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是英雄与浪子的戏台。
而无论英雄还是浪子,他们的故事里都一定少不了一样东西。
这样东西就是酒。
有人借酒消愁,有人凭酒作乐。
有人嗜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
世上有许多喜爱它的人,也有许多憎恨它的人,但唯独没有能够忽视它的人。
无论英雄还是浪子,都不能。
霍猛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只想得到世上最好的酒。
那么世上最好的酒在哪里呢?
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蠢问题。
酒就像剑,最好的剑一定是由最好的铸剑师傅用最好的钢做出来的。
最好的酒自然也要有最好的名堂。
“金风桂子”就有这样的名堂。
西湖是世上最美的湖,西湖旁的朝露夕雨楼是江南最大的青楼,而朝露夕雨楼里最美的花魁娘子是所有江湖人眼中比他们自己的妻子更美的人,她酿出的金风桂子便是天下第一美酒。
金风桂子一年只酿十坛,每年九月初一都会将这十坛全部卖光。
为什么只酿十坛?又为什么只在一天就全部卖光?
因为全天下最好的桂子只够酿十坛金风桂子,因为这十坛金风桂子在这一天喝才是最好!
不错,金风桂子只在九月初一这一天才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不错,酒真的和剑一样,都只在一个刹那才能被称为天下第一!
无论如何,酒很少,但想买它的人总是很多。
多得就连整个杭州最大的帮派乌刀堂的二堂主霍猛都从未买到过。
不对,他已不是二堂主。
大堂主在三日前便死了,所以现在他就是大堂主。
可他毕竟还是从未买到过。
今日的霍猛做足了准备,他带上了足够多的银子,是整个乌刀堂全部的银子。
可他知道这还不够。
难道有了足够多得银子还买不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银子够自然能买到,但即使能买到,它也不一定属于你。
霍猛还带了一把刀,一把乌刀,一把乌刀堂最让人闻风丧胆的乌刀。
他知道,如果你喜欢一个东西,不仅要有本事得到它,还要有本事保住它——
毕竟酒很少,但想得到它的人却很多。
霍猛带着他的银子和刀子进了朝露夕雨楼,在这个平凡的早晨,在这个不平凡的一日。
他曾来过这里无数次,每一次这里都能给他无限的温柔与热闹。
今日的朝露夕雨楼是一年中人最多的一日,也应是一年中最温柔最热闹的一日。
可今日却既无温柔也无热闹。
有的只有一种寂静,一种复杂的沉默。
霍猛不明白,不明白最该热闹的日子里为何这么沉默。
他很生气,因为没有人有资格用沉默来面对金风桂子!
他怒吼道:“都是哑巴么?金风桂子在哪里,快给老子搬出来!”
他的声音很大,大到所有人可以听见。
可事实上却好像没有任何人听见。
所有人都没有看他,所有人都没有说话,所有人都只看着一个方向。
啪——
一声脆响,像是坛子被摔碎在了地上。
啪——
两声……
三声……
这个声音一共响起了九次。
每一次几乎一模一样。
一样的冷静,一样的干脆,一样的优雅而富有韵律。
它们都带着一股诗人的浪漫,也都带着一股剑客的凛冽。
九声后,声音停了下来。
霍猛向大堂中央一簇人群走去,那是所有人注视的地方。
也是那声音响起的地方。
虽然声音已停,但人并未散去。
霍猛向里面张望,望向人群正中。
那里也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
他的头发没有扎束,他的眼中有无尽的沧桑。
他身着一袭白衫,背负漆黑木匣,端坐一方桌前,风度翩翩。
面若晓风拂柳岸,身似明月照大江。神有赤鲤跃龙门,气含泰山石敢当。
他身前的桌子上有一坛酒。
他脚下的地板上有九坛酒,九坛破碎的酒。
他的双眼看着桌上,看着桌上那一坛酒。
他的手指敲在桌上,敲出一种奇怪的节律。这种节律有些孤独,有些萧索。
这种节律在等待着应和。
霍猛认识杭州的所有人,但不认识他。
霍猛也认识江湖上所有有名气的人,但仍然不认识他。
他不是杭州人,他也没有什么名气。
霍猛仍很愤怒,但他更疑惑。
他的疑惑是对围着那白衣公子的众人的。
他们在颤抖。
他们为什么颤抖?
