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当年在海外时,一个敌人送给我的红酒,我一直将它带在身边,后来我逃回了内地,隐居在这里,算一算得有五年多了,但这瓶酒可是有至少二十年之久。”千狼将手中的红酒给艾晴倒了小半杯,深紫色酒瓶上的标签早就在岁月的打磨下,模糊的看不清文字了。

    艾晴在侯言开瓶的那一刻就闻到了这瓶酒浓烈的香味,艾晴问千狼说:“敌人还会送你美酒?”

    “没错,那是好久之前了,我还是一个被国际通缉的头号军火商,专门在海外倒卖重型军火以及一些高科技的东西,你看到武器区的那些东西,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当年带来的,其余都是后来通过其他途径搞来的。”千狼举杯闻了闻酒香,然后又十分不舍的放下了。

    “千狼老哥,你看我们这样怎么饮酒呢?”艾晴笑着指了指他和千狼脸上的面具。

    “哈哈哈,我都忘了,摘下来吧,没关系的,天道公司监视不到这里的。”说罢,千狼率先摘下了自己的狼脸面具,露出一个满脸胡茬,十分粗糙的脸,两边的眉毛的位置还有被火烧过的疤痕,右眼下侧还有一道两厘米长的伤疤。

    艾晴也随之摘下面具,他的脸和千狼一对比,就像是一个妙龄少女与一个乡下老汉的对比,其实也不能说是他的脸,准确来说是侯言的脸。

    “没想到,猴子你还这么年轻,年少有为啊!”千狼摘下面具后,小小的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烈而香的味道刺激的千狼露出一副满足的表情。

    艾晴也尝了一口杯中酒,他很少喝酒,对红酒的了解也不是很深,就是上辈子偶尔在任务中会接触一些酒类。

    这酒带有一丝花香和甘草味,芳香浓郁,沁人心脾,像艾晴这种不饮酒的人,此时他的味蕾也被这浓香肆意的侵犯,即将就要沦陷在这酒里,不愧是二十年的珍藏。

    “什么年少有为?我不过是一个小偷而已。”艾晴时时刻刻都记着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小偷,以防止自己会说顺嘴。

    千狼看艾晴谦虚的说,略有不满的说:“哎!猴子你就别谦虚了,那天你来我这里看装备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小子绝对不简单!”

    艾晴有些诧异的问:“何出此言?”

    千狼抱着肩膀,有理有据的解释说:“你看,你当时来了以后直接就要找微型武器,这和其他盗贼都不一样,普通的盗贼都会找那种看起来就很牛逼的大家伙,其实那些都不实用。”

    “这也不能说明我深藏不漏啊,最多理解为我不走寻常路。”艾晴笑着说。

    千狼一挥手,继续说:“你别打岔,听我说完!我看的出来,你对那些老款式的装备都很了解,你问我的那些都是我最近刚淘来的新玩意儿,你也不用反驳我,你左手戴的冰火精灵就是最好的证明!”

    艾晴举起自己的左手,千狼所说的“冰火精灵”赫然正是他手指上的蓝红两个指环,两个指环戴在手上确实有些显眼,由于艾晴一直穿着外套,所以看不到手腕处的手环。

    “蓝色的是切割,红色的是喷射,我说的对吗?”千狼很有自信的说,因为需要不同,所以红指环内的射出物可以根据使用者的意愿自己更换,不一定都是毒镖。

    艾晴没有什么好掩饰的,这又不是什么稀奇东西,他对千狼说:“狼哥好眼力啊,这都被你发现了,你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千狼拍了拍自己的胸肌,很有气势的说:“我?不是哥哥跟你吹,你听说过‘尼古维斯-千狼’没?”

    “没,不过我听过‘尼古拉斯-赵四’。”艾晴笑着说。

    “嗯?‘尼古拉斯-赵四’是做什么的?”千狼不解的说。

    艾晴解释道:“他是东北的舞王,哈哈哈,咱俩的话题跑偏了。”

    “就是,继续说我,我当年可是叱咤风云的军火贩子,你可以去西方的那些佣兵团里打听打听,谁不认识我狼总?”千狼的激情再次燃烧。

    艾晴看千狼自我炫耀的状态,忍着笑意说:“那你后来怎么不干了?”

    “在我入行的第一天我就发过誓,如果我千狼有一天做了一件好事,我就立即金盆洗手。”千狼饮了一口酒,继续说:“后来我救了一个人,这瓶酒就是他送给我的,他是一名内地派去海外执行任务的蒙面特工,那天我和我的客户在讨价还价,他突然就冲了进来,一枪射杀了我的客户。但他自己也被抓了起来,后来我才得知他是内地来的,我一看这是同胞啊!我必须要救他,你猜怎么着?”

