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魂锏已经断了,噬魂族已经逃走了。”风芷凌没有接凌霄的话,扭头起身,语气淡淡地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好好疗伤。”

    凌霄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没有开口,看着风芷凌离开了寝殿,满眼不舍。他以为风芷凌的“走”,大概是就是从此离开魔界了,可他没有颜面再留她。

    此事正是深夜,风芷凌出了寝殿,走出院子的门,就看见地风水火四人整齐地站在门口。原来他们听下属禀报女尊回来了,便立即集合等在了院外。

    “正好,你们都在。”风芷凌心想,我也不需要一个个去找你们了。

    “女尊,尊主怎么样了?”火离张嘴便问。

    “他没有什么事了,就是法力受损,需要休养。”风芷凌简单的说了凌霄的情况。实际上,凌霄的法力受损很重,重则一年半载,轻则百天,才能完全复原。

    “女尊,您没事吧?”第坤问道,“那些仙门,可有问难与你?”

    风芷凌的眼神挨个从他们脸上看过去,看得四人开始有些发毛。四人等着女尊发话,结果风芷凌半天只说了一句:“你们跟我过来。”

    四人疑惑地跟着风芷凌离开了后殿,来到了天霄殿中,风芷凌走向大殿首座的黑玉雕龙椅上拂袖坐下,满脸严肃地瞪着座下的四人。

    第坤开口问道:“女尊是有什么事吩咐我们四人吗?”

    “说说,这几日我不在,天魔宫发生了什么事。”风芷凌冷声问道。

    “这几日……”第坤想了想,道,“一切如常,并无特别的事情发生。属下每日都去尊主寝殿探视,然后就回屋疗伤。火离、泽芜、训风也是如此。”

    “你们这几日都在天魔宫?”风芷凌问道。

    “回女尊,是的。”四人齐声回答道。

    风芷凌从乾坤袖中抽出锁灵鞭,*地往四人面前一扫,就像是随意活动活动手臂似的:“想清楚了再说。”

    锁灵鞭在四人面前突然掠过时,四人深吸一口气,吓出了冷汗。

    风芷凌已经闯过了地魔宫第十一宫,和鼎盛时期的凌霄不相上下,法力早已超出他们一大截。

    他们不敢再在风芷凌面前说谎,于是低头互相斜眼看了几眼,第坤才坦白道:“回尊主,属下们……出去过一次。”

    “女尊,我们不是有意要违背您的吩咐,只是实在太担心您的安危……”火离抢声道。

    “别抢话,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风芷凌喝道。

    火离瑟索了一下,没有想到女尊生起气来,一样的吓人。

    第坤忙解释道:“那日您被仙门带走后,我们四人担心您,于是第二天凌晨就一起悄悄去了一趟太乙山查探您的情况,想要……想要救您出来……可惜太乙门当时戒严,我们四人都受了重伤,法力减弱,担心会打草惊蛇,反而对您不利,就没敢硬闯太乙门。后来就回天魔宫了。”

    “你们去过太乙门?”风芷凌问道。

    “属下知罪!”第坤听风芷凌这么一问,连忙跪下,其他三人都跟着跪下了。

    留风坡仙魔混战那日,风芷凌被仙门带走前,曾命令魔界之人不可轻易离开魔界,与仙门作对。而他们私自潜入太乙山,还妄图从仙门手中救出风芷凌,完全违背了风芷凌的命令。

    风芷凌只是疑惑他们竟然会想凭四人微薄之力从仙门手中救回她,而那时凌霄已经被他封印法力,他们四人竟然私自决定为她铤而走险。

    这会见四人齐刷刷跪在地上,她还没有问出她想知道的,便又道:“你们从太乙山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出过天魔宫?”

    “回女尊,属下再没有出天魔宫,女尊第三天就自己回来了,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去仙门了。”第坤答道。

    “你们刚才说的若是有一个字是假的,”风芷凌挥起锁灵鞭在第坤面前划了一道,“你们知道后果。”

    “属下这回绝对没有撒谎!”第坤抬手撑地磕头时,自己两只手臂完*

    露了出来——原来的三层衣服的两只衣袖均从袖口裂开至肩骨处,整整齐齐地口子如同衣服本来就是这么个款式一般。

    风芷凌阴沉地说道:“可是,有人亲眼看到你们在宁县杀人。”

    “宁县?杀人?”四人俱是疑惑。

    风芷凌见这四人的反应不像是撒谎。

    “不可能,女尊,我们若是要杀人,也不会在这种时候,那不是激化和仙门之间的矛盾?何况尊主受伤,您也不在天魔宫……”泽芜说道。

    “仙门当中有门派擅长易容术,也许有人故意冒充我们。”第坤说道。

    “女尊,杀人的事我们从前没少干过,若真是我们,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不敢承认啊。”训风抬头,说起话来总免不了一股妖娆之气,纵然此刻跪地,依然扭动着灵活细软的腰肢。

    风芷凌早已习惯了训风的样子,心想他们说道有理,当初有人冒充大师兄杀她,有人冒充她杀澜久,就算是真有人冒充四魔使,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这人为什么要冒充四魔使?

    原来那些人之所以不直接杀死受害者,是故意留他们一口气,好让他们自己说出害他们的人的模样吗?

    这和冒充大师兄和自己的人,是不是同一伙人?

    大师兄一直没有追问澜久受伤的事,定是心里有数,知道刺伤澜久的人必定是故意冒充她,好激化她与太乙门乃至仙门的矛盾。

    而这次的人若是同一伙人,在仙魔关系剑拔弩张的时候冒充四魔使杀普通老百姓,难不成也是为了激化仙魔恩怨?

    这样于他们有什么好处?