霍猛知道这种颤抖不是来自恐惧,尽管人们的确常为恐惧颤抖。
但此时,他们很愤怒。
这颤抖是来源于愤怒。
有一个人安耐不住这种愤怒,他重重走到白衣公子身前。
他很高大,很魁梧。
他有着一张骨骼突出的方脸,脸上有着一个戾气突出的刀疤。
霍猛认识他。
虽然他也不是杭州人,但他在江湖上很有名。
他是金陵威远镖局的镖头袁三快。
既然他名叫袁三快,必然要有三个快。
第一个快是心直口快。
他从不绕弯子,从不兜圈子,有话便说,有屁就放。
第二个快是眼疾手快。
他是乱筋手陈福成的弟子,既是他的开门弟子,也是他的关门弟子。因为陈福成说有他这一个徒弟胜过千百个。
陈福成没说错,袁三快的乱筋手已比他师傅更快。
甚至比他自己的口都要快。
而第三个快是什么?
霍猛吞了口口水。
他虽然听说过这第三个快,但并未见过。
当然,他并不想看见。
因为这第三个快便是取人的性命快!
袁三快此时正站在那个白衣公子身前。
他死死盯着对方,眼中燃起一股无名火。
他伸出手指着桌子下破碎的酒坛,对白衣公子厉声吼道:“你可知这是什么酒?”
白衣公子道:“金风桂子酒。”
袁三快道:“你可知它被人称为什么?”
白衣公子道:“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你可知我们为什么来这里?”
白衣公子道:“为了买它。”
袁三快勃然大怒,目眦欲裂,须发横飞。
他的双拳重重锤在桌子上,整张桌子瞬间碎裂成屑,桌上仅存的那一坛金风桂子顺势跌落。
所有人都看着那坛酒,那坛今年唯一一坛金风桂子。
所有人都不敢看那坛酒,不敢看它跌落到地上。
它毕竟并未跌落到地上。
它落到了一个人的手里。
白衣公子的手里。
他的双眼从未离开过那坛酒。
但他的双眼中从未有过对那坛酒的贪慕。
袁三快道:“金风桂子一年只酿十坛,你买下了全部的十坛,然后砸碎了九坛!”
霍猛听见了这句话,他听见了所有的话,但他不敢相信任何一句。
他直直看着地上破碎的酒坛,破碎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每一个江湖人的梦。
他不明白有谁会做出这种事,他为什么做出这种事?
白衣公子仍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他的视线从未偏移到任何人身上。
他的眼中有一股冷漠,也有一股笑意。
袁三快看懂了那股笑意,那是不屑。
袁三快吼道:“你既然知道它是金风桂子,是天下第一美酒,那又为什么要把它砸碎?!”
白衣公子道:“因为它不配。”
袁三快道:“不配什么?”
白衣公子道:“不配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愣住了,所有人都愣住了。
金风桂子怎么可能不配称为天下第一呢?
袁三快笑了起来。
他的笑很粗犷,很响亮。
他的笑也是一种不屑。
他问道:“既然你说金风桂子不配,那什么酒才配?”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安南国进贡的御酒?”
袁三快道:“安南御酒谁人不知。昔日安南国曾进贡我朝一坛酒,而后此酒被赵官人送给了凡楼花魁李诗诗。李姑娘又将其转赠给了梁师成,望其能将御酒注入井中,使戍边将士皆可一尝。”
白衣公子道:“后来呢?”
袁三快道:“后来,那梁师成非但没有将御酒注入井中,还将其私藏了起来。”
白衣公子道:“之后如何?”
袁三快道:“之后……之后我便不知了。”
白衣公子道:“之后,这位李姑娘得知此事,又赠梁师成十万两,以买百万壶酒赠饮将士。”
袁三快道:“那姓梁的怎么可能买。”
白衣公子道:“不错,他没有买,将那十万两也私吞了。”
袁三快道:“你提此事做什么?”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那坛让梁师成不舍赠人的御酒名叫什么?”
袁三快道:“什么?”
白衣公子道:“浪子笑。”
袁三快道:“难道这酒配称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它为何被称为浪子笑?”
袁三快道:“为何?”
白衣公子道:“因为传闻喝了它便能得极乐自在,天下浪子皆抵不过它的诱惑。”
袁三快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还留下一坛金风桂子?”
白衣公子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淡淡道:“为了赌。”
袁三快道:“赌什么?”
白衣公子道:“赌它到底配不配被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难道你没有喝过浪子笑?”
白衣公子:“没有,所以才要赌。”
袁三快道:“怎么个赌法?”
