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穿越女的倒掉 作者:茂林修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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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稍琢磨了几个可能性,觉着不排除是有人要趁机作乱,立刻加紧行程,提前一步赶到了衢州。

    得知衢州府抓到了人,立刻亲自接手。便这么同十四郎见面了——当然,他见到的并不是当朝宁王,而是个毁家纾难的年轻富商。

    释清了嫌疑后,十四郎将这半年间所见种种怪现象,一一向柳世番提出质疑。包括朝廷是否故意选在灾民山穷水尽、要易子而食的地步时,才来赈济。

    柳世番居然耐心的一一作答了。

    云秀从旁听着,内心竟久违的有所波动——似乎除了对待他之外,柳世番对任何晚辈,不论是云岚还是柳家她几个堂兄弟,甚至一个素昧平生却敢当面对他提出质疑的“年轻富商”,都能耐心的听取和解答。也许没到慈父的标准,却无疑算得上合格的师长。为什么偏偏对待她,就干巴巴的,多一句话都没得说?好歹她也是亲闺女吧!

    真是太过分了!

    不过兀自埋怨了那么一晃神的功夫,也就释然了——说到底,云秀自己对他不也干巴巴的,跟个她不怎么熟却被迫叫爹的大叔似的?

    两个人谈得很深,也很真诚。

    至少以云秀对她爹的了解——柳世番难得的毫无保留、倾囊相授了。就好像他从十四郎身上看到了谁的影子似的。

    而十四郎告辞离开时,柳世番还当真询问了他的籍贯姓氏,父母是否健在——得知他父母俱已亡故后,又立刻询问他是否愿意到他幕府中来。

    十四郎令云秀颇为扬眉吐气的果断拒绝了。

    离开后云秀便来给她爹拆台,“还好你拒绝了。他现在是招你进幕府,等栽培一阵子后,定然又要逼你考科举。待你考中了进士,他就要嫁女儿给你了!”

    十四郎忽然露出了恍悟、懊悔的表情。

    云秀立刻补充,“我可不是他闺女,我出家了!”说完便意识到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她同十四郎不一样,她脸皮起码有他十层厚。抿唇一笑,“我们自己就能给自己做主,多自在。才不要受他的安排。”

    十四郎脸上越发红透,却微笑着调侃,“婚后也不回门吗?”

    云秀笑道,“不回。”

    衢州的事算是有了着落。

    大致观摩了一阵柳世番如何应对此类事件,十四郎显然心生敬佩了。然而想到这样能干的官吏居朝为相七载,天下依旧凋敝至此,不免又感到难过。

    很快他们便离开浙西,前往宣歙,再一路北上,前往淮南、汝南一带。

    越往北便越多匪,更远不如扬州物阜民丰。同几个山头的土匪打过交道之后,十四郎的心情便一直不怎么开朗。

    这一日进山时便淅淅沥沥下起了秋雨,十四郎忽的说起还不曾在山上看过雨景,两人便不急着躲避。一路观赏着山间雾蒙蒙的雨色,一路前行。遇到猎户,还换了块儿鹿腩。临近晌午时,雨大了,他们便寻了处山洞歇脚。用火石敲打了半晌,最后还是靠云秀的法术点起火来。

    便望着洞外雨帘,烤着鹿肉,漫无边际的闲聊着。

    聊着聊着,十四郎便睡了过去。

    再往北便是四战之地,中原被战火蹂|躏得最破败的地区。想到十四郎将看到的情形和他可能会有的心情,云秀便觉得心疼。

    吃饱喝足,云秀便伸着懒腰往那裸石上一躺。伸手遮住明得耀眼的天光,笑道,“真是好地方啊。”

    十四郎也望着远处竹海与群山,道,“确实是结庐隐居的好去处。”

    云秀便翻身起来,笑眼望向他的眼睛,“待日后你致仕了,我们便在此处建宅子隐居吧!”

    十四郎怔怔的看着她,竟没能做声。

    云秀便道,“莫非你不打算功成身退,还想在宰相任上坚守到最后一刻不成?”

    十四郎这才愣愣的道,“那时你还会在吗?”

    “嗯。”云秀便笑道,“既约好了要一道修红尘,那当然就要修到两人都从红尘中解脱才行。只要你还在,我便不会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换了输入法,错别字简直防不胜防啊

    第106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四)

    李沅翻身下马,随手扯去披风,接过侍女递过来的甘杏茶润一润喉咙。也不管身旁是否有托盘,随手将茶盏一放,便大步往正院儿里去。

    身后一群人捡披风的,接茶盏的,边追边向他通禀杂事的……浩浩荡荡,如过江之鲫。

    李沅听若不闻的任人服侍着,不知听到谁的声音,忽的就停住脚步回过头来,一行人忙刹住脚,定住面容姿势供他检阅。

    李沅见他们跟面捏的小人儿似的姿态各异,又乐又恼,“行了行了,别都围着我聒噪!”一行人嘿嘿赔笑起来,李沅才问,“老九何时回来的?”

    身后唯一站得还算直的人赶紧提袍上前,“跟三哥就前后脚,这不,我衣服都还没换呢!”

    李沅上下一打量,见他衣衫鲜丽,油光满面,心中便生不悦。却也没动声色,只挑眉问道,“我嘱咐你的事没忘了吧?”

    “给三哥办事儿,岂敢有片刻怠慢?”

    “那就好。”李沅道,“先去换身衣服歇歇脚,再到我那儿复命吧。”

    他虽没发火,可身旁人跟随他日久,最擅长的就是揣摩他的心思,岂会察觉不到他的不悦?

    被称作老九的人很快便换了身不那么招眼的家常衣裳赶来见他,寒暄过后,先向他送礼,道是父老乡亲感念恩德,特地托自己带来给景王殿下尝鲜来的,没什么贵重物件,稀罕在都是独本地才有的时令山珍……

    尝鲜这种事,李沅最喜欢。凡他没见过的,不拘贵贱,都能得他片刻青眼。那些名字稀奇古怪的野果确实令他消气不少。

    却也没忘了正事,“你出门一趟,面不见风霜色,膘倒是养起来了,怕没把我吩咐你的差事给忘了吧。”

    那人忙道,“这哪敢忘!是小人久不曾还乡,家中亲人欣喜万分,顿顿鱼肉的喂养,生生把冬膘给喂出来了。又想到回来就能见着三哥了,不敢让三哥见着劳苦相,才特地挑了最体面的衣服来穿……三哥吩咐的事,岂敢不尽心?”

    李沅不置可否,“那你就说说吧。”

    他受十四郎启发,派人出去替他了解民情。

    听十四郎说得条分缕析、一目了然,本以为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打听打听一地农户家有几亩,年收几石,赋交几斗,盈余几何,跟文书记载有几多出入;若欠债是因何而欠,如何偿还……吗?能记会算的人都做得来,根本就不需要额外的天赋才能。他派出的人足以胜任。

    谁知此刻听来,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按此人所说,每丁都能分足百亩之田,税负不过十之二三,每户每年盈余动辄百十贯钱……倒是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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