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珠夫人 作者:萧如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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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连身形也不曾晃动一些,只是一双冰蓝的眼睛机警地注视着周遭动静。

    领头鹰贩气息平静,似是满不在意模样,笑道:“好一着‘孤注’,心无旁骛,意凝一线,府上既有这样人材,大业易成,何必不远千里求购苍隼?”

    “他试过。”昶王面上如常淡笑:“十年前正当壮年时,与另一名与他功力不相伯仲的人联手,然而败了。”

    “哦?倒是我小觑了中原禁卫。”领头鹰贩目光一转,看向堂下二人,忽然笑道:“原来是你。”

    被金发男子扭住了筋脉的人听闻此言,扬起一张黑脸来,仍是浑然看不出什么神情。

    “放开,那是中原的将军,不可造次。”金发男子闻言立即撤去手上劲力,符义抽出双臂,炯炯地看定了领头的鹰贩子。

    昶王微微笑道:“不错,毛色好,爪啄锐利,但愿能一博毕功。”

    “倘若大事成就,还望殿下赐我当初议定之酬。”

    “此事若成,贵国与迦满之间交战吞并,吾国均不干预,一言为诺。不过,阁下不肯以真容示人,将来便要偿付,也不知是要付与何人哪。”

    披巾下传出低笑,领头鹰贩伸手一扯,披巾便落至腰间,露出浓秀英挺的容貌来。

    昶王轻轻地啊了一声。

    “你是……左菩敦王!”符义眼里火花四迸。

    “毗罗山峪匆匆一晤,将军好记性。”高大的金发青年双目荧蓝,清朗有神。

    “吾国禁军中有一名万骑,与左菩敦王容貌绝似,方才可骇了我一跳。”昶王道。

    左菩敦王扬起金色的眉。“容貌绝似?那人多大年纪?”

    “二十四五岁罢。”符义答道。

    “如此说来,我确有一名弟弟夺罕失散于红药原战场。夺罕容貌身材均与我肖似,近乎孪生,只是承继了吾母红药帝姬的黑发黑眼。合战时他与叔父婆多那王同乘一匹马,中原军撤退后,我们去战场上找了四天四夜,只找见叔父的尸身,人头已被你们中原人割去,夺罕不知去向。”

    “那名羽林万骑,名叫方濯缨。”符义道。

    “濯缨……”年轻的左菩敦王中原话说得极为流利,此刻却带着浓厚的鹄库口音,像是极怀念的模样,晶蓝眼眸中有道错综的暗流经过。片刻他含笑地望向昶王,开口道:“那一定是夺罕,那年刚十岁。”

    那年他十岁。鹄库男儿一生只剃两次头发,一次在十岁,一次是死前。草原上牧民逐水草而居,妇人难以受胎,婴儿多有夭折,是以孩童极受宝爱。十岁前的男童都视同婴儿,保留着胎发发辫,在十岁生辰当天,家人才将孩子胎发剃去,以血酒灌顶,从此便是可上战场的男丁。鹄库各部落交战时若杀伤了有胎发的孩童,是灭绝人性的罪愆,必遭灭族以报。

    “那时候,你是个小光头,大约是刚过完生辰没几天吧。”方诸闲淡摇着一柄团扇,夜风拂动白衣,雍容雅静。

    濯缨已经不记得那个十岁的生辰究竟是怎样。然而他记得初见方诸的那一刻。

    还是个孩子的他,不知为何独自被抛弃在万军奔突的红药原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厮杀的喧声已退到极远之处,而许多汉人已脱离战场,陆续经过他身边,重新整饬队型,浑然不把稚弱的他看在眼里。他坐起身来,攥紧了腰间小巧如玩具的匕首,不知道是不是该哭。正在这时,一匹红马在他身边停了下来,鞍上的中原少年俯身注视他。

    中原少年卸去了甲胄,底下锦绣袍子已尽为鲜血沙尘遍遍湮染,血色中浮凸现出原本鲜明精巧的花纹,有种惊心的美。鹄库人向来看不起中原人的绫罗衣裳,不御寒,不耐久,禁不起撕扯,像他们的人一样娇弱无力。可是,也有这种中原人,坦然地微笑着,脸上身上干固着血痕,浑不畏惧。

    孩子乌沉美丽的瞳仁绝顶明敏地向上盯着少年,像小兽一般,显出幼小的决心与意志。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答了一句奇怪的话。我才想到,你是不懂汉话的。”方诸丢开团扇,伸手为濯缨续茶。

    濯缨茫然笑道:“我回答了什么奇怪的话?鹄库话是怎么说的,我几乎不记得了。”

    方诸也笑:“一大串,我听着开头像是濯缨二字,便拿来做了你的名字。”

    濯缨不语,茶杯内月影破碎离合,他着了迷一般看着。

    “十五年了,可有想过回漠北去?”

    濯缨胸臆中,像是瞬间开了个空洞。漠北……本以为一生也回不去的地方。

    那塞外平川冬夏无尽更迭,一年到尾皆是飞沙走石的日子,只有夏季短短三四个月里牧草疯长,迫得草原上的人们只能纵马奔驰,跑在豺狼的前头,跑在日子的前头,跑在暴雪严霜的前头,跑在死的前头,跑得停不下来。天赐予草原之民的,就只有那样严苛的生涯,可是在这样的日子中草原之民依然保有他们的游戏歌咏之心。他们坦然地活着,将生命视作愿赌服输的一局骑射摔角,迟缓者死,犹疑者死,衰弱者死,技艺不如人者死,毫无怨怼。

    那有着说不出的快意与酣畅的故乡啊。然而,正因为是鹄库男儿,所以更是一诺千金,不移不易。

    濯缨垂眼看着手里薄胎青瓷茶碗,明透如镜的碗沿渐渐无声绽裂冰纹,黑曜石似的眼瞳泛起微淡的金。“义父说这种话,真够稀罕。我回去了,您那三年工夫就算白费了?您不是天下最恨徒劳无功的人么?”

    方诸唇边笑意更浓。“人说,数千年前北方草原上有个叫寺九的人,为了驯服天马,耗费了十二年时间与之周旋,直到身如石,发如草,才终于找到机会骑上了天马。天马嘶鸣,在天地间踏着虹霓云电又狂奔了十二年,寺九就在马背上呆了又十二年。终于天马甘心驯服,化为女子,与寺九生下了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就是鹄库四部的祖先。”

    濯缨笑容里,起了微微的酸楚:“怎么,讲古么?我比义父还熟些呢。”

    “我见你第一眼,便明白你是一匹烈驹,怎样威压也是不屈的,除非让你败得心服。三年时间,已经是便宜的了。”方诸转向霜平湖。对岸海市的屋里点着灯。

    “你已是个男丁,那么,从今日起我营帐外不设守卫,武库的刀枪弓弩也随便你拣选。三年内你杀得了我,那么就由得你回漠北去,任何人不可阻拦。可是,若是杀不了——”少年武将自马上弯身,含笑的唇边刀痕宛然,“你得唤我义父,听我派遣。”

    孩子听了军士传译的话,小兽般纯乌眼眸里金芒流转,吐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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