白衣公子道:“李姑娘肯为浪子笑掷银十万两,我这一坛金风桂子便也卖十万两。”
堂内众人大惊失色。
金风桂子每坛要价五百两,十坛也不过五千两而已。
如今只剩一坛金风桂子,而这一坛却卖十万两。
十万两,是寻常人吃喝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十万两,更是能买下任何一条人命的钱。
这不是在卖酒,这的确是一场赌局,一场决出谁才是天下第一美酒的赌局。
袁三快不理那许多,冷哼一声,“只要有人肯花十万两买下你手中的金风桂子,你便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只要有人肯花十万两买下我手中的金风桂子,我便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若没有人买,是不是你就永远不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若没有人买,便是所有人都不承认。”
袁三快语塞。
袁三快有十万两吗?他没有,他只是一个镖头。
霍猛有十万两吗?他有,但他舍不得。
谁舍得为一坛酒花十万两买一个天下第一的虚名呢?
在场众人左顾右盼,议论纷纷。
有十万两的舍不得,舍得的都是没有的。
白衣公子道:“莫非阁下不愿出这十万两?”
袁三快满脸通红,“我……”
他支支吾吾,却只道出个“我”字。
白衣公子道:“难道阁下也认为金风桂子不配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急忙道:“当然不是,金风桂子就是天下第一美酒,金风桂子也必须是天下第一美酒!”
这句话没有多少字,但他说的很用力,用力地像是在夸耀自己的双手一样。
但他从未夸耀过自己的双手,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双手就是天下第一快的手。
这是事实,人尽皆知的事实。
没有人需要夸耀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
但他此时在夸耀金风桂子。
在很用力地夸耀。
他大喘着粗气,双眼瞪得浑圆,像是杀过人一般。
也像想要杀人一般。
他死死盯着面前那个手托酒坛、一袭白衫的人。
那个人好像很自在。
好像从不知死为何物。
白衣公子叹了口气,“看来你当真拿不出十万两。”
袁三快紧咬着牙关,“我的确拿不出十万两。”
白衣公子道:“但你仍有话要说。”
袁三快道:“我的确仍有话要说。”
白衣公子道:“可我并不想听。”
袁三快道:“你不需要听,因为我并不打算用一句话让你承认金风桂子就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那你打算说什么?”
袁三快冷哼一声,面目狰狞,“拿命来!”
既然你不承认,那么你就去死!
这是很直白的方法。
天下有许多对自己不满意的人,如何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满意呢?
如果你想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满意,最直白的方法就是杀掉那些不满意的!
袁三快对这种方法尤为推崇。
这也是他走好每一趟镖的方法。
他从不委屈自己,从不曲意逢迎。
他只笃信一点:只要自己出手够快,就能抓住所有想要的东西!
所以他把自己的双手练成了天下第一快手。
他此时出手了!
他的双手一同掠出,十指平展似十把出鞘利剑!
但它们又不是剑,剑杀人要刺穿身体。
而他的手杀人只需要轻轻的一触。
只要触到对方的身体,他便可将全身真气侵入其体内,使筋骨错位、皮肉异形!
这就是乱筋手。
这就是天下第一快手!
他的右手袭向白衣公子托着酒坛的左手。
他的左手袭向白衣公子托着脑袋的脖子!
他要他的命。
也要他的酒。
要那天下第一美酒!
他的双手是那样的快,就像一道闪电,你刚看到它出现,它便已结束。
他的双手已离目标越来越近。
他的神情也愈发癫狂。
三寸……
两寸……
一寸!
他从来没有失过手。
从来没有人能快过他的手。
他马上就要得手了!
他马上就要除掉这世上唯一不认同金风桂子的人了!
但是!
但是!
但是他没有得手!
他真的没有得手!
白衣公子的身体没有移开过身下的椅子。
白衣公子的眼睛没有移开过手上的酒坛。
而袁三快,他已趴在了地上。
趴在了一摊凌乱的碎屑上。
所有人只看到了袁三快的出手。
但没有人看到白衣公子的出手。
他有出手吗?
他一定有出手,否则袁三快如何失手!
袁三快仍趴在那摊碎屑中,他把脸埋在其中,那是白衣公子摔碎的九个酒坛,也是袁三快自己杂碎的一张桌子。
他沉默地趴在那里,没有起来。
所有人都沉默了。
一如既往的沉默。
只有一个人说起了话。
是那个一如既往说着话的人。
“在座的诸位可有愿出十万两的?”
他仍是只望着手中的酒。
他仍是好似什么也没发生过。
人群中有人走了出来。
痴痴地走了出来。
痴痴地走到袁三快的身旁。
痴痴地蹲下了身。
他是陈七。
他是袁三快的徒弟。
他是乱筋手的传人,是天下第一快手的传人。
也是下一个天下第一快手!
