喝醉喝昏了,就骂他,“跟你那个死鬼老爸一样,喝死你算了,没出息。两父子都没出息,果然是什么人出什么种。喝死吧。”
童之明淡淡的笑。
“有区别吗?”他轻声地问,像是反问杨清,他的母亲,又像是在问自己。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走到卧室翻箱倒柜,他自己也是头昏脑涨记不清楚。后来找到了,像丢一张废纸一样扔给杨清,“是这个吧?”
杨清拿到房契,仿佛喜获至宝。当即便离开了,真的是连多逗留一刻的心情都没有,连看一看儿子的健康的浅薄的爱都不肯施舍。走得风风火火,一溜烟似的消失在童之明的视野里,像是害怕童之明反悔。
可是彼时的童之明,眼中哪里还会在意这样的东西?等到杨清以最快的速度变卖房子,买家前来收房时,童之明才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稀少的行李,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那间房子,搬进学校宿舍。
他生性孤僻,与同学关系不好,搬进去后,占用了原来同学们堆放东西的空间,更是引得他们厌恶。可他像是看不到似的,我行我素,不多说一句话。行李放在那里就离开,隔好几天才回去睡一夜。
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差了,病发得频繁。于是用积蓄购买护肤品,把皮肤粉饰得比原本还要好,看起来仿佛时尚潮流的年轻人,青秀可爱。他忍着病痛欢笑嬉闹,与那些男人玩得不亦乐乎,竟然也能不被那些男人发现他的虚弱。
有时候半夜病发,因为担心被别人知道他有病,就跑到洗手间,咬着毛巾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会随身携带泻药,一旦发现自己即将发病的症状,就会吞了药片,将肚子泄个清空,那样就算腹泻也会干净如初不露异常。
难的只是掩饰揪心的痛。那种剧痛,仿佛是拿刀片一下一下地切割身体,真真切切的痛彻心扉。那时候他就会再次挑起约会男人的情欲,像是毒瘾发作似的,放肆地与男人进行毫无感情的性事。因为病痛,童之明会流泪,会痛哭出声,男人错以为这又是童之明的调戏,于是更加尽兴,或者以为是童之明对某段留不住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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