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人听闻完吴耐的名字后,一直轻松的脸上表现出了一副惊异的表情,以至于他按在吴耐肩上的手深深的掐住了吴耐。
“疼疼疼!”吴耐顿时疼得弯下了腰。
斗笠人也发现自己有些失礼了,赶紧松手道歉到:“小兄弟,不好意思,你刚刚是说……你叫做吴耐?”
吴耐赶紧揉了揉疼痛难忍的肩,然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斗笠人点了点头。
斗笠人继续问到:“可是口天吴,而寸耐?”
吴耐回到:“没错。”
斗笠人此时一脸兴奋地又问到:“你老家可是在蓬海边上的青珊村?”
吴耐心中暗暗大惊,他确实是在青珊村长大的,他这次没有立刻作答,警觉地反问到:“这位大侠,我们素味平生,你问这个做什么?”
斗笠人回到:“我和吴三才是可是好朋友……”
吴耐听完,眉间露出了一瞬惊愕的抖动,因为斗笠人提到的吴三才,正是吴耐已过世的亲生父亲。可这人又是怎么认出自己的?在童年的印象里,吴耐根本无法找到跟眼前这个斗笠人有任何关系的记忆。
斗笠人笑了笑,吴耐眉间转瞬即逝的惊愕,并没有逃过他的双目,他已知道了答案无需再问。他很关照地对吴耐说到:“好了,我也不是喜欢废话的人,你自己保重吧,我们后会有期。”
于是斗笠人对来接他的公子哥点了点头,一行人便下楼离去,他们临走前,吴耐好似听到斗笠人轻轻说了一句:“老天还是有眼的……”
吴耐看着离开的斗笠人,慢慢品味着他那那席意味深长的话来。
叫我保重?还说跟我后会有期?这个认识自己父亲的斗笠人,怎么看都是一个危险人物啊。不行,以后再见到这家伙还是躲远点比较好。毕竟老爹遗言有四,其中二条就是:遇祸勿强宁可避世,百倍谨慎千倍小心。
爱德华这时候凑了过来:“吴耐先生,您认识那个戴着斗笠的人吗?”
吴耐否定到:“不认识……”
“可他反而好像认识你。”爱德华似乎对斗笠人很感兴趣。
吴耐看了爱德华一眼,这个大胡子还在倍感兴趣地望着楼梯口,吴耐反问到:“怎么?爱德华先生似乎对那个人很感兴趣?”
爱德华笑了笑,突然加重了语气说到:“不是感兴趣,是非常感兴趣!”
吴耐突然想了起来,跟白郁决斗时,在若隐若现的月光下,吴耐曾经看到过爱德华这张一脸怪笑的狰狞样子。
吴耐连忙追问:“爱德华先生为什么会‘非常’感兴趣呢?”
爱德华笑得更加狰狞起来:“因为刚刚那个人,是一个非常值得打败的对手!”
吴耐看着爱德华,这才明白过来,那夜他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奇怪。这个人,骨子里是一匹嗜斗的野狼,他只有在撕碎强敌的脖子时,才会感到满足吧?
但是吴耐更清楚,刚刚离去的斗笠人,别说爱德华,怕是白郁都难以对抗。那人不但武技根底深不可测,心机更是机敏过人,从他杀敌的手段来看,怕是经历了数不清的恶斗。
且那斗笠人对敌人绝不留情,下手又准又狠,那刚刚想说出他名讳的独眼豹子是怎么死的,吴耐可没有忘记。还好这爱德华没有鲁莽的上去找斗笠人的麻烦,不然自己要是带一具使节的尸体回皇城,还不被吕云河跟皇上把皮都拔了。
不过,眼前的事情,还是今天的饭局该怎么办。
吴耐忙跟在安抚客人和安排人手报官的老板打了个招呼,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今天怕是在这吃不成饭了。但这望月阁,在牡丹街就有三家分店,这里只是主店而已。
因为是七星门柳府的姑爷,老板特地安排了一辆自用的马车,将二人转到了望月阁在牡丹街的另外一个分店,又专门安排了人手,将他们的马匹也一同带去。
分店自然是不比主店那般大气豪华,店中间只有一个小戏台,比不上主店那个大舞台,可跟周围只有偶尔来一两人卖唱的酒楼比起来,也算是佼佼者了。
老板虽然没有亲自送他们来,但他安排了自己的马夫替他传达消息,让分店掌柜充分了解到了这两位客人的重要性。掌柜听完马夫叮嘱,亲自恭敬地将吴耐带到了一阁雅间,以防他们二位再被骚扰。且掌柜并客气地向吴耐保证到,他们在主店点好的菜,分店全部能做,且担保做得绝对不会比主店差。
前菜上来后,吴耐为爱德华倒上了一杯火参桂花酒,温过的酒才刚刚倒入杯中,一股清淡的香气就布满了屋子。爱德华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气,酒香叫他身心都陶醉了一般,顿觉还未喝到,竟已有了一分醉意。
吴耐看着爱德华陶醉的样子意味深长地笑了下,自信满满地说到:“爱德华先生,请你先来品品我们大宣真正的美酒。”
爱德华没有多加客气,他立刻举杯品尝了一口。
爱德华品完一口,惊讶地说到:“天了!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奇妙的酒水?!”