但他此时很失望。
甚至绝望。
他绝望地看着眼前倒在地上的师傅,眼神烁动。
陈七道:“他是天下第一快手。”
白衣公子道:“人们都这样认为。”
陈七道:“但你的手比他的更快。”
白衣公子道:“我不这样认为。”
陈七转过了头望向对方,他的眼中有着疑惑,有着迷茫,有着一个十七岁少年不该有的痛苦。
陈七道:“难道你的手不比他的手更快么?”
白衣公子道:“我只是比他的脚更快。”
陈七皱起了眉头,他听不懂这句话,“你是什么意思?”
白衣公子轻叹一声,道:“看来你不知道。”
陈七道:“我不知道什么?”
白衣公子道:“看来他从未告诉过你。”
陈七道:“他从未告诉过我什么?”
白衣公子道:“他的秘诀。”
陈七道:“什么秘诀?”
白衣公子道:“杀人的秘诀。”
陈七笑了,笑得有些痴傻。
这的确是一个很傻的回答。
毕竟没有人不知道袁三快杀人的秘诀。
他杀人,自然是靠手,靠那天下第一、无与伦比的快手。
陈七痴笑道:“他杀人还能有什么秘诀,天下第一快手杀人难道要用脚吗?”
周围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听到了他们对话的人都想笑。
但没人能笑得出来。
白衣公子道:“不错,的确是脚。”
陈七怔住了,他感到莫名其妙,感到不可思议,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揪着他的心。
他急声问道:“他到底是如何杀人的!”
白衣公子道:“人们都称他为天下第一快手。”
陈七道:“是的。”
白衣公子道:“所以无论是谁在与他交手时,双眼都一定始终紧盯他的双手。”
陈七道:“只要他们不想死,就一定始终盯紧他的双手。”
白衣公子道:“他从未失过手?”
陈七道:“他从未失过手,出手必中!”
白衣公子道:“可他的手被别人一直盯着,一直防范着,再快的手也总该能被躲过。”
陈七道:“可他仍是从未失过手。”
白衣公子道:“所以人们都盯错了地方。”
陈七有些恍惚,脑袋似被一块砖头砸中。
他半蹲在地上,但极想躺下去。
他从七岁起便跟着师傅。
他从七岁起便知道师傅是天下第一快手。
师傅的双手是他的信仰,是支撑他的唯一信念。
师傅就是天下第一快手,师傅也必须是天下第一快手!
白衣公子继续道:“实际上他最快的不是手,而是脚。”
在场所有人无不震惊,他们真的不敢相信这句荒唐至极的话,但他们又不得不相信,因为说出这句话的人显然一点也不荒唐。
白衣公子对他们仿若未闻,悠悠道:“其实袁三快根本不是天下第一快手,他的手远不及其师傅陈福成。”
陈七却用力捂住了耳朵,发疯一般狂摇着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白衣公子道:“他自知自己的手永远也不可能比陈福成更快,于是他干脆放弃了手,而练起了脚。所有与他交手的人都只会注意他的手而忽略他的脚,但他每一次的交手都是先出的脚,而后出手!所以他在每一次的交手中总能占得先机,总能胜出。”
沉默,朝露夕雨楼内又化为了一片沉默。
众人面面相觑,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方才袁三快出手时没有人看到他出脚,因为确实没有人注意过他的脚!
有谁会去注意天下第一快手的脚呢?!
这种沉默不知持续了多久,终是被一声嗤笑打破。
是谁在笑?
还有谁能笑出来?
人们顺着笑声望去,那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陈七。
他此时真如一个疯子,咧着大嘴狂笑着,口中的涎液淌到了身上,又淌到了地上。
终于,他不笑了,他出手了!
他向谁出手?
还有谁能让他出手?
他双手十指平展,手掌之上气机涌动,似一波静湖上掀起了滔天巨浪。
终于,这片巨浪压了下来,压在了袁三快的后心!
袁三快本没有死,他只是在出脚时被人踢了一下,便摔倒了。
但这一摔,摔掉了他四十多年来积攒的所有荣誉,摔掉了他行走江湖的唯一倚仗。
他站不起来了,尽管他一点伤也没有。
而现在,他更是站不起来,因为他已经死了。
他被自己最满意的徒弟杀死了。
他被自己最忠诚的信徒杀死了。
他这一生想过无数次死亡的可能,但从未想过这一种。
就像陈七也从未想过天下第一快手的秘诀竟是一个骗局。
陈七拖着袁三快的尸体走出了朝露夕雨楼,又走出了杭州。
此后几年里没人再听说过他。
他最终,走出了江湖。
而无论英雄还是浪子,他们的故事里都一定少不了一样东西。
这样东西就是酒。
有人借酒消愁,有人凭酒作乐。
有人嗜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
世上有许多喜爱它的人,也有许多憎恨它的人,但唯独没有能够忽视它的人。
无论英雄还是浪子,都不能。
霍猛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只想得到世上最好的酒。
那么世上最好的酒在哪里呢?
