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混沌度日

    步智动了芊芊的积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被她追着打了两小时。

    也好,三个人总算是融合在一起了,之间那种陌生感消失无踪,在打闹间拉近了之间的关系。

    步智这边唤醒魂力失败了,长闻倒也没说,糊弄着说是体魄不够,什么时候能连着一千个俯卧撑什么时候才能开始。

    这可是有要求的,俯卧撑要驮着芊芊才算。

    要知道芊芊现在不过十五岁而已,也就六十多斤,身材还没发育很好,等一年到十六岁,前胸翘臀长大一些,身子也长高一些,体重肯定还会增加。

    步智搞不懂芊芊会想有怎样一个身材,如果不理想长得胖了,估计到死都别想连着做一千个俯卧撑。

    另一点,长闻也省心了,多一个能陪着自己喝酒的人,对他来说还算不错,比自己喝要舒服很多。

    喝大了就出去找女人。

    卫依萱毕竟是个特例,她那种人太少了一些,至少步智后来没有遇到过。

    前一个月,步智天天驮着芊芊做俯卧撑,最多一次坚持了一百二十多个,腰实在受不了。

    她如果躺在步智背上也好一些,问题是坐着的。

    小丫头又不老实,闹也好、玩笑也罢,沉一下身子之类的很常见,尤其是下压的时候,她突然沉一下身子,老力刚散、新力未生之间,突然而来的重力,十次中有八次都得趴地上。

    芊芊也是憋着不开心,偷了她的钱,少说也要报复一年时间,否则就不是她了。

    另一点,长闻发话了,短时间内不会让他做成功课,因为长闻还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点儿魂力都没有,冒险尝试等于找死。

    “嘿嘿嘿,身材不错嘛~”步智躺在床上,今天这个女人还不错。

    三个月不到,喝酒、抽烟、女人,变成了生活必须品,可谓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也是俗话说的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这也是很简单的事情,长闻跟着步智出去了几次,逐城传话的可够快,也就两三天时间,上下都知道了这件事。

    不待见归不待见,惹不起依然是惹不起。

    尤其是这些个风月场所,刚开始长闻陪着过来,到后来用不着别人带,自己过来就成。

    店主没话说,只能老老实实忍着。

    今天这个美女还别说,挺漂亮的,之前没怎么见过。

    美女妩媚一笑,侧目轻咬朱唇,眉眼之间柔情羞怯,手却点在自己锁骨之上,怯诺中带这诱惑,魅人至极。

    “哥哥~你喜欢最好了。人家好怕哦,哥哥可要对人家好~”

    “嘿嘿嘿,小美人儿,哥哥肯定对你好!”

    步智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一把环住女人腰肢,她双手抵在步智胸口,羞怯的低着头,呼吸之间却将浓重的气息扑向前者身上。

    四个字形容,刻意挑逗。

    “你叫什么名字?”步智伸手摸进了她T恤内,在她背上轻点着。

    “人家叫做瑶瑶..哥哥,人家好怕..”

    接连不断的挑逗,也用不着客气了,对付这种人讲究四个字,摸爬滚打。反正就是越疯越好玩儿。

    高楼中,依兰每天都要拿着望远镜去看,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步智,也只有看到他才会安心。

    那一天,起因是因为她了,苏纹后来说过,不允许依兰去接近步智,为了她好。

    尤其是梦云也知道了这件事,管制她很严,只能每天通过望远镜去看,完事自己在屋里噘嘴郁闷。

    ...

    时间过的很快,一年也就三百六十五天,春夏秋冬四季转换,来到了第二个年头的仲夏。

    风筝街,步智的家里。

    一年时间,这个屋子在芊芊管制下十分干净,周围墙壁上贴了不少照片或者艺术画之类的,增添了一份温馨的感觉。

    照片多是洛小莹的,一年时间芊芊化身成为了一个追星族,爱小莹爱的都不行了。

    唯独有一点,她是一位潜水的粉丝。

    会买一些照片之类的东西,但从没有花钱买票看演唱会之类的,因为还要攒钱的关系。

    芊芊这一年时间掉进了钱眼儿里,一天到晚的就是想着怎么攒钱,为了以后做打算。

    长闻还是那样,天天买醉,不过有一点,他去年可是酿了二十五桶药酒,按照每天六瓶来算,一年都喝不完。

    今年呢,又酿了二十桶,稳稳当当的备足了明年用的东西。

    材料其实不多,一桶一样一个就足够了。

    长闻呢,今年更狠了,一桶里面放上虎鞭、虎骨、蛇身、蛇胆,总之明年出来的酒药力会更大、更足。

    一年时间,逐城也发生了一些改变,探险公会在这一年时间内发现异变兽竟然退了一段距离。

    人类打猎的区域倒是扩大了一些,算是一件好事了。

    逐城呢,居民生活比之前更惨了一些,长云会长提升了税率,私人和教会变成了六四分兑。

    也就是转一百金币要收四十个金币的赋税,任何事都不能例外。

    不少人却趁此赚了更多的钱,而且平静的生活带来了另一群人的出现,混混。

    步智就是其中之一。

    东店要钱、西店蹭饭,你说管吧,一次一两个金币落云教会不愿意受理,不管吧又感觉挺亏。

    到后来,混混越来越多了,这些店面逐渐也就习惯了。

    单一家被打劫心里难受,家家都一样也能好受一些。

    居民最大的开销是税收,打发流氓一两个金币的完全不当做一回事了已经,反正交一次,这个月也就没事了。

    混混这个地下职业,规矩很简单,就是地盘。

    比如步智,占据了六十多个店面,也就是说这六十多个店面,别的混混不允许过来要钱或者吃饭,都属于这一个人。

    价钱是固定的,一家一个月十金币,也不算贵。

    加上时不时的偷摸点儿东西或者打劫点儿东西,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相比其他的混混,步智可是有一个大靠山,另外还有一位瘟神芊芊。

    得罪了他惹来芊芊只会更倒霉,让她出手,没有两百金币都别想送走,有些开玩笑的称她为财神,赚钱也就呼吸之间。

    让人厌恶却不憎恨的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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