这种珍贵的酒水让爱德华惊叹不已。刚刚入口时,微苦又微辣,却奇妙的不会叫人讨厌。而立刻接踵而来的,是一股轻柔的甘甜,在苦与辣的衬托下,这一丝微微的清甜被陪衬得无比完美。
而且入口那种丝滑的感觉,也让爱德华流连忘返,久久不散的桂花香气更是环绕在他的口腔中,甜甜余味是那么的叫人欲罢不能。
这全靠大宣那珍惜的特产——火参。
火参外向很像中药中的人参,可性能却大不相同,人参是滋补品,而火参却没有这种功能。
火参产于北岳地区,北岳在大宣帝国的北方,跟帝国中心的三河区,还有南方的南楚区一起,组成了大宣重要的三个部分。
其实北岳的人们,起初并不待见火参。因为这个东西,叶茎外形很像人参,常常让采参人们白费功夫。且这玩意只长在绝壁之上,混在稀有的绝世人参之中,只有拔出来的瞬间你才能知道自己上当受骗,所以北岳人非常讨厌这玩意。
北岳人们曾经努力发掘过火参。但是他们发现,这玩意入药没有药效,用来做菜咬不动,煮汤也没什么味道,甚至最后拿去当饲料,猪们都不愿意去啃两口,大家也就渐渐的把火参当成了废品。
直到有一位不知名的人士,把无意中采回来的火参不小心当成人参泡了酒,这才发现这玩意泡了酒让酒后甘醇无比。
这才有了今天这道火参桂花酒,且流传了几百年乃是酒中之王。
吴耐看着爱德华闭着眼细细陶醉的样子,心中暗暗笑到:这就不行了?大胡子,我今天裹着糖衣的利箭,可只射了第一发呢。
“疼疼疼!”吴耐顿时疼得弯下了腰。
斗笠人也发现自己有些失礼了,赶紧松手道歉到:“小兄弟,不好意思,你刚刚是说……你叫做吴耐?”
吴耐赶紧揉了揉疼痛难忍的肩,然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斗笠人点了点头。
斗笠人继续问到:“可是口天吴,而寸耐?”
吴耐回到:“没错。”
斗笠人此时一脸兴奋地又问到:“你老家可是在蓬海边上的青珊村?”
吴耐心中暗暗大惊,他确实是在青珊村长大的,他这次没有立刻作答,警觉地反问到:“这位大侠,我们素味平生,你问这个做什么?”
斗笠人回到:“我和吴三才是可是好朋友……”
吴耐听完,眉间露出了一瞬惊愕的抖动,因为斗笠人提到的吴三才,正是吴耐已过世的亲生父亲。可这人又是怎么认出自己的?在童年的印象里,吴耐根本无法找到跟眼前这个斗笠人有任何关系的记忆。
斗笠人笑了笑,吴耐眉间转瞬即逝的惊愕,并没有逃过他的双目,他已知道了答案无需再问。他很关照地对吴耐说到:“好了,我也不是喜欢废话的人,你自己保重吧,我们后会有期。”
于是斗笠人对来接他的公子哥点了点头,一行人便下楼离去,他们临走前,吴耐好似听到斗笠人轻轻说了一句:“老天还是有眼的……”
吴耐看着离开的斗笠人,慢慢品味着他那那席意味深长的话来。
叫我保重?还说跟我后会有期?这个认识自己父亲的斗笠人,怎么看都是一个危险人物啊。不行,以后再见到这家伙还是躲远点比较好。毕竟老爹遗言有四,其中二条就是:遇祸勿强宁可避世,百倍谨慎千倍小心。
爱德华这时候凑了过来:“吴耐先生,您认识那个戴着斗笠的人吗?”
吴耐否定到:“不认识……”
“可他反而好像认识你。”爱德华似乎对斗笠人很感兴趣。
吴耐看了爱德华一眼,这个大胡子还在倍感兴趣地望着楼梯口,吴耐反问到:“怎么?爱德华先生似乎对那个人很感兴趣?”