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蠢问题。
酒就像剑,最好的剑一定是由最好的铸剑师傅用最好的钢做出来的。
最好的酒自然也要有最好的名堂。
“金风桂子”就有这样的名堂。
西湖是世上最美的湖,西湖旁的朝露夕雨楼是江南最大的青楼,而朝露夕雨楼里最美的花魁娘子是所有江湖人眼中比他们自己的妻子更美的人,她酿出的金风桂子便是天下第一美酒。
金风桂子一年只酿十坛,每年九月初一都会将这十坛全部卖光。
为什么只酿十坛?又为什么只在一天就全部卖光?
因为全天下最好的桂子只够酿十坛金风桂子,因为这十坛金风桂子在这一天喝才是最好!
不错,金风桂子只在九月初一这一天才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不错,酒真的和剑一样,都只在一个刹那才能被称为天下第一!
无论如何,酒很少,但想买它的人总是很多。
多得就连整个杭州最大的帮派乌刀堂的二堂主霍猛都从未买到过。
不对,他已不是二堂主。
大堂主在三日前便死了,所以现在他就是大堂主。
可他毕竟还是从未买到过。
今日的霍猛做足了准备,他带上了足够多的银子,是整个乌刀堂全部的银子。
可他知道这还不够。
难道有了足够多得银子还买不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银子够自然能买到,但即使能买到,它也不一定属于你。
霍猛还带了一把刀,一把乌刀,一把乌刀堂最让人闻风丧胆的乌刀。
他知道,如果你喜欢一个东西,不仅要有本事得到它,还要有本事保住它——
毕竟酒很少,但想得到它的人却很多。
霍猛带着他的银子和刀子进了朝露夕雨楼,在这个平凡的早晨,在这个不平凡的一日。
他曾来过这里无数次,每一次这里都能给他无限的温柔与热闹。
今日的朝露夕雨楼是一年中人最多的一日,也应是一年中最温柔最热闹的一日。
可今日却既无温柔也无热闹。
有的只有一种寂静,一种复杂的沉默。
霍猛不明白,不明白最该热闹的日子里为何这么沉默。
他很生气,因为没有人有资格用沉默来面对金风桂子!
他怒吼道:“都是哑巴么?金风桂子在哪里,快给老子搬出来!”
他的声音很大,大到所有人可以听见。
可事实上却好像没有任何人听见。
所有人都没有看他,所有人都没有说话,所有人都只看着一个方向。
啪——
一声脆响,像是坛子被摔碎在了地上。
啪——
两声……
三声……
这个声音一共响起了九次。
每一次几乎一模一样。
一样的冷静,一样的干脆,一样的优雅而富有韵律。
它们都带着一股诗人的浪漫,也都带着一股剑客的凛冽。
九声后,声音停了下来。
霍猛向大堂中央一簇人群走去,那是所有人注视的地方。
也是那声音响起的地方。
虽然声音已停,但人并未散去。
霍猛向里面张望,望向人群正中。
那里也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
他的头发没有扎束,他的眼中有无尽的沧桑。
他身着一袭白衫,背负漆黑木匣,端坐一方桌前,风度翩翩。
面若晓风拂柳岸,身似明月照大江。神有赤鲤跃龙门,气含泰山石敢当。
他身前的桌子上有一坛酒。
他脚下的地板上有九坛酒,九坛破碎的酒。
他的双眼看着桌上,看着桌上那一坛酒。
他的手指敲在桌上,敲出一种奇怪的节律。这种节律有些孤独,有些萧索。
这种节律在等待着应和。
霍猛认识杭州的所有人,但不认识他。
霍猛也认识江湖上所有有名气的人,但仍然不认识他。
他不是杭州人,他也没有什么名气。
霍猛仍很愤怒,但他更疑惑。
他的疑惑是对围着那白衣公子的众人的。
他们在颤抖。
他们为什么颤抖?
