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 作者:逢尔于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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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嫌弃”后,于是毫不犹豫递上一眼嫌弃。

    这么欠揍的人他不是并不是很想认识

    “我叫汤则,以前是高一四班的,高中篮球队的。这是我同桌,叫李彰”  汤则是林濯他们的前桌。

    陆景卿对着他们笑了笑,嘴角有淡淡的梨涡。

    林濯有些呆,笑起来怎么这么好看,还有梨涡。在这个班的第一次笑居然不是对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同桌,而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前桌!!

    啊,不对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他居然会觉得一个男生好看!!!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汤则对林濯有些凌厉的嫉妒的眼神有些疑惑,怎么有种自己强了林濯女朋友的错觉啊。仔细想想,自己的的确确不曾早恋过啊。啊啊啊,要疯了好吗……

    于是汤则回了林濯一个勉勉强强的笑,非常的假。生怕自己被林濯的女朋友或喜欢的女孩子暗戳戳的喜欢着,简直不能再可怕了。

    林濯看不下去汤则的傻样,扭头看同桌,非常的果断,干净利落。

    汤则眼睁睁看着林濯的眼光由不善转变为和善,他甚至看到了一丝丝的…委屈

    就像电视剧里女主向男主撒娇的那种

    !!!什么情况!!!这是大型捉奸现场,我一定是瞎了,汤则心里想,果然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明明妥妥的兄弟情啊,想到这,汤则果断发誓。以后再也不跟着妈妈看这种脑残青春偶像剧了。

    简直误人子弟。

    陆景卿只觉得,更嫌弃同桌了。

    学校从哪里找来的奇葩?居然还收了,确定不是关爱智障儿童?

    “我们··········的确不认识吧”怎么那么像我曾经养过的狗。

    林濯想了想,说:“八月四号早上十一点。体育馆,我们打过篮球的”

    “……”陆景卿想起来了,他放假几天就疯狂的睡觉,把老妈吓得,赶紧连拽带踹把他送到体育场,说什么如果没运动没出汗就别想回家吃饭,对了,今晚吃糖醋排骨和红烧牛肉。……都是他的最爱!!

    于是他就认命般跟着球场上4个年龄差不多的人打了会儿球,打的还挺狠,为了亲亲妈咪亲自做的饭。

    其实陆景卿以前不懒,初中三年都是校篮球队的。打球还不错,只是到了高中后,一周上六天课,每天早上5:50起床,晚上23:00才下晚自习的生活,让陆景卿这个初中就没缺过觉睡的人严重犯懒。

    觉得每一周周天不睡觉简直是浪费生命。

    篮球,他其实打的还不错。

    记得那天虐了个无名朋友,好像也不是林濯啊。

    挑着高高的眉,一脸你不说清楚就看着我是怎么把你打的叫爸爸的表情。

    林濯:“……“

    “我在你们隔壁场地,和我朋友练篮球呢。就看见你气势汹汹上来就问能不能一起打球,估计那几个也是硬骨头,想教训你来的,就答应了。“林濯表情扭曲了一下”原本还想看热闹的,结果,简直逆袭啊,太帅了“一口气说完,怂的一批。

    林濯又犹豫了一下说:“知道你和我同校后,我其实想邀你加入我们篮球队。可是每天到篮球场上找你你都不出现。”

    陆景卿看着林濯脸上类似于委屈的神情之后,斟酌了一下。开口道:“我其实不喜欢打篮球,那天,我是被逼的。”或许以前喜欢过。

    “没事儿,只要你想加入我们,随时跟我说,我等你。”林濯说完后,似乎完成了什么重大任务般长长输了口气。

    像是某组织里的人为了骗取别人的信任而付出,别人始终不信,但是有一天别人终于信了的感觉。

    陆景卿想了想,把自己的椅子向墙边移了移。

    某组织啊,好吓人。

    林濯开启了把每天夸自己球队当日常的人生,试图通过语言的丰富程度来诱导陆景卿加入他们,更像某组织的人了。

    “我们球队很自由的,除了打比赛之外,不会强制性要求你训练的”

    “我们球队很厉害的,跟汤则那个队绝对不是一个档次的,看名字就知道。他们叫熊掌,听起来队员就很熊,毫无战略可言。”

    “我们叫焰止,是不是听起来就很有文采,智勇双全的队长起的。简直帅呆了有没有?”

    “我们球队队长人很好的,长得又帅还体恤队员,简直是全天下队长的楷模。”

    “……”

    陆景卿扶额,“燕子?“什么鬼?头疼,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智障队长是他同桌吧。

    “我爱学习,语数外和理综才是我的正宫。”陆景卿面无表情。

    这回轮到林濯惊奇了,“那你还每天趴着睡?漠视你的若干正宫?”

    “越深沉的爱越是埋在心里,你不会懂的。”陆景卿面不改色,果断趴着睡。还有五分钟上课,不能浪费。

    林濯沉默了,默默拿着同桌的杯子,帮同桌接一杯水。他觉得同桌肯定不会用睡觉的时间接水的。

    “顺便帮帮我”汤则也把杯子递了过来。

    林濯目不斜视,直接无视。

    “……”我每天听你造谣我们篮球队,叫你帮接回水你还不乐意?简直不可理喻。。。

    饮水机放在第一组第一排旁边,那里坐着个女生,叫王连夕,是英语课代表,高一和林濯一个班。

    “又帮你同桌接水啊,你对你同桌真好。“话语中带着一点点酸味,除了她自己,谁都没听出来。

    高一的时候,班里人私下讨论班花班草,她是班花,林濯是班草。她自认为班花班草应该在一起。

    王连夕其实喜欢林濯,还为此跟着林濯选了理科班,有幸在是十七个理科班中和林濯分到了一个班。但林濯始终没有表现出任何想交女朋友的意思,她想着林濯肯定是喜欢她的,她总能等到林濯的。

    可每天透过镜子隔着二三组的人看他时,总能看见他拉着他同桌说个不停,而他那同桌总是爱搭不理的。什么情况??莫名很搭呀。。

    王连夕有些不爽,但还是私心想过,要是能有陆景卿或林濯这样的男朋友的话。能和所有人炫耀啊。毕竟那么帅。

    眼看就快上课了,还是比较重要又难的物理课,林濯想着,不管怎么样,同桌的学习他还是要管的。于是摆出很惊奇的表情用力摇晃刚刚才熟睡的同桌,指着窗外,声音还挺大:

    “同桌!同桌!快看快看!那边树上是什么!??快起来看呀!!!“

    陆景卿被摇醒刚想骂人又看见林濯表情非常紧张,急忙向窗外树上看去,仔细看一会儿。除了树枝就是树叶,转头疑惑的看着林同桌。“有什么?“

    只听见林同桌惊奇道:“哇!居然什么也没有!”

    “…………”刚刚只是想骂人,现在很是想一巴掌送他见黑白无常的陆景卿直接一巴掌呼到林濯的头上。

    这人,神经病吧。感觉自己头上的青筋直跳,

    简直像养了个糟心的娃。

    林濯还委屈的柔了柔头:“我只是想叫你起来上物理课,你这么用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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