    艾晴愣在沙发上,看着坐在他对面口水满天飞的千狼,下意识的回答说:“你送了他一把雨伞。”

    千狼没想到艾晴真的可以回答上来,激动地千狼“啪!”的一声,熊掌般的大手拍在自己的大腿上,兴奋的差点跳起来,吓了艾晴一跳。

    “真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啊!咱俩心有灵犀,这你都能猜到,你说说你还能猜到什么?”千狼笑着说。

    艾晴面带苦涩“我就是瞎猜的而已,这酒是不是‘Romane Conti’?1997年的酒。”

    “真他娘的神了!我问过懂酒的朋友,他说的和你说的一模一样,没想到你在品酒方面也这么在行,你可真是个人才!”千狼本就是个豪爽的人,此时更是对艾晴佩服的五体投地,连连竖起大拇指。

    艾晴就是当年的那个被千狼救下来的特工,那是他第一次去海外执行任务,他的目标是射杀一个从内地逃到海外的外籍大毒枭,他的觉悟就是抱着必死的信念去的,他被大毒枭的手下抓到后,都有了断自己的想法了。

    结果在他动手前,狼总,也就是千狼借着审问俘虏的名义,偷偷地送给他一把雨伞,就是那把他前世最后使用过的黑色雨伞。

    艾晴借助这把雨伞杀出重围,成功的逃脱,在回国之前,艾晴特意通过特工局的关系,在一位爱酒的同事手里花高价搞来一瓶红酒暗中送给了救他一命的千狼,他清晰的记得那瓶酒的名字叫‘Romane Conti’,翻译过来就是‘罗曼尼-康帝’,它在众多红酒的中是王者的地位。

    没想到多年后,艾晴居然会以这种身份,通过这种方式喝到自己当年送出的美酒,这就是天命使然吗?

    艾晴对千狼说:“所以说,自那以后你就金盆洗手了?”

    千狼微微点了点头说:“没错,那是我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好事,不过就算我已经金盆洗手,但身为国际通缉犯,我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后来我想家了,我就回到了内地,做了一场戏证明我自己已经死了,后来就一直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天道公司,就当养老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啊!喝一口?”艾晴感叹了一句,然后举起酒杯,这世道,谁都不容易,向千狼这样的人绝对不在少数,生于乱世,终于乱世,一生就像是一个没有脚的鸟,什么时候死了才会落地。

    “喝一口!哈哈哈,今天高兴!”千狼兴奋地喊道。

    两人酒杯碰撞发出“叮!”的声音。

    “猴子,你这一生过得怎么样?”千狼问艾晴。

    艾晴思考了一下,他还是打算按照侯言的身份去回答,他回答道:“从小家境贫寒,为了供妹妹上学才走上了这条不归路,现在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做一做周任务,每天都是混日子。”艾晴对侯言的了解只有大框,毕竟他没有亲身经历过,没有办法讲清这其中的所有细节。

    “也是一个可怜人,天道公司啊!怎么形容呢?你说它坏吧,它是真的坏,无恶不作,坑蒙拐骗样样聚齐,但是换一种思维呢?他给了多少像你这样走投无路的人新的生机?自古邪不压正,但有正必有邪!”千狼仿佛已经看透了人生,他今年都快五十岁的人了,在江湖上漂泊数十年,他的阅历不是艾晴能够比拟的。

    艾晴没想到千狼会这么想,他也有感而发的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只能是将自己罪恶感降到最低,所谓盗亦有道嘛!”

    千狼一口饮尽杯中酒,爽朗的回答道:“好一个盗亦有道,我发现我们两人越来越臭味相投了,哈哈哈!”

    “我现在就想赶紧到达天盗,这样就可以解放我那几个朋友了,这么多年了,他们也都该有自己的生活。”艾晴开始隐晦表达出自己的意愿。

    “天盗?天盗很少啊!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你刚刚开会就是为了一个重要的任务?”千狼问艾晴。

    艾晴知道自己这一趟没白来,看千狼的样子,他应该会知道很多。

    “没错!一个防盗的任务,据说是一个海外的收藏家带着一块弗洛伦撒钻石来这里交易......”艾晴将任务大概的给千狼讲述了一遍。

    “是杰克!一定是他,他当时为了搞到这块弗洛伦撒钻石,在我这里买了一辆坦克,还有十几架火箭筒,居然真的被这小子搞到手了。”只要你有钱,就没有在千狼手里买不到的武器,这就是千狼之前的座右铭。

    千狼突然神秘的说:“我这里昨天刚到了一件宝贝,我相信你这次任务一定会用得到,嘿嘿嘿,看我好好地恶搞一下杰克这个小子,让他当年给我的金条中有一块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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