霍猛知道这种颤抖不是来自恐惧,尽管人们的确常为恐惧颤抖。
但此时,他们很愤怒。
这颤抖是来源于愤怒。
有一个人安耐不住这种愤怒,他重重走到白衣公子身前。
他很高大,很魁梧。
他有着一张骨骼突出的方脸,脸上有着一个戾气突出的刀疤。
霍猛认识他。
虽然他也不是杭州人,但他在江湖上很有名。
他是金陵威远镖局的镖头袁三快。
既然他名叫袁三快,必然要有三个快。
第一个快是心直口快。
他从不绕弯子,从不兜圈子,有话便说,有屁就放。
第二个快是眼疾手快。
他是乱筋手陈福成的弟子,既是他的开门弟子,也是他的关门弟子。因为陈福成说有他这一个徒弟胜过千百个。
陈福成没说错,袁三快的乱筋手已比他师傅更快。
甚至比他自己的口都要快。
而第三个快是什么?
霍猛吞了口口水。
他虽然听说过这第三个快,但并未见过。
当然,他并不想看见。
因为这第三个快便是取人的性命快!
袁三快此时正站在那个白衣公子身前。
他死死盯着对方,眼中燃起一股无名火。
他伸出手指着桌子下破碎的酒坛,对白衣公子厉声吼道:“你可知这是什么酒?”
白衣公子道:“金风桂子酒。”
袁三快道:“你可知它被人称为什么?”
白衣公子道:“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你可知我们为什么来这里?”
白衣公子道:“为了买它。”
袁三快勃然大怒,目眦欲裂,须发横飞。
他的双拳重重锤在桌子上,整张桌子瞬间碎裂成屑,桌上仅存的那一坛金风桂子顺势跌落。
所有人都看着那坛酒,那坛今年唯一一坛金风桂子。
所有人都不敢看那坛酒,不敢看它跌落到地上。
它毕竟并未跌落到地上。
它落到了一个人的手里。
白衣公子的手里。
他的双眼从未离开过那坛酒。
但他的双眼中从未有过对那坛酒的贪慕。
袁三快道:“金风桂子一年只酿十坛,你买下了全部的十坛,然后砸碎了九坛!”
霍猛听见了这句话,他听见了所有的话,但他不敢相信任何一句。
他直直看着地上破碎的酒坛,破碎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每一个江湖人的梦。
他不明白有谁会做出这种事,他为什么做出这种事?
白衣公子仍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他的视线从未偏移到任何人身上。
他的眼中有一股冷漠,也有一股笑意。
袁三快看懂了那股笑意,那是不屑。
袁三快吼道:“你既然知道它是金风桂子,是天下第一美酒,那又为什么要把它砸碎?!”
白衣公子道:“因为它不配。”
袁三快道:“不配什么?”
白衣公子道:“不配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愣住了,所有人都愣住了。
金风桂子怎么可能不配称为天下第一呢?
袁三快笑了起来。
他的笑很粗犷,很响亮。
他的笑也是一种不屑。
他问道:“既然你说金风桂子不配,那什么酒才配?”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安南国进贡的御酒?”
袁三快道:“安南御酒谁人不知。昔日安南国曾进贡我朝一坛酒,而后此酒被赵官人送给了凡楼花魁李诗诗。李姑娘又将其转赠给了梁师成,望其能将御酒注入井中,使戍边将士皆可一尝。”
白衣公子道:“后来呢?”
袁三快道:“后来,那梁师成非但没有将御酒注入井中,还将其私藏了起来。”
白衣公子道:“之后如何?”
袁三快道:“之后……之后我便不知了。”
白衣公子道:“之后,这位李姑娘得知此事,又赠梁师成十万两,以买百万壶酒赠饮将士。”
袁三快道:“那姓梁的怎么可能买。”
白衣公子道:“不错,他没有买,将那十万两也私吞了。”
袁三快道:“你提此事做什么?”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那坛让梁师成不舍赠人的御酒名叫什么?”
袁三快道:“什么?”
白衣公子道:“浪子笑。”
袁三快道:“难道这酒配称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你可知它为何被称为浪子笑?”
袁三快道:“为何?”
白衣公子道:“因为传闻喝了它便能得极乐自在,天下浪子皆抵不过它的诱惑。”
袁三快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还留下一坛金风桂子?”
白衣公子看着手中的金风桂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淡淡道:“为了赌。”
袁三快道:“赌什么?”
白衣公子道:“赌它到底配不配被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难道你没有喝过浪子笑?”
白衣公子:“没有,所以才要赌。”
袁三快道:“怎么个赌法?”