爱德华笑了笑,突然加重了语气说到:“不是感兴趣,是非常感兴趣!”
吴耐突然想了起来,跟白郁决斗时,在若隐若现的月光下,吴耐曾经看到过爱德华这张一脸怪笑的狰狞样子。
吴耐连忙追问:“爱德华先生为什么会‘非常’感兴趣呢?”
爱德华笑得更加狰狞起来:“因为刚刚那个人,是一个非常值得打败的对手!”
吴耐看着爱德华,这才明白过来,那夜他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奇怪。这个人,骨子里是一匹嗜斗的野狼,他只有在撕碎强敌的脖子时,才会感到满足吧?
但是吴耐更清楚,刚刚离去的斗笠人,别说爱德华,怕是白郁都难以对抗。那人不但武技根底深不可测,心机更是机敏过人,从他杀敌的手段来看,怕是经历了数不清的恶斗。
且那斗笠人对敌人绝不留情,下手又准又狠,那刚刚想说出他名讳的独眼豹子是怎么死的,吴耐可没有忘记。还好这爱德华没有鲁莽的上去找斗笠人的麻烦,不然自己要是带一具使节的尸体回皇城,还不被吕云河跟皇上把皮都拔了。
不过,眼前的事情,还是今天的饭局该怎么办。
吴耐忙跟在安抚客人和安排人手报官的老板打了个招呼,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今天怕是在这吃不成饭了。但这望月阁,在牡丹街就有三家分店,这里只是主店而已。
因为是七星门柳府的姑爷,老板特地安排了一辆自用的马车,将二人转到了望月阁在牡丹街的另外一个分店,又专门安排了人手,将他们的马匹也一同带去。
分店自然是不比主店那般大气豪华,店中间只有一个小戏台,比不上主店那个大舞台,可跟周围只有偶尔来一两人卖唱的酒楼比起来,也算是佼佼者了。
老板虽然没有亲自送他们来,但他安排了自己的马夫替他传达消息,让分店掌柜充分了解到了这两位客人的重要性。掌柜听完马夫叮嘱,亲自恭敬地将吴耐带到了一阁雅间,以防他们二位再被骚扰。且掌柜并客气地向吴耐保证到,他们在主店点好的菜,分店全部能做,且担保做得绝对不会比主店差。
前菜上来后,吴耐为爱德华倒上了一杯火参桂花酒,温过的酒才刚刚倒入杯中,一股清淡的香气就布满了屋子。爱德华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气,酒香叫他身心都陶醉了一般,顿觉还未喝到,竟已有了一分醉意。
吴耐看着爱德华陶醉的样子意味深长地笑了下,自信满满地说到:“爱德华先生,请你先来品品我们大宣真正的美酒。”
爱德华没有多加客气,他立刻举杯品尝了一口。
爱德华品完一口,惊讶地说到:“天了!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奇妙的酒水?!”
这种珍贵的酒水让爱德华惊叹不已。刚刚入口时,微苦又微辣,却奇妙的不会叫人讨厌。而立刻接踵而来的,是一股轻柔的甘甜,在苦与辣的衬托下,这一丝微微的清甜被陪衬得无比完美。
而且入口那种丝滑的感觉,也让爱德华流连忘返,久久不散的桂花香气更是环绕在他的口腔中,甜甜余味是那么的叫人欲罢不能。
这全靠大宣那珍惜的特产——火参。
火参外向很像中药中的人参,可性能却大不相同,人参是滋补品,而火参却没有这种功能。
火参产于北岳地区,北岳在大宣帝国的北方,跟帝国中心的三河区,还有南方的南楚区一起,组成了大宣重要的三个部分。
其实北岳的人们,起初并不待见火参。因为这个东西,叶茎外形很像人参,常常让采参人们白费功夫。且这玩意只长在绝壁之上,混在稀有的绝世人参之中,只有拔出来的瞬间你才能知道自己上当受骗,所以北岳人非常讨厌这玩意。
北岳人们曾经努力发掘过火参。但是他们发现,这玩意入药没有药效,用来做菜咬不动,煮汤也没什么味道,甚至最后拿去当饲料,猪们都不愿意去啃两口,大家也就渐渐的把火参当成了废品。
直到有一位不知名的人士,把无意中采回来的火参不小心当成人参泡了酒,这才发现这玩意泡了酒让酒后甘醇无比。
这才有了今天这道火参桂花酒,且流传了几百年乃是酒中之王。
吴耐看着爱德华闭着眼细细陶醉的样子,心中暗暗笑到:这就不行了?大胡子,我今天裹着糖衣的利箭,可只射了第一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