    四人见风芷凌陷入沉思,也不敢再说话。

    风芷凌从首座上起身,走到四人面前,先是伸手抓住第坤的手腕摸了摸,然后抓住他的手腕,用力地在他胸口点按了几下;接着又扯过火离的左臂,撸开袖子发现了他左臂的大块乌青化脓伤口,神色有些凝重,之见她在他的肩骨处用力的点按了两下,然后从乾坤袖中掏出一瓶药交给火离,说道:“一日服用两粒。”

    说完走到泽芜和训风身边,替他们摸了摸手腕,拿出一瓶药递给训风,道:“泽芜皮肉伤无大碍,再过十日便会好起来。训风中了毒,你吃这个药,两个时辰吃一粒,过一日后再看看如何。”

    四人还以为自己要被女尊好好处置一番,没有想到风芷凌只是给他们把脉,她替第坤缓解了受的祁山陆掌门的祁门掌内伤,封住了火离的毒性继续扩散,看出了泽芜只是受了剑伤,以及训风中了宿山派的软骨香——一种吸入大剂量之后,会浑身逐渐无力,易起淫思的粉末状毒药。训风武器是铁骨扇,估计用招时被人动了手脚而不自知,扇子一挥,结果将自己的毒倒了。

    四人感动不已——尤其是训风,他这几日被这个毒折磨得寝食难安,吃了许多解药,却只能压制几个时辰,一到了夜间毒性就会加重,*焚身,致他每每见到第坤都快压制不住,神思几近萎靡。

    “但是我的药只能替你们暂且压制毒性,解不了毒。”风芷凌道,“我会想办法替你们拿到解药,火离和训风最近不要运功,免得加强毒发。第坤也是。”

    “——我要出去调查此事。你们去查一下,有没有魔界弟子出去兴风作浪的。但有发现,不要轻饶。”风芷凌说完,离开了天霄殿。

    *

    地平线升起曙光,风芷凌又来到那七个人受伤的石桥旁,仔细地查看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那些人估计被锦扬他们带近城中了,地上星点有他们遗留的血迹,她仔细地在周边低头寻找,终于在一块草地上发现了一块指甲大小的皮肤状薄片。

    风芷凌取出一块手帕,将这块皮肤捡起来,在晨曦的金光下一照,确定了这是一块人皮。这块皮比普通的人皮肤要更加苍白,看边角形状应该是被利刃划开的。

    这块皮里侧极其干净,竟然不沾一点血肉,完美的像一块被人打磨过的假皮。这应该不是那几个受害者的。

    她想起锦扬说过他用剑刺伤过其中一个凶手,却未见凶手流血。看到这块皮,风芷凌突然有一个奇想——难不成那几个人带了全身人皮面具?

    猜测无用,她立即起身过了石桥,进了宁县城内。

    *

    “澜汐姑娘?”锦扬早晨起来洗漱完毕,刚好从房间下楼吃早饭,没想到风芷凌正坐在一楼大堂内吃东西。他主动走了过去,问道,“澜汐姑娘这么快就回来了?难道姑娘昨晚也住在此间客栈?”

    “我刚来的。”风芷凌回答道,她从没有给锦扬解释过自己的真是姓名,因此他和蓝城奕一样,依然叫她澜汐。听了几声澜汐,让她总不自觉地想起了蓝城奕。

    锦扬坐在风芷凌旁边,要了一份鳜鱼粥、四碟小菜、一笼蟹黄兜子、一碗鸡丝馄饨、一个千层油酥饼,又问风芷凌还需要吃什么,风芷凌摇摇头说自己差不多吃好了,他便让小二去上菜。

    “澜汐姑娘的手……”锦扬正欲关切地询问,低头瞥见了风芷凌垂在身旁的左手腕又渗出了血渍,便惊道,“怎么还在流血?”

    “我刚才去见了那七个受害者,给他们喂了一点血。”风芷凌说道。

    “澜汐姑娘要爱惜自己。若是贺仙长知道,定是会心疼的。虽然你的血能够救他们,但是也要适度。”锦扬道,“那姑娘是来找我的吗?

    锦扬都看出澜渊对她不一般了。

    风芷凌淡淡地笑了笑,算是回应,她道:“我向人打听到你在这里,便来寻你。那四个凶手不是我的随从,应该是有人故意冒充他们行凶。昨天晚上我和大师兄没有和他们打照面,他们应该不知道我们到了此地,对我们还没有防备,如无意外,今晚应该会继续杀人。你们追踪他们几晚,我想他们对你们并不忌惮,只要昨晚那七人跟之前的受害者一样按时死去,他们就不会察觉异样。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给了那七个受害者假死药,让他们到时候假装死亡,把他们的假死的“尸体”停在义庄,让他们的家人不要声张。他们杀人并不想安安静静地杀,到时候我们就守株待兔,将他们拿下。”

    “澜汐姑娘,都听你的。”锦扬说道。

    “——这是我在现场找到的一片皮肤,你看看。”风芷凌掏出手帕打开,摆在了锦扬面前。

    “现场还有发现?澜汐姑娘果然比我细心的多。”锦扬捏起皮肤看了看,搓了搓,道:“怎么这么光滑?看着像是……人皮面具。”

    “嗯,我也这么想。”

    这时小二将早点端了过来,锦扬在身上随意擦了擦手,便拿起油酥饼就咬了一口。

    “……你不洗洗手?”风芷凌问。

    锦扬:“算了,不怕,我以前做红毛妖的时候,生肉连皮带骨都吃过。”

    风芷凌心想,这锦扬有时候挺有贵公子做派,比如住在宁县最高档的客栈里,早饭点了一堆这里最昂贵的招牌吃食,却用不介意用刚刚摸过人皮的手去拿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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