白衣公子道:“李姑娘肯为浪子笑掷银十万两,我这一坛金风桂子便也卖十万两。”
堂内众人大惊失色。
金风桂子每坛要价五百两,十坛也不过五千两而已。
如今只剩一坛金风桂子,而这一坛却卖十万两。
十万两,是寻常人吃喝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十万两,更是能买下任何一条人命的钱。
这不是在卖酒,这的确是一场赌局,一场决出谁才是天下第一美酒的赌局。
袁三快不理那许多,冷哼一声,“只要有人肯花十万两买下你手中的金风桂子,你便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只要有人肯花十万两买下我手中的金风桂子,我便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道:“若没有人买,是不是你就永远不承认它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若没有人买,便是所有人都不承认。”
袁三快语塞。
袁三快有十万两吗?他没有,他只是一个镖头。
霍猛有十万两吗?他有,但他舍不得。
谁舍得为一坛酒花十万两买一个天下第一的虚名呢?
在场众人左顾右盼,议论纷纷。
有十万两的舍不得,舍得的都是没有的。
白衣公子道:“莫非阁下不愿出这十万两?”
袁三快满脸通红,“我……”
他支支吾吾,却只道出个“我”字。
白衣公子道:“难道阁下也认为金风桂子不配称为天下第一美酒?”
袁三快急忙道:“当然不是,金风桂子就是天下第一美酒,金风桂子也必须是天下第一美酒!”
这句话没有多少字,但他说的很用力,用力地像是在夸耀自己的双手一样。
但他从未夸耀过自己的双手,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双手就是天下第一快的手。
这是事实,人尽皆知的事实。
没有人需要夸耀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
但他此时在夸耀金风桂子。
在很用力地夸耀。
他大喘着粗气,双眼瞪得浑圆,像是杀过人一般。
也像想要杀人一般。
他死死盯着面前那个手托酒坛、一袭白衫的人。
那个人好像很自在。
好像从不知死为何物。
白衣公子叹了口气,“看来你当真拿不出十万两。”
袁三快紧咬着牙关,“我的确拿不出十万两。”
白衣公子道:“但你仍有话要说。”
袁三快道:“我的确仍有话要说。”
白衣公子道:“可我并不想听。”
袁三快道:“你不需要听,因为我并不打算用一句话让你承认金风桂子就是天下第一美酒。”
白衣公子道:“那你打算说什么?”
袁三快冷哼一声,面目狰狞,“拿命来!”
既然你不承认,那么你就去死!
这是很直白的方法。
天下有许多对自己不满意的人,如何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满意呢?
如果你想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满意,最直白的方法就是杀掉那些不满意的!
袁三快对这种方法尤为推崇。
这也是他走好每一趟镖的方法。
他从不委屈自己,从不曲意逢迎。
他只笃信一点:只要自己出手够快,就能抓住所有想要的东西!
所以他把自己的双手练成了天下第一快手。
他此时出手了!
他的双手一同掠出,十指平展似十把出鞘利剑!
但它们又不是剑,剑杀人要刺穿身体。
而他的手杀人只需要轻轻的一触。
只要触到对方的身体,他便可将全身真气侵入其体内,使筋骨错位、皮肉异形!
这就是乱筋手。
这就是天下第一快手!
他的右手袭向白衣公子托着酒坛的左手。
他的左手袭向白衣公子托着脑袋的脖子!
他要他的命。
也要他的酒。
要那天下第一美酒!
他的双手是那样的快,就像一道闪电,你刚看到它出现,它便已结束。
他的双手已离目标越来越近。
他的神情也愈发癫狂。
三寸……
两寸……
一寸!
他从来没有失过手。
从来没有人能快过他的手。
他马上就要得手了!
他马上就要除掉这世上唯一不认同金风桂子的人了!
但是!
但是!
但是他没有得手!
他真的没有得手!
白衣公子的身体没有移开过身下的椅子。
白衣公子的眼睛没有移开过手上的酒坛。
而袁三快,他已趴在了地上。
趴在了一摊凌乱的碎屑上。
所有人只看到了袁三快的出手。
但没有人看到白衣公子的出手。
他有出手吗?
他一定有出手,否则袁三快如何失手!
袁三快仍趴在那摊碎屑中,他把脸埋在其中,那是白衣公子摔碎的九个酒坛,也是袁三快自己杂碎的一张桌子。
他沉默地趴在那里,没有起来。
所有人都沉默了。
一如既往的沉默。
只有一个人说起了话。
是那个一如既往说着话的人。
“在座的诸位可有愿出十万两的?”
他仍是只望着手中的酒。
他仍是好似什么也没发生过。
人群中有人走了出来。
痴痴地走了出来。
痴痴地走到袁三快的身旁。
痴痴地蹲下了身。
他是陈七。
他是袁三快的徒弟。
他是乱筋手的传人,是天下第一快手的传人。
也是下一个天下第一快手!
