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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让我当网红[重生] 作者:桑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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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所以她选择放过谈欢和孙玲,也放过自己。
点到为止。
虽然看起来大概是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但我觉得这才是现实。
.
整个故事写了将近两个月,写的时候其实状态也是起起伏伏。
最开始的时候是初碰小说的激动,心里有个故事,所以想把它写出来,给大家看。
写到中间的部分因为数据还不错就入了v,上了夹子,也第一次有小可爱指出我逻辑上的漏洞和别的不足之处。那段时间可能是整篇文风格最起伏不定的时候。我抛弃了原本的大纲,按着小可爱们给出的意见去修改:加感情戏、拉快节奏、完善逻辑。
所以这可能也是v后风格有一点点变异的原因。
那段时间沉迷凌晨码字,整晚整晚地失眠,一边想前面该怎么改,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剧情。
也是那段时间开始,不敢再看评论。
可是最后,还是成了个四不象。
有点遗憾,没有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
并没有责怪或是推卸的意思,只是第一次完结一本书,就很想说一说自己的想法。没准以后再看,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以及。
大概也许是第一本的原因,笔力确实不够。很多想法没有直观地展现出来。
检讨。
.
总之,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啦。
大概可能也许还会放一点番外。比如狗蛋的自白,还有一点点的日常。
【雷第一人称的慎买】
【雷流水账的慎买】
【雷短段子的慎买】
.
这本如果没有让小可爱们满意,我很抱歉。
但还是会一直写下去的。
有缘晋江再见啦。啾啾啾啾=3=
感谢一路陪我到这里见证故事结束的小可爱们。
最后评论随机发几个小红包。
.
最后的最后,安利时间。
新文已开,戳作者专栏可见↓
《小白花种植指南》 桑迟
(网红这本写的脑壳疼,所以下一本只想写一个甜甜甜苏苏苏你喜欢我恰好我也喜欢你的故事。)
【app的小可爱点进作者专栏就可以看到】
阎林母胎solo十九年,自认为抽烟打架样样在行,喝酒泡妞门门精通。
直到那一天,班上来了个小女生,据说是初中部跳级上来的。
齐刘海长头发,白裙子黑鞋子。
落座后,出人意料。
小女生软软糯糯地用湿漉漉的眸子盯着自己,接着喊了一声:
——“哥”
从此,林哥的人生沦落成了:
带孩子。
带孩子。
和故弄风骚地...撩她。
好友文↓
《拒绝悲剧[快穿]》饮料君
简介:程菲:爸爸最讨厌悲剧了。
七七:走啊,穿越啊,逆转悲剧啊。
程菲:喵喵喵? 甜爽文,苏苏苏。
好友文↓
《全能女神[网红]》自捅千刀
简介:盛浅予重生了,却发现自己成了手机仙。
借助新能力,成就曾经梦想中的自己!
微博在手,【网红】我有!
千度在手,【学霸】我有!
网文app在手,【文坛大神】我有!
唱歌app在手,【乐坛大神】我有!
当网友们喜滋滋地跪舔着自家大神,突然发现,好像彼此的男/女神,全是同一人?!!
天辣,我家女神颜值高,实力炸!
☆、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要说: 写在前面。
俗套的梗,幼稚的文笔,清奇的脑洞。
但是写得很开心...
看完莫打我。
谢谢谢谢=3=
——
以及,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坚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动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箴言,牢记心头。
妖魔鬼怪?
不存在的。
【1】
其实没有绑错宿主。
也压根没有什么zz星。
季澜如果心存一点点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就该记得,她玩过一个游戏。
叫「笔 | 仙」。
【2】
我死的那年, 是乾隆四十六年。
四六, 死咯。
听起来就是一个合适死人的年数。
那一年, 乾隆查冗反贪, 一时间上至封僵大吏下至州牧县令, 人人自危。
朝堂之上,有一位才智过人的政治家,名钮祜禄善保。短短两个月, 他便将这桩事情连根带底地刨了个干净。
挖出来一百多号人, 以巨贪王亶望为首。
该押的押, 该斩的斩。
那时的我, 只是个乌衣巷中的村野鲁夫罢了。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手起刀落, 送走一头又一头成年的猪。
是的,我是个屠夫。
街坊都叫我郑屠夫。
其实直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王亶望扯上关系的。
只是当时, 他手下的谋士寻上我的家门,说要买命。
买我的命。
那会刚刚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热气听得懵懂, 新鲜的腥气味道布满了整个摊子。
我和他就像这世上最普通的两个人, 立在小摊前进行着一桩最寻常的交易。
这桩交易叫买命。
我问:就像买猪肉一样?
那人说:是的。
我又问:多少钱买?
他答:一千两。
我很震惊:黄金?
他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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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这本写的脑壳疼,所以下一本只想写一个甜甜甜苏苏苏你喜欢我恰好我也喜欢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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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一天,班上来了个小女生,据说是初中部跳级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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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座后,出人意料。
小女生软软糯糯地用湿漉漉的眸子盯着自己,接着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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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林哥的人生沦落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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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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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菲:喵喵喵? 甜爽文,苏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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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套的梗,幼稚的文笔,清奇的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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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刚刚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热气听得懵懂, 新鲜的腥气味道布满了整个摊子。
我和他就像这世上最普通的两个人, 立在小摊前进行着一桩最寻常的交易。
这桩交易叫买命。
我问:就像买猪肉一样?
那人说:是的。
我又问:多少钱买?
他答:一千两。
我很震惊:黄金?
他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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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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