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 作者:七步一生
分卷阅读16
童之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跑了过去,木桩一样杵在男人面前。
他不敢叫男人,男人的目光那样陌生,仿佛彼此从未见过,可他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当日那个人。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地盯着男人。他是在期待什么吗?童之明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想再看看男人,看看男人对他微笑,用温厚的嗓音,关怀他。
男人合他意愿地露出微笑,熟悉的,温暖的,可是男人没有关心他,只是犹疑着问:“你好,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我们是认识的吗?还是你认错人了?”
怎么可能认错?童之明想,可他无法说出一言一语,男人的疑问在他脑海中萦绕,像是一把匕首,一下又一下地戳刺他的身体。他又感觉到身体下面撕裂的痛,一阵一阵,越来越剧烈。
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
我们是认识的吗……
你认错人了……
也确实,他连男人姓甚名啥都不知道,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告诉他。
男人拉着那个年轻人离开了,擦着他的身体走过,童之明晃了晃,差点站立不稳倒到街上。他在那一刻彻底明了自己不过是男人觅食路途中的一处驿站,那一日,男人并非为他驻足,男人只是单纯地采摘,他是幼稚无知的果实,以为那只手是保护,殊不知是毫无感情的摧残。
他明白了。那个男人的感情,与其在房间里是一样的,一丝不挂,不屑遮掩,也不懂廉耻,不顾他人。他的感动,根本是愚蠢得可笑。他还那样真诚地叫他“叔”,幼齿无知。
那晚他第一次发病。
暴雨,雷声轰鸣。三更半夜,突然肚子剧烈绞痛,胀得似要爆炸,白天吃的东西,像是逃命似地欲往外逃窜。严重的腹泻,回去没几分钟就得再次出恭,累得几乎虚脱,浑身如跌落冰窖一样的冷。清洁时发现便血,暗红暗红,有些熟悉,贸然间就想起在龙胜的酒店里,与那个男人的肮脏事情。
一时间悲从中来,捂着肚子坐在马桶上,分不清是心痛还是身痛,分不清是心累还是身累。闪电毫无规律地从局狭的窗口刺进来,昏黄的灯火唯唯诺诺。雨滴从窗口泼进来,淋在他的身上。
又凄凉,又快意。他忽然觉得那些雨点滴落在自己嶙峋的瘦骨上,沁得他满心清凉。悲极竟然也会生欢。
他笑了,无声地笑,泪水却从眼眶漫出。
杨清不辞而别地抛弃他时,他都没那样沉重的感觉。他是在那时明白,温情过后,颓败带来的伤口最深最寒,像马群奔驰过后的雪原。他是个从出生开始便注定了不断被人抛弃的孤儿,是不该妄生奢求的。既然是自己不妥当地付出信任与期冀,最终获得失望,无知如此,他也就不怨任何人。
他只怪他自己天真。
☆、act.007
7.
也许是情绪作怪吧,那夜过后,暗病就恢复以前的蛰伏状态,埋头不出。如往事一样来去如风。
他自小得不到好的营养,瘦骨嶙峋,应该是因为平时心境平和,而且习惯了,身体总归差不到哪里去,甚至于有比大多数人健康的趋势,看起来瘦而青秀,有着隐隐灵气,与人若即若离。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跟同桌黎潮谈话甚是投机。那应该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同学了,彼此间毫无间隙。黎潮是西安人,父亲在阳朔开了家酒楼,母亲在桂林建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家境不错,却难得地没有半点纨绔之气,待人和善好心。
相反,对独立的同龄人心怀敬佩,觉得比自己厉害认真。黎潮就是事先多次在景区闲逛时注意到了童之明,后来恰巧成为同学,就主动前来打招呼了。童之明见他笑得阳光近人,也就不好再像以前那样冷漠。殊不知,他就这样交了自己人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
黎潮喜欢看书,童之明在无课时就跟着他到图书馆,或者翻看他的小说和杂志。童之明是在那时沉迷上故事虚构出的美好人世的,他惊诧于铅字排列出的世界,连悲情也悲得动人,悲得美好又温润。
而他又是理性的,不会以为书本上的故事有一天会成真,毕竟生活教会了他永远不要去妄想。
黎潮会邀请童之明到他家做客。心境阳光的两个少年,不用多久就可以成为愿意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黎潮有自己的书房,里边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整理得整整齐齐,排列有序,按照出版日期一本本相挨,仿佛记录成长的刻痕。
两个人席地而坐,冷气之下,神清气爽。阳光从落地窗安静倾洒,落在他们俩脚前。不知名的植物,长长的藤蔓在窗前垂下,迎风摇晃。