但他此时很失望。
甚至绝望。
他绝望地看着眼前倒在地上的师傅,眼神烁动。
陈七道:“他是天下第一快手。”
白衣公子道:“人们都这样认为。”
陈七道:“但你的手比他的更快。”
白衣公子道:“我不这样认为。”
陈七转过了头望向对方,他的眼中有着疑惑,有着迷茫,有着一个十七岁少年不该有的痛苦。
陈七道:“难道你的手不比他的手更快么?”
白衣公子道:“我只是比他的脚更快。”
陈七皱起了眉头,他听不懂这句话,“你是什么意思?”
白衣公子轻叹一声,道:“看来你不知道。”
陈七道:“我不知道什么?”
白衣公子道:“看来他从未告诉过你。”
陈七道:“他从未告诉过我什么?”
白衣公子道:“他的秘诀。”
陈七道:“什么秘诀?”
白衣公子道:“杀人的秘诀。”
陈七笑了,笑得有些痴傻。
这的确是一个很傻的回答。
毕竟没有人不知道袁三快杀人的秘诀。
他杀人,自然是靠手,靠那天下第一、无与伦比的快手。
陈七痴笑道:“他杀人还能有什么秘诀,天下第一快手杀人难道要用脚吗?”
周围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听到了他们对话的人都想笑。
但没人能笑得出来。
白衣公子道:“不错,的确是脚。”
陈七怔住了,他感到莫名其妙,感到不可思议,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揪着他的心。
他急声问道:“他到底是如何杀人的!”
白衣公子道:“人们都称他为天下第一快手。”
陈七道:“是的。”
白衣公子道:“所以无论是谁在与他交手时,双眼都一定始终紧盯他的双手。”
陈七道:“只要他们不想死,就一定始终盯紧他的双手。”
白衣公子道:“他从未失过手?”
陈七道:“他从未失过手,出手必中!”
白衣公子道:“可他的手被别人一直盯着,一直防范着,再快的手也总该能被躲过。”
陈七道:“可他仍是从未失过手。”
白衣公子道:“所以人们都盯错了地方。”
陈七有些恍惚,脑袋似被一块砖头砸中。
他半蹲在地上,但极想躺下去。
他从七岁起便跟着师傅。
他从七岁起便知道师傅是天下第一快手。
师傅的双手是他的信仰,是支撑他的唯一信念。
师傅就是天下第一快手,师傅也必须是天下第一快手!
白衣公子继续道:“实际上他最快的不是手,而是脚。”
在场所有人无不震惊,他们真的不敢相信这句荒唐至极的话,但他们又不得不相信,因为说出这句话的人显然一点也不荒唐。
白衣公子对他们仿若未闻,悠悠道:“其实袁三快根本不是天下第一快手,他的手远不及其师傅陈福成。”
陈七却用力捂住了耳朵,发疯一般狂摇着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白衣公子道:“他自知自己的手永远也不可能比陈福成更快,于是他干脆放弃了手,而练起了脚。所有与他交手的人都只会注意他的手而忽略他的脚,但他每一次的交手都是先出的脚,而后出手!所以他在每一次的交手中总能占得先机,总能胜出。”
沉默,朝露夕雨楼内又化为了一片沉默。
众人面面相觑,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方才袁三快出手时没有人看到他出脚,因为确实没有人注意过他的脚!
有谁会去注意天下第一快手的脚呢?!
这种沉默不知持续了多久,终是被一声嗤笑打破。
是谁在笑?
还有谁能笑出来?
人们顺着笑声望去,那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陈七。
他此时真如一个疯子,咧着大嘴狂笑着,口中的涎液淌到了身上,又淌到了地上。
终于,他不笑了,他出手了!
他向谁出手?
还有谁能让他出手?
他双手十指平展,手掌之上气机涌动,似一波静湖上掀起了滔天巨浪。
终于,这片巨浪压了下来,压在了袁三快的后心!
袁三快本没有死,他只是在出脚时被人踢了一下,便摔倒了。
但这一摔,摔掉了他四十多年来积攒的所有荣誉,摔掉了他行走江湖的唯一倚仗。
他站不起来了,尽管他一点伤也没有。
而现在,他更是站不起来,因为他已经死了。
他被自己最满意的徒弟杀死了。
他被自己最忠诚的信徒杀死了。
他这一生想过无数次死亡的可能,但从未想过这一种。
就像陈七也从未想过天下第一快手的秘诀竟是一个骗局。
陈七拖着袁三快的尸体走出了朝露夕雨楼,又走出了杭州。
此后几年里没人再听说过他。
他最终,走出了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