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情蛊不蛊 (17)
蛊族。
有人想在山里,有人想在城里。
蛊族并不完全是与世隔绝的,有时会政府会派人去那里做动员工作,希望更多的蛊族人走出大山。
也有一些地理工作者或者驴友路过蛊族,带来山外面的消息,让蛊族的年轻人心潮澎湃。
某一年,一个蛊族人受不了族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刻板生活,一个外来者的鼓励下,悄悄走出了大山转悠了一圈。
外面的世界乱花迷惹眼,再回来的年轻人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信仰蛊神真力的蛊族人,他悄悄潜入蛊神庙,偷走了许多珍贵的蛊虫,在外面,渐渐闯出了一番天地。
这一支的后裔到如今也已经式微,却也因独特的蛊虫尚有立足之地,这个男人便是这支蛊族的后裔。
如今受了林苍云的委托来杀明媚。
男人说完,忍着断腿之痛,仓皇殷切的看着明媚,“我可以走了吗?”
好死不如赖活着,当年他的爷爷能够活下来,他也能够,只要命在,就一定有翻身的机会.
“不可以!”
明媚蓦然转身,一句话也没有再多说,手指微微动了动,无数只绿蚁朝着男人扑去。
男人先是惊恐的发出惨叫,继而发现自己完全动不了,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他能感觉到无数绿蚁在啃咬着他的骨肉血,感觉自己在一点点被吞噬,却根本没有能力做点儿什么。
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为什么要贪财,接了林苍云的这个活儿。
后悔死了。
男人很快连最后一层皮也被绿蚁融化吃掉,无数只绿蚁轰然散了,草丛出只有一滩印子,除此之外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风很快吹走了气味,了无痕迹。
明媚对身后发生的事情,心中了无波澜,对那人更没有一丝丝同情。
少年人向往外面的浮华世界无可厚非,譬如她,也会喜欢这浮华世间的烟火气,贪恋那一抹灶上香。
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窃取蛊神庙中的物品,就已经罪该万死,更用它来杀人害命,做无耻勾当,更是错上加错。
第三桩错处则是,这男子明明知道花明媚是蛊族人,却依然为了钱来杀害她,并没有一丝丝同族情谊。
这样无情无义,不忠不孝之人,留着不过是贻害人间罢了。
死了,尚且可以让虫子饱腹,也算是最后一点点用处了。
粉团子被刚才的那一幕弄得头皮发麻,它偷偷觑了明媚一眼,悄摸摸的想着,还是等宿主心情好的时候,再提把它头发变短的事情吧!
粉团子无奈的摸摸自己的长头发,发型决定颜值,真的是真理啊!
头发变长了之后,宿主都不摸它了呢。
明媚瞥它一眼。“你在想什么?”
粉团子一个机灵清醒过来。“我在想宿主您该怎么办?林苍云太坏了。”
明媚笑了一下,怎么办?
自然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虫还虫了。
她手指微动拿出来一口大鼎,从容的扔了一味香料进去。
粉团子瞪大了眼睛。“宿主,您要练蛊?”
“嗯,追踪蛊!”
这世界上擅闯追踪的动物很多,虫子中更是有出类拔萃的追踪者,明媚要练的这种蛊虫并不普通,而是一种专门追踪阵法的蛊虫。
她仔细的思量过,林家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与那个聚运阵密不可分,单单是一个鬼屋掠夺的气运并不足够让一个大家族兴旺发达这么多年。
类似于鬼屋这样的阵法一定还有很多,今天反正没事,那便挑了林苍云的阵法。
明媚向来是行动派,心中有了想法,便立刻付诸实践。
不多时,一只通体乌黑的追踪蛊便炼制成功,明媚将自己的一滴血液喂给蛊虫,蛊虫兴奋到颤抖,发出一声只有明媚能听懂的欢呼声,便飞速消失。
明媚打开一张城市地图,闭着眼睛感受蛊虫消失的方向,不多时,感受到蛊虫的方位,她睁开眼睛,起身开车朝着一处医院开去。
……
这一整天。
林苍云都不是很安稳。
林语的手是粉碎性骨折,就算治好了也是废了,更何况现在成了傻子,让她注意别伤到手都是白叮嘱。
林茉倒是醒了过来,但把自己关在屋里,整个人的意志很是消沉,这让他忧心极了。
他耐心的等待着消息。
玄门法术和蛊族巫术到底哪个更厉害,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毕竟蛊族太神秘了,很少入世。
蛊族唯一入世的这支干的也是上不得台面的勾当,他心中是嗤之以鼻的,
有人想在山里,有人想在城里。
蛊族并不完全是与世隔绝的,有时会政府会派人去那里做动员工作,希望更多的蛊族人走出大山。
也有一些地理工作者或者驴友路过蛊族,带来山外面的消息,让蛊族的年轻人心潮澎湃。
某一年,一个蛊族人受不了族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刻板生活,一个外来者的鼓励下,悄悄走出了大山转悠了一圈。
外面的世界乱花迷惹眼,再回来的年轻人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信仰蛊神真力的蛊族人,他悄悄潜入蛊神庙,偷走了许多珍贵的蛊虫,在外面,渐渐闯出了一番天地。
这一支的后裔到如今也已经式微,却也因独特的蛊虫尚有立足之地,这个男人便是这支蛊族的后裔。
如今受了林苍云的委托来杀明媚。
男人说完,忍着断腿之痛,仓皇殷切的看着明媚,“我可以走了吗?”