他们偶尔对话,声音安静,如在图书馆内。会为书本里的新奇惊叫出声,也会为描绘的丑陋低吭几声。黎父偶尔会给他们送来凉白开,或者削皮的水果,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在黎潮家里,时间是过得无比迅疾的,眨眼之间天就黑了。
黎母留他一起晚餐,是充满温馨的家常饭,吃得童之明在心底流连忘返。一家三口都好心地请他多吃,别客气。听儿子时常说起童之明,黎母也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家况,每次都会准备好一些果实给他带回家。
是个令人羡慕又敬佩的家庭,每一个都是善良的好人。
寒暑假,童之明与黎潮一起到阳朔,在黎父的酒楼做兼职,当服务员。端茶送水,洗碗拖地,童之明倒不觉得有什么。黎潮本已累得筋疲力尽,看到童之明连汗水都不流一滴,敬佩之余,也不好偷懒退缩,硬着头皮跟着童之明坚持下去。
十几岁的少年,永远有着使不完的干劲和动力。轮到他们放假时会一起租两辆自行车,吹着口哨在阳朔东街飞驰,跑阳朔边外的山野间小路。晚上看印象刘三姐,逛阳朔西街。
交情甚好,快乐无忧。可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还未开始读高二,黎潮一家就搬回了老家西安。
那天童之明送黎潮到机场。两个小伙伴依旧大大咧咧有说有笑,谁也不主动开口去说一些即将到来的离别。聊理想,说回忆,和彼此的糗事,仿佛只是一次寻常的谈心,第二天就会在学校重逢,然后彼此一笑,说声“你好”或者“早”。
直到登机时候到了,两个人才沉默下来。黎父黎母了解两个少年,知道他们难受,所以站在一边安静地等,不催儿子,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是一种难得的理解和尊重。
黎潮忽然拥抱童之明,“之明,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一早就看得出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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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跑了过去,木桩一样杵在男人面前。
他不敢叫男人,男人的目光那样陌生,仿佛彼此从未见过,可他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当日那个人。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地盯着男人。他是在期待什么吗?童之明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是想再看看男人,看看男人对他微笑,用温厚的嗓音,关怀他。
男人合他意愿地露出微笑,熟悉的,温暖的,可是男人没有关心他,只是犹疑着问:“你好,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我们是认识的吗?还是你认错人了?”
怎么可能认错?童之明想,可他无法说出一言一语,男人的疑问在他脑海中萦绕,像是一把匕首,一下又一下地戳刺他的身体。他又感觉到身体下面撕裂的痛,一阵一阵,越来越剧烈。
你怎么挡住我们的路了……
我们是认识的吗……
你认错人了……
也确实,他连男人姓甚名啥都不知道,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告诉他。
男人拉着那个年轻人离开了,擦着他的身体走过,童之明晃了晃,差点站立不稳倒到街上。他在那一刻彻底明了自己不过是男人觅食路途中的一处驿站,那一日,男人并非为他驻足,男人只是单纯地采摘,他是幼稚无知的果实,以为那只手是保护,殊不知是毫无感情的摧残。
他明白了。那个男人的感情,与其在房间里是一样的,一丝不挂,不屑遮掩,也不懂廉耻,不顾他人。他的感动,根本是愚蠢得可笑。他还那样真诚地叫他“叔”,幼齿无知。
那晚他第一次发病。
暴雨,雷声轰鸣。三更半夜,突然肚子剧烈绞痛,胀得似要爆炸,白天吃的东西,像是逃命似地欲往外逃窜。严重的腹泻,回去没几分钟就得再次出恭,累得几乎虚脱,浑身如跌落冰窖一样的冷。清洁时发现便血,暗红暗红,有些熟悉,贸然间就想起在龙胜的酒店里,与那个男人的肮脏事情。
一时间悲从中来,捂着肚子坐在马桶上,分不清是心痛还是身痛,分不清是心累还是身累。闪电毫无规律地从局狭的窗口刺进来,昏黄的灯火唯唯诺诺。雨滴从窗口泼进来,淋在他的身上。
又凄凉,又快意。他忽然觉得那些雨点滴落在自己嶙峋的瘦骨上,沁得他满心清凉。悲极竟然也会生欢。
他笑了,无声地笑,泪水却从眼眶漫出。
杨清不辞而别地抛弃他时,他都没那样沉重的感觉。他是在那时明白,温情过后,颓败带来的伤口最深最寒,像马群奔驰过后的雪原。他是个从出生开始便注定了不断被人抛弃的孤儿,是不该妄生奢求的。既然是自己不妥当地付出信任与期冀,最终获得失望,无知如此,他也就不怨任何人。
他只怪他自己天真。
☆、act.007
7.