好死不如赖活着,当年他的爷爷能够活下来,他也能够,只要命在,就一定有翻身的机会.
“不可以!”
明媚蓦然转身,一句话也没有再多说,手指微微动了动,无数只绿蚁朝着男人扑去。
男人先是惊恐的发出惨叫,继而发现自己完全动不了,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他能感觉到无数绿蚁在啃咬着他的骨肉血,感觉自己在一点点被吞噬,却根本没有能力做点儿什么。
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为什么要贪财,接了林苍云的这个活儿。
后悔死了。
男人很快连最后一层皮也被绿蚁融化吃掉,无数只绿蚁轰然散了,草丛出只有一滩印子,除此之外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风很快吹走了气味,了无痕迹。
明媚对身后发生的事情,心中了无波澜,对那人更没有一丝丝同情。
少年人向往外面的浮华世界无可厚非,譬如她,也会喜欢这浮华世间的烟火气,贪恋那一抹灶上香。
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窃取蛊神庙中的物品,就已经罪该万死,更用它来杀人害命,做无耻勾当,更是错上加错。
第三桩错处则是,这男子明明知道花明媚是蛊族人,却依然为了钱来杀害她,并没有一丝丝同族情谊。
这样无情无义,不忠不孝之人,留着不过是贻害人间罢了。
死了,尚且可以让虫子饱腹,也算是最后一点点用处了。
粉团子被刚才的那一幕弄得头皮发麻,它偷偷觑了明媚一眼,悄摸摸的想着,还是等宿主心情好的时候,再提把它头发变短的事情吧!
粉团子无奈的摸摸自己的长头发,发型决定颜值,真的是真理啊!
头发变长了之后,宿主都不摸它了呢。
明媚瞥它一眼。“你在想什么?”
粉团子一个机灵清醒过来。“我在想宿主您该怎么办?林苍云太坏了。”
明媚笑了一下,怎么办?
自然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虫还虫了。
她手指微动拿出来一口大鼎,从容的扔了一味香料进去。
粉团子瞪大了眼睛。“宿主,您要练蛊?”
“嗯,追踪蛊!”
这世界上擅闯追踪的动物很多,虫子中更是有出类拔萃的追踪者,明媚要练的这种蛊虫并不普通,而是一种专门追踪阵法的蛊虫。
她仔细的思量过,林家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与那个聚运阵密不可分,单单是一个鬼屋掠夺的气运并不足够让一个大家族兴旺发达这么多年。
类似于鬼屋这样的阵法一定还有很多,今天反正没事,那便挑了林苍云的阵法。
明媚向来是行动派,心中有了想法,便立刻付诸实践。
不多时,一只通体乌黑的追踪蛊便炼制成功,明媚将自己的一滴血液喂给蛊虫,蛊虫兴奋到颤抖,发出一声只有明媚能听懂的欢呼声,便飞速消失。
明媚打开一张城市地图,闭着眼睛感受蛊虫消失的方向,不多时,感受到蛊虫的方位,她睁开眼睛,起身开车朝着一处医院开去。
……
这一整天。
林苍云都不是很安稳。
林语的手是粉碎性骨折,就算治好了也是废了,更何况现在成了傻子,让她注意别伤到手都是白叮嘱。
林茉倒是醒了过来,但把自己关在屋里,整个人的意志很是消沉,这让他忧心极了。
他耐心的等待着消息。
玄门法术和蛊族巫术到底哪个更厉害,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毕竟蛊族太神秘了,很少入世。
蛊族唯一入世的这支干的也是上不得台面的勾当,他心中是嗤之以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