也许是情绪作怪吧,那夜过后,暗病就恢复以前的蛰伏状态,埋头不出。如往事一样来去如风。
他自小得不到好的营养,瘦骨嶙峋,应该是因为平时心境平和,而且习惯了,身体总归差不到哪里去,甚至于有比大多数人健康的趋势,看起来瘦而青秀,有着隐隐灵气,与人若即若离。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跟同桌黎潮谈话甚是投机。那应该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个称得上朋友的同学了,彼此间毫无间隙。黎潮是西安人,父亲在阳朔开了家酒楼,母亲在桂林建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家境不错,却难得地没有半点纨绔之气,待人和善好心。
相反,对独立的同龄人心怀敬佩,觉得比自己厉害认真。黎潮就是事先多次在景区闲逛时注意到了童之明,后来恰巧成为同学,就主动前来打招呼了。童之明见他笑得阳光近人,也就不好再像以前那样冷漠。殊不知,他就这样交了自己人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
黎潮喜欢看书,童之明在无课时就跟着他到图书馆,或者翻看他的小说和杂志。童之明是在那时沉迷上故事虚构出的美好人世的,他惊诧于铅字排列出的世界,连悲情也悲得动人,悲得美好又温润。
而他又是理性的,不会以为书本上的故事有一天会成真,毕竟生活教会了他永远不要去妄想。
黎潮会邀请童之明到他家做客。心境阳光的两个少年,不用多久就可以成为愿意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黎潮有自己的书房,里边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整理得整整齐齐,排列有序,按照出版日期一本本相挨,仿佛记录成长的刻痕。
两个人席地而坐,冷气之下,神清气爽。阳光从落地窗安静倾洒,落在他们俩脚前。不知名的植物,长长的藤蔓在窗前垂下,迎风摇晃。
他们偶尔对话,声音安静,如在图书馆内。会为书本里的新奇惊叫出声,也会为描绘的丑陋低吭几声。黎父偶尔会给他们送来凉白开,或者削皮的水果,然后微笑着退出去。
在黎潮家里,时间是过得无比迅疾的,眨眼之间天就黑了。
黎母留他一起晚餐,是充满温馨的家常饭,吃得童之明在心底流连忘返。一家三口都好心地请他多吃,别客气。听儿子时常说起童之明,黎母也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家况,每次都会准备好一些果实给他带回家。
是个令人羡慕又敬佩的家庭,每一个都是善良的好人。
寒暑假,童之明与黎潮一起到阳朔,在黎父的酒楼做兼职,当服务员。端茶送水,洗碗拖地,童之明倒不觉得有什么。黎潮本已累得筋疲力尽,看到童之明连汗水都不流一滴,敬佩之余,也不好偷懒退缩,硬着头皮跟着童之明坚持下去。
十几岁的少年,永远有着使不完的干劲和动力。轮到他们放假时会一起租两辆自行车,吹着口哨在阳朔东街飞驰,跑阳朔边外的山野间小路。晚上看印象刘三姐,逛阳朔西街。
交情甚好,快乐无忧。可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还未开始读高二,黎潮一家就搬回了老家西安。
那天童之明送黎潮到机场。两个小伙伴依旧大大咧咧有说有笑,谁也不主动开口去说一些即将到来的离别。聊理想,说回忆,和彼此的糗事,仿佛只是一次寻常的谈心,第二天就会在学校重逢,然后彼此一笑,说声“你好”或者“早”。
直到登机时候到了,两个人才沉默下来。黎父黎母了解两个少年,知道他们难受,所以站在一边安静地等,不催儿子,给予他们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是一种难得的理解和尊重。
黎潮忽然拥抱童之明,“之明,你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一